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白话文
卷二十 魏书二十 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
(曹冲传、曹衮传、曹幹传、曹彪传)
邓哀王曹冲传,邓哀王曹冲,字仓舒。
少年时就敏于观察,十分聪慧。
曹冲出生五、六年,智力心思所达到的,就像成年人那样聪明。
当时孙权曾送来一只很大的象,太祖要知道象的重量,询问众部下,都不能拿出办法来。
曹冲说:“把象放在大船上面,在水痕淹到船体上刻下记号,再称量物品装载在船上,那么比较以后就可以知道了。”
太祖十分高兴,马上施行了这个办法。
当时军队国家事务繁多,施用刑罚又严又重。
太祖的马鞍在仓库里被老鼠啃啮,管理仓库的吏役害怕一定会死,琢磨想要反绑双手去自首罪过,但仍然惧怕不能免罪。
曹冲对他说:“等待三天,然后你自动去自首。”
曹冲于是拿刀戳一穿自己的单衣,就像老鼠咬啮的一样,假装作不乐意,脸上一副发愁的样子。
太祖问他,曹冲回答说:“民间风俗认为老鼠咬了衣服,主人就会不吉利。
现在单衣被咬了,所以难过。”
太祖说:“那是瞎说,用不着苦恼。”
不久库吏把老鼠咬马鞍的事情汇报了,太祖笑着说:“我儿子的衣服就在身边,尚且被咬,何况是挂在柱子上的马鞍呢?”
一点也没责备。
曹冲心地仁一爱一,识见通达,都像这件事情所表现的那样,本应犯罪被杀,却被曹冲暗中分辩事理而得到帮助宽宥的,前后有几十人。
太祖几次对众大臣称赞曹冲,有想要把王位传给他的意思。
建安十三年(208),曹冲十三岁时,他得了病,病得很重,太祖亲自为他向天请求保全生命。
到了曹冲死去时,太祖极为哀痛。
文帝宽解安慰太祖,太祖说:“这是我的不幸,却是你们的幸运啊。”
一说就流下眼泪,为曹冲聘了甄氏已经死去的女儿与他合葬,追赠给他骑都尉的官印绶带,命宛侯曹据的儿子曹琮做曹冲的后代。
建安二十二年(217),封曹琮为邓侯。
黄初二年(221),追赠谥号给曹冲为邓哀侯,又追加称号为邓公。
黄初三年(222),晋升曹琮的爵位,迁移封地,为冠军公。
黄初四年,迁移封地为己氏公。
太和五年(232),加给曹冲谥号为邓哀王。
景初元年(237),曹琮因为在中尚方制作禁止的器物,犯了罪,削减他的封邑三百户,降爵为都乡侯。
景初三年(239),恢复爵位为己氏公。
正始七年(246),转封为平陽公。
景初(237~239)、正元(254~256)、景元期间(260~264),屡次为曹琮增加封邑,连同以前的共有一千九百户。
中山恭王曹衮传,中山恭王曹衮,建安二十一年(216)封为平乡侯。
少年时喜好学习,十几岁时能写文章。
每次读书,文学官和左右近侍常常恐怕他因为一精一力损害得病,屡次劝他停一下,但他一性一情喜欢读书,不能中止。
建安二十二年(217),迁移封地,为东乡侯,当年又改封为赞侯。
黄初二年(221),晋升爵位为公,官员属下都向他祝贺,曹兖说:“我生长在深宫之中,不知收种庄稼的艰难,有很多骄奢逸乐的过失。
各位贤者已经庆贺了我的喜庆事,也应该辅助我弥补缺陷。”
每次兄弟们游玩娱乐,曹衮独自深思经典。
文学防辅们互相商议说:“我们接受诏令考察赞公的举止,有了过失应当奏闻,有好事,也应当奏闻,不能隐瞒他的美好啊!”于是一同上表称赞陈述曹衮的美好。
曹衮知道了,极为惊惧,责备文学官说:“自己提高修养,坚守贞一操一,不过是普通人的行为罢了,但各位却报告给上面知道,这恰恰是为我增加负担和拖累。
并且如果有善言善行,何必担心别人不知道,却急忙一起这样做,这对我可没有好处。”
他的警戒慎重就像这事一样。
黄初三年(222)曹衮封为北海王。
当年,一条黄龙出现在邺县西边的漳水中,曹衮上书就这件事表示赞颂。
