清史稿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元之官制,其大要具见于前,自元统、至元以来,颇有沿革增损之异。
至正兵兴,四郊多垒,中书、枢密,俱有分省、分院;而行中书省、行枢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省、分院。
自省院以及郡县,又各有添设之员。
而各处总兵官以便宜行一事者,承制拟授,具姓名以军功奏闻,则宣命敕牒随所索而给之,无有考核其实者。
于是名爵日滥,纪纲日紊,疆宇日蹙,而遂至于亡矣。
惜其掌故之文,缺轶不完,令据有司所送上者,缉而载之,以附前志,庶览者得以参考其得失治乱之概云。
中书省。
元统三年七月,中书省奏请自今不置左丞相。
十月,命伯颜独长台司,诏天下。
至元五年十月,加右丞相伯颜为大丞相。
六年十月,命脱脱为右丞相,复置左丞相。
至正七年,置议事平章四人。
十二年二月,以贾鲁为添设左丞。
三月,以悟良哈台为添设参知政事。
七月,又以杜秉彝为添设参政。
八月,以哈麻为添设右丞。
十三年六月,命皇太子领中书令,如旧制。
十四年九月,以吕思诚为添设左丞。
二十七年八月,以枢密知院蛮子为添设第三平章,以太尉帖里帖木兒为添设左丞相。
中书分省。
至正十一年,置中书分省于济宁,以松寿为参知政事。
十二年二月,中书右丞玉枢虎兒吐华、左丞韩大雅开分省于彰德。
十四年,升济宁分省参政帖里帖木兒为平章政事,是后尝置右丞以守御焉。
十五年四月,彰德分省除右丞、左丞各一员。
十七年七月,以平章答兰,参政俺普、崔敬分省陵州。
十一月,平章臧卜分省冀宁。
十八年三月,扫地王、沙刘陷冀宁,臧卜遁。
五月,王、刘北行,总兵官察罕帖木兒遣琐住院判来冀宁镇守,臧卜复回。
十九年,臧卜卒。
二十年正月,以右丞不花、参政王时分省冀宁。
三月,铁甲韩至,分省辟皆遁。
二十一年,以平章答兰镇守。
二十二年,答兰还京师,以左丞剌马乞剌、参政脱禾兒领分省事。
二十三年三月,又以平章一爱一不花镇之。
八月,扩廓帖木兒兵至,冀宁分省遂罢。
二十七年八月,以添设平章蛮子兼知院,分省保定。
九月,命太保、右丞相也速统领军马,分省山东;沙蓝答里仍中书左丞相、知枢密院,分省大同。
以哈剌那海为大同分省平章,阿剌不花为参知政事。
又置分省于冀宁,升冀宁总管为参政,铸印与之,凡事必咨大同分省而后行之。
十月,又置分省于真定。
六部。
至元三年十二月,伯颜太师等奏准,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各设一员。
至正元年四月,吏部置司绩一员,正七品,掌百官行止,以凭叙用廕袭。
六月,中书奏准,户部事繁,见设司计四员,宜依前至元二十八年例,添设二员。
十一月,吏、礼、兵、刑分为二库,户、工二部分二库,各设管勾一员。
十二年正月,刑部添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
十五年十月,济宁分省置兵、刑、工、户四部。
枢密院。
至正七年,知枢密院阿吉剌奏:“枢密院故事,亦设议事平章二人。”
有旨令复置。
十三年六月,令皇太子领枢密使,如旧制。
十五年四月,添设佥院一员、院判二员。
枢密分院。
至正十五年三月,置枢密分院于卫辉。
四月,彰德分院添设同知、副枢各一员,都事一员。
直沽分院添设副枢一员、都事一员。
十六年,又置分枢密院于沂州,以指挥使司隶焉。
大宗正府。
至元元年闰十二月,中书省奏准,世祖时立大宗正府,至仁宗时减去大字,今宜遵世祖旧制,仍为大宗正府。
至正十年十二月,大宗正府添设掌判二员。
宣文阁。
至元六年十一月,罢奎章阁学士院。
至正元年九月,立宣文阁,不置学士,唯授经郎及监书博士以宣文阁系衔云。
崇文监。
至元六年十二月,改艺文监为崇文监。
至正元年三月,奉旨,令翰林国史院领之。
详定使司。
至正十七年七月,置四方献言详定使司,正三品,掌考其所陈之言,择其善者以闻于上而举行之。
详定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掌书记二员,正七品。
中书官提调之。
司禋监。
至正元年十二月,奉旨,依世祖故事,复立司禋监,给四品印,掌师翁祭祀祈禳之事。
置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知事一员,译史、令史、奏差各二名。
自后复升为三品。
延徽寺。
至元六年二月,中书省奉旨,依累朝故事,起盖懿璘质班皇帝斡耳朵,置延徽寺以掌之。
规运提点所。
至元六年十一月,罢太禧宗禋院隆祥使司。
十二月,中书奏以宗禋院所辖会福、崇祥、隆禧、寿福四总管府,并隆祥使司,俱改为规运提点所,正五品,仍添置万宁提点所一处,并隶宣政院。
诸路宝泉都提举司,至正十年十月置。
其属有鼓铸局,正七品;永利库,从七品。
掌鼓铸至正铜钱,印造交钞。
徽政院。
元统元年十二月,依太皇太后故事,为皇太后置徽政院,设立官属三百六十有六员。
资正院。
至元六年十二月,中书省奉旨为完者忽都皇后置资正院,正二品。
院使六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
首领官:经历、都事各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
将昭功万户府司属,除已罢缮工司外,集庆路钱粮并入,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
其余司属,并付资正院领之。
