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志第二十 释老十
大人有作,司牧生民,结绳以往,书契所绝,故一靡一得而知焉。
自羲轩已还,至于三代,其神言秘策,蕴图纬之文,范世率民,垂坟典之迹。
秦肆其毒,灭于灰烬;汉采遗籍,复若丘山。
司马迁区别异同,有一陰一陽一、儒、墨、名、法、道德六家之义。
刘歆著《七略》,班固志《艺文》,释氏之学,所未曾纪。
案汉武元狩中,遣霍去病讨匈奴,至皋兰,过居延,斩首大获。
昆邪王杀休屠王,将其众五万来降。
获其金人,帝以为大神,列于甘泉宫。
金人率长丈余,不祭祀,但烧香礼拜而已。
此则佛道流通之渐也。
及开西域,遣张骞使大夏还,传其旁有身毒国,一名天竺,始闻有浮屠之教。
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秦景宪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经。
中土闻之,未之信了也。
后孝明帝夜梦金人,项有日光,飞行殿庭,乃访群臣,傅毅始以佛对。
帝遣郎中祭愔、博士弟子秦景等使于天竺,写浮屠遗范。
愔仍与沙门摄摩腾、竺法兰东还洛一陽一。
中国有沙门及跪拜之法,自此始也。
愔又得佛经《四十二章》及释迦立像。
明帝令画工图佛像,置清凉台及显节陵上,经缄于兰台石室。
愔之还也,以白马负经而至,汉因立白马寺于洛城雍关西。
摩腾、法兰咸卒于此寺。
浮屠正号曰佛陀,佛陀与浮图声相近,皆西方言,其来转为二音。
华言译之则谓净觉,言灭秽成明,道为圣悟。
凡其经旨,大抵言生生之类,皆因行业而起。
有过去、当今、未来,历三世,识神常不灭。
凡为善恶,必有报应。
渐积胜业,陶冶粗鄙,经无数形,藻练神明,乃致无生而得佛道。
其间阶次心行,等级非一,皆缘浅以至深,藉微而为著。
率在于积仁顺,蠲嗜欲,习虚静而成通照也。
故其始修心则依佛、法、僧,谓之三归,若君子之三畏也。
又有五戒,去杀、盗、一婬一、妄言、饮酒,大意与仁、义、礼、智、信同,名为异耳。
云奉持之,则生天人胜处,亏犯则坠鬼畜诸苦。
又善恶生处,凡有六道焉。
诸服其道者,则剃落须发,释累辞家,结师资,遵律度,相与和居,治心修净,行乞以自给。
谓之沙门,或曰桑门,亦声相近,总谓之僧,皆胡言也。
僧,译为和命众,桑门为息心,比丘为行乞。
俗人之信凭道法者,男曰优婆塞,女曰优婆夷。
其为沙门者,初修十诫,曰沙弥,而终于二百五十,则具足成大僧。
妇入道者曰比丘尼。
其诫至于五百,皆以阙
为本,随事增数,在于防心、摄身、正口。
心去贪、忿、痴,身除杀、一婬一、盗,口断妄、杂、诸非正言,总谓之十善道。
能具此,谓之三业清净。
凡人修行粗为极。
云可以达恶善报,渐阶圣迹。
初阶圣者,有三种人,共根业太差,谓之三乘,声闻乘、缘觉乘、大乘。
取其可乘运以至道为名。
此三人恶迹已尽,但修心荡累,济物进德。
初根人为小乘,行四谛法;中根人为中乘,受十二因缘;上根人为大乘,则修六度。
虽阶三乘,而要由修进万行,拯度亿流,弥长远,乃可登佛境矣。
所谓佛者,本号释迦文者,译言能仁,谓德充道备,堪济万物也。
释迦前有六佛,释迦继六佛而成道,处今贤劫。
文言将来有弥勒佛,方继释迦而降世。
释迦即天竺迦维卫国王之子。
天竺其总称,迦维别名也。
初,释迦于四月八日夜,从母右胁而生。
既生,姿相超异者三十二种。
天降嘉瑞以应之,亦三十二。
其《本起经》说之备矣。
释加生时,当周庄王九年。
《春秋鲁庄公》七年夏四月,恆星不见,夜明。
是也。
至魏武定八年,凡一千二百三十七年云。
释迦年三十成佛,导化群生,四十九载,乃于拘一尸一那城娑罗双树间,以二月十五日而入般槃涅。
涅槃译云灭度,或言常乐我净,明无迁谢及诸苦累也。
诸佛法身有二种义,一者真实,二者权应。
真实身,谓至极之体,妙绝拘累,不得以方处期,不可以形量限,有感斯应,体常湛然。
权应身者,谓和光六道,同尘万类,生灭随时,修短应物,形由感生,体非实有。
权形虽谢,真体不迁,但时无妙感,故莫得常见耳。
明佛生非实生,灭非实灭也。
佛既谢世,香木焚一尸一。
灵骨分碎,大小如粒,击之不坏,焚亦不焦,或有光明神验,胡言谓之“舍利”。
弟子收奉,置之宝瓶,竭香花,致敬慕,建宫宇,谓为“塔”。
塔亦胡言,犹宗庙也,故世称塔庙。
于后百年,有王阿育,以神力分佛舍利,于诸鬼神,造八万四千塔,布于世界,皆同日而就。
今洛一陽一、彭城、姑臧、临淄皆有阿育王寺,盖成其遗迹焉。
释迦虽般涅槃,而留影迹爪齿于天竺,于今犹在。
中土来往,并称见之。
初,释迦所说教法,既涅槃后,有声闻弟子大迦叶、阿难等五百人,撰集著录。
阿难亲承嘱授,多闻总持,盖能综核深致,无所漏失。
乃缀文字,撰载三藏十二部经,如九流之异统,其大归终以三乘为本。
后数百年,有罗汉、菩萨相继著论,赞明经义,以破外道,《摩诃衍大、小阿毗昙》,《中论》,《十二门论》,《百法论》,《成实论》等是也。
皆傍诸藏部大义,假立外问,而以内法释之。
汉章帝时,楚王英喜为浮屠斋戒,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以赎愆。
诏报曰:“楚王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
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
因以班示诸国。
桓帝时,襄楷言佛陀、黄老道以谏,欲令好生恶杀,少嗜欲,去奢泰,尚无为。
魏明帝曾欲坏宫西佛图。
外国沙门乃金盘盛水,置于殿前,以佛舍利投之于水,乃有五色光起,于是帝叹曰:“自非灵异,安得尔乎?”
