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容斋续笔·卷五
汉唐二武
【原文】
东坡云:“古之君子,必忧治世而危①明主,明主有绝人②之资,而治世无可畏之防。”
美哉斯言!汉之武帝,唐之武后③,不可谓不明,而巫蛊④之祸,罗织之狱⑤,天下涂炭⑥,后妃公卿,一交一 臂就戮⑦,后世闻二武之名,则憎恶之。
蔡确作诗,用郝甑山上元间事,宣仁谓以吾比武后;苏辙用武帝奢侈穷兵虚耗海内为谏疏⑧,哲宗谓至引汉武上方先朝。
皆以之得罪。
人君之立政,可不监⑨兹!
【注释】
①危:担心。
②绝人:过人,比一般人强。
③武后:武则天。
④巫蛊:用巫术毒害人。
蛊,传说中的一种人工培养的毒虫,专用来害人。
⑤罗织之狱:网罗编造罪名让人下狱。
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
⑥涂炭:烂泥和炭火,比喻极困苦的境遇。
⑦一交一 臂就戮:因为一点小事就遭到杀戮。
⑧谏疏:谏,规劝君主使其改正错误。
疏,分条说明的文字,一般指臣子向皇帝上奏。
⑨监:通“鉴”,借鉴,参考。
【译文】
苏东坡说:“古代道德高尚的人,必定为治理天下担忧,为贤明的君主担心,贤明的君主虽有过人的资质,但治理天下就要有所防备。”
这句话说得真好啊!汉朝的汉武帝,唐朝的武则天,不能说不贤明,但是国家仍然有用巫术毒害人的灾难,有网罗编造罪名的现象,人民生活极端困苦,后宫妃子与王公大臣常因一点小事就遭到杀害,后世的人听到汉武帝和武则天的名字,就非常憎恨厌恶他们。
蔡确写了一首诗,说的是郝甑山正月十五元宵节的事,就认为蔡确把他比作武则天;苏辙用汉武帝奢侈豪华追求享受、用尽全部兵力发动战争、消耗府库使国家衰弱这些事实作为规劝皇帝使之改正错误的奏议,宋哲宗赵煦就认为苏辙引用汉武帝把他与前朝相比。
他们两人都因此而被定了罪。
君主治理天下,应以此为鉴!
买马牧马
【原文】
国家买马①,南边于邕管,西边于岷、黎,皆置使提督,岁所纲发者盖逾万匹②,使臣、将校得迁秩转资③。
沿道数十州,驿程券食④、厩圉薪刍之费⑤,其数不赀⑥,而一江一 、淮之间,本非骑兵所能展奋,又三牙遇暑月,放牧于苏、秀以就水草⑦,亦为逐处之患⑧。
因读《五代旧史》云:“唐明宗问枢密院使范延光⑨内外马数。
对曰:“三万五千匹。”
帝叹曰:“太祖在太原,骑军不过七千。
先皇自始至终,马才及万。
今有铁马如是,而不能使九州混一⑩,是吾养士练将之不至也。”
延光奏曰:“国家养马太多,计一骑士之费可赡步军五人。
三万五千骑,抵十五万步军,既无所施,虚耗国力。”
帝曰:“诚如卿言。
肥骑士而瘠吾民,民何负哉?””明宗出于蕃戎,犹能以爱民为念。
李克用父子以马上立国制胜,然所蓄只如此。
今盖数倍之矣。
尺寸之功不建,可不惜哉!且明宗都洛一陽一,正临中州,尚以为骑士无所施。
然则今虽纯用步卒,亦未为失计也。
【注释】
①国家买马:宋朝为了充实骑兵兵力。
国家,本朝,即宋朝。
②岁所纲发者盖逾万匹:每年成批从这些地方送往内地的马匹大约超过一万。
纲,转运大批货物所实施的方法。
逾,超过。
③得迁秩转资:得以升迁。
迁,指调动官职,一般指升职。
秩,官职级别。
④券食:凭券供一应的膳食。
一般官吏所用。
⑤厩圉薪刍:盖马厩,准备柴禾、草料。
