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卷十二 槐西杂志二(2)
相去数千里,以燕赵之人,谈滇黔之俗,而谓居是土者,不如吾所知之确,然耶否耶?晚出数十年,以髫龀之子,论耆旧之事,而曰见其人者,不如吾所知之确,然耶否耶?左丘明身为鲁史,亲见圣人,其于春秋,确有源委。
至唐中叶,陆淳辈始持异论,宋孙复以后哄然佐斗,诸说争鸣,皆曰左氏不可信,吾说可信,何以异于是耶?盖汉儒之学务实,宋儒则近名,不出新义,则不能耸听;不排旧说,则不能出新义。
诸经训诂,皆可以口辩相争,惟春秋事迹厘然,难于变乱。
于是谓左氏为楚人,为七国初人,为秦人,而身为鲁史,亲见圣人之说摇,既非身为鲁史,亲见圣人,则传中事迹,皆不足据,而后可惟所欲言矣。
沿及宋季,赵鹏飞作春秋经筌,至不知成风为僖公生母,尚可与论名分,定褒贬乎?元程端学推波助澜,尤为悍戾。
偶在五云多处--即原心亭,检校端学春秋解,周编修书昌因言:有士人得此书,珍为鸿宝,一日与友人游泰山,偶谈经义,极称其论叔姬归皕一事,推阐至一精一。
夜梦一古妆女子,仪卫曾严,厉色诘之曰:武王元女,实主东岳,上帝以我艰难完节,接迹共姜,俾隶太姬为贵神,今二千余年矣。
昨尔述竖儒之说,谓我归皕为一婬一于纪季,虚辞诬诋,实所痛心,我隐公七年归纪,庄公二十年归眘,相距三十四年,已在五旬以外矣。
以斑白之嫠妇,何由知季必悦我?越国相从,春秋之法,非诸侯夫人不书,亦如非卿不书也。
我待年之媵,例不登诸简策,徒以矢心不二,故仲尼有是特笔。
程端学何所依凭,而造此暖昧之谤耶?尔再妄传,当脔尔舌,命从神以骨朵击之。
狂叫而醒,遂毁其书。
余戏谓书昌曰:君耽宋学,乃作此言。
书昌曰:我取其所长,而不敢讳所短也。
是真持平之论矣。
杨令公祠在古北口内,祀宋将杨业。
顾亭林昌平山水记,据宋史,谓业战死长城北口,当在云中,非古北口也。
考王曾行程录,已云古北口内有业祠。
盖辽人重业之忠勇,为之立庙,辽人亲与业战,曾奉使时,距业仅数十年,岂均不知业殁于何地。
宋史则元季托克托所修--托克托旧作脱脱,盖译音未审,今从三史国语解--距业远矣,似未可据后驳前也。
余校勘秘籍,凡四至避暑山庄。
丁未以冬,戊申以秋,己酉以夏,壬子以春,四时之胜胥览焉。
每泛舟至文津阁,山容水意,皆出天然,树色泉声,都非尘境。
一陰一晴朝暮,千态万状,虽一鸟一花,亦皆入画,其尤异者,细草沿坡带谷,皆茸茸如绿氍,高不数寸,齐如裁剪,无一茎参差长短者,苑丁谓之规矩草。
出宫墙才数步,即眀盽滋蔓矣。
岂非天生嘉卉,以等宸游哉。
李又聃先生言,有张子克者,授徒村落,岑寂寡睧。
偶散步场圃间,遇一士,甚一温一 雅,各道姓名,颇相款洽,自云家住近村,里巷无可共语者,得君如空谷之足音也,因共至塾,见童子方读孝经,问张曰:此书有今文古文,以何为是。
张曰:司马贞言之详矣。
近读吕氏春秋,见审微篇中引诸侯一章,乃是今文。
七国时人所见如是,何处更有古文乎?其人喜曰:君真读书人也。
自是屡至塾,张欲报谒,辄谢以贫无栖止,夫妇赁住一破屋,无地延客。
张亦遂止。
一夕,忽问君畏鬼乎?张曰:人未离形之鬼,鬼已离形之人耳,虽未见之,然觉无可畏。
其人恧然曰:君既不畏,我不欺君,身即是鬼,以生为士族,不能逐焰口,争钱米,叨为气类,求君一饭可乎?张契分既深,亦无疑惧,即为具食,且邀使数来,考论图籍,殊有端委,偶论太极无极之旨,其人怫然曰:于传有之,天道远,人事迩,六经所论,皆人事,即易阐一陰一陽一,亦以天道明人事也,舍人事而言天道,已为虚杳:又推及先天之先,空言聚讼,安用此为?谓君留心古义,故就君求食,君所见乃如此乎?拂衣竟起,倏已影灭,再于相遇处候之,不复睹矣。
余督学闽中时,院吏言,雍正中,学使有一姬堕楼死,不闻有他故,以为偶失足也。
久而有泄其事者,曰:姬本山东人,年十四五,嫁一窭人子,数月矣。
夫妇甚相得,形影不离,会岁饥不能自活,其姑卖诸贩鬻妇女者,与其夫相抱,泣彻夜,啮臂为志而别。
夫念之不置,沿途乞食,兼程追及贩鬻者,潜随至京师,时于车中一觌面。
幼年怯懦,惧遭诃詈,不敢近相视,挥涕而已。
既入官媒家,时时候于门侧,偶得一睹,彼此约勿死。
冀天上人间,终一相见也。
后闻为学使所纳,因投身为其幕友仆,共至闽中,然内外隔绝,无由通问,其妇不知也。
一日病死。
妇闻婢媪道其姓名籍贯,形状年齿,始知之。