遂徙于道阙
,为作周阁百间。
佛图故处,凿为濛汜池,种芙蓉于中。
后有天竺沙门昙柯迦罗入洛,宣译诫律,中国诫律之始也。
自洛中构白马寺,盛饰佛图,画迹甚妙,为四方式。
凡宫塔制度,犹依天竺旧状而重构之,从一级至三、五、七、九。
世人相承,谓之“浮图”,或云“佛图”。
晋世,洛中佛图有四十二所矣。
汉世沙门,皆衣赤布,后乃易以杂色。
晋元康中,有胡沙门支恭明译佛经《维摩》、《法华》、三《本起》等。
微言隐义,未之能究。
后有沙门常山卫道安一性一聪敏,日诵经万余言,研求幽旨。
慨无师匠,独坐静室十二年,覃思构一精一,神悟妙赜,以前所出经,多有舛驳,乃正其乖谬。
石勒时,有天竺沙门浮图澄,少于乌苌国就罗汉入道,刘曜时到襄国。
后为石勒所宗信,号为大和尚,军国规谟颇访之,所言多验。
道安曾至鄴候澄,澄见而异之。
澄卒后,中国纷乱,道安乃率门徒,南游新野。
欲令玄宗在所流布,分遣弟子,各趣诸方。
法汰诣扬州,法和入蜀,道安与慧远之襄一陽一。
道安后入苻坚,坚素钦德问,既见,宗以师礼。
时西域有胡沙门鸠摩罗什,思通法门,道安思与讲释,每劝坚致罗什。
什亦承安令问,谓之东方圣人,或时遥拜致敬。
道安卒后二十余载而罗什至长安,恨不及安,以为深慨。
道安所正经义,与罗什译出,符会如一,初无乖舛。
于是法旨大著中原。
魏先建国于玄朔,风俗淳一,无为以自守,与西域殊绝,莫能往来。
故浮图之教,未之得闻,或闻而未信也。
及神元与魏、晋通聘,文帝又在洛一陽一,昭成又至襄国,乃备究南夏佛法之事。
太祖平中山,经略燕赵,所迳郡国佛寺,见诸沙门、道士,皆致一精一敬,禁军旅无有所犯。
帝好黄老,颇览佛经。
但天下初定,戎车屡动,庶事草创,未建图宇,招延僧众也。
然时时旁求。
先是,有沙门僧朗,与其徒隐于泰山之琨而谷。
帝遣使致书,以缯、素、旃罽、银钵为礼。
今犹号曰朗公谷焉。
天兴元年,下诏曰:“夫佛法之兴,其来远矣。
济益之功,冥及存没,神踪遗轨,信可依凭。
其敕有司,于京城建饰容范,修整宫舍,令信向之徒,有所居止。”
是岁,始作五级佛图、耆阇崛山及须弥山殿,加以缋饰。
别构讲堂、禅堂及沙门座,莫不严具焉。
太宗践位,遵太祖之业,亦好黄老,又崇佛法,京邑四方,建立图像,仍令沙门敷导民俗。
初,皇始中,赵郡有沙门法果,诫行一精一至,开演法籍。
太祖闻其名,诏以礼征赴京师。
后以为道人统,绾摄僧徒。
每与帝言,多所惬允,供施甚厚。
至太宗,弥加崇敬,永兴中,前后授以辅国、宜城子、忠信侯、安成公之号,皆固辞。
帝常亲幸其居,以门小狭,不容舆辇,更广大之。
年八十余,泰常中卒。
未殡,帝三临其丧,追赠老寿将军、越胡灵公。
初,法果每言,太祖明叡好道,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遂常致拜。
谓人曰:“能鸿道者人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礼佛耳。”
法果四十,始为沙门。
有子曰猛,诏令袭果所加爵。
帝后幸广宗,有沙门昙证,年且百岁。
邀见于路,奉致果物。
帝敬其年老志力不衰,亦加以老寿将军号。
是时,鸠摩罗什为姚兴所敬,于长安草堂寺集义学八百人,重译经本。
罗什聪辩有渊思,达东西方言。
时沙门道彤、僧略、道恆、道衤剽、僧肇、昙影等,与罗什共相提挈,发明幽致。
诸深大经论十有余部,更定章句,辞义通明,至今沙门共所祖习。
道彤等皆识学洽通,僧肇尤为其最。
罗付之撰译,僧肇常执笔,定诸辞义,注《维摩经》,又著数论,皆有妙旨,学者宗之。
又沙门法显,慨律藏不具,自长安游天竺。
历三十余国,随有经律之处,学其书语,译而写之。
十年,乃于南海师子国,随商人泛舟东下。
昼夜昏迷,将二百日。
乃至青州长广郡不其劳山,南下乃出海焉。
是岁,神瑞二年也。
法显所迳诸国,传记之,今行于世。
其所得律,通译未能尽正。
至江南,更与天竺禅师跋陀罗辩定之,谓之《僧祇律》,大备于前,为今沙门所持受。
先是,有沙门法领,从扬州入西域,得《华严经》本。
定律后数年,跋陀罗共沙门法业重加译撰,宣行于时。
世祖初即位,亦遵太祖、太宗之业,每引高德沙门,与其谈论。
于四月八日,舆诸佛像,行于广衢,帝亲御门楼,临观散花,以致礼敬。
先是,沮渠蒙逊在凉州,亦好佛法。
有罽宾沙门昙摩谶,习诸经论。
于姑臧,与沙门智嵩等,译《涅槃》诸经十余部。
又晓术数、禁咒,历言他国安危,多所中验。
蒙逊每以国事谘之。
神中,帝命蒙逊送谶诣京师,惜而不遣。
既而,惧魏威责,遂使人杀谶。
谶死之日,谓门徒曰:“今时将有客来,可早食以待之。”
食讫而走使至。
时人谓之知命。
智嵩亦爽悟,笃志经籍。
后乃以新出经论,于凉土教授。
辩论幽旨,著《涅槃义记》。
戒行峻整,门人齐肃。
知凉州将有兵役,与门徒数人,欲往胡地。
道路饥馑,绝粮积日,弟子求得禽一兽肉,请嵩强食。
嵩以戒自誓,遂饿死于酒泉之西山。
弟子积薪焚其一尸一,骸鼻灰烬,唯舌独全,色状不变。
时人以为诵说功报。
凉州自张轨后,世信佛教。
敦煌地接西域,道俗交得其旧式,村坞相属,多有塔寺。
太延中,凉州平,徙其国人于京邑,沙门佛事皆俱东,象教弥增矣。
寻以沙门众多,诏罢年五十已下者。
世祖初平赫连昌,得沙门惠始,姓张。
家本清河,闻罗什出新经,遂诣长安见之,观习经典。
坐禅于白渠北,昼则孰城听讲,夕则还处静坐。
三辅有识多宗之。
刘裕灭姚泓,留子义真镇长安,义真及僚佐皆敬重焉。
义真之去长安也,赫连屈丐追败之,道俗少长咸见坑戮。
惠始身被白刃,而体不伤。
众大怪异,言于屈丐。
屈丐大怒,召惠始于前,以所持宝剑击之,又不能害,乃惧而谢罪。
统万平,惠始到京都,多所训导,时人莫测其迹。
世祖甚重之,每加礼敬。
始自习禅,至于没世,称五十余年,未尝寝卧。
或时跣行,虽履泥尘,初不污足,色愈鲜白,世号之曰白脚师。
太延中,临终于八角寺,齐洁端坐,僧徒满侧,凝泊而绝。
停一尸一十余日,坐既不改,容色如一,举世神异之。
遂瘗寺内。
至真君六年,制城内不得留瘗,乃葬于南郊之外。