自后正宫皇后崩,册立完者忽都为皇后,改置崇政院。
东宫官属。
至正六年四月,立皇太子一宫傅府,以长吉等为宫傅官,时太子犹未受册宝。
至九年冬,立端本堂为皇太子学宫。
置谕德一员,正二品;赞善二员,正三品;文学二员,正五品;正字二员,正七品;司经二员,正七品。
十三年六月,册立皇太子,定置皇太子宾客二员,正二品;左、右谕德各一员,从二品;左、右赞善各一员,从三品;文学二员,从五品;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从六品。
詹事院。
至正十三年六月,立詹事院,罢宫傅府。
置詹事三员,从一品;同知詹事二员,正二品;副詹事二员,从二品;詹事丞二员,正三品;首领官四员,中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从六品;管勾、照磨各一员,正八品;蒙古必霝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掾史十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十人。
其属有家令司,家令二员,正三品,二员,正四品;家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九品。
有府正司,府正二员,正三品;府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九品。
有典宝监,典宝卿二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
有仪卫司,指挥二员,从四品;副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十一月,置典藏库,从五品,掌收皇太子钱帛。
十七年十月,置分詹事院,詹事一员,同知、副使各一员,詹事丞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断事官二员,知事一员。
大抚军院。
至正二十七年八月乙巳,命皇太子总天下军马。
九月,皇太子置大抚军院,从一品。
知院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同佥一员。
首领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
二十八年闰七月,诏罢之。
大都分府。
至正十八年三月,东安、漷州、柳林日有警报,京师备御四隅,俱立大都分府。
其官吏数,视都府减半。
警巡院。
至正十一年七月,升左、右两巡院为正五品。
十八年,又于大都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本院减半。
行中书省。
至正十二年正月,江西、江浙行省皆除添设平章,陕西行省除添设右丞。
闰三月,置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于扬州,以淮西宣慰司、两淮盐运司、扬州、淮安、徐州、唐州、安丰、蕲、黄皆隶焉。
除平章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政二员,及首领官、属官共二十五员。
为头平章,兼提调镇南王傅府事。
至十一月,始铸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印傍之。
是年,江浙行省添设右丞、参政,四川行省添设参政。
十六年五月,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于福州,铸印设官,一如各处行省之制。
以江浙行中书省平章左答纳失里、南台中丞阿鲁温沙为福建行中书省平章政事,福建闽海道廉访使庄嘉为右丞,福建元帅吴铎为左丞,司农丞讷都赤、益都路总管卓思诚为参政。
以九月至福州,罢帅府,开省署。
十七年九月,置山东行省,以大司农哈剌章为平章政事,铸印与之。
十八年,福建行省右丞朵歹分省建宁,参政讷都赤分省泉州。
二十三年三月,置广西行中书省,以廉访使也兒吉尼为平章政事。
又置胶东行省于莱一陽一,总制东方事。
二十六年八月,置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行枢密院。
至元三年,伯颜右丞相奏准,于四川及湖广、江西之境,及江浙,凡三处,各置行枢密院,以镇遏好乱之民。
每处设知院一员,同知、佥院、院判各一员。
湖广、江西二省所辖地里险远,添设同佥一员。
各院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客省氨使一员,断事官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掾史六人,宣使六人,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断事官译史一人,令史二人,怯里马赤、知印镑一人,奏差二人。
至四年二月,遂罢之。
至正十三年五月,岭北行枢密院添设断事官二员,先已设四员,共六员。
又立镇抚司,除镇抚二员。
立管勾所,置管勾一员,兼照磨。
后又添设佥院二员、都事一员。
十五年十月,置淮南江北等处行枢密院于扬州。
十二月,河南行枢密院添设院判一员。
十六年三月,置江浙行枢密院于杭州,知院二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二员,同佥二员,院判二员。