文帝下诏赏赐给他黄金十斤,诏书说:“过去唐叔把一株奇异的谷子送归给周公,汉东平王刘苍向光武帝献上颂文,都是对骨肉之亲的赞美,以表彰美好的亲人。
北海王对三坟五典有一精一深的研究,深切地玩味道行的真义,文雅的气质光彩焕发,我很是赞美他。
北海王应该能够慎重地表现出自己的德行,以完成你美好的名声。”
黄初四年
(223),改封曹衮为赞王。
黄初七年(226),迁移封地到濮陽。
太和二年(228)到了封地,崇尚节约俭朴,敦促妻妾纺线织补,形成习惯,成了家属日常的事务。
太和五年(231)冬天,曹衮回到京都。
太和六年,改变封地为中山。
当初曹衮前来朝见时,违犯了京都的禁令。
青龙元年(233),主管官员上奏书批评曹衮。
明帝下诏书说:“中山王素来恭敬谨慎,偶然来到这里,还是用评议帝王亲属的规则来评判这事吧。”
主管官员固执己见。
明帝下诏削减曹衮两县、七百五十户的封邑。
曹衮忧虑害怕,告诫命令属下官员更加谨慎。
明帝赞赏他的心意,在青龙二年(234),恢复了所削减的两个县的封地。
三年秋天,曹衮得了病,明帝下诏派遣太医为他看病,殿中、虎贲带着手书的诏令和赏赐的珍贵膳食相跟随,又派遣太妃、沛王曹林一起去探视病情。
曹衮病得很厉害,命令属下官员说:“我缺少德行,愧受天子的恩一宠一,现在我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了。
我喜欢俭朴,但朝廷有临终报告的制度,作为全国遵行的法典。
我气断的时候,从停放灵柩到下葬,务必遵奉诏书的命令。
过去卫国大夫蘧瑗埋葬在濮陽,我看到他的坟墓,常常想到他遗留的风范,希望依托于贤人的灵魂长眠地下,营造我的坟墓的界址,一定要到那里去选在它的近旁。
《礼》规定:男子不死在妇人手里。
赶快按时建成东堂。”
东堂建成,曹衮把它命名为“遂志之堂”,坐着车子急忙去往那里居住。
又命令继承自己王位的儿子说:“你还太小,没有接受过家教,这么早就成了王一爷,只知道乐,不知道苦,必将会有骄傲奢侈的过失。
接待大臣,务必按照礼仪。
即使不是大臣,对老人也应该答谢礼拜。
侍奉哥哥要恭敬,体恤弟弟要慈一爱一;兄弟有不好的行为,应当跪下劝谏他们,劝谏不听从,就流着泪讲道理给他们;讲道理还不改,那就禀告他们的母亲。
要是仍然不改,应当上奏给天子知道,一起辞掉封地。
与其依守恩一宠一而遭到灾祸,不如贫贱生活以保全自身。
这也不过说的是大的罪恶,至于微细的过错,就应当为他们遮掩。
你这个小孩子啊,谨慎地修养你自己,用忠诚坚贞来侍奉圣朝,用孝顺来侍奉太妃。
在家里听奉太妃的命令;在外面,接受沛王的教训。
不要懈怠了你的心思,以此来安慰我的灵魂。”
当年曹衮去世。
明帝下诏让沛王曹林留在那里完成葬礼,让大鸿胪持节符执掌护理丧事,宗正前去吊唁祭祀,赠送的丧葬礼品十分丰厚。
曹衮著有文章共两万多字,才华不如陈思王曹植,但对此的一爱一好与他相同。
曹衮的儿子曹孚继承王位。
景初(237~239)、正元期间(254~256),屡次为曹孚增加封邑,连同以前的共有三千四百户。
赵王曹幹传,赵王曹幹,建安二十年(215)封为高平亭侯。
二十二年,迁移封地为赖亭侯。
当年改封弘农侯。
黄初二年(221),晋升爵位,迁移封地为燕公。
三年,晋升爵位为河间王。
黄初五年(224),改封乐城县。
七年(226),迁移封地为巨鹿。
太和六年(232),改封为赵王。
曹幹的母亲被太祖一宠一爱一。
对于文帝成为帝王的继承人,曹幹的母亲是出了力的。
文帝临去世时,有遗留下来的诏书,因此明帝对曹幹常常给以恩一宠一的表示。
青龙二年(234),曹幹私自结交宾客,被官员上奏报告,明帝赐给他印信封记的诏书告诫教诲他,说道:“《易》称‘创立国家、继承家业,不要使用小人’,《诗》载有‘大车扬尘,遮人眼目’的告诫。
