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列传第七十二 孝行
长孙虑 乞伏保 孙益德 董洛生 杨引 阎元明 吴悉达 王续生 李显达 仓跋 张升 王崇 郭文恭 荆可 秦族 皇甫遐 张元 王颁弟頍 杨庆 田翼 纽因 刘仕俊 翟普林 华秋 徐孝肃
《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
《论语》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吕览》云:“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万事之纳纪也。
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顺者,其唯孝乎!”然则孝之为德至矣,其为道远矣,其化人深矣。
故圣帝明王行之于四海,则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齐其明;诸侯卿大夫行之于国家,则永保其宗社,长守其禄位;匹夫匹妇行之于闾阎,则播徽烈于当年,扬休名于千载。
是以尧、舜、汤、武居帝王之位,垂至德以敦其风;孔、墨、荀、孟禀圣贤之资,弘正道以励其俗。
观其所由,在此而已矣。
然而淳源既往,浇风愈扇,礼义不树,廉让莫修。
若乃绾银黄,列钟鼎,立于朝廷之间,非一族也;积龟贝,实仓廪,居于闾巷之内,非一家也。
其于一爱一敬之道,则有未能备焉。
哀思之节,罕有得其中焉。
斯乃诗人所以思素冠,孔门有以责衣锦也。
且生尽色养之方,终极哀思之地,厥迹多绪,其心一焉。
若乃诚达泉鱼,感通鸟兽,事匪常伦,斯盖希矣。
至如温一床一、扇席,灌树、负土,苟或加人,咸疾俗。
斯固仁人君子所以兴叹,哲后贤宰所宜属心。
如令明教化以救其弊,优爵赏以劝其心,存恳诚以诱其进,积岁月以求其终,则今之所谓少者,可以为多矣;古之所谓难者,可以为易矣。
长孙虑等阙稽古之学,无俊伟之才。
或任其自然,情无矫饰;或笃于天一性一,勤其四体。
并竭股肱之力,咸尽一爱一敬之心,自足膝下之欢,忘怀轩冕之贵。
不言而化,人神通感。
虽或位登台辅,爵列王侯,禄积万钟,马迹千驷,死之日曾不得与斯人之徒隶齿。
孝之大也,不其然乎。
案《魏书》列赵琰、长孙虑、乞伏保、孙益德、董洛生、杨引、阎元明、吴悉达、王续生、李显达、仓跋、张升、王崇、郭文恭为《孝感传》,《周书》列李棠、柳桧、杜叔毗、荆可、秦族、皇甫遐、张元为《孝义传》,《隋书》列陆彦师、田德懋、薛浚、王颁、田翼、杨庆、郭世俊、纽因、刘仕俊、郎方贵、翟普林、李德饶、华秋、徐孝肃为《孝义传》。
今赵琰、李棠、柳桧、杜叔毗、陵彦师、李德饶入别传及其家传,其余并从此编缉,以备《孝行传》云。
长孙虑,代人也。
母因饮酒,其父真呵叱之,误以杖击,便即致死。
真为县囚执,处以重坐。
虑列辞尚书云:“父母忿争,本无余恶,直以谬误,一朝横祸。
今母丧未殡,父命旦夕,虑兄弟五人并冲幼。
虑身居长,今年十五,有一女弟,向始四岁。
更相鞠养,不能保全,父若就刑,交坠沟壑。
乞以身代老父命,使婴弱众孤,得蒙存立。”
尚书奏云:“虑于父为孝子,于弟为仁兄,寻情究状,特可矜感。”
孝文帝诏特恕其父死罪,以从远流。
乞伏保,高车部人也。
