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
谈天篇
【题解】
本篇名叫“谈天”,实际上是谈天地。
儒者认为“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
人有是非,陰为德害(暗中做了好事或坏事),天辄知之,又辄应之”。
天是有意志能赏罚的。
王充则指出:“天地,含气之自然也”,“天,体,非气也”,坚持天是自然界的物质实体。
关于地到底有多大的问题,作者通过对太陽和北斗星的观察以及询问到过日南郡的人,认为地是很广大的,要超出邹衍的大九州。
这虽然于文章意义不大,但这种见解在当时有助于人们提高认识,开阔眼界。
对共工触不周山和女娲补天的神话,王充按实有其事进行批判,虽言之凿凿,但终无可取之处。
【原文】
31·1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1),怒而触不周之山(2),使天柱折,地维绝。
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
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
此久远之文,世间是之言也。
文雅之人,怪而无以非,若非而无以夺,又恐其实然,不敢正议。
以天道人事论之,殆虚言也。
【注释】
(1)共(gōng工)工:传说中的上古英雄。
相传为炎帝部落的一支,黄帝时水官。
他的儿子后土治水有功,被祀奉为社神。
颛顼:参见11·2注(2)。
(2)不周山:传说中上古山名。
据王逸注《离騷》,高诱注《山海径·原道训》在昆仑山西北。
(3)维:系物的大绳子。
地维:地的四角。
古代神话中认为天圆地方,天有九柱支撑,地有四维系缀。
绝:断。
(4)女娲(wā蛙):上古神话中的女神。
《说文·女部》:“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销:熔化。
(5)鳌(áo熬):传说中的海中大龟。
(6)引文参见《淮南子·天文训》、《列子·汤问》。
(7)夺:使丧失。
这里是驳倒的意思。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共工与颛顼争做天子没有成功,发怒就撞不周山,结果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
于是女娲熔炼五色石来补苍天,砍掉鳌的脚来顶住天的四边。
由于天的西北方残缺,所以日月往那里移动;由于地的东南方残缺,所以众多的一江一 河向那里流去。”
这是很久以前的记载,又为世间上人们肯定的说法。
有学问的人,感到奇怪却无法指出它的不对,或者认为不对,却无法给予驳斥,但又恐怕它确实如此,因此不敢直接加以论述。
用自然的道理和社会的情况来讨论,大都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原文】
31·2与人争为天子不胜,怒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有力如此,天下无敌。
以此之力,与三军战,则士卒蝼蚁也,兵革毫芒也(1),安得不胜之恨,怒触不周之山乎?且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
如不周之山,大山也。
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难;使非柱乎(2)?触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复难。
信,颛顼与之争,举天下之兵,悉海内之众,不能当也,何不胜之有!
【注译】
(1)革:皮革做的甲胄。
(2)上言“使是天柱乎”,此当反言“使非天柱乎”,故疑“非”下脱一“天”字。
【译文】
跟别人争当天子没有成功,发怒撞不周山,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把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有这样大的力量,那么天下就没有敌手。
用这样大的力量,跟三军打仗,那么敌方的士兵像蝼蚁,武器盔甲像毫毛麦芒一样不堪一击,怎么会有失败的怨恨,发怒去撞不周山呢?况且坚固厚重没有比得上山的,用万人的力量,共同推座小山,也无法能推动。
像不周山,是座大山。
假使它是撑天的柱子呢?弄折它确实困难;假使它不是撑天的柱子呢?撞不周山而使撑天的柱子折断,这也还是不容易的。
如果共工确实能“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的话,颛顼跟他争当天子,就是拿出天下的军队,用尽四海之内的人力,也抵挡不了,他怎么会打不胜呢!