始死十年矣,开殡俨然,初不倾坏。
送葬者六千余人,莫不感恸。
中书监高允为其传,颂其德迹。
惠始冢上,立石一精一舍,图其形像。
经毁法时,犹自全立。
世祖即位,富于春秋。
既而锐志武功,每以平定祸乱为先。
虽归宗佛法,敬重沙门,而未存览经教,深求缘报之意。
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净无为,有仙化之证,遂信行其术。
时司徒崔浩,博学多闻,帝每访以大事。
浩奉谦之道,尤不信佛,与帝言,数加非毁,常谓虚诞,为世费害。
帝以其辩博,颇信之。
会盖吴反杏城,关中一騷一动,帝乃西伐,至于长安。
先是,长安沙门种麦寺内,御驺牧马于麦中,帝入观马。
沙门饮从官酒,从官入其便室,见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闻。
帝怒曰:“此非沙门所用,当与盖吴通谋,规害人耳!”命有司案诛一寺,阅其财产,大得酿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盖以万计。
又为屈室,与贵室女私行一婬一乱。
帝既忿沙门非法,浩时从行,因进其说。
诏诛长安沙门,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长安行一事。
又诏曰:“彼沙门者,假西戎虚诞,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
自王公已下,有私养沙门者,皆送官曹,不得隐匿。
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沙门身死,容止者诛一门。”
时恭宗为太子监国,素敬佛道。
频上表,陈刑杀沙门之滥,又非图像之罪。
今罢其道,杜诸寺门,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毁灭。
如是再三,不许。
乃下诏曰:“昔后汉荒君,信惑邪伪,妄假睡梦,事胡妖鬼,以乱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无此也。
夸诞大言,不本人情。
叔季之世暗君乱主,莫不眩焉。
由是政教不行,礼义大坏,鬼道炽盛,视王者之法,蔑如也。
自此以来,代经乱祸,天罚亟行,生民死尽,五服之内,鞠为丘墟,千里萧条,不见人迹,皆由于此。
朕承天绪,属当穷运之弊,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
其一切荡除胡神,灭其踪迹,庶无谢于风氏矣。
自今以后,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铜人者,门诛。
虽言胡神,问今胡人,共云无有。
皆是前世汉人无赖子弟刘元真、吕伯强之徒,乞胡之诞言,用老庄之虚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实。
至使王法废而不行,盖大一奸一之魁也。
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事。
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像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
是岁,真君七年三月也。
恭宗言虽不用,然犹缓宣诏书,远近皆豫闻知,得各为计。
四方沙门,多亡匿获免,在京邑者,亦蒙全济。
金银宝像及诸经论,大得秘藏。
而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毕毁矣。
始谦之与浩同从车驾,苦与浩净,浩不肯,谓浩曰:“卿今促年受戮,灭门户矣。”
后四年,浩诛,备五刑,时年七十。
浩既诛死,帝颇悔之。
业已行,难中修复。
恭宗潜一欲兴之,未敢言也。
佛沦废终帝世,积七八年。
然禁稍宽弛,笃信之家,得密奉事,沙门专至者,犹窃法服诵习焉。
唯不得显行于京都矣。
先是,沙门昙曜有一操一尚,又为恭宗所知礼。
佛法之灭,沙门多以余能自效,还欲求见。
曜誓欲守死,恭宗亲加劝喻,至于再三,不得已,乃止。
密持法服器物,不暂离身,闻者叹重之。
高宗践极,下诏曰:“夫为帝王者,必祗奉明灵,显彰仁道,其能惠著生民,济益群品者,虽在古昔,犹序其风烈。
是以《春秋》嘉崇明之礼,祭典载功施之族。
况释迦如来功济大千,惠流尘境,等生死者叹其达观,览文义者贵其妙明,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一性一,排斥群邪,开演正觉。
故前代已来,莫不崇尚,亦我国家常所尊事也。
世祖太武皇帝,开广边荒,德泽遐及。
沙门道士善行纯诚,惠始之伦,无远不至,风义相感,往往如林。
夫山海之深,怪物多有,一奸一婬一之徒,得容假托,讲寺之中,致有凶一党一。
是以先朝因其瑕衅,戮其有罪。
有司失旨,一切禁断。
景穆皇帝每为慨然,值军国多事,未遑修复。
朕承洪绪,君临万邦,思述先志,以隆斯道。
今制诸州郡县,于众居之所,各听建佛图一区,任其财用,不制会限。
其好乐道法,欲为沙门,不问长幼,出于良家,一性一行素笃,无诸嫌秽,乡里所明者,听其出家。
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遥远台者十人。
各当局分,皆足以化恶就善,播扬道教也。”
天下承风,朝不及夕,往时所毁图寺,仍还修矣。
佛像经论,皆复得显。
京师沙门师贤,本罽宾国王种人,少入道,东游凉城,凉平赴京。
罢佛法时,师贤假为医术还俗,而守道不改。
于修复日,即反沙门,其同辈五人。
帝乃亲为下发。
师贤仍为道人统。
是年,诏有司为石像,令如帝身。
既成,颜上足下,各有黑石,冥同帝体上下黑子。
论者以为纯诚所感。
