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燕语
卷九
○
北京旧不兼河北路安十抚使,仁宗特以命贾文元。
故文元召程文简为代,乞只领大名一路。
后文元再镇,固求兼领,乃复命之。
且诏昌朝罢,则不置。
及熙宁初,陈旸叔守北京,遂以文元故事兼领。
熙宁初,中书议定改宗室条制,召学士王禹玉草制。
禹玉辞曰:“学士,天子私人也。
若降诏付中书施行,则当草之。
今中书已议定宗室事,则当使舍人院草敕尔。
学士非所预,不敢失职也。”
乃命知制诰苏子容草敕。
近世凡朝廷诏命,皆学士为之,重王命也。
熙宁三年九月,诏中书五房各置检正官二员,在堂后官之上,都检正一员,在五房提点之上,皆以士人为之。
于是以吕微仲为都检正,孙巨源吏房,李邦直礼房,曾子宣户房,李奉世刑房。
澶渊之盟,初以曹利用奉使,许岁币三十万;其后刘六符来,始增二十万为五十万。
元昊初,遣如定来求和,朝廷许以岁币十万,未称臣;乃使张子奭奉使而肯称臣,子奭遂许以二十万。
枢密都承旨与副承旨,祖宗皆用士人,比僚属事,参谋议。
真宗后,天下无事,稍稍遂皆用吏人。
欧公建言请复旧制,而不克行。
熙宁初,始用李评为都承旨,至今行之。
初,评受命,文潞公为枢密使,以旧制不为之礼,评诉于神宗,命史官检详故事。
以久无士人为之,检不获,乃诏如阁门使见枢密之礼。
仁宗时,台官有弹击教坊倭子郑州来者,朝中传以为笑。
欧公以为今台官举人,须得三丞以上,成资通判者,所以难于充选。
因请略去资格,添置御史里行。
但选材堪此选,资深者入三院,资浅者为里行。
熙宁初,实用此议也。
元祐二年,诏职事官并许带职。
尚书二年,加直学士;中丞、侍郎、给事、谏议通及一年,加待制;论者纷然,以为不当。
王彦林为十不可之说以献。
谓尚书二年加直学士,若一年而罢,与之直学士则过,与之待制则与尚书、侍郎何异?其以罪被谪者,常例当落职,若落职名,则不问过之轻重,与职事官为落两重职;若止落职事官,则与平迁、善罢何异!官制以来,由谏议大夫、中书舍人方为给事中,由给事中方为侍郎,而中丞又在侍郎之上,今概以一年为待制,则等差莫辨。
待制,祖宗之时其选最十精十,出入朝廷才一二人。
今立法无定员,将一年之后,待制满朝,必有车载斗量之谣。
大要如是。
刘莘老为中丞,刘器之为司谏,皆以为言,朝廷不以为然。
其后莘老作相,亦竟不能自改也。
治平初,王景彝自御史中丞除枢密副使,钱公辅为知制诰,缴辞头。
时英宗初即位,韩魏公当国,以为始除大臣而不奉诏,恐主威不立,乃特责滁州十十团十十练副使。
议者以为太过,司马君实知谏院,意亦以为是而不救。
及后论陕西义勇事,章六上不行,乃于求罢章中始云:钱公辅一上章,止枢密副使恩命于诏令未行之前,而责授散官;臣六上章,沮宰相大议于诏令已行之后,而不以为罪,是典刑不均一矣。
请比公辅更责远小处。
疏入,不报,盖意指魏公也。
狄武襄状貌奇伟,初隶拱圣籍中,为延州指挥使。
范文正一见,知其后必为名将,授以《左氏春秋》。
遂折节读书,自春秋战国至秦汉用兵成败,贯通如出掌中。
与尹师鲁尤善。
师鲁与论兵法,终不能屈。
连立战功,骤至泾原经略招讨副使。
仁宗闻其名,欲召见,会寇入平凉,诏图形以进,于是天下始耸然畏慕之。
神宗初即位,有意二边。
一日,忽内出御制祭文,遣使祭其墓,欲以感动将士。
或云,滕元发之词也。
狄武襄以枢密副使出讨侬智高,换宣徽南院使,宣抚荆湖南北路,经制广南盗贼事。
师还,复旧任,盖不欲以本官外使也。
如嘉祐末,韩魏公待郭逵厚,始使带签书枢密院知延州。
故熙宁初,王乐道论魏公,为用周太祖故事命逵,盖郭威实由是变也。
魏公亦无以解。
〔考异〕:治平三年,郭逵以签书枢密院事为陕西四路宣抚使兼判渭州,后以宣徽使判延州。
此云嘉祐末,又云逵带签书枢密院事知延州,皆非。
王乐道论韩魏公用逵事,在治平四年,此云熙宁初,亦非也。
贾文元初以晋陵县主簿为国子监说书,孙宣公为判监,始见,因会学官,各讲一经。
既退,谒宣公,久之不出。
徐令人持《唐书?路隋韦处厚传》使读,文元了不喻。
已乃见之,曰:“知所以示二《传》乎?”