首领官:经历、知事各一员,断事官二员,经历一员。
十八年,以参政崔敬为山东等处行枢密院副使,分院于漷州,兼领屯田事。
十九年八月,以察罕帖木兒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兼河南山东等处行枢密院知院。
二十六年八月,置福建江西等处行枢密院。
行御史台。
至正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命太尉纳麟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御史大夫,以次官员,各依等第选用。
是日,御史台奉旨,移置行台于绍兴。
十二月,合台官属,开台署事。
是年,置河南廉访司于沂州。
十八年,御史台奏准,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权于建宁路开司署事。
二十二年九月,权置山北廉访司于惠州。
二十三年六月,济南路复置肃政廉访司。
二十五年闰十月,御史大夫完者帖木兒奏:“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衙门,尝奉旨于绍兴路开设,近因道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凡有文书,北至南台,风信不便,径申内台,未委事情虚实。
宜于福建置分台,给降印信,俾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各道文书,由分台以达内台,于事体为便。”
有旨从之。
十一月,仍置河东廉访司于冀宁。
行宣政院。
元统二年正月,革罢广教总管府一十六处,置行宣政院于杭州。
除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同佥、院判各一员。
首领官:经历二员,都事、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宣使八人。
至元二年五月,西番寇起,置行宣政院,以也先帖木兒为院使往讨之。
至正二年,江浙行宣政院设崇教所,拟行中书省理问官,秩四品,以理僧民之事。
河南山东都水监。
至正六年五月,以连年河决为患,置都水监,以专疏塞之任。
行都水监。
至正八年二月,河水为患,诏于济宁郓城立行都水监。
九年,又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
十一年十二月,立河防提举司,隶行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从五品。
十二年正月,行都水监添设判官二员。
十六年正月,又添设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员。
都水庸田使司。
至元二年正月,置都水庸田使司于平江,既而罢之。
至五年,复立。
至正十二年,因海运不通,京师阙食,诏河南洼下水泊之地,置屯田八处,于汴梁添都水庸田使司,正三品,掌种植稻田之事。
庸田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
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司吏十二人,译史二人。
都总制庸田使司。
至正十年,置河南江北等处都总制庸田使司,定置都总制庸田使二员,从二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司六员,从四品。
首领官: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从八品;蒙古必BX赤、回回令使、怯里马赤、知印镑一人,令史十八人,宣使十八人,壕寨十八人,典吏四人。
其属官,则有军民屯田总管府,凡五处,置达鲁花赤各一员,从三品;总管各一员,正五品;同知各一员,正六品;府判各一员,从七品。
首领官:经历各一员,从八品;知事各一员,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蒙古译史各一人,司吏各六人,典吏各二人。
又有农政司,置农政一员,正五品;农丞一员,正六品;提控一员,司吏二人。
又有丰盈库,置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正九品。
分司农司。
至正十三年正月,命中书右丞悟良哈台、左丞乌古孙良桢兼大司农卿,给分司农司印。
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间,北至檀、顺州,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元管各处屯田,悉从分司农司立法募民佃种之。
大兵农司。
至正十五年,诏有水田去处,置大兵农司,招诱夫丁,有事则乘机招讨,无事则栽植播种。
所置司之处,曰保定等处大兵农使司、河间等处大兵农使司、武清等处大兵农使司、景蓟等处大兵农使司。
其属,有兵农千户所,共二十四处;百户所,共四十八处;镇抚司各一。
大都督兵农司。
至正十九年二月,置大都督兵农司于西京,以孛罗帖木兒领之,从其所请也。
仍置分司十道,专掌屯种之事。
茶运司。
元统元年十一月,复置湖广江西榷茶都转运司。
盐运司。
