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子
内篇 卷三 对俗
或人难曰:“人中之有老彭,犹木中之有松柏,禀之自然,何可学得乎?”
抱朴子曰:“夫陶冶造化,莫灵於人。
故达其浅者,则能役用万物,得其深者,则能长生久视。
知上药之延年,故服其药以求仙。
知龟鹤之遐寿,故效其道引以增年。
且夫松柏枝叶,与众木则别。
龟鹤体貌,与众虫则殊。
至於彭老犹是人耳,非异类而寿独长者,由於得道,非自然也。
众木不能法松柏,诸虫不能学龟鹤,是以短折耳。
人有明哲,能修彭老之道,则可与之同功矣。
若谓世无仙人乎,然前哲所记,近将千人,皆有姓字,及有施为本末,非虚言也。
若谓彼皆特禀异气,然其相传皆有师奉服食,非生知也。
若道术不可学得,则变易形貌,吞刀吐火,坐在立亡,兴云起雾,召致虫蛇,合聚鱼鳖,三十六石立化为水,消玉为台,溃金为浆,入渊不沾,蹴刃不伤,幻化之事,九百有馀,按而行之,无不皆效,何为独不肯信仙之可得乎!仙道迟成,多所禁忌。
自无超世之志,强力之才,不能守之。
其或颇好心疑,中道而废,便谓仙道长生,果不可得耳。
仙经曰,服丹守一,与天相毕,还一精一胎息,延寿无极。
此皆至道要言也。
民间君子,犹内不负心,外不愧影,上不欺天,下不食言,岂况古之真一人,宁当虚造空文,以必不可得之事,诳误将来,何所索乎!倍无其命,终不肯信,亦安可强令信哉1
或难曰:“龟鹤长寿,盖世閒之空言耳,谁与二物终始相随而得知之也。”
抱朴子曰:“苟得其要,则八极之外,如在指掌,百代之远,有若同时,不必在乎庭宇之左右,俟乎瞻视之所及,然後知之也。
玉策记曰,千岁之龟,五色具焉,其额上两骨起似角,解人之言,浮於莲叶之上,或在丛蓍之下,其上时有白云蟠蛇。
千岁之鹤,随时而鸣,能登於木,其未千载者,终不集於树上也,色纯白而脑尽成丹。
如此则见,便可知也。
然物之老者多智,率皆深藏邃处,故人少有见之耳。
按玉策记及昌宇经,不但此二物之寿也。
云千岁松树,四边披越,上杪不长,望而视之,有如偃盖,其中有物,或如青牛,或如青羊,或如青犬,或如青人,皆寿万岁。
又云,蛇有无穷之寿,狝猴寿八百岁变为猿,猿寿五百岁变为玃。
玃寿千岁。
蟾蜍寿三千岁,骐驎寿二千岁。
腾黄之马,吉光之兽,皆寿三千岁。
千岁之鸟,万岁之禽,皆人面而鸟身,寿亦如其名。
虎及鹿兔,皆寿千岁,寿满五百岁者,其毛色白。
熊寿五百岁者,则能变化。
狐狸豺狼,皆寿八百岁。
满五百岁,则善变为人形。
鼠寿三百岁,满百岁则色白,善凭人而卜,名曰仲,能知一年中吉凶及千里外事。
如此比例,不可具载。
但博识者触物能名,洽闻者理无所惑耳。
何必常与龟鹤周旋,乃可知乎?苟不识物,则园中草木,田池禽一兽 ,犹多不知,况乎巨异者哉?史记龟策传云:一江一 淮閒居人为儿时,以龟枝床 ,至後老死,家人移床 ,而龟故生。
此亦不减五六十岁也,不饮不食,如此之久而不死,其与凡物不同亦远矣,亦复何疑於千岁哉?仙经象龟之息,岂不有以乎?故太丘长颍川陈仲弓,笃论士也,撰异闻记云,其郡人张广定者,遭乱常避地,有一女年四岁,不能步涉,又不可担负,计弃之固当饿死,不欲令其骸鼻之露,村口有古大冢,上巅先有穿穴,乃以器盛縋之,下此女於冢中,以数月许乾饭及水浆与之而舍去。
候世平定,其间三年,广定乃得还乡里,欲收冢中所弃女骨,更殡埋之。
广定往视,女故坐冢中,见其父母,犹识之甚喜。
而父母犹初恐其鬼也,父下入就之,乃知其不死。
问之从何得食,女言粮初尽时甚饥,见冢角有一物,伸颈吞气,试效之,转不复饥,日月为之,以至於今。
父母去时所留衣被,自在冢中,不行往来,衣服不败,故不寒冻。
广定乃索女所言物,乃是一大龟耳。
女出食穀,初小肮痛呕逆,久许乃一习一 ,此又足以知龟有不死之法,及为道者效之,可与龟同年之验也。
史迁与仲弓,皆非妄说者也。
天下之虫鸟多矣,而古人独举斯二物者,明其独有异於众故也,睹一隅则可以悟之矣。”
或难曰:“龟能土蛰,鹤能天飞,使人为须臾之蛰,有顷刻之飞,犹尚不能,其寿安可学乎?”
