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上经随传卷三 颐
颐:贞吉。
观颐,自求口实。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
“观颐”,观其所养也。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太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
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1)。
【注释】(1)言语、饮食犹慎而节之,而况其馀乎?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1)。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注释】(1)“朵颐”者,嚼也。
以一陽一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由己养,动而求养者也。
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
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
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灵龟之明兆,羡我朵颐而躁求,离其致养之至道,闚我宠禄而竞进,凶莫甚焉。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
颐,征凶(1)。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2)。
【注释】(1)养下曰颠。
拂,违也。
经犹义也。
丘,所履之常也。
处下一体之中,无应於上,反而养初居下,不奉上而反养下,故曰“颠颐拂经于丘也”。
以此而养,未见其福也;以此而行,未见有与,故曰“颐贞凶”。
(2)类皆上养,而二处下养初。
六三:拂颐,贞凶。
十年勿用,无攸利(1)。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注释】(1)履夫不正,以养於上,纳上以谄者也。
拂养正之义,故曰“拂颐贞凶”也。
处颐而为此行,十年见弃者也。
立行於斯,无施而利。
六一四:颠颐,吉。
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1)。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注释】(1)体属上体,居得其位,而应於初,以上养下,得颐之义,故曰“颠颐吉”也。
下交不可以渎,故“虎视耽耽”,威而不猛,不恶而严。
养德施贤,何可有利?故“其欲逐逐”,尚敦实也。
修此二者,然后乃得全其吉而“无咎”。
观其自养则履正,察其所养则养一陽一,颐爻之贵,斯为盛矣。
六五:拂经,居贞,吉。
不可涉大川(1)。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注释】(1)以一陰一居一陽一,“拂颐”之义也。
行则失类,故宜“居贞”也。
无应於下而比於上,故可守贞从上,得颐之吉,虽得居贞之吉,处颐违谦,难未可涉也。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1)。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注释】(1)以一陽一处上而履四一陰一,一陰一不能独为主,必宗於一陽一也。
故莫不由之以得其养,故曰“由颐”。
为众一陰一之主,不可渎也,故厉乃吉。
有似《家人》“悔厉”之义,贵而无位,是以厉也。
高而有民,是以吉也。
为养之主,物莫之违,故“利涉大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