⑥不赀:无法估算。
⑦放牧于苏、秀以就水草:为了方便马匹喝水吃草,将马匹赶到苏州、秀州地区放牧。
⑧逐处之患:给这些地方每处都造成很大的损失。
⑨范延光:字子瑰,相州临漳人,唐明宗时曾做节度使,能征善战,生性刚正,敢于直言劝谏。
⑩混一:统一天下。
蕃戎:少数民族。
尺寸之功不建:尺寸之功(一点功劳)都未建立。
【译文】
国家为了充实骑兵,在南边的邕管(今广西南宁),西边的岷州(今甘肃岷县)、黎州(今四川汉源)等边远地区购置马匹,并且设有专门的机构与官员,每年成批送往内地的马大概能超过一万匹,管理这一事务的使臣、将校往往因此得以升迁官职。
为运送这些马匹,沿途几十个州县,准备驿站,招待官兵,盖马圈、备草料,这些费用无法估量。
然而长一江一 、淮河之间的广大地区,本来就不适应骑兵奔驰作战,遇到炎热天气,还得将幼马赶到苏州(今一江一 苏吴县)、秀州(今浙一江一 嘉兴)一带放牧,给各地造成很大损失。
据《旧五代史》记载:“后唐明宗李嗣源询问枢密使范延光全国的马匹数目。
范延光回答说:“有三万五千匹马。”
唐明宗叹息道:“太祖在太原时,骑兵也不过才七千人。
先皇(庄宗李存勖)自始至终,也仅有一万匹马。
现在有这么多的军马,却不能统一天下,这是我养兵和训练将帅还做得不够啊。”
范延光上奏说:“国家养的马匹太多了,一个骑兵的开销,可以养活五个步兵,三万五千名骑兵的费用可以抵得上十五万步兵的费用,这么多骑兵既不能发挥作用,又白白消耗国家财力。”
后唐明宗说:“确实像你说的那样。
厚养骑兵而使人民受苦,人民怎能承受得了?””后唐明宗出生于少数民族家庭,还能想到爱护老百姓。
李克用父子靠骑马打胜仗建立国家,然而所蓄养的马匹却如此之少,而今所养的马是其祖上的好几倍,但却一点功劳也没有建立,真让人为之可惜啊!何况自后唐明宗定都洛一陽一,面对中原,还以为骑兵无用武之地。
所以,现在虽然单纯使用步兵,也未必失策啊。
唐虞象刑
【原文】
《虞书》:“象刑惟明①。”
象者法也。
汉文帝诏,始云:“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②,而民弗犯。”
武帝③诏亦云:“唐虞画象,而民不犯。”
《白虎通》云:“画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
犯墨者蒙巾④,犯劓者赭著其衣⑤,犯髌者以墨蒙其髌⑥,犯宫者扉。
扉,草屦⑦也,大辟者布衣无领⑧。”
其说虽未必然⑨,扬雄《法言》,“唐、虞象刑惟明”,说者引前诏以证,然则唐、虞之所以齐民⑩,礼义荣辱而已,不专于刑也。
秦之末年,赭衣半道,而奸不息。
国朝之制,减死一等及胥吏兵卒配徒者,涅其面而刺之,本以示辱,且使人望而识之耳。
久而益多,每郡牢城营,其额常溢,殆至十余万,凶盗处之恬然。
盖一习一 熟而无所耻也。
罗隐《谗书》云:“九人冠而一人髽,则髽者慕而冠者胜,九人髽而一人冠,则冠者慕而髽者胜。”
正谓是欤?《老子》曰:“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则为恶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可谓至言。
荀卿谓象刑为治古不然,亦正论也。