抱朴子答曰:“虫之能蛰者多矣,鸟之能飞者饶矣,而独举龟鹤有长生之寿者,其所以不死者,不由蛰与飞也。
是以真一人但令学其道引以延年,法其食气以绝穀,不学其土蛰与天飞也。
夫得道者,上能竦身於云霄,下能潜泳於川海。
是以萧史偕翔凤以凌虚,琴高乘朱鲤於深渊,斯其验也。
何但须臾之蛰,须刻之飞而已乎!龙蛇蛟螭,狙猥鼍□,皆能竟冬不食,不食之时,乃肥於食时也。
莫得其法。
且夫一致之善者,物多胜於人,不独龟鹤也。
故太昊师蜘蛛而结网,金天据九鳸以正时,帝轩俟凤鸣以调律,唐尧观蓂荚以知月,归终知往,乾鹊知来,鱼伯识水旱之气,蜉蝣晓潜泉之地,白狼知殷家之兴,鸑鷟见周家之盛,龟鹤偏解导养,不足怪也。
且仙经长生之道,有数百事,但有迟速烦要耳,不必皆法龟鹤也。
上士用思遐邈,自然玄畅,难以愚俗之近情,而推神仙之远旨。”
或曰,“我等不知今人长生之理,古人何独知之?”
“此盖愚暗之局谈,非达者之用怀也。
夫占天文之玄道,步七政之盈缩,论凌犯於既往,审崇替於将来,仰望云物之徵祥,俯定卦兆之休咎,运三棋以定行军之兴亡,推九符而得祸福之分野,乘除一算,以究鬼神之情状,错综六情,而处无端之善否。
其根元可考也,形理可求也,而庸才近器,犹不能开学之奥治,至於朴素,徒锐思於糟粕,不能穷测其一精一微也。
夫凿枘之粗伎,而轮扁有不传之妙;掇蜩之薄术,而亻区偻有入神之巧,在乎其人,由於至一精一也。
况於神仙之道,旨意深远,求其根茎,良未易也。
松乔之徒,虽得其效,未必测其所以然也,况凡人哉?其事可学,故古人记而垂之,以传识者耳。
若心解意得,则可信而修之,其猜疑在胸,皆自其命,不当诘古人何以独晓此,而我何以独不知之意耶?吾今知仙之可得也,吾能休粮不食也,吾保流珠之可飞也,黄白之可求也,若责吾求其本理,则亦实复不知矣。
世人若以思所能得谓之有,所不能及则谓之无,则天下之事亦鲜矣。
故老子有言,以狸头之治鼠漏,以啄木之护龋齿,此亦可以类求者也。
若蟹之化漆,麻之坏酒,此不可以理推者也。
万殊纷然,何可以意极哉?设令抱危笃之疾,须良药之救,而不肯即服,须知神农岐伯所以用此草治此病本意之所由,则未免於愚也。”
或曰:“生死有命,修短素定,非彼药物,所能损益。
夫指既斩而连之,不可续也;血既洒而吞之,无所益也。
岂况服彼异类之松柏,以延短促之年命,甚不然也。”
抱朴子曰:“若夫此论,必须同类,乃能为益,然则既斩之指,已洒之血,本自一体,非为殊族,何以既斩之而不可续,已洒之而不中服乎!余数见人以蛇衔膏连已斩之指,桑豆易鸡鸭之足,异物之益,不可诬也。
若子言不恃他物,则宜捣肉冶骨,以为金疮之药,煎皮熬发,以治秃鬓之疾耶?夫水土不与百卉同体,而百卉仰之以植焉。
五穀非生人之类,而生人须之以为命焉。
脂非火种,水非鱼属,然脂竭则火灭,水竭则鱼死,伐木而寄生枯,芟草而兔丝萎,川蟹不归而蛣败,桑树见断而蠹殄,触类而长之,斯可悟矣。
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
盐滷沾於肌髓,则脯腊为之不烂,况於以宜身益命之物,纳之於己,何怪其令人长生乎?”