曰:“不知。”
宣公言:“君讲书有师法,他日当以经术进,如二公,勉自十爱十。”
其后,宣公辞讲筵请老,即荐文元自代,时官犹未甚显。
未几,仁宗卒为创崇政殿说书命之。
崇政殿说书,自文元始云。
庆历中,契丹遣萧英、刘六符来,求取关南北地,朝廷患之。
王武恭帅定州,敌密遣人来觇候。
吏得之,偏裨皆请斩之以徇众,武恭特不问。
明日,出猎近郊,号三十万,亲执桴鼓示众,下令曰:“具粮糗,视大将军旗所向即驰,敢后者斩。”
觇者归,密以告,虏疑汉兵将深入,无不惧。
仁宗亟遣使问计,对曰:“咸平、景德,边兵二十余万皆屯定武,不能分扼要害,故敌得轶境,径犯澶渊。
且当时以阵图赐诸将,人皆谨守,不敢自为方略,缓急不相援,多至于败。
今愿无赐阵图,第择诸将,使应变出奇,自立异功,则无不济。”
仁宗以为然。
晏元献公喜推引士类,前世诸公为第一。
为枢府时,范文正公始自常调荐为秘阁校勘。
后为相,范公入拜参知政事,遂与同列。
孔道辅微时,亦尝被荐。
后元献再为御史中丞,复入为枢府,道辅实代其任。
富韩公,其婿也。
吕申公荐报聘契丹,公时在枢府,亦从而荐之,不以为嫌。
苏子容为谥议,以比十胡十广与陈蕃并为三司,谢安引从子玄北伐云。
王武恭公自枢密使谪知随州,孔道辅所论也。
道辅死,或有告武恭:“害公者死矣。”
武恭愀然叹曰“可惜!朝廷又丧一直臣。”
文潞公为唐质肃所击,罢宰相,质肃亦坐贬岭外。
至和间,稍牵复为十江十东转运使。
会潞公复入相,因言唐某疏臣事固多中,初贬已重,而久未得显擢,愿得复召还。
仁宗不欲,止命迁官,除河东。
夏文庄、韩魏公皆自枢密副使为三司使。
汉举贤良,自董仲舒以来,皆对策三道。
文帝二年,对策者百入,晁错为高第;武帝元光五年,对策者亦百人,公孙弘为第一。
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但有高下尔。
至唐始对策一道而有中否,然取人比今多。
建中间,姜公辅等二十五人;太和间,裴休等二十三人;其下如贞元中,韦执谊、崔元翰、裴洎等皆十八人。
元和中牛僧孺等,长庆中庞严等,至少犹皆十四人。
盖自后周加试策论三道于礼部,每道以三千字为率;本朝加试六论,或试于秘阁,合格而后御试,故得人颇艰,然所所选既十精十,士之滥进者无几矣。
〔考异〕:文帝十五年策晁错等,非二年也。
贤良策见于《汉书》者,惟董仲舒三道,余皆一道。
此云自仲舒以来皆对策三道,不知何所据耶?百人皆当云百余人。
又《仲舒》及《严助传》亦皆云百余人。
苏子容过省,赋“历者,天地之大纪。”
为本场魁。
既登第,遂留意历学。
元丰中,使契丹适会冬至,契丹历先一日,趋使者入贺。
虏人不禁天文术数之学,往往皆十精十。
其实契丹历为正也,然势不可从。
子容乃为泛论历学,援据详博,契丹人莫能测,无不耸听。
即徐曰:“此亦无足深较,但积刻差一刻尔。
以半夜子论之,多一刻即为今日,少一刻即为明日,此盖失之多尔。”
契丹不能遽折。
遂从归奏,神宗大喜,即问:“二历竟孰是?”