父居,献文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
以忠谨慎密,常在左右,出内诏命。
赐宫人河南宗氏,亡后,赐以宫人申氏,宋太子左率申坦兄女也。
岁余,居卒。
申抚养伏保,一性一严肃,捶骂切至,而伏保奉事孝谨,初无恨色。
袭父侯爵,例降为伯。
稍迁左中郎将。
每请禄赐,在外公私尺丈所用,无不白知。
出为鄯善镇将。
申年逾八十,伏保手制马车,亲自扶接,申欣然随之。
申亡,伏保解官,奉丧还洛。
复为长兼南中郎将,卒。
孙益德,乐安人也。
其母为人所害。
益德童幼,为母复仇,还家哭于殡,以待县官。
孝文、文明太后以其幼而孝决,又不逃罪,特免之。
董洛生,代人也。
居父丧过礼,诏遣秘书中散温绍伯奉玺书慰之,令自抑割,以全孝道。
又诏其宗亲,使相喻奖,勿令有灭一性一之讥。
杨引,乡郡襄垣人也。
三岁丧父,为叔所养。
母年九十二终,引年七十五,哀毁过礼。
三年服毕,恨不识父,追服斩衰,食粥粗服,誓终身命。
经十三年,哀慕不改,为郡县乡闾三百余人上状称美。
有司奏宜旌赏,复其一门,树其纯孝。
诏别敕集书标扬引至行,又可假以散员之名。
阎元明,河东安邑人也。
少而至孝,行著乡闾。
太和五年,除北随郡太守。
元明以违离亲养,兴言悲慕。
母亦慈念,泣泪丧明。
悲号上诉,许归奉养。
一见其母,母目便开。
刺史吕寿恩列状上闻,诏下州郡,表为孝门,复其租调兵役,令终母年。
母亡服终,心丧积载,每忌日,悲动傍邻。
昆弟雍和,尊卑谐穆,安贫乐道,白首同归。
又猗氏县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丧父,泣慕十载,奉养其母,孝著乡邑。
而力田积粟,博施不已。
又河东郡人杨风等七百五十人,列称乐户皇甫奴兄弟,虽沉屈兵伍,而一操一尚弥高,奉养继亲,甚著恭孝之称。
又东郡小黄县人董吐浑、兄养,事亲至孝,三世同一居,闺门有礼。
景明初,畿内大使王凝奏请标异,诏从之。
吴悉达,河东闻喜人也。
兄弟三人,年并幼小,父母为人所杀。
四时号慕,悲感乡邻。
及长报仇,避地永安。
昆弟同一居四十余载,闺门和睦,让逸竞劳。
虽于俭年,糊饘不继,宾客经过,必倾所有。
每守宰殡丧,私办车牛,送终葬所。
邻人孤贫窘困者,莫不解一衣辍粮,以相赈恤。
乡闾五百余人诣州称颂焉。
刺史以悉达兄弟行著乡里,板赠悉达父勃海太守。
悉达后欲改葬,亡失坟墓,推寻弗获。
号哭之一声,昼夜不止,叫诉神祇。
忽于悉达足下地陷,得父铭记,因迁葬曾祖已下三世九丧。
倾尽资业,不假于人,哀感毁悴,有过初丧。
有司奏闻,标闾复役,以彰孝义。
时有齐州人崔承宗,其父于宋世仕汉中,母丧因殡彼。
后青、徐归魏,遂为隔绝。
承宗一性一至孝,万里投险,偷路负丧还京师。
黄门侍郎孙惠蔚闻之,曰:“吾于斯人,见廉范之情矣。”
于是吊赠尽礼,如旧相识。
王续生,荥一陽一京县人也。
遭继母忧,居丧,杖而后起。
乃终礼制,鬓发尽落。
有司奏闻,宣武诏标旌门闾,甄其徭役。
李显达,颍川一陽一翟人也。
父丧,水浆不入口七日,鬓发堕一落,形体枯悴。
六年庐于墓侧,哭不绝声,殆于灭一性一。
州牧高一陽一王雍以状奏,灵太后诏表其门闾。
仓跋,荥一陽一京县人也。
丧母,水浆不入口五日,吐血数升,居忧毁瘠,见称州里。
有司奏闻,孝武帝诏标门闾。
张升,荥一陽一京县人也。
丧父,饮水绝盐,哀毁过度,形骸枯悴,骨立而已,发落殆尽。
声闻乡里,盗贼不侵其闾。