兴光元年秋,敕有司于五缎大寺内,为太祖已下五帝,铸释迦立像五,各长一丈六尺,都用赤金二万五千斤。
太安初,有师子国胡沙门邪奢遗多、浮陀难提等五人,奉佛像三,到京都。
皆云,备历西域诸国,见佛影迹及肉髻,外国诸王相承,咸遣工匠,摹写其容,莫能及难提所造者,去十余步,视之炳然,转近转微。
又沙勒胡沙门,赴京师致佛钵并画像迹。
和平初,师贤卒。
昙曜代之,更名沙门统。
初昙曜以复佛法之明年,自中山被命赴京,值帝出,见于路,御马前衔曜衣,时以为马识善人。
帝后奉以师礼。
昙曜白帝,于京城西武州塞,凿山石壁,开窟五所,镌建佛像各一。
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雕饰奇伟,冠于一世。
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
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
高宗并许之。
于是僧祇户、粟及寺户,遍于州镇矣。
昙曜又兴天竺沙门常那邪舍等,译出新经十四部。
又有沙门道进、僧超、法存等,并有名于时,演唱诸异。
显祖即位,敦信尤深,览诸经论,好老庄。
每引诸沙门及能谈玄之士,与论理要。
初,高宗太安末,刘骏于丹一陽一中兴寺设斋。
有一沙门,容止独秀,举众往目,皆莫识焉。
沙门惠璩起问之,答名惠明。
又问所住,答云,从天安寺来。
语讫,忽然不见。
骏君臣以为灵感,改中兴为天安寺。
是后七年而帝践祚,号天安元年。
是年,刘彧徐州刺史薛安都始以城地来降。
明年,尽有淮北之地。
其岁,高祖诞载。
于时起永宁寺,构七级佛图,高三百余尺,基架博敞,为天下第一。
又于天宫寺,造释迦立像。
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万斤,黄金六百斤。
皇兴中,又构三级石佛图。
榱栋楣楹,上下重结,大小皆石,高十丈。
镇固巧密,为京华壮观。
高祖践位,显祖移御北苑崇光宫,览习玄籍。
建鹿野佛图于苑中之西山,去崇光右十里,岩房禅堂,禅僧居其中焉。
延兴二年夏四月,诏曰:“比丘不在寺舍,游涉村落,交通一奸一猾,经历年岁。
令民间五五相保,不得容止。
无籍之僧,一精一加隐括,有者送付州镇,其在畿郡,送付本曹。
若为三宝巡民教化者,在外赍州镇维那文移,在台者赍都维那等印牒,然后听行。
违者加罪。”
又诏曰:“内外之人,兴建福业,造立图寺,高敞显博,亦足以辉隆至教矣。
然无知之徒,各相高尚,贫富相竞,费竭财产,务存高广,伤杀昆虫含生之类。
苟能一精一致,累土聚沙,福钟不朽。
欲建为福之因,未知伤生之业。
朕为民父母,慈养是务。
自今一切断之。”
又诏曰:“夫信诚则应远,行笃则感深,历观先世灵瑞,乃有禽一兽易色,草木移一性一。
济州东平郡,灵像发辉,变成金铜之色。
殊常之事,绝于往古;熙隆妙法,理在当今。
有司与沙门统昙曜令州送像达都,使道俗咸睹实相之容,普告天下,皆使闻知。”
三年十二月,显祖因田鹰获鸳鸯一,其偶悲鸣,上下不去。
帝乃惕然,问左右曰:“此飞鸣者,为雌为雄?左右对曰:“臣以为雌。”
帝曰:“何以知?”
对曰:“一陽一性一刚,一陰一性一柔,以刚柔推之,必是雌矣。”
帝乃慨然而叹曰:“虽人鸟事别,至于资识一性一情,竟何异哉!”于是下诏,禁断鸷鸟,不得畜焉。
承明元年八月,高祖于永宁寺,设太法供,度良家男一女为僧尼者百有余人,帝为剃发,施以僧服,令修道戒,资福于显祖。
是月,又诏起建明寺。
太和元年二月,幸永宁寺设斋,赦死罪囚。
三月,又幸永宁寺设会,行道听讲,命中、秘二省与僧徒讨论佛义,施僧衣服、宝器有差。
又于方山太祖营垒之处,建思远寺。
自正光至此,京城内寺新旧且百所,僧尼二千余人,四方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僧尼七万七千二百五十八人。
四年春,诏以鹰师为报德寺。
九年秋,有司奏,上谷郡比丘尼惠香,在北山松树下死。
一尸一形不坏。
尔来三年,士女观者有千百。
于时人皆异之。
十年冬,有司又奏:“前被敕以勒籍之初,愚民侥幸,假称入道,以避输课,其无籍僧尼罢遣还俗。
重被旨,所检僧尼,寺主、维那当寺隐审。
其有道行一精一勤者,听仍在道;为行凡粗者,有籍无籍,悉罢归齐民。
今依旨简遣,其诸州还俗者,僧尼合一千三百二十七人。”
奏可。
十六年诏:“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听大州度一百人为僧尼,中州五十人,下州二十人,以为常准,著于令。”
十七年,诏立《僧制》四十七条。
十九年四月,帝幸徐州白塔寺。
顾谓诸王及侍官曰:“此寺近有名僧嵩法师,受《成实论》于罗什,在此流通。
后授渊法师,渊法师授登、纪二法师。
朕每玩《成实论》,可以释人深情故至此寺焉。”
时沙门道登,雅有义业,为高祖眷赏,恆侍讲论。
曾于禁内与帝夜谈,同见一鬼。
二十年卒,高祖甚悼惜之,诏施帛一千匹。
又设一切僧斋,并命京城七日行道。
又诏:“朕师登法师奄至徂背,痛怛摧恸,不能已已。
比药治慎丧,未容即赴,便准师义,哭诸门外。”
绩素之。
又有西域沙门名跋陀,有道业,深为高祖所敬信。
诏于少室山一陰一,立少林寺而居之,公给衣供。
二十一年五月,诏曰:“罗什法师可谓神出五才,志入四行者也。
今常住寺,犹有遗地,钦悦修踪,情深遐远,可于旧堂所,为建三级浮图。
又见一逼一昏虐,为道殄躯,既暂同俗礼,应有子胤,可推访以闻,当加叙接。”
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属,以断僧务。
高祖时,沙门道顺、惠觉、僧意、惠纪、僧范、道弁、惠度、智诞、僧显、僧义、僧利,并以义行知重。
世宗即位,永平元年秋,诏曰:缁素既殊,法律亦异。
故道教彰于互显,禁劝各有所宜。