因以实言,太史皆坐罚。
至元祐初,遂命子容重修浑仪,制作之十精十,皆出前古。
其学略授冬官正袁惟几,而创为规模者,吏部史张士廉。
士廉有巧思,子容时为侍郎,以意语之,士廉辄能为,故特为十精十密。
金人陷京师毁合台,取浑仪去。
今其法,苏氏子孙亦不传云。
元昊叛,议者争言用兵伐叛,虽韩魏公亦力主其说。
然官军连大败者三:初围延州,执刘平、石元孙于三川口,康定元年也。
明年,败任福于好水川,福死之,庆历元年也。
又明年,寇镇戎军,败葛怀敏于定州寨,执怀敏,丧师皆无虑十余万。
中间惟任福袭白豹城,能破其四十一族耳。
范文正欲力持守策,以岁月十经营困之,无速成功。
故无大胜,亦无大败。
神宗天十性十至孝,事慈圣光献太后尤谨。
升遐之夕,王禹玉为相入慰,执手号恸,因引至敛所,发视御容,左右皆感绝。
将敛,复召侍臣观入梓宫物,亲举一玉碗及玉弦曰:“此太后常所御也。”
又恸几欲仆。
禹玉为挽辞云:“谁知老臣泪,曾及见珠襦。”
又云:“冰弦湘水急,玉碗汉陵深。”
皆纪实也。
庆历二年,富郑公知谏院,吕申公、章郇公当国。
时西事方兴,郑公力论宰相当通知枢密院事,二公遂皆加判枢密院。
已而以判为太重,改兼枢密使。
五年,二公罢,贾文元、陈恭公继相遂罢兼使〔案:此条已见第八卷内,此系复出〕。
韩康公得解,过省、殿试,皆第三人。
其后为执政,自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拜相,及再宰,四迁皆在熙宁中,此前辈所未有也。
苏子容挽辞云:“三登庆历三人第,四入熙宁四辅中。”
范文正公以晏元献荐入馆,终身以门生事之,后虽名位相亚亦不敢少变。
庆历末,晏公守宛丘,文正赴南十陽十,道过,特留欢饮数日。
其书题门状,犹皆称门生。
将别,以诗叙殷勤,投元献而去。
有“曾入黄扉陪国论,却来绛帐就师资”之句,闻者无不叹服。
王禹玉历仁宗、英宗、神宗三朝,为翰林学士,其家自太平兴国至元丰十榜,皆有人登科。
熙宁初,叶尚书祖洽榜,闻喜燕席上和范景仁诗云:“三朝遇主惟文翰,十榜传家有姓名。”
此事他人所无有也。
范文正公始以献百官图讥切吕申公,坐贬饶州。
梅圣俞时官旁郡,作《灵乌赋》以寄,所谓“事将兆而献忠,人返谓尔多凶”,盖为范公设也。
故公亦作赋报之,有言“知我者谓吉之先,不知我者谓凶之类”。
及公秉政,圣俞久困,意公必援己,而漠然无意,所荐乃孙明复、李泰伯。
圣俞有违言,遂作《灵乌后赋》以责之。
略云:“我昔闵汝之忠,作赋吊汝;今主人误丰尔食,安尔巢,而尔不复啄叛臣之目,伺赃垒之去,反憎鸿鹊之不亲,十爱十燕雀之来附。”
意以其西帅无成功。
世颇以圣俞为隘。
太宗时,陈文忠公廷试第一,曾会第二,皆除光禄寺丞,直史馆;会继迁殿中丞,知宣州,赐绯衣银鱼,前无此比也。
治平初,彭器资谅暗榜,亦为进士第一,乃连三任职官,十年而后始改太子中允。
盖器资未尝求于当路,代还多自赴吏部铨,然卒以是知名。
仕宦淹速,信不足较也。
元厚之少以文字自许,屡以贽欧十陽十文忠,卒不见录。
故在嘉祐初、治平间,虽为从官,但多历监司帅守。
熙宁初,荆公当国,独知之,始荐以为知制诰,神宗犹未以为然。