【注释】
①明:明告天下,公之于众。
②戮:刑罚。
③武帝:指汉武帝。
④犯墨者蒙巾:犯了罪应该在脸上刺墨字的人,用布蒙住他的脸以示刑罚。
⑤犯劓者赭著其衣:犯了罪应该割去鼻子的人,让他穿赭色的衣服。
⑥犯髌者以墨蒙其髌:犯了罪应当挖去膝盖骨的人,将墨汁涂在他的膝盖骨上作为刑罚。
⑦草屦:草鞋。
⑧大辟者布衣无领:犯了死罪的人,让他穿上没有领子的布衣以代替刑罚。
大辟,五刑之一,死刑。
⑨未必然:未必是这样,不一定正确。
⑩齐民:人民治理得好。
赭衣半道:囚犯几乎塞满了道路。
赭衣,穿赭衣的囚犯。
而奸不息:但是违反法令的事情却没有停息。
涅:用黑色染东西,用墨涂东西。
其额常溢:实际的囚犯人数常常超过规定关押罪犯的名额。
殆至:恐怕到了。
凶盗处之恬然:社会上的凶徒盗贼依然处之泰然,毫不在乎。
盖一习一 熟而无所耻也:大概是因为一习一 以为常,所以压根就不觉得有什么羞耻的。
罗隐:字昭谏,浙一江一 新登人,早年应试不第,曾作《谗书》,讥刺不良 社会现象。
黄巢起义后,归乡避祸。
晚年跟随吴越王钱镠,曾任钱塘令、谏议大夫等职。
孰:如何,怎么。
治古:治理古代的国家。
不然:不正确。
正论:正确的言论。
【译文】
《尚书·虞书》记载:“仿照天道以制刑法,公示于众。”
象,就是效法的意思。
汉文帝的诏书开始说:“有虞氏时候,没有肉刑,只是画一些衣服、帽子和花纹特异的服饰象征五刑,以示耻辱,但人民却不犯法。”
汉武帝的诏书也说:“唐尧虞舜时代以画衣服、帽和花纹特异的服饰来象征五刑,然而人民不犯法。”
《白虎通》一书记载:“以画衣帽和花纹特异的服饰象征刑罚,这些衣服象征五种刑罚。
处以在面部刺墨字这种刑罚的人,用布蒙盖他的面部;处以割去鼻子这种刑罪的人,让他穿赭色的衣服;处以挖去膝盖骨这种刑罚的人,用黑墨涂其膝盖骨;处以阉割生殖器这种刑罚的人,穿扉,扉,就是草鞋;处以死刑这种刑罚的人,穿的麻布上衣没有领子。”
这种说法也不一定对,扬雄《法言》一书认为唐尧虞舜时期采用象征性的刑罚,这个说法引用前朝皇帝的诏书作为证据。
然而唐尧虞舜之所以与民相同,是因为懂得礼义光荣耻辱,而不是刻意实行刑罚啊。
秦朝末年,刑罚严酷,犯人几乎堵满了道路,然而违犯法律的事却没有停止过。
宋朝的法制规定,犯死罪被免死的和充军发配的人,都要染黑他们的脸面并刺上字,目的是为了公示于众和羞辱他们,并且让人看到后知道他们犯了罪。
时间一长,这些人就多了,各郡囚禁处以流放罪犯的地方,常常超过所规定的囚禁罪犯的名额,恐怕达到了十多万人,但社会上凶犯盗贼却满不在乎。
这大概是因为一习一 以为常而不觉得耻辱了吧。
罗隐《谗书》上说:“如果有九个人戴帽子而有一个人用麻束发,那么用麻束发的人非常羡慕戴帽子的人,戴帽子人也很自得;如果有九个人用麻束发而只有一个人戴帽子,那么戴帽子的人就非常羡慕用麻束发的人,用麻束发的人就很得意。”
这说明了什么呢?《老子》一书上说:“老百姓常常是不怕死的,为何以死刑来使老百姓害怕呢?如果让老百姓经常害怕死,那么我捉到作恶多端的人就杀了他,这样一来,谁还敢犯罪呢?”这可说是至理名言。
荀卿认为上古唐虞时代用象征性的刑罚治理国家不对,也是一种正确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