【原文】
31·3且夫天者,气邪?体也(1)?如气乎,云烟无异(2),安得柱而折之?女娲以石补之,是体也。
如审然,天乃玉石之类也。
石之质重,千里一柱,不能胜也。
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乃为柱,如触不周(3),上极天乎?不周为共工所折,当此之时,天毁坏也。
如审毁坏,何用举之?断鳌之足以立四极,说者曰:“鳌,古之大兽也(4),四足长大,故断其足以立四极。”
夫不周,山也;鳌,兽也。
夫天本以山为柱,共工折之,代以兽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鳌足可以柱天,体必长大,不容于天地,女娲虽圣,何能杀之?如能杀之,杀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则皮革如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之,强一弩一利矢不能胜射也(5)。
【注释】
(1)也:根据文气,疑为“邪”字。
上文有“气邪”,可证。
(2)根据文意,疑“云”上夺一“与”字。
(3)触:上言“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此该反言“如不周上极天乎?”
故疑“触”涉上文诸“触不周之山”衍。
(4)兽:鳌是大龟,虽传说它能“力负蓬、瀛、壶三山”,但称为兽,未闻。
(5)射:疑“之”字之误。
上言“不能刺之”,此言“不能胜之”,文例一律,可证。
【译文】
再说,天,是气呢?还是实体呢?如果是气,那跟云烟没有什么两样,怎么会有撑它的柱子而且被折断呢?女娲用石补天,那么天是实体了。
如果确实是这样,天就是玉石之类。
石的质量重,做成千里长的一根柱子,是不能胜任的。
像五岳的山顶都不能高达天上成为顶天的柱子,那像不周山能高达天上吗?不周山被共工折断,在这个时候,天就被毁坏了。
如果确实被毁坏,用什么去支撑它呢?可以砍下鳌的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解释的人说:“鳌是上古的大兽,四条腿又长又粗,所以砍下它的腿可以顶住天的四边。”
不周山是山,鳌是兽。
天本来用山作为顶天柱,共工折断它,改用兽腿来替代,兽骨会腐朽,怎么能永久地顶住它呢?况且,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身体必然又长又粗,天地不可能容得下,女娲虽然神圣,怎么能杀得死它呢?如果真能杀死它,那么是用什么东西杀的呢?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皮革像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穿它,强弓利箭也不能射穿它。
【原文】
31·4察当今天去地甚高,古天与今无异。
当共工缺天之时,天非坠于地也。
女娲,人也,人虽长,无及天者。
夫其补天之时,何登缘阶据而得治之(1)?岂古之天若屋庑之形,去人不远,故共工得败之,女娲得补之乎?如审然者,女娲多前(2),齿为人者,人皇最先(3)。
人皇之时,天如盖乎?
【注释】
(1)缘:攀援。
阶据:依靠。
治:治理。
这里是修补的意思。
(2)多:疑汉碑“以”形近而误。
(3)人皇:上古神话传说的三皇(天皇、地皇、人皇)之一。
【译文】
观察现在的天离地很高,相信古时候的天与今天的没有区别。
当共工毁坏天的时候,天并没有坠一落 在地上。
女娲是人,人即使再高,也够不到天。
那么她补天的时候,是攀登和依靠什么去补天的呢?难道古时候的天像屋顶的样子,离人很近,所以共工能够毁坏它,女娲能够补上它吗?如果确实是这样,女娲以前,开始作为人的,是人皇最先。
人皇的时候,难道天像车盖一样离人很近吗?
【原文】
31·5说《易》者曰:“元气未分(1),浑沌为一(2)。”
儒书又言:“溟涬濛。
。
(3),气未分之类也。
及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
如说《易》之家,儒书之言,天地始分,形体尚小,相去近也。
近则或枕于不周之山(4),共工得折之,女娲得补之也。
【注释】
(1)元气:即自然之气。
参见4·1注(4)。
(2)浑沌:天地未分以前的状态。
(3)溟涬(mǐng xìng酩幸):天地未形成时的自然之气。
这里指宇宙混茫状态。
濛。
。
(méng hòng蒙讧):混沌的样子。
(4)枕:临近,靠近。
【译文】
解释《周易》的人说:“元气还没有区分开,浑浑沌沌是一体。”
儒者的书上说:“自然之气浑浑沌沌模糊不清,是气还没有分清浊的状态。
等到它们区分开来,清的成了天,浊的成了地。”
按照解释《周易》的人和儒者书上说的,天地刚分离时,形体还小,相互间距离很近。
因为天地间距离很近,那么天也许靠近不周山,所以共工能毁坏它,女娲能补好它。
【原文】
31·6含气之类,无有不长。
天地,含气之自然也,从始立以来,年岁甚多,则天地相去,广狭远近,不可复计。
儒书之言,殆有所见。
然其言触不周山而折天柱,绝地维,消炼五石补苍天(1),断鳌之足以立四极,犹为虚也。
何则?山虽动(2),共工之力不能折也。
岂天地始分之时,山小而人反大乎?何以能触而折之?以五色石补天,尚可谓五石若药石治病之状(3)。
至其断鳌之足以立四极,难论言也。
从女娲以来久矣,四极之立自若(4),鳌之足乎?