或难曰:“神仙方书,似是而非,将必好事者妄所造作,未必出黄老之手,经松乔之目也。”
抱朴子曰:“若如雅论,宜不验也,今试其小者,莫不效焉。
余数见人以方诸求水於夕月,一陽一燧引火於朝日,隐形以沦於无象,易貌以成於异物,结巾投地而兔走,针缀丹带而蛇行,瓜果结实於须臾,龙鱼瀺灂於盘盂,皆如说焉。
按汉书栾太初见武帝,试令斗棋,棋自相触。
而後汉书又载魏尚能坐在立亡,张楷能兴云起雾,皆良史所记,信而有徵,而此术事,皆在神仙之部,其非妄作可知矣。
小既有验,则长生之道,何独不然乎1
或曰:“审其神仙可以学致,翻然凌霄,背俗弃世,烝尝之礼,莫之修奉,先鬼有知,其不饿乎1抱朴子曰:“盖闻身体不伤,谓之终孝,况得仙道,长生久视,天地相毕,过於受全归完,不亦远乎?果能登虚蹑景,云轝霓盖,餐朝霞之沆瀣,吸玄黄之醇一精一,饮则玉醴金浆,食则翠芝朱英,居则瑶堂瑰室,行则逍遥太清。
先鬼有知,将蒙我荣,或可以翼亮五帝,或可以监御百灵,位可以不求而自致,膳可以咀茹华璚,势可以总摄罗酆,威可以叱吒梁成,诚如其道,罔识其妙,亦无饿之者。
得道之高,莫过伯一陽一。
伯一陽一有子名宗,仕魏为将军,有功封於段干。
然则今之学仙者,自可皆有子弟,以承祭祀,祭祀之事,何缘便绝1
或曰:“得道之士,呼吸之术既备,服食之要又该,掩耳而闻千里,闭目而见将来,或委华驷而辔蛟龙,或弃神州而宅蓬瀛,或迟回於流俗,逍遥於人间,不便绝迹以造玄虚,其所尚则同,其逝止或异,何也?”
抱朴子答曰:“闻之先师云,仙人或昇天,或住地,要於俱长生,去留各从其所好耳。
又服还丹金液之法,若且欲留在世间者,但服半剂而录其半。
若後求昇天,便尽服之。
不死之事已定,无复奄忽之虑。
正复且游地上,或入名山,亦何所复忧乎?彭祖言,天上多尊官大神,新仙者位卑,所奉事者非一,但更劳苦,故不足役役於登天,而止人间八百馀年也。
又云,古之得仙者,或身生羽翼,变化飞行,失人之本,更受异形,有似雀之为蛤,雉之为蜃,非人道也。
人道当食甘旨,服轻暖,通一陰一陽一,处官秩,耳目聪明,骨节坚强,颜色悦怿,老而不衰,延年久视,出处任意,寒一温一 风湿不能伤,鬼神众一精一不能犯,五兵百毒不能中,忧喜毁誉不为累,乃为贵耳。
若委弃妻子,独处山泽,邈然断绝人理,块然与木石为邻,不足多也。
昔安期先生龙眉甯公修羊公一陰一长生,皆服金液半剂者也。
其止世间,或近千年,然後去耳。
笃而论之,求长生者,正惜今日之所欲耳,本不汲汲於昇虚,以飞腾为胜於地上也。
若幸可止家而不死者,亦何必求於速登天乎?若得仙无复住理者,复一事耳。
彭祖之言,为附人情者也。”
或问曰:“为道者当先立功德,审然否?”
抱朴子答曰:“有之。
按玉钤经中篇云,立功为上,除过次之。
为道者以救人危使免祸,护人疾病,令不枉死,为上功也。
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
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
行恶事大者,司命夺纪,小饼夺算,随所犯轻重,故所夺有多少也。
凡人之受命得寿,自有本数,数本多者,则纪算难尽而迟死,若所禀本少,而所犯者多,则纪算速尽而早死。
又云,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
若有千一百九十九善,而忽复中行一恶,则尽失前善,乃当复更起善数耳。
故善不在大,恶不在小也。
虽不作恶事,而口及所行之事,及责求布施之报,便复失此一事之善,但不尽失耳。
又云,积善事未满,虽服仙药,亦无益也。
若不服仙药,并行好事,虽未便得仙,亦可无卒死之祸矣。
吾更疑彭祖之辈,善功未足,故不能昇天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