州表以闻,标其门闾。
王崇,字乾邕,一陽一夏雍人也。
兄弟并以孝称,身勤稼穑,以养二亲。
仕梁州镇南府主簿。
母亡,杖而后起,鬓发堕一落。
未及葬,权殡宅西。
崇庐于殡所,昼夜哭泣,鸠鸽群至。
有一小鸟,素质黑眸,形大于雀,栖于崇庐,朝夕不去。
母丧阕,复丁案忧,哀毁过礼。
是年夏,风雹,所经处,禽一兽暴死,草木摧折。
至崇田畔,风雹便止,禾麦十顷,竟无损落。
及过崇地,风雹如初。
咸称至行所感。
崇虽除服,仍居墓侧。
于其室前,生草一根,一茎一叶甚茂,人莫能识。
至冬中,复有鸟巢崇屋,一乳一养三子,一毛一羽成长,驯而不惊。
守令闻之,亲自临视。
州以闻奏,标其门闾。
郭文恭,太原平遥人也。
仕为太平县令。
年逾七十,父母丧亡。
文恭孝慕罔极,乃居祖父墓次,晨夕拜跪。
跣足负土,培祖父二墓,寒暑竭力,积年不已。
见者莫不哀叹。
尚书闻奏,标其门闾。
荆可,河东猗氏人也。
一性一质朴,容止有异于人。
能苦身勤力,供养其母,随时甘旨,终无匮乏。
母丧,水浆不入口三日,悲号擗踊,绝而后苏者数四。
葬母一之后,遂庐于墓侧,昼夜悲哭,负土成坟,蓬发不栉,菜食饮水而已。
然可家旧墓,茔域极大,榛芜至深,去家十余里。
而可独宿其中,与禽一兽杂处,哀感远近,邑里称之。
大统中,可乡人以可孝行足以劝励风俗,乃上言焉。
周文令州县表异之。
及服终之后,犹若居丧。
大冢宰、晋公护闻可孝行,特引见焉。
与可言论,时有会于护意。
而护亦至孝,其母阎氏,没于敌境,不测存亡。
每见可,自伤久乖膝下,而重可至一性一。
可卒后,护犹思其纯孝,收可妻子于京城,恆给其衣食。
秦族,上郡洛川人也。
祖白、父雚,并有至一性一,闻于闾里。
魏太和中,板白颍州刺史。
大统中,板雚郦城郡守。
族一性一至孝,事亲竭力。
及父丧,哀毁过礼,每一恸哭,酸感行路。
既以母在,恆抑割哀情,以慰其母意。
四时珍羞,未尝匮乏。
与弟荣先,复相友一爱一,闺门之中,怡怡如也。
寻而其母又没,哭泣无时,唯饮水食菜而已。
终丧之后,犹蔬食,不入房室二十许年。
乡里咸叹异之。
其邑人王元达等七十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
荣先亦至孝,遭父丧,哀慕不已,遂以毁卒。
邑里化其孝行。
周文嘉之,乃下诏褒美其行,赠沧州刺史,以旌厥异。
皇甫遐,字永贤,河东汾一陰一人也。
累世寒微,而乡里称其和睦。
遐一性一纯至,少丧父,事母以孝闻。
后遭母丧,乃庐于墓侧,负土为坟。
复于墓南作一禅窟,一陰一雨则穿窟,晴霁则营墓。
晓夕勤力,未尝暂停。
积以岁年,坟高数丈,周回五十余步,禅窟重台两匝,总成十有二室,中间行道,可容百人。
遐食粥枕塊,栉风沐雨,形容枯悴,家人不识。
当其营墓之初,乃有鸱鸟各一,徘徊悲鸣,不离墓侧,若助遐者,经月余日乃去。
远近闻其至孝,竞以米面遗之,遐皆受而不食,悉以营佛斋焉。
郡县表上其状,有诏旌异之。
张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
祖成,假平一陽一郡守。
父延俊,仕州郡,累为功曹主簿。
并以纯至为乡里所推。
元一性一谦谨,有孝行,微涉经史,然一精一释典。
年六岁,其祖以其夏中热,欲将元就井浴。
元固不肯从,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浴?”