自今已后,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断,余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之。
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清浊混流,不遵禁典,一精一粗莫别。
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诸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各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若不解律者,退其本次。
又,出家之人,不应犯法,积八不净物。
然经律所制,通塞有方。
依律,车牛一婬一人,不净之物,不得为己私畜。
唯有老病年六十以上者,限听一乘。
又,比来僧尼,或因三宝,出贷私财。
缘州外。
又,出家舍著,本无凶仪,不应废道从俗。
其父母三师,远闻凶问,听哭三日。
若在见前,限以七日。
或有不安寺舍,游止民间,乱道生过,皆由此等。
若有犯者,脱服还民。
其有造寺者,限僧五十以上,启闻听造。
若有辄营置者,处以违敕之罪,其寺僧众摈出外州。
僧尼之法,不得为俗人所使。
若有犯者,还配本属。
其外国僧尼来归化者,求一精一检有德行合三藏者听住,若无德行,遣还本国,若其不去,依此僧制治罪。”
诏从之。
先是,于恆农荆山造珉玉丈六像一。
三年冬,迎置于洛滨之报德寺,世宗躬观致敬。
四年夏,诏曰:“僧祇之粟,本期济施,俭年出贷,丰则收入。
山林僧尼,随以给施;民有窘弊,亦即赈之。
但主司冒利,规取赢息,及其征责,不计水旱,或偿利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贫下,莫知纪极。
细民嗟毒,岁月滋深。
非所以矜此穷乏,宗尚慈拯之本意也。
自今已后,不得传委维那、都尉,可令刺史共加监括。
尚书检诸有僧祇谷之处,州别列其元数,出入赢息,赈给多少,并贷偿岁月,见在未收,上台录记。
若收利过本,及翻改初券,依律免之,忽复征责。
或有私债,转施偿僧,即以丐民,不听收检。
后有出贷,先尽贫穷,征债之科,一准旧格。
富有之家,不听辄贷。
脱仍冒滥,依法治罪。”
又尚书令高肇奏言:“谨案:故沙门统昙曜,昔于承明元年,奏凉州军户赵苟子等二百家为僧祇户,立课积粟,拟济饥年,不限道俗,皆以拯施。
又依内律,僧祇户不得别属一寺。
而都维那僧暹、僧频等,进违成旨,退乖内法,肆意任情,奏求一逼一召,致使吁嗟之怨,盈于行道,弃子伤生,自缢溺死,五十余人。
岂是仰赞圣明慈育之意,深失陛下归依之心。
遂令此等,行号巷哭,叫诉无所,至乃白羽贯耳,列讼宫阙。
悠悠之人,尚为哀痛,况慈悲之士,而可安之。
请听苟子等还乡课输,俭乏之年,周给贫寡,若有不虞,以拟边捍。
其暹等违旨背律,谬奏之愆,请付昭玄,依僧律推处。”
诏曰:“暹等特可原之,余如奏。”
世宗笃好佛理,每年常于禁中,亲讲经论,广集名僧,标明义旨。
沙门条录,为《内起居》焉。
上既崇之,下弥企尚。
至延昌中,天下州郡僧尼寺,积有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七所,徒侣逾众。
熙平元年,诏遣沙门惠生使西域,采诸经律。
正光三年冬,还京师。
所得经论一百七十部,行于世。
二年春,灵太后令曰:“年常度僧,依限大州应百人者,州郡于前十日解送三百人,其中州二百人,小州一百人。
州统、维那与官及一精一练简取充数。
若无一精一行,不得滥采。
若取非人,刺史为首,以违旨论,太守、县令、纲僚节级连坐,统及维那移五百里外异州为僧。
自今奴婢悉不听出家,诸王及亲贵,亦不得辄启请。
有犯者,以违旨论。
其僧尼辄度他人奴婢者,亦移五百里外为僧。
僧尼多养亲识及他人奴婢子,年大私度为弟子,自今断之。
有犯还俗,被养者归本等。
寺主听容一人,出寺五百里,二人千里。
私度之僧,皆由三长罪不及已,容多隐滥。
自今有一人私度,皆以违旨论。
邻长为首,里、一党一各相降一等。
县满十五人,郡满三十人,州镇满三十人,免官,僚吏节级连坐。
私度之身,配当州下役。”
时法禁宽褫,不能改肃也。
景明初,世宗诏大长秋卿白整准代京灵岩寺石窟,于洛南伊阙山,为高祖、文昭皇太后营石窟二所。
初建之始,窟顶去地三百一十尺。
至正始二年中,始出斩山二十三丈。
至大长秋卿王质,谓斩山太高,费功难就,奏求下移就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四十尺。
永平中,中尹刘腾奏为世宗复造石窟一,凡为三所。
从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六月已前,用功八十万二千三百六十六。
肃宗熙平中,于城内太社西,起永宁寺。
灵太后亲率百僚,表基立刹。
佛图九层,高四十余丈,其诸费用,不可胜计。
景明寺佛图,亦其亚也。
至于官私寺塔,其数甚众。
神龟元年冬,司空公、尚书令、任城王澄奏曰:
仰惟高祖,定鼎嵩瀍,卜世悠远。
虑括终台,制洽天人,造物开符,垂之万叶。
故都城制云,城内唯拟一永宁寺地,郭内唯拟尼寺一所,余悉城郭之外。
欲令永遵此制,无敢逾矩。
逮景明之初,微有犯禁。
故世宗仰修先志,爰发明旨,城内不造立浮图、僧尼寺舍,亦欲绝其杀觊。
文武二帝,岂不一爱一尚佛法,盖以道俗殊归,理无相乱故也。
但俗眩虚声,僧贪厚润,虽有显禁,犹自冒营。
至正始三年,沙门统惠深有违景明之禁,便云:“营就之寺,不忍移毁,求自今已后,更不听立。”
先旨含宽,抑典从请。
前班之诏,仍卷不行,后来私谒,弥以奔竞。
永平二年,深等复立条制,启云“自今已后,欲造寺者,限僧五十已上,闻彻听造。
若有辄营置者,依俗违敕之罪,其寺僧众,摈出外州。”
尔来十年,私营转盛,罪摈之事,寂尔无闻。
岂非朝格虽明,恃福共毁,僧制徒立,顾利莫从者也。
不俗不道,务为损法,人而无厌,其可极乎!