会广西侬智高后,复传溪峒有警,选可以经略者,乃自南京迁知广州。
既至,边事乃误传,其《谢上表》云:“横水明光之甲,得自虚传;云中赤白之囊,唱为危事。”
盖用泽潞《李文饶》及《丙吉传》中事。
神宗览之,大称善,后遂自荆南召为翰林学士。
元祐初,魏王丧在殡。
秋燕,太常议天子绝期,不妨燕。
苏子瞻为翰林学士,当撰致语。
上疏援荀盈未葬,平公饮酒乐,膳宰屠蒯以为非;周穆后既葬除丧,景王以宾燕,叔向议之。
以为若绝期,可以燕乐,则平公、景王何以见非?余谓天子绝期,谓不为服也。
不为服,则不废乐,太常之议是矣。
以为情有所不忍,则特辍乐,如屠蒯、叔向之言可也,不当更论绝期为言。
如富郑公母在殡,而仁宗特罢春燕,叔父岂不重于宰相之母!惜乎,子瞻不知出此也。
〔考异〕:按《春秋左氏传》昭公九年,晋荀盈如齐,卒于戱十陽十,殡于绛。
未葬,晋平公饮酒乐,膳宰屠蒯趋入,酌以饮工曰:“汝为君耳,将司聪也。
辰在子卯,谓之疾日,君彻燕乐,学人舍业,为疾故也。
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
汝弗闻而乐是,不聪也。”
公说,彻乐。
又按昭公十五年,晋荀跞如周葬穆后。
既葬,除丧,周景王以宾燕,叔向讥之,谓之“乐忧”。
夫晋平公之于荀盈,(案:此下疑有脱文。
)仁宗以宰臣张知白之丧特罢社燕,比例尤的。
子瞻所奏,正引仁宗以宰相富弼母在殡为罢春燕事,且云魏王之亲比富弼之母,轻重亦有间矣。
此乃云子瞻不知出此,何耶?
治平间,欧十陽十永叔罢参知政事,知亳州,除观文殿学士;相继赵叔平罢知滁州,亦除。
其后非执政而除者,王韶以边功,王乐道以宫僚,皆特恩也。
〔考异〕:欧十陽十永叔罢政在治平四年,前此如丁度、韩琦、高若讷、富弼、孙沔、田况、张观、程戡、孙抃、十胡十宿,皆以前执政,或初罢政除观文殿学士,此止举欧、赵二人,何耶?
故事,馆职皆试诗赋各一篇。
熙宁元年,召试王介、安焘、陈侗、蒲宗孟、朱初平,始命改试策论各一道。
于是始试“敕天之命,惟时惟几”论,问“古用民,岁不过三日”策。
吕宝臣为枢密使,神宗欲用晦叔为中丞,不以为嫌,乃召苏子容就曾鲁公第草制。
中云:“惟是一门公卿,三朝侍从,久欲登于近用,尚有避于当涂,况朕方以至公待人,不疑群下,岂以弟兄之任事,而废朝廷之擢才?矧在仁祖之时,已革亲嫌之制。
台端之拜,无以易卿。”
著上意也。
晦叔既辞,上命中使押赴台。
礼上,公弼亦辞位,不从。
神宗既不相潞公,而相陈旸叔,乃诏旸叔班潞公下。
潞公辞曰:“国朝未有枢密使居宰相上者,惟曹利用尝先王曾、张知白,臣忝文臣,不敢乱官制。”
力辞久之,不听,乃班叔上。
已而阁门言:旧制,宰相压亲王,亲王压使相。
今彦博先升之,则遇大朝会,亲王并入,亦当带压亲王。
潞公复辞,始许班旸叔下。
故事,三院御史论事,皆先申中书,得札子而后始登对。
谏官则不然。
熙宁初,始诏依谏官例,听直牒阁门请对。
熙宁三年,制科过阁,孔文仲第一,吕陶亦在选中。
既殿试,文仲陈时病,语最切直,吕陶稍直。
宋敏求、蒲宗孟初考文仲,书第三等,王禹玉、陈睦覆考,书第四等。
王荆公见之,怒不乐中,批出:“黜文仲,令速发赴本任;吕陶升一任,与堂除差遣。”