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
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
祖异而舍之。
南邻有二杏树,杏熟多落元园中。
诸小兒竞取而食之。
元所得者,送还其主。
树陌有狗子为人所弃者,元即收而养之。
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
元对曰:“有生之类,莫不重其一性一命。
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
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
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
是以收而养之。”
叔父感其言,遂许焉。
未几,乃有狗母衔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
元恆忧泣,昼夜读佛经,礼拜以祈福祐。
后读《药师经》,见“盲者得视”之言。
遂请七僧,然七灯,七日七夜转《药师经》行道。
每言:“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
今以灯光普施法界,愿祖目见明,元求代暗。”
如此经七日,其夜梦见一老翁,以金镵疗其祖目,于梦中喜跃,遂即惊觉。
乃遍告家人。
三日,祖目果明。
其后,祖卧疾再周,元恆随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
及祖没,号踊绝而后苏。
随其父,水浆不入口三日。
乡里咸叹异之。
县博士杨轨等二百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
王颁,字景彦,太原祁人也。
父僧辩,《南史》有传。
颁少俶傥,有文武干局。
僧辩平侯景,留颁荆州。
遇梁元帝为周师所陷,颁因入关。
闻其父为陈武帝所杀,号恸而绝,食顷乃苏,哭不绝声,毁瘠骨立。
至服阕,常布衣蔬食,藉藁而卧。
周明帝嘉之,召授左侍上士。
累迁汉中太守,寻拜仪同三司。
隋开皇初,以平蛮功,加开府,封蛇丘县公。
献取陈之策,上览而异之,召见,言毕歔欷,上为之改容。
及大举伐陈,颁自请行。
率兵数百人,从韩擒虎先锋夜济,力战被伤。
恐不堪复斗,悲感呜咽。
夜中睡,梦有人授药,比寤而疮不痛。
时人以为孝感。
及陈灭,颁密召父在时士卒,得千余人,对之涕泣。
其间壮士或问曰:“郎君仇耻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将不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请发其丘陇,斗榇焚骨,亦可申孝心矣。”
颁顿桑陈谢,额尽流血,答曰:“其为坟茔甚大,恐一宵发掘,不及其一尸一,更至明朝,事乃彰露。”
诸人请具锹锸。
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皆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
颁遂焚骨取灰,投水饮之。
既而自缚归罪。
晋王表其状。
文帝曰:“朕以义平陈。
王颁所为,亦孝义之道,何忍罪之?”
舍而不问。
有司录其战功,将加柱国,赐物五千段。
颁固辞曰:“臣缘国威灵,得雪怨耻,本心徇私,非是为国。
所加官赏,终不敢当。”
帝从之。
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
卒于齐州刺史。
弟頍,字景文。
年数岁而江陵亡,同诸兄入关。
少好游侠,年二十,尚不知书,为其兄颙所责怒。
于是感激,始读《孝经》、《论语》,昼夜不倦,遂读《左传》、《礼》、《易》、《诗》、《书》,乃叹曰:“书无不可读者。”
勤学累载,遂遍通《五经》,究其旨趣,大为儒者所称。
解缀文,善谈话。
年三十,周武帝引为露门学士,每有议决,多頍所为。