自从太祖承受天命开设基业,深刻地观察了天下治乱的根源,戒鉴国家存亡的关键,刚开始分封诸侯,就用恭敬慎重的至理名言教训他们,用天下的正直的人士辅佐他们,常常称引马援遗留的告诫,加强对诸侯的宾客互相交通结纳的禁令,竟至于把它与犯有妖恶罪同等看待。
这难道是用这些措施来淡薄兄弟骨肉一感情?只不过是想要使曹氏子弟没有过失罪愆,士人民众没有伤害的悔恨罢了。
高祖文帝即位后,恭敬慎重地处理日常政务,颁布诸侯不得进入朝廷的命令。
我又感于《诗经》作者创作关于兄弟之情的《棠棣》,赞赏《采菽》讥刺周幽王对来朝见的诸侯侮慢无礼的喻义,也因为诏书文字中说过‘如果有诏书的命令,可以来到京都’,所以命令各个王实行定期前来朝见天子的礼仪。
但楚王、中山王一同触犯了私自交往结纳的禁令,赵宗、戴捷都因他们的罪过受到了惩罚。
近来东平灵王又使派他的下属官员殴打寿张县吏,官员举报,我判决削减他的封县。
现在有关官员认为曹纂、王乔等人为了九族的定期节日,在赵王家里集会,有不合时宜的地方,都是违背禁令的。
我考虑赵王你年轻时候有恭敬顺从的素质,加上受到先帝临终关照,想要给以恩一爱一礼貌的尊崇,并且延续到后代,何况是你本人呢?并且不是圣人,谁能无过?所以我已诏令有关官员原宥赵王你的过失。
古人说过:‘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也要警戒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也要心存惶恐畏惧。
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隐蔽却不显现,也没有什么东西细微得可以不显露出来。
所以君子在个人独处的时候也极为谨慎。
’请叔公您遵循先世圣人的典则,以继承先帝的遗命,战战兢兢、恭恭敬敬地保守你的王位,以称我的心意。”
景初(237~239)、正元(254~256)、景元期间(260~264),屡次给曹干增加封邑,连同以前的共有五千户。
楚王曹彪传,楚王曹彪,字朱虎。
建安二十一年(216),封寿春侯。
黄初二年(221)晋升爵位,迁移封地,为汝陽公。
三年,封为弋陽王。
当年迁移封地,为吴王。
黄初五年(224),改封为寿春县。
黄初七年(226),迁移封地为白马。
太和五年(231)冬天,到京都朝见天子。
六年,改封为楚王。
当初,曹彪前来朝见时违犯了禁令,青龙元年(233),被主管官员上奏批评,明帝下诏削减了他三个县、一千五百户的封地。
青龙二年(234),遇到大赦,恢复了削减的三个县的封地。
景初三年(239),为曹彪增加了封邑五百户,连同以前的共有三千户。
嘉平元年(249),兖州刺史令狐愚和太尉王凌谋划迎立曹彪,在许昌建都。
此事记在本书《王凌传》中。
齐王于是派遣太傅和侍御史去到他的封地考察验证,把各个有牵连的人逮捕治罪。
廷尉请求征召曹彪治罪,于是依照汉朝惩治燕王刘旦的旧例,派人兼任廷尉大鸿胪持节符赐给曹彪用玺印封记的诏书严厉谴责他,让他自谋出路。
曹彪于是自一杀。
他的妻子和几个儿子都被罢免为平民,迁移到平原郡。
曹彪手下的官员以及监国谒者,因为犯了知情而不加以辅正教导的大义,都被杀。
正元元年(254)齐王下诏书说:“已故楚王曹彪,背叛国家,依附一奸一人,自己身死,后代被废为平民,虽然是咎由自取,还是哀悯怜惜他。
国君具有容忍包容的器量,是亲近自己的亲人的方法,特封曹彪的世子曹嘉为常山真定王。”
景元元年(260),为曹嘉增加封邑,连同以前的共有二千五百户。
评:魏氏家族的各个王公,既徒然有封土的名义,而没有管理一国的实权;又受到禁止防备阻隔,就像身陷囹圄一般;爵位封号没有一定,大小年年改动;骨肉的恩情被扭曲,《棠棣》诗中兄弟情深的义旨遭到废弃。
这种作法的弊害,竟然到了如此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