至正二年十一月,中书省奉旨讲究盐法,奏准于杭州、嘉兴、绍兴、温台四处,各置检校批验所,直隶运司,专掌批验盐商引目,均平袋法称盘等事。
每所置检校批验官一员,从六品;相副官一员,正七品。
漕运司。
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运司添设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员。
至正九年,添设海道巡防官,给降正七品印信,掌统领军人水手,防护粮船。
巡防官二员,相副官二员。
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
至正十五年七月,升台州海道巡防千户所为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
九月,置分府于平江。
添设兵马司。
至正十年十月,中书省奏:“东南千里外,妖气见,合立兵马司四处,掌防御之职。”
遂置大名兵马司、东平兵马司、济南兵马司、徐州兵马司。
每司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各四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译史各二人,司吏各十二人,奏差各八人,贴书各二十四人,忽剌罕赤各三十人,司狱各一员,狱丞各一员。
十一年,罢沂州分元帅府,改立兵马指挥使司。
十五年十月,济宁兵马司添设副指挥二员。
各处宝泉提举司。
至正十一年十月,置宝泉提举司于河南行省及济南、冀宁等处,凡九所。
江浙、江西、湖广行省镑一所。
十二年三月,置铜冶场于饶州路德兴县、信州路铅山州、韶州岑水,凡三处。
每所置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流官内铨注。
直隶宝泉提举司,掌浸铜事。
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至元元年六月奏准,湖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总领所辖路分镇守万户军马。
邦牙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四年十二月置。
先是,以缅地处云南极边,就立其酋长为帅,三年一贡方物。
至是来贡,故改立官府以奖异之。
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至正三年七月,中书省奏:“阔端阿哈所分地方,接连西番,自脱脱木兒既没之后,无人承嗣。
达达人口头匹,时被西番劫夺杀伤,深为未便。”
遂定置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以治之,置宣慰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
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八人,典吏二人。
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六年十二月改立,掌开设屯田、屯驻军马之事。
荆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至正十一年十一月奏准,荆湖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
浙东宣慰司。
至正十二年正月,添设宣慰使一员、同知一员、都事二员。
淮东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二月置。
统率濠泗义兵万户府,并洪泽等处义兵。
招诱富民,出丁壮五千名者为万户,五百名者为千户,一百名者为百户,降宣敕牌面与之,命置司于泗州天长县。
兴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
江州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六年九月奏准,宣慰使都元帅廷授,佐贰僚属,命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道童、火你赤承制署之。
河南宣慰司。
至正十九年十月,罢洛一陽一招讨军民万户府,置宣慰司,以张俊为宣慰使。
东路都蒙古军都元帅府,至正八年正月置。
分元帅府。
至正八年十二月,以福建盗起,诏汀、漳二州立分元帅府,以讨捕之。
十一月,命买列的开分元帅府于沂州,以镇御东海群盗。
十一年正月,湖南宝庆路置分元帅府,又置宝武分元帅府。
三月,置山东分元帅府于登州,提调登、莱、宁海三州三十六处海口事。
十二年二月,置安东、安丰二处分元帅府。
水军元帅府。
至正二十六年二月,置河淮水军元帅府于孟津县。
绍熙军民宣抚司。
至元四年,因监察御史言:“四川在宋时,有绍熙一府,统六州、二十县、一百五十二镇。
近年雍、梁、淮甸人民,见彼中田畴广阔,开垦成业者,凡二十余万户。”
省部议定,遂奏准置绍熙等处军民宣抚司。
正官六员,宣抚使、同知、副使各二员。
首领官三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司狱一员,蒙古、儒学教授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吏、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奏差四人。