夫学迹冲妙,非浮识所辩;玄门旷寂,岂短辞能究。
然净居尘外,道家所先,功缘冥深,匪尚华遁。
苟能诚信,童子聚沙,可迈于道场;纯陀俭设,足荐于双树。
何必纵其盗窃,资营寺观。
此乃民之多幸,非国之福也。
然比日私造,动盈百数。
或乘请公地,辄树私福;或启得造寺,限外广制。
如此欺罔,非可稍计。
臣以才劣,诚忝工务,奉遵成规,裁量是总。
所以披寻旧旨,研究图格,辄遣府司马陆昶、属崔孝芬,都城之中及郭邑之内检括寺舍,数乘五百,空地表刹,未立塔宇,不在其数。
民不畏法,乃至于斯!自迁都已来,年逾二纪,寺夺民居,三分且一。
高祖立制,非徒欲使缁素殊途,抑亦防微深虑。
世宗述之,亦不锢禁营福,当在杜塞未萌。
今之僧寺,无处不有。
或比满城邑之中,或连溢屠沽之肆,或三五少僧,共为一寺。
梵唱屠音,连檐接响,像塔缠于腥臊,一性一灵没于嗜欲,真伪混居,往来纷杂。
下司因习而莫非,僧曹对制而不问。
其于污染真行,尘秽练僧,薰莸同器,不亦甚欤!往在北代,有法秀之谋;近日冀州,遭大乘之变。
皆初假神教,以惑众心,终设一奸一诳,用逞私悖。
太和之制,因法秀而杜远;景明之禁,虑大乘之将乱。
始知祖宗睿圣,防遏处深。
履霜坚冰,不可不慎。
昔如来阐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恋著城邑。
岂湫隘是经行所宜,浮諠必栖禅之宅,当由利引其心,莫能自止。
处者既失其真,造者或损其福,乃释氏之糟糠,法中之社鼠,内戒所不容,王典所应弃矣。
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镇僧寺亦然。
侵夺细民,广占田宅,有伤慈矜,用长嗟苦。
且人心不同,善恶亦异。
或有栖心真趣,道业清远者;或外假法服,内怀悖德者。
如此之徒,宜辨泾渭。
若雷同一贯,何以劝善。
然睹法赞善,凡人所知;矫俗避嫌,物情同趣。
臣独何为,孤议独发。
诚以国典一废,追理至难,法网暂失,条纲将乱。
是以冒陈愚见,两愿其益。
臣闻设令在于必行,立罚贵能肃物。
令而不行,不如无令。
罚不能肃,孰与亡罚。
顷明诏屡下,而造者更滋,严限骤施,而违犯不息者,岂不以假福托善,幸罪不加。
人殉其私,吏难苟劾。
前制无追往之辜,后旨开自今之恕,悠悠世情,遂忽成法。
今宜加以严科,特设重禁,纠其来违,惩其往失。
脱不峻检,方垂容借,恐今旨虽明,复如往日。
又旨令所断,标榜礼拜之处,悉听不禁。
愚以为,树榜无常,礼处难验,欲云有造,立榜证公,须营之辞,指言尝礼。
如此则徒有禁名,实通造路。
且徙御已后,断诏四行,而私造之徒,不惧制旨。
岂是百官有司,怠于奉法?将由网漏禁宽,容托有他故耳。
如臣愚意,都城之中,虽有标榜,营造粗功,事可改立者,请依先制。
在于郭外,任择所便。
其地若买得,券证分明者,听其转之。
若官地盗作,即令还官。
若灵像既成,不可移撤,请依今敕,如旧不禁,悉令坊内行止,不听毁坊开门,以妨里内通巷。
若被旨者,不在断限。
郭内准此商量。
其庙像严立,而一逼一近屠沽,请断旁屠一杀,以洁灵居。
虽有僧数,而事在可移者,今就闲敞,以避隘陋。
如今年正月赦后造者,求依僧制,案法科治。
若僧不满五十者,共相通容,小就大寺,必令充限。
其地卖还,一如上式。
自今外州,若欲造寺,僧满五十已上,先令本州表列,昭玄量审,奏听乃立。
若有违犯,悉依前科。
州郡已下,容而不禁,罪同违旨。
庶仰遵先皇不朽之业,俯奉今旨慈悲之令,则绳墨可全,圣道不坠矣。
奏可。
未几,天下丧乱,加以河一陰一之酷,朝士死者,其家多舍居宅,以施僧尼,京邑第舍,略为寺矣。
前日禁令,不复行焉。
元象元年秋,诏曰:“梵境幽玄,义归清旷,伽蓝净土,理绝嚣尘。
前朝城内,先有禁断,自聿来迁鄴,率由旧章。
而百辟士民,届都之始,城外新城,并皆给宅。
旧城中暂时普借,更拟后须,非为永久。
如闻诸人,多以二处得地,或舍旧城所借之宅,擅立为寺。
知非己有,假此一名。
终恐因习滋甚,有亏恆式。
宜付有司,一精一加隐括。
且城中旧寺及宅,并有定帐,其新立之徒,悉从毁废。”
冬,又诏:“天下牧守令长,悉不听造寺。
若有违者,不问财之所出,并计所营功庸,悉以枉法论。”
兴和二年春,诏以鄴城旧宫为天平寺。
世宗以来至武定末,沙门知名者,有惠猛、惠辨、惠深、僧暹、道钦、僧献、道晞、僧深、惠光、惠显、法营、道长,并见重于当世。
自魏有天下,至于禅让,佛经流通,大集中国,凡有四百一十五部,合一千九百一十九卷。
正光已后,天下多虞,工役尤甚,于是所在编民,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猥滥之极,自中国之有佛法,未之有也。
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万矣,其寺三万有余。
流弊不归,一至于此,识者所以叹息也。
道家之原,出于老子。
其自言也,先天地生,以资万类。
上处玉京,为神王之宗;下在紫微,为飞仙之主。
千变万化,有德不德,随感应物,厥迹无常。
