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病源候论
卷之三十六-兽毒病诸候(凡四论)
一、马啮踏人候
凡人被马啮踏,及马骨所伤刺,并马缰、 、勒所伤,皆为毒疮。
若肿痛致烦闷,是毒入腹,亦毙人。
二、马毒入疮候
凡人先有疮而乘马,马汗并马一毛一垢,及马屎尿,及坐马皮鞯,并能有毒,毒气入疮,致肿疼痛,烦热,毒入腹,亦毙人。
三、狗啮候
凡 狗啮人,七日辄一发,过三七日不发,则无苦也。
要过百日,方大免耳。
当终身禁食犬肉及蚕蛹,食此,发则死不可救矣。
疮未愈之间,禁食生鱼、猪、鸡、腻。
过一年禁之乃佳。
但于饭下蒸鱼,及于肥器中食便发。
若人曾食落葵得犬啮者,自难治。
若疮瘥十数年后,食落葵便发。
四、狗啮重发候
凡被狗啮,疮,忌食落葵及狗肉。
云:虽瘥,经一二年,但食此者必重发。
重发者,与初被啮不殊。
其 狗啮疮重发,则令人狂乱,如 狗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