所隶资、普、昌、隆下州四处,盘石、内江、安岳、昌元、贵平下县五处,巡检司一十三处,各设官如制。
又置都总使司,命御史大夫脱脱兼都总使,治书侍御史吉当普为副都总使。
至元六年十一月,中书又因台臣言裁减冗官事,遂罢绍熙军民宣抚司。
永顺宣抚司。
至正十一年四月,改升永顺安一抚司为宣抚司。
平缅宣抚司。
至正十五年八月,以云南死可伐等降,令其子莽三入贡方物,乃置平缅宣抚司以羁縻之。
忠孝军民安一抚司。
至正十一年七月,革罢四川省所辖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立忠孝军民府。
至十五年四月,诏改为忠孝军民安一抚司。
忠义军民安一抚司。
至正十五年四月,罢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长官司,置忠义军民安一抚司。
又罢盘顺府,置盘顺军民安一抚司。
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
至正十五年四月,命于四川置立提调军民镇抚所、蛮夷军民千户所。
一团一练安一抚劝农使司。
至正十八年九月,置奉元延安等处一团一练安一抚劝农使司于耀州,巩昌等处一团一练安一抚劝农使司于邠州,以行省丞相朵朵、行台大夫完者帖木兒领之,各设参谋一人。
每道置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二人,检督六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
防御使。
至正十七年正月,准山东分省咨,一团一结义兵,每州添设州判一员,每县添设主簿一员,诏有司正官俱兼防御使事,听宣慰使司节制。
屯田使司。
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军民屯田使司于沛县,正三品。
屯田打捕总管府。
至元四年五月,升两淮屯田打捕总管府为正三品。
黎兵万户府。
元统二年十月,湖广行省咨:“海南僻在极边,南接占城,西邻交趾,环海四千余里,中盘百洞,黎、獠杂居,宜立万户府以镇之。”
中书省奏准,依广西屯田万户府例,置黎兵万户府。
万户三员,正三品。
千户所一十三处,正五品。
每所领百户所八处,正七品。
水军万户府。
至正十三年十月,置水军都万户府于昆山州,以浙东宣慰使纳麟哈剌为正万户,宣慰使董抟霄为副万户。
十四年二月,立镇江水军万户府,命江浙行省右丞佛家闾领之。
十五年十月,置水军万户府于黄河小清口。
义兵万户府。
至正十四年二月,诏河南、淮南两省并立义兵万户府。
五月,置南一陽一、邓州等处一毛一胡芦义兵万户府,募土人为军,免其差役,令讨贼自效。
先是,乡人自相一团一结,号一毛一胡芦,故因以名之。
十五年四月,置汴梁等处义兵万户府。
十二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招讨军民万户府。
至正二十年,以巩县为招讨军民万户府。
二十六年三月,置嵩州军民招讨万户府。
义兵千户所。
至正十年七月中书奏准,于广西平乐等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乡、剌场岭,湖南道州路、武冈路、湖北靖州路等处,置义兵千户所,每所置千户一员、弹压一员、百户十员。
仍于义兵内推选才勇功能,充千户、弹压、百户之职。
首领官、都目各一员,于本省都吏目选内注授,并从本道帅府节制。
湖南道州二处千户所,于帅府分司处设立,本司调遣。
湖北靖州一处,从本省摽拨镇守调遣。
总定九十六员,给降宣敕牌面印信。
十三年十一月,立义兵千户水军千户所于江西。
奉使宣抚。
至正五年十月,遣官分道奉使宣抚,布宣德意,询民疾苦,疏涤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明加黜陟。
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职申请,五品以下就便处决,民间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举行。
其余必合上闻者,条具入告。
两浙江东道,以江西行省左丞忽都不丁、吏部尚书何执礼为之,宣政院都事吴密为首领官。
江西福建道,以云南行省右丞散散、将作院使王士弘为之,国子典簿孟昉为首领官。
江南湖广道,以大都路达鲁花赤拔实、江浙参政秦从德为之,留守司都事月忽难为首领官。
海北广东道,以平江路达鲁花赤左答纳失理、都水使贾惟贞为之,都水照磨杨文在为首领官。
燕南山东道,以资正院使蛮子、兵部尚书李献为之,太医院都事贾鲁为首领官。
河东陕西道,以兵部尚书不花、枢密院判官靳义为之,翰林应奉王继善为首领官。
山北辽东道,以宣政院同知伯家奴、宣徽佥院王也速迭兒为之,工部主事明理不花为首领官。
云南省,以荆湖宣慰阿乞剌、两浙盐运使杜德远为之,通政院都事杨矩为首领官。
甘肃永昌道,以上都留守阿牙赤、陕西行省左丞王绅为之,沁源县尹乔逊为首领官。
四川省,以大都留守答尔麻失里、河南参政王守诚为之,宣政院都事武祺为首领官。
京畿道,以西台中丞定定、集贤侍讲学士苏天爵为之,太史院都事留思诚为首领官。
河南江北道,以吏部尚书定僧、宣政院佥院魏景道为之,中书检校哈尔丹为首领官。
至正十七年九月,诏以中书右丞也先不花、御史中丞成遵奉使宣抚彰德、大名、广平、东昌、东平、曹、濮等处,奖厉将帅。