授轩辕于峨嵋,教帝哨喾于牧德,大禹闻长生之诀,尹喜受道德之旨。
至于丹书紫字,升玄飞步之经;玉石金光,妙有灵洞之说。
如此之文,不可胜纪。
其为教也,咸蠲去邪累,澡雪心神,积行树功,累德增善,乃至白日升天,长生世上。
所以秦皇、汉武,甘心不息。
灵帝置华盖于灌龙,设坛场而为礼。
及张陵受道于鹄鸣,因传天宫章本千有二百,弟子相授,其事大行。
齐祠跪拜,各成法道。
有三元九府、百二十官,一切诸神,咸所统摄。
又称劫数,颇类佛经。
其延康、龙汉、赤明、开皇之属,皆其名也。
及其劫终,称天地俱坏。
其书多有禁秘,非其徒也,不得辄观。
至于化金销玉,行符敕水,奇方妙术,万等千条,上云羽化飞天,次称消灾灭祸。
故好异者往往而尊事之。
初文帝入宾于晋,从者务勿尘,姿神奇伟,登仙于伊阙之山寺。
识者咸云魏祚之将大。
太祖好老子之言,诵咏不倦。
天兴中,仪曹郎董谧因献服食仙经数十篇。
于是置仙人博士,立仙坊,煮炼百药,封西山以供其薪蒸。
令死罪者试服之,非其本心,多死无验。
太祖犹将修焉。
太医周澹,苦其煎采之役,欲废其事。
乃一陰一令妻货仙人博士张曜妾,得曜隐罪。
曜惧死,因请辟谷。
太祖许之,给曜资用,为造静堂于苑中,给洒扫民二家。
而炼药之官,仍为不息。
久之,太祖意少懈,乃止。
世祖时,道士寇谦之,字辅真,南雍州刺史赞之弟,自云寇恂之十三世孙。
早好仙道,有绝俗之心。
少修张鲁之术,服食饵药,历年无效。
幽诚上达,有仙人成公兴,不知何许人,至谦之从母家佣赁。
谦之尝觐其姨,见兴形貌甚强,力作不倦,请回赁兴代己使役。
乃将还,令其开舍南辣田。
谦之树下坐算,兴垦一发致勤,时来看算。
谦之谓曰:“汝但力作,何为看此?”
二三日后,复来看之,如此不已。
后谦之算七曜,有所不了,惘然自失。
兴谓谦之曰:“先生何为不怿?”
谦之曰:“我学算累年,而近算《周髀》不合,以此自愧。
且非汝所知,何劳问也。”
兴曰:“先生试随兴语布之。”
俄然便决。
谦之叹伏,不测兴之浅深,请师事之。
兴固辞不肯,但求谦之为弟子。
未几,谓谦之曰:“先生有意学道,岂能与兴隐遁?”
谦之欣然从之。
兴乃令谦之洁斋三日,共入华山。
令谦之居一石室,自出采药,还与谦之食药,不复饥。
乃将谦之入嵩山。
有三重石室,令谦之住第二重。
历年,兴谓谦之曰:“兴出后,当有人将药来。
得但食之,莫为疑怪。”
寻有人将药而至,皆是毒虫臭恶之物,谦之大惧出走。
兴还问状,谦之具对,兴叹息曰:“先生未便得仙,政可为帝王师耳。”
兴事谦之七年,而谓之曰:“兴不得久留,明日中应去。
兴亡后,先生幸为沐浴,自当有人见迎。”
兴乃入第三重石室而卒。
谦之躬自沐浴。
明日中,有叩石室者,谦之出视,见两童子,一持法服,一持钵及锡杖。
谦之引入,至兴一尸一所,兴欻然而起,著衣持钵、执杖而去。
先是,有京兆灞城人王胡兒,其叔父亡,颇有灵异。
曾将胡兒至嵩高别岭,同行观望,见金室玉堂,有一馆尤珍丽,空而无人,题曰“成公兴之馆”。
胡兒怪而问之,其叔父曰“此是仙人成公兴馆,坐失火烧七间屋,被谪为寇谦之作弟子七年。”
始知谦之一精一诚远通,兴乃仙者谪满而去。
谦之守志嵩岳,一精一专不懈,以神瑞二年十月乙卯,忽遇大神,乘云驾龙,导从百灵,仙人玉女,左右侍卫,集止山顶,称太上老君。
谓谦之曰:“往辛亥年,嵩岳镇灵集仙宫主,表天曹,称自天师张陵去世已来,地上旷诚,修善之人,无所师授。
嵩岳道士上谷寇谦之,立身直理,行合自然,才任轨范,首处师位,吾故来观汝,授汝天师之位,赐汝《云中音诵新科之诫》二十卷。
号曰‘并进’。
言:“吾此经诫,自天地开辟已来,不传于世,今运数应出。
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一女合气之术。
大道清虚,岂有斯事。
专以礼度为首,而加之以服食闭练。”
使王九疑人长客之等十二人,授谦之服气导引口诀之法。
遂得辟谷,气盛体轻,颜色殊丽。
弟子十余人,皆得其术。
泰常八年十月戊戌,有牧土上师李谱文来临嵩岳,云:老君之玄孙,昔居代郡桑乾,以汉武之世得道,为牧土宫主,领治三十六土人鬼之政。
地方十八万里有奇,盖历术一章之数也。
其中为方万里者有三百六十方。
遣弟子宣教,云嵩岳所统广汉平土方万里,以授谦之。
作诰曰:“吾处天宫,敷演真法,处汝道年二十二岁,除十年为竟蒙,其余十二年,教化虽无大功,且有百授之劳。
今赐汝迁入内宫,太真太宝九州真师、治鬼师、治民师、继天师四录。
修勤不懈,依劳复迁。
赐汝《天中三真太文录》,劾召百神,以授弟子。
《文录》有五等,一曰一陰一陽一太官,二曰正府真官,三曰正房真官,四曰宿宫散官,五曰并进录主。
坛位、礼拜、衣冠仪式各有差品。
凡六十余卷,号曰《录图真经》。
付汝奉持,辅佐北方泰平真君,出天宫静轮之法。
能兴造克就,则起真仙矣。
又地上生民,末劫垂及,其中行教甚难。
但令男一女立坛宇,朝夕礼拜,若家有严君,功及上世。
其中能修身练药,学长生之术,即为真君种民。”
药别授方,销练金丹、云英、八石、玉一浆之法,皆有决要。
上师李君手笔有数篇,其余,皆正真书曹赵道复所书。
古文鸟迹,篆隶杂体,辞义约辩,婉而成章。