一性一识甄明,一精一力不倦,好读诸子,遍记异书,以博物称。
又晓兵法,益有从横之志,每叹不逢时,常以将相自许。
开皇五年,授著作佐郎,寻令于国子讲授。
会帝亲临释奠。
国子祭酒元善讲《孝经》,頍与相论难,词义锋起,善往往见屈。
帝大奇之,超授国子博士。
后坐事解职,配防岭南。
数载,授汉王谅府谘议参军,王甚礼之。
时谅见房陵及秦、蜀二王相次废黜,潜有异志。
頍一陰一劝谅缮甲兵。
及文帝崩,谅遂举兵反,多頍之计也。
頍后数进奇策,谅不能用。
杨素至蒿泽,将战。
頍谓其子曰:“气候殊不佳,兵必败。
汝可随从我。”
既而兵败,頍将归突厥。
至山中,径路断绝,知必不免。
谓其子曰:“吾之计谋,不减杨素,但为言不见从,遂至于此。
不能坐受禽执,以成竖子之名也。
吾死后,汝慎勿过亲故!”于是自一杀,瘗之石窟中。
其子数日不得食,遂过其故人,竟为所禽。
杨素求頍一尸一得之,斩首,枭于太原。
所撰《五经大义》三十卷,有集二十卷,并因兵乱,无复存焉。
杨庆,字伯悦,河间人也。
祖玄、父刚,并以至孝知名。
庆美容止,一性一辩慧。
年十六,齐国子博士徐遵明见而异之。
及长,颇涉书记。
年二十五,郡察孝廉,以侍养不赴。
母有疾,不解襟带者七旬。
及居母忧,哀毁骨立,负土成坟。
齐文宣表其门闾,赐帛及绵粟各有差。
隋文帝受禅,屡加褒赏,擢授仪同三司,板平一陽一太守。
卒于家。
田翼,不知何许人也。
养母以孝闻。
其后母卧疾岁余,翼亲易燥湿,母食则食,母不食则不食。
隋开皇中,母患暴痢。
翼谓中毒一药,遂亲尝秽恶。
母终,翼一恸而绝。
妻亦不胜哀而死。
乡人厚共葬之。
纽因,字孝政,河东安邑人也。
一性一至孝。
周武成中,父母丧,庐于墓侧,负土成坟。
庐前生麻一株,高丈许,围之合拱,枝叶郁茂,冬夏恆青。
有鸟栖上,因举声哭,鸟即悲鸣。
时人异之。
周武帝表其闾,擢授甘棠令。
隋开皇初卒。
子士雄,少质直孝友。
丧父,复庐于墓侧,负土成坟。
其庭前有一槐树,先甚郁茂,及士雄居丧,树遂枯死。
服阕还宅,死槐复荣。
隋文帝闻之,叹其父子至孝,下诏褒扬,号其居为累德里。
刘仕俊,彭城人也。
一性一至孝。
丁母丧,绝而复苏者数矣,勺饮不入口者七日。
庐于墓侧,负土成坟,列植松柏,虎狼驯扰,为之取食。
隋文帝受禅,表其门闾。
翟普林,楚丘人也。
事亲以孝闻。
州郡辟皆不就,躬耕色养。
乡闾谓为楚丘先生。
后父母疾,亲易澡湿,不解一衣者七旬。
大业初,父母俱终,哀毁殆将灭一性一。
庐于墓侧,负土成坟。
盛冬不衣缯絮,唯著单缞而已。
家有鸟犬,随其在墓,若普林哀临,犬亦悲号,见者嗟异。
有二鹊巢其庐前柏树,入庐驯狎,无所惊惧。
司隶巡察,奏其孝感,擢授孝一陽一令。
华秋,汲郡临河人也。
幼丧父,事母以孝闻。
家贫,佣赁为养。
其母患疾,秋容貌毁悴,鬓须尽澳。
母终,遂绝栉沐,发尽秃落。
庐于墓侧,负土成坟。
有人欲助之者,秋辄拜而止之。
隋大业初,调狐皮,郡县大猎。
有一兔,逐之,奔入秋庐中,匿秋膝下。
猎人至庐所,异而免之。
自尔,此兔常宿庐中,驯其左右。
郡县嘉其孝感,具以状闻。
降使劳问,而表其门闾。
后群盗起,常往来庐之左右,咸相诫曰:“勿犯孝子乡。”
赖秋全者甚众。
徐孝肃,汲郡人也。
宗族数十家,多以豪侈相尚,唯孝肃俭约。
事亲以孝闻。
虽在幼小,宗一党一间每有争讼,皆至孝肃所平论,短者无不引咎而退。
孝肃早孤,不识父。
及长,问其母父状,因画工图其形,构庙置之而定省焉,朔望享祭。
养母至孝,数十年家人未见其忿恚色。
母老疾,孝肃视易燥湿,忧悴数年,见者莫不悲悼。
母终,孝肃茹蔬饮水,盛冬单缞,毁瘠骨立。
祖父母、父母墓,皆负土成坟。
庐于墓所四十余载,被发徒跣,遂以终身。
其弟德备终,子处默,又庐于墓侧。
弈世称孝焉。
论曰:塞天地而横四海者,唯孝而已矣。
然则孝始一爱一敬之方,终极哀思之道,厥亦多绪,其心一焉。
若上智禀自然之质,中庸有企及之义,及其成名,其美一也。
长孙虑等或出公卿之绪,藉礼教之资;或出茆笪之下,非奖劝所得。
并因心乘理,不逾礼教,感通所致,贯之神明。
乃有负土成坟,致毁灭一性一,虽乖先王之典制,亦观过而知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