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文言文
《宋史·李穆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李穆,字孟雍,开封府一陽一武人。
父成秩,陕西大都督府司马。
穆幼能属文,有至行。
行路得遗物,必访主归之。
从王昭素受《易》及《庄》《老》书,尽究其义。
昭素谓曰:“子所得皆一精一理,往往出吾意表。”
且语人日:“李生异日必为廊庙器。”
周显德初,以进士为郢、汝二州从事,迁右拾遗。
宋初,以殿中侍御史选为洋州通判。
既至,剖决滞讼,无留狱焉。
移陕州通判,有司调郡租输河南,穆以本州军食阙,不即应命,坐免。
又坐举官,削前资。
时弟肃为博州从事,穆将母就肃居,虽贫甚,兄弟相与讲学,意泊如也。
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召。
明年,拜左拾遗、知制诰。
五代以还,词令尚华靡,至穆而独用雅正,悉矫其弊。
穆与卢多逊为同门生,太祖尝谓多逊:“李穆性仁善,辞学之外无所豫。”
对日:“穆操行端直,临事不以生死易节,仁而有勇者也。”
上曰:“诚如是,吾当用之。”
时将有事一江一 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
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
穆至谕旨煜辞以疾言日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己。
穆日:“朝与否,国主自处之。
然朝廷甲兵一精一锐,物力雄富,恐不易当其锋,宜熟思之,无自贻后悔。”
使还,具言状,上以为所谕要切。
一江一 南亦谓其言诚实。
太平兴国初,转左补阙。
三年冬,加史馆修撰、判馆事,面赐金紫。
四年,从征太原还,拜中书含人。
预修《太祖实最》,赐衣带、银器、缯彩。
七年,以与卢多逊款狎,又为秦王廷美草朝辞笏记,为言者所劾,责授司封员外郎。
八年春,与宋白等同知贡举,及侍上御崇政殿亲试进士,上悯其颜貌癯瘁,即日复拜中书台人、史馆修撰、判馆事。
五月,召为翰林学士。
六月,知开封府.剖判一精一敏,奸猾无所假贷,由是豪右屏迹,权贵无敢干以私,上益知其才。
十一月,擢拜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月余,丁母忧,未几,起复本官。
穆三上表乞终制,诏强起之,穆益哀毁尽礼。
九年正月,晨起将朝,风眩暴卒,年五十七。
穆自责授员外郎,复中书舍人,入翰林,参知政事,以至于卒,不度周岁。
上闻其死,哭谓近臣曰:“穆国之良臣,朕方倚用,遽兹沦没,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
赠工部尚书。
(节选自《宋史·列传二十二》有删改)
【译文】
李穆,字孟雍,开封府一陽一武县人。
李穆的父亲咸秩,曾任陕西大都督府司马。
李穆年幼时就能写文章,有卓绝的品行。
在路途拾到物品,一定要寻访到失主送还。
跟随王昭素学习 《易经》及《庄子》《老子》等书,尽力探究大义。
王昭素对李穆说:“你所得到的都是一精一微的义理,常常出乎我的意料。”
而且对人说:“李生将来能成为肩负朝廷重任的人。”
后周显德初年,李穆以进士身份担任郢州、汝州的从事,升任右拾遗。
宋朝初年,以殿中侍御史身份被选任为洋州通判。
李穆到了洋州,处理积滞的案件,没有拖延的诉讼案件。
调任陕州通判,有关官吏要调用陕州租赋到河南时,李穆以本州军粮不足为由,不立刻听从命令,因此被免职。
又因为选拔官吏时建及犯错误而被免除了在前朝的职务。
当时他的弟弟李肃担任博州从事,李穆带着母亲到弟弟那里居住,虽然生活非常贫困,但与兄弟共同学习 ,心志淡泊。
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身份被征召。
第二年,授予左拾遗、知制诰。
五代以来,文辞崇尚华丽,到李穆开始运用典雅方正的词语,全力矫正流弊。
李穆与卢多逊曾同门受业,太祖曾对卢多逊说:“李穆生性仁惠善良,文章学识之外,没有他喜欢的。”
卢多逊回答说:“李穆操守品行端方正直,处事不因为生死而改变节操,是仁善而勇毅的人。”
太祖说:“确实是这样,我要任用他。”
当时将要进攻讨伐一江一 南,已经安排分派了各位将领的兵力,但还没有发兵的理由。
于是就先召令李煜入朝,任命李穆为使者。
李穆到一江一 南传达皇上旨意,李煜以有病推托,并且说“我侍奉朝廷而希望保全自己,现在如果这样,倒不如死了算了。”
李穆说:“入朝不入朝,你自己决定。
然而朝廷军队一精一锐,物力雄厚丰富,你恐怕不容易抵挡其锋芒,应该仔细考虑,切莫让自己后悔。”
出使回来,详细地报告情况,皇上认为他传旨抓住了要点。
一江一 南人也认为他说的话很实在。
太平兴国初年,转任左补阙。
兴国三年冬天,加授史馆修撰、判馆事,皇上亲自赐给他金印紫绶。
兴国四年,跟随皇上出征太原回来后,又被授予中书舍人之职。
参与修撰《太祖实录》,获赐衣带、银器、缯彩。
兴国七年,因为与卢多逊亲昵,又因为替秦王赵廷美草拟朝辞笏记,被谏官所弹劾,降职授予司封员外郎。
兴国八年春,与宋白等共同执掌贡举考试,陪侍皇上在崇政殿主持进士考试,皇上怜悯他瘦弱憔悴,当天即又授予他中书舍人、史馆修撰、判馆事。
同年五月,又征召他为翰林学士。
六月,任开封府知府,判断案一精一细敏捷,奸佞狡猾之徒无从依靠,因此豪门大族敛迹,权贵不敢以私干政,皇上更加了解他的才能。
十一月,升任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一个多月之后,回家为母亲守丧,不久,即官复原职。
李穆多次上奏章请求为母亲守丧到三年期满,然而皇上下诏坚持要他复职,李穆更加哀痛忧伤,竭尽礼仪。
兴国九年正月,早晨起床 后正准备上朝,风眩病发作猝死,享年五十七岁。
李穆自降职授予员外郎到恢复中书舍人,入朝任翰林学士,再担任参知政事,直到猝死,不到一年时间。
皇上听说他去世,哭着对近臣说:“李穆是国家的良臣,我正要倚重任用他,却突然去世,这不是这个人的不幸,是我的不幸啊!”追赠他为工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