自是遂罢科。
故事,南省奏名第一,殿试唱过三名不及,则必越众抗声自陈,虽考校在下列,必得升等。
吴春卿、欧十陽十文忠皆由是得升第一甲。
独范景仁避不肯言,等辈屡趣之,皆不应,至第十九人方及,徐出拜命而退,时已服其静退。
自是廷试当自陈者,多慕效之。
近岁科举当升等人,其目不一,有司皆预编次,唱名即举行,其风遂绝。
王沂公初就殿试时,固已有盛名。
李文靖公沆为相,适求婿,语其夫人曰:“吾得婿矣。”
乃举公姓名曰:“此人今次不第,后亦当为公辅。”
是时吕文穆公家亦求姻于沂公。
公闻文靖言,曰:“李公知我。”
遂从李氏,唱名果为第一。
晏元献公尝属范文正公择婿。
久之,文正言有二人,其一富高,一张为善。
公曰:“二人孰优?”
曰:“富君器业尤远大。”
遂纳富,即富公也,时犹未改名。
以宰相得宰相,衣冠以为盛世事。
为善亦安道旧名。
张文节公初为龙图阁待制,求判国子监。
真宗问王魏公:“国子清闲无职事,知白岂不长于治剧,欲自便耶?”
魏公对“知白博学,通晓民政,但其所守素清,而廉于进取故尔。”
上曰:“若此,正好为中执法。”
乃命以右谏议大夫除御史中丞,上用人如此。
景德、天禧间,所以名臣多也。
神宗尝问经筵官:“《周官》‘前朝后市’何义?”
黄右丞履时为侍讲,以王氏新说对。
言:朝,十陽十事,故在前;市,十陰十事,故在后。
上曰:“亦不独此。
朝,君子所集;市,小人所居。
向君子背小人之意。”
诸臣闻之竦然。
哲宗初即位,契丹吊哀使入见。
蔡持正以契丹大使衣服与在廷异,上春秋少,恐升殿骤见或惧,前一日奏事罢,从容言其仪状,请上勿以为异,重复数十语皆不答。
徐俟语毕,上曰:“彼亦人耳,怕他做甚?”
持正竦然而退。
司马十温十公与吕申公素相友善,在朝有所为,率多以取则。”
十温十公自修起居注,召试知制诰,申公亦自外同召。
十温十公既就试,而申公力辞不至,改除天章阁待制。
十温十公大悔,自以为不及。
命下凡九章,辞不拜,引申公自比,云:“臣与公著同被召,公著固辞得请,而臣独就职,是公著廉逊,而臣无愧耻也。”
朝廷察其诚,因亦除天章阁待制。
〔考异〕:十温十公与申公相友善,云“在朝有所为,率多以取则”,非也。
十温十公辞修注云:王安石差修起居注,力自陈诉,章七八上,然后朝廷许之,臣乃追悔恨,向者非朝廷不许,由臣请之不坚故也。
使臣之才得及安石一二,则闻命之日受而不辞,今臣自循省一无可取,乃与之同被选擢,比肩并进,岂不玷朝廷之举,为士大夫所羞哉!辞知制诰云:窃闻天章阁侍讲吕公著与臣同时被召,公著辞让不至,朝廷已除公著天章阁待制,臣始自悔恨云云。
辞修注则引荆公,辞知制诰则引申公,各一时之事,非有所取则也。
政和末,李彦章为御吏,言士大夫多作诗,有害经术,自陶渊明至李、杜,皆遭诉斥,诏送敕局立法。
何丞相执中为提举官,遂定命官传十习十诗赋,杖一百。
是岁,莫俦榜,上不赐诗而赐箴。
未几,知枢密院吴居厚喜雪,御筵进诗,称“口号”。
自是上圣作屡出,士大夫亦不复守禁。
或问何立法之意,何无以对,乃曰:“非为今诗,乃旧科场诗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