经略使。
至正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命经略使问民疾苦,招谕叛逆,果有怙终不悛,总督一应大小辟吏,治兵裒粟,一精一练士卒,审用成算,申明纪律。
先定江西、湖广、江浙、福建诸处,并力掎角,务收平复之效,不尚屠戮之威。
江南各省民义,忠君亲上,姓名不能上达者,优加抚存,量才验功,授以官爵。
旌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高年耆德,常令有司存恤鳏寡孤独。
选辟二员为经略使参谋官,辟名士一人掌案牍。
设行军司马一员,秩正五品,掌军律。
选举附录
科目
元以科目取士,自延祐至元统凡七科,具见前志。
既罢复兴之后,至正二年三月戊寅,廷试举人,赐拜住、陈祖仁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八人。
国子生员十有八人:蒙古人六名,从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七品出身;汉人、南人共六名,从七品出身。
五年三月辛卯,廷试举人,赐普颜不花、张士坚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数。
国子生员亦如之。
八年三月癸卯,廷试举人,赐阿鲁辉帖穆而、王宗哲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数。
国子生员亦如之。
是年四月,中书省奏准,监学生员每岁取及分生员四十人,三年应贡会试者,凡一百二十人。
除例取十八人外,今后再取氨榜二十人,于内蒙古、色目各四名,前二名充司钥,下二名充侍仪舍人。
汉人取一十二人,前三名充学正、司乐,次四名充学录、典籍管勾,以下五名充舍人。
不愿者,听其还斋。
十一年三月丙辰,廷试举人,赐朵列图、文允中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八十有三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二年三月,有旨:“省院台不用南人,似有偏负。
天下四海之内,莫非吾民,宜依世祖时用人之法,南人有才学者,皆令用之。”
自是累科南方之进士,始有为御史,为宪司官,为尚书者矣。
十四年三月己巳,廷试举人,赐薛朝晤、牛继志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七年三月,廷试举人,赐侻征、王宗嗣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五十有一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九年,中书左丞成遵建言:“宋自景祐以来,百五十年,虽无兵祸,常设寓试名额,以待四方游士。
今淮南、河南、山东、四川、辽一陽一等处,及江南各省所属州县,避兵士民,会集京师。
如依前代故事,别设流寓乡试之科,令避兵士民就试,许在京官员及请俸掾译史人等,系其乡里亲戚者,结罪保举,行移大都路印卷,验其人数,添差试官,别为考校,依各处元额,选合格者充之,则国有得人之效,野无遗贤之叹矣。”
既而监察御史亦建言此事,中书送礼部定拟:“曾经残破一处所,其乡试元额,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总计一百三十有二人。
如今流寓儒人,应试名数,难同全盛之时,其寓试解额,合照依元额减半量拟,取合格蒙古、色目各十五名,汉人二十名,南人十五名,通六十有五名。”
中书省奏准,如所拟行之。
而是岁福建行中书省初设乡试,定取七人为额,而江西流寓福建者亦与试焉,通取十有五人,充贡于京师。
而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察罕帖木兒又请:“今岁八月乡试,河南举人及避兵儒士,不拘籍贯,依河南省元额数,就陕州置贡院应试。”
诏亦从之。
二十年三月,廷试举人,赐买住、魏元礼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三十有五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二十三年三月丁未,廷试举人,赐宝宝、杨輗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是年六月,中书省奏:“江浙、福建举人,涉海道以赴京,有六人者,已后会试之期,宜授以教授之职;其下第三人,亦以教授之职授之。
非徒慰其跋涉险阻之劳,亦及激劝远方忠义之士。”
二十五年,皇太子抚军河东,适当大比之岁,扩廓帖木兒以江南、四川等处皆阻于兵,其乡试不废者,唯燕南、河南、山东、陕西、河东数道而已,乃启皇太子倍增乡贡之额。
二十六年三月,廷试举人,赐赫德溥化、张栋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三人,优其品秩,第一甲,授承直郎,正六品,第二甲,授承务郎,从六品;第三甲,授从仕郎,从七品。
国子生员:蒙古七名,正六品;色目六名,从六品;汉人七名,正七品;通二十人。
兵兴已后,科目取士,莫盛于斯;而元之设科,亦止于是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