时方坐笔捧楼上,凝立良久,忽对众备言始末,长号数声,奋身投下死。
学使讳言之,故其事不传,然实无可讳也。
大抵女子殉夫,其故有二,一则睩柱纲常,宁死不辱,此本乎礼教者也;一则忍耻偷生,苟延一息,冀乐昌破镜,再得重圆。
至望绝势穷,然后一死以明志,此生于情感者也。
此女不死于贩鬻之手,不死于媒氏之家,至玉玷花残,得故夫凶问而后死,诚为太晚。
然其死志则久定矣,特私爱缠一绵 ,不能自割,彼其意中,固不以当死不死为负夫之恩,直以可待不待为辜夫之望,哀其遇,悲其志,惜其用情之误则可矣。
必执春秋大义,责不读书之儿女,岂与人为善之道哉。
壬申七月,小集宋蒙泉家,偶谈狐事,聂松岩曰:贵族有一事,君知之乎?曩以乡试在济南,闻有纪生者,忘其为寿光为胶州也,尝暮遇女子独行,泥泞颠踬,倩之扶掖,念此必狐女,姑试与昵,亦足以知妖魅之情状,因语之曰:我识尔,尔勿诳我,然得妇如尔亦自佳,人静后可诣书斋,勿在此相调,徒多迂折。
女子笑而去,夜半果至,狎媟者数夕,觉渐为所惑,因拒使勿来。
狐女怨詈不肯去,生正色曰:勿如是也,男女之事,权在于男,男求女女不愿,尚可以强暴得,女求男男不愿,则心如寒铁,虽强暴亦无所用之。
况尔为盗我一精一气来,非以情合,我不为负尔情,尔阅人多矣,难以节言,我亦不为堕尔节,始乱终弃。
君子所恶,为人言之,不为尔曹言之也。
尔何必恋恋于此,徒为无益。
狐女竟词穷而去。
乃知一受蛊惑,缠一绵 至死,符录不能驱遣者,终由情欲牵连,不能自割耳。
使泊然不动,彼何所取而不去哉。
法南野又说一事曰:里有恶少数人,闻某氏荒冢有狐,能化形媚人,夜携置罟布穴口,果掩得二牝狐。
防其变幻,急以锥刺其髀,贯之以索,操刃胁之曰:尔果能化形为人,为我辈行酒,则贷尔命,否则立磔尔。
二狐嗥叫跳掷,如不解者,恶少怒,刺杀其一,其一乃人语曰:我无衣履,及化形为人,成何状耶。
又以刃拟颈,乃宛转成一好女子,裸无寸缕。
众大喜,迭肆无礼,复拥使侑觞,而始终掣索不释手。
狐妮妮软语,祈求解索,甫一脱手,已瞥然逝。
归未到门,遥见火光,则数家皆焦土,杀狐者一女焚焉。
知狐之相报也,狐不扰人,人乃扰狐,多行不义,其及也宜哉。
田白岩说一事曰:某继室少艾,为狐所媚,劾治无验,后有高行道士,檄神将,缚至坛,责令供状。
佥闻狐语曰:我豫产也,偶挞妇,妇潜窜至此,与某昵,我衔之次骨,是以报。
某忆幼时果有此,然十余年矣。
道士曰:结恨既深,自宜即报,何迟迟至今,得无刺知此事,假借藉口耶?曰:彼前妇贞女也,惧干天罚,不敢近。
此妇轻佻,乃得诱狎,因果相偿,鬼神弗罪,师又何责焉。
道士沉思良久,曰:某昵尔妇几日,曰一年余。
尔昵此妇几日,曰三年余,道士怒曰:报之过当,曲又在尔。
不去且檄尔付雷部,狐乃服罪去。
清远先生,蒙泉之父,曰:此可见邪正之念,妖魅皆得知;报施之理,鬼神弗能夺也。
清远先生亦说一事曰:朱某一婢,粗材也,稍长,渐慧黠,眉目亦渐秀媚,因纳为妾,颇有心计,摒挡井井,米盐琐屑,家人纤毫不敢欺,欺则必败。
又善居积,凡所贩鬻,来岁价必贵,朱以渐裕,一宠一 之专房。
一日忽谓朱曰:君知我为谁,朱笑曰:尔颠耶?因戏举其小名曰,尔非某耶?曰:非也,某逃去久矣,今为某地某人妇,生子已七八岁。
我本狐女,君九世前为巨商,我为司会计,君遇我厚,而我乾没君三千余金,冥谪堕狐身,炼形数百年,幸得成道,然坐此负累,终不得升仙,故因此婢之逃,幻其貌以事君。
计十余年来,所入足以敌所逋,今一尸一解去矣。
我去之后,必现狐形,君可付某仆埋之。
彼必裂一尸一而取革,君勿罪彼。
彼四世前为饿殍时,我未成道,曾啖其一尸一,听彼碎磔我,庶冤可散也。
俄化狐仆地,有好女长数寸,出顶上,冉冉去,其貌则别一人矣。
朱不忍而自埋之,卒为此仆窃发,剥卖其皮,朱知为夙业,浩叹而已。
从孙树棂言,高川贺某家贫甚,逼除夕,无以卒岁,诣亲串借贷无所得,仅沽酒款之。
贺抑郁无聊,姑浇块垒,遂大醉而归。
时已昏夜,遇老翁负一囊,蹩躄不进,约贺为肩至高川,酬以雇值,贺诺之。
其囊甚重,贺私念方无度岁资,若攘夺而逸,龙钟疲叟,必不能追及,遂尽力疾趋,翁自后追呼不应,狂奔七八里,甫得至家,掩门急入,呼灯视之,乃新斫杨木一段,重三十余斤,方知为鬼所弄。
殆其贪狡之性,久为鬼恶,故乘其窘而侮之。
不然则来往者多,何独戏贺。
是时未见可欲,尚未生盗心,何已中途相待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