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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盗记(原文·注释·译文)
雷于粤为最远郡。
崇祯初,金陵人某,以部曹②出守。
舟入一江一 遇盗。
知其守也,杀之,并歼其从者,独留其妻女。
以众中一最黠者为伪守,持牒往③,而群诡为仆人④,莫能察也。
抵郡逾月,甚廉干,有治状,雷人相庆得贤太守,其寮属及监司使⑤,咸诵重之。
未几,太守出示:禁游客,所隶毋得纳金陵人只履;否者虽至戚必坐。
于是雷人益信服新太守乃能严介若此也。
亡何,守之子至,入境,无敢舍者。
问之,知其禁也,心惑之。
诘朝,守出,子道视,非父也;讯其籍里名姓,则皆父。
子悟曰:“噫!是盗矣。”
然不敢暴语,密以白监司使。
监司曰:“止,吾旦日饭守而出子。”
于是戒吏:以卒环太守舍,而伏甲酒所。
旦日,太守入谒。
监司饮之酒,出其子质,不辨也。
守窘,拟起为变,而伏甲发,就坐捽⑥之。
其卒之环守者,亦破署入。
贼数十人卒起格斗,胥⑦逸去,仅获其七。
狱具如律⑧,械送金陵杀之。
于是雷之人乃知向之守非守也,盗也。
东陵生⑨闻而叹曰:“异哉!盗乃能守若此乎?今之守非盗也,而其行鲜非盗也,则无宁以盗守矣。
其贼守,盗也;其守而贤,即犹愈他守也。”
(徐芳《雷州盗记》)
[注释]①节选自《虞初新志》。
作者徐芳,清初小说家。
著有志怪小说《诺皋广志》。
②部曹:指京师各部司官。
③持牒(dié)往:拿着公文前往雷州。
牒,公文。
④诡为仆人:诈称是仆人。
诡,假装。
⑤其寮属及监司使:他的部下和上级。
寮属,部下。
监司使,监察州郡官吏的官,在所派监察区内巡回监察,行使检举官吏的罪状的权力,必要时在监察区内设署。
⑥捽(zuó):揪。
⑦胥(xū):都,全。
⑧狱具如律:按法律定案。
狱具,定案。
⑨东陵生:作者自称。
[译文]雷州在广东是最远的一个郡。
祟祯初年,有一个金陵人,以部曹的身份(去雷州)出任太守。
船进入长一江一 时遇到强盗。
强盗知道他是太守,就把他杀了,同时把他的随从也消灭了,只留下他的妻子和女儿。
群盗让同伙中一个最聪明而狡猾的人做假太守,拿着公文前往(雷州上任),而其余的强盗装做仆人,人们都不能察觉。
到达雷州过了一个月,伪守非常廉洁能干,地方出现了大治的景象。
雷州人都互相庆幸得到了好太守,他的部下以及监司使都称道并很器重他。
不久,“太守”贴出告示:禁止游客,所管辖的地方不能接待一个金陵人,不然的话,即使是太守最亲密的人,也-定要治罪。
于是雷州人更加信服新太守竟能如此的严格耿直。
没有多久,太守的儿子来到雷州,入境以后,没有人敢留宿(他)。
他问起这件事,才知道是太守有禁令,心中很感疑惑。
次日早晨,“太守”出来了,太守的儿子在路边一看,不是他的父亲;讯问“太守”的籍贯、姓名,可都跟父亲-样。
太守的儿子明白了,说:“唉,这是强盗埃”可是不敢公开说,只好秘密地把这件事报告了监司使。
监司使说:“别声张,我明天请太守吃饭,并且让你出来见他。”
于是使官吏戒备,派兵包围“太守”的住宅,并在吃饭的地方埋伏下武装士兵。
第二天,“太守”进来拜谒监司使。
监司使请他喝酒,让太守的儿子出来对证,“太守”不能辨认。
“太守”很难堪,想要起来作乱,于是埋伏的士兵立刻出动,在座位上揪住了他。
那些包围“太守”住宅的士兵,也攻破官署冲了进去,几十个强盗仓促起来搏斗一番,都逃跑了,只抓住了其中七个人。
按法律定了案,带上枷锁,押送金陵杀了他们。
于是雷州的人们才知道以前的太守不是真太守,是强盗。
东陵生听到这件事叹息着说:“奇怪呀!强盗竟能做这样的太守?现在的太守不是强盗,可是他们的行为很少不像强盗,就不如用强盗做太守了。
那个贼太守,是强盗;他做太守做得很好,还胜过了其他的真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