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释义
五十九
“治人事天,莫若啬。”
“啬”:俭约。
教天下之民,遵循人伦的自然常情,六亲和睦,长幼有序,上下慈孝,朋友有信,夫倡妇随,勤躬耕织,以求衣食。
使民各遂其生,互不十十交十十争,安然相处,此为治人之义。
虔诚谨俨,遵循天理,存心养十性十,不敢有丝毫伤天害理之心,是为事奉上天之义。
常人以为治民和奉天是两回事,其实不然,无论是治民或奉天均须以“啬”。
“啬”,是收敛神气,俭约情十欲,不敢见景忘真,肆意妄为。
“治人事天”,莫过于此。
夫若啬,是谓早服。
早服谓之重积“德”。
重积“德”,则无不克。
“服”有注为身心佩服。
须臾不离谓之“服”。
常人行十事,临渴掘井,遇寒制衣,所以事事被动。
“治人事天”,虽以遵循天理,纯全本十性十,收敛神气,虔心真诚。
但最起码的,是预先身心佩服,向往须臾不离,行持不辍。
只有这样才会治人必灵,事天必应,预先身心佩服。
久而行之,自然全其天地之大德。
深积厚养天地之大德,不但能“治人事天”,而且可做到无所不克。
“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
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
“母”,是根本。
积德深厚,不但可以做到无所不克,而且莫知其限量,重积德之妙用,不知其限量,而天下国家无有不在道德浑化之中。
由此可知,治国之本,是深积无有限量的浑厚之德。
如具备无有限量的浑厚之德,必可长治久安,根深蒂固,任何力量也拔不掉,解不脱。
此章经义是说,无论治理国民或事奉上天,事先均须心地纯一,真诚不妄,素养重积浑厚之德,以此为本,则民无不顺,事无不理,国无不治,并能稳固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