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
世范卷下 治家·与人交易要公平
【原文】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
有钱则买,无钱则卖。
买产之家当知此理,不可苦害卖产之人。
盖人之卖产,或以缺食,或以负债,或以疾并死亡、婚嫁、争讼。
已有百千之费则鬻百千之产。
若买产之家即还其直,虽转手无留,且可以了其出产、欲用之一事。
而为富不仁之人,知其欲用之急,则一陽一距而险钩之,以重扼其价。
既成契,则姑还其直之什一二,约以数日而尽偿。
至数日而问焉,则辞以来办。
又屡问之,或以数缗授之,或以米谷及他物高估而补偿之。
出产之家必大窘乏。
所得零微,随即耗散。
向之所拟以办某事者,不复办矣。
而往还取索夫力之费,又居其中。
彼富者,方自窃喜,以为善谋。
不知天道好还,有及其身而获报者,有不在其身而在其子孙者。
富家多不之悟,岂不迷哉8译述】贫富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田地房产也是可以易主的。
有钱就可以买,没钱就卖掉。
买财产的人家应当明白这个道理,不要乘机苦害那些因贫穷而卖财产的人。
大凡人卖财产,或者是因为没有吃的东西,或者是因为借了别人的债,也可能是因为生并家里死了人、打官司等原因。
需要多少钱就卖多少财产。
如果买主能够按财产的实际价值付钱,那么卖主即便是卖了家产,也还能有所值,并能解决家里的用钱问题。
可是有那些为富不仁之人,知道人家急用钱,便表面拒绝购买,暗中却又在谋划,以便大煞其价。
等到订立了契约之后,只给人家十分之一二的钱,其余的答应在几天之内一交一 清。
过了几天去问他,又推托说没有办。
以后多次催他,也只给你几千文钱来搪塞你,或者用米谷和其他东西折成高价来补偿。
这样,卖财产的人家必然非常窘迫。
卖家产所得到的一点钱,马上就耗费掉了。
先前打算要办的事也办不成了。
而因为卖家产还得付出一些往返索取的费用。
那个得了便宜的富人还在暗暗地高兴,以为自己的谋略高妙。
然不知道害人上天是要报应你的,有的就报在本人身上,有的不在本人身上,而在他的儿孙身上应验。
可惜那些有钱的人一大多不懂得这个理,这难道不是执迷不悟吗?
【评析】买卖讲究公平合理,如果在一交一 易当中作鬼,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更何况有的人趁人之危,强买强卖,这与强盗有何区别?因此,袁采说这种人也必然遭受报应,不会落得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