大自与世礼相准,择贤推德,信者为先,勤者次之。
又言二仪之间有三十六天,中有三十六宫,宫有一主。
最高者无极至尊,次曰大至真尊,次天复地载一陰一陽一真尊。
次洪正真尊,洪赵名道隐,以殷时得道,牧土之师也。
牧土之来,赤松、王乔之伦,及韩终、张安世、刘根、张陵,近世仙者,并为翼从。
牧土命谦之为子,与群仙结为徒友。
幽冥之事,世所不了,谦之具问,一一告焉。
《经》云:佛者,昔于西胡得道,在四十二天,为延真宫主。
勇一猛苦教,故其弟子皆髡形染衣,断绝人道,诸天衣服悉然。
始光初,奉其书而献之,世祖乃令谦之止于张曜之所,供其食物。
时朝野闻之,若存若亡,未全信也。
崔浩独异其言,因师事之,受其法术。
于是上疏,赞明其事曰:“臣闻圣王受命,则有天应。
而《河图》、《洛书》,皆寄言于虫兽之文。
未若今日人神接对,手笔粲然,辞旨深妙,自古无比。
昔汉高虽复英圣,四皓犹或耻之,不为屈节。
今清德隐仙,不召自至。
斯诚陛下侔踪轩黄,应天之符也,岂可以世俗常谈,而忽上灵之命。
臣窃惧之。”
世祖欣然,乃使谒者奉玉帛牲牢,祭嵩岳,迎致其余弟子在山中者。
于是崇奉天师,显扬新法,宣布天下,道业大行。
浩事天师,拜礼甚谨。
人或讥之。
浩闻之曰:“昔张释之为王生结衤蔑”吾虽才非贤哲,今奏天师,足以不愧于古人矣。”
及嵩高道士四十余人至,遂起天师道场于京城之东南,重坛五层,遵其新经之制。
给道士百二十人衣食,齐肃祈请,六时礼拜,月设厨会数千人。
世祖将讨赫连昌,太尉长孙嵩难之,世祖乃问幽征于谦之。
谦之对曰:“必克。
陛下神武应期,天经下治,当以兵定九州,后文先武,以成太平真君。”
真君三年,谦之奏曰:“今陛下以真君御世,建静轮天宫之法,开古以来,未之有也。
应登受符书,以彰圣德。”
世祖从之。
于是亲至道坛,受符录。
备法驾,旗帜尽青,以从道家之色也。
自后诸帝,每即位皆如之。
恭宗见谦之奏造静轮宫,必令其高不闻鸡鸣狗吠之一声,欲上与天神交接,功役万计,经年不成。
乃言于世祖曰:“人天道殊,卑高定分。
今谦之欲要以无成之期,说以不然之事,财力费损,百姓疲劳,无乃不可乎?必如其言,未若因东山万仞之上,为功差易。”
世祖深然恭宗之言,但以崔浩赞成,难违其意,沉吟者久之,乃曰:“吾亦知其无成,事既尔,何惜五三百功。”
九年,谦之卒,葬以道士之礼。
先于未亡,谓诸弟子曰:“及谦之在,汝曹可求迁录。
吾去之后,天宫真难就。”
复遇设会之日,更布二席于上师坐前。
弟子问其故,谦之曰:“仙官来。”
是夜卒。
前一日,忽言“吾气息不接,腹中大痛”,而行止如常,至明旦便终。
须臾,口中气状若烟云,上出窗中,至天半乃消。
一尸一体引长,弟子量之,八尺三寸。
三日已后,稍缩,至敛量之,长六寸。
于是诸弟子以为一尸一解变化而去,不死也。
时有京兆人韦文秀,隐于嵩高,征诣京师。
世祖曾问方士金丹事,多曰可成。
文秀对曰:“神道幽昧,变化难测,可以暗遇,难以预期。
臣昔者受教于先师,曾闻其事,未之为也。”
世祖以文秀关右豪族,风一操一温雅,言对有方,遣与尚书崔赜诣王屋山合丹,竟不能就。
时方士至者前后数人。
河东祁纤,好相人。
世祖贤之,拜纤上大夫。
颍一陽一绛略、闻喜吴劭,道引养气,积年百余岁,神气不衰。
恆农阎平仙,博览百家之言,然不能达其意,辞占应对,义旨可听。
世祖欲授之官,终辞不受。
扶风鲁祈,遭赫连屈孑暴虐,避地寒山,教授弟子数百人,好方术,少嗜欲。
河东罗崇之,常饵松脂,不食五谷,自称受道于中条山。
世祖令崇还乡里,立坛祈请。
崇云:“条山有一穴一,与昆仑、蓬莱相属。
入一穴一中得见仙人,与之往来。”
诏令河东郡给所须。
崇入一穴一,行百余步,遂穷。
后召至,有司以崇诬罔不道,奏治之。
世祖曰“崇修道之人,岂至欺妄以诈于世,或传闻不审,而至于此。
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
今治之,是伤朕待贤之意。”
遂赦之。
又有东莱人王道翼,少有绝俗之志,隐韩信山,四十余年,断粟食麦,通达经章,书符录。
常隐居深山,不交世务,年六十余。
显祖闻而召焉。
青州刺史韩颓遣使就山征之,翼乃赴都。
显祖以其仍守本一操一,遂令僧曹给衣食,以终其身。
太和十五年秋,诏曰:“夫至道无形,虚寂为主。
自有汉以后,置立坛祠,先朝以其至顺可归,用立寺宇。
昔京城之内,居舍尚希。
今者里宅栉比,人神猥凑,非所以祗崇至法,清敬神道。
可移于都南桑乾之一陰一,岳山之一陽一,永置其所。
给户五十,以供斋祀之用,仍名为崇虚寺。
可召诸州隐士,员满九十人。”
迁洛移鄴,踵如故事。
其道坛在南郊,方二步,以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十五日,坛主、道士、高人一百六人,以行拜祠之礼。
诸道士罕能一精一至,又无才术可高。
武定六年,有司执奏罢之。
其有道术,如河东张远游、河间赵静通等,齐文襄王别置馆京师而礼接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