【注释】
(1)消:章录杨校宋本作“销”,可从。
上文有“销炼”,可证。
销炼五石补苍天:与下文“断鳌之石以立四极”不对偶,故疑“石”后脱一“以”字。
(2)虽:上文言“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
如不周之山,大山也。
。
。
折之固难”,故疑“虽(雖)”系“难(難)”形近而误。
(3)药石:指治病用的药物和石针。
这里是药物的意思。
(4)立:存在。
【译文】
有气存在的万物,没有不增长的。
天地,是有气存在的自然界,从开始产生以来,时间已经很久远了,那么天地间相互距离的远近,也就无法再计算了。
儒者书上的话,大概有自己的见解。
但它说共工撞不周山而弄折了顶天柱,搞断了系地的绳子,女娲熔炼五色石来补苍天,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是假话了。
为什么呢?山很难推动,共工的力量不可能撞折它。
难道天地开始分开的时候,山小而人反倒大吗?怎么能撞折它呢?女娲用五色石补苍天,还可以说五色石像药物能治病一样。
至于她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很难说了。
从女娲以来已经很久远了,天四极的存在和以前一样,难道它是鳌的腿吗?
【原文】
31·7邹衍之书(1),言天下有九州(2),《禹贡》之上所谓九州也(3)。
《禹贡》九州,所谓一州也。
若《禹贡》以上者,九焉。
《禹贡》九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东南隅,名曰赤县神州。
复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环之,名曰裨海(4)。
九州之外,更有瀛海(5)。
此言诡异,闻者惊骇,然亦不能实然否,相随观读讽述以谈。
故虚实之事,并传世间,真伪不别也。
世人惑焉,是以难论。
【注释】
(1)邹衍之书:疑指《邹子终始》。
此书今已散失,王充时尚能见到。
邹衍:参见2·5注(24)。
(2)天下:这里指中国九州:邹衍认为世界由九个“大九州”组成,九个“大九州”由大海环绕,再往外就是天地的边缘。
每个“大九州”又由九个州组成,有小海环绕。
中国所在的这个“大九州”具体由“东南神州,正南次州,西南戎州,正西弇州,正中冀州,西北台州,正北泲州,东北薄州,正东陽州”组成。
中国是这个“大九州”中的一个州,地处东南方,起名为“赤县神州”。
中国又由九个州组成。
(3)九州:《尚书·禹贡》把中国分为兖、冀、荆、豫、扬、青、徐、梁、雍九个州。
(4)裨(pí皮):校
(5)瀛(yíng营):大海。
【译文】
邹衍的书上,说中国有九州,这就是《尚书·禹贡》上所说的九州。
《尚书·禹贡》上的九州,实际上是邹衍书上说的“大九州”中的一个州。
像《尚书·禹贡》说的“九州”,世界上共有九个。
《尚书·禹贡》上的九州,就是现在中国的九州,由于在整个大九州的东南角,起名叫赤县神州。
另外还有八个像中国这样的州。
每个“大九州”四周有海环绕着,这海名叫“裨海”。
九个“大九州”之外,另外有“瀛海”环绕。
这话希奇古怪,使听者震惊害怕,但又不能证实它是不是这样,只是随便读读传诵用作说话的材料。
所以真事和假事,都同时在社会上流传,真假无法分辨。
世人感到迷惑,因此,这就需要加以责难和评论。
【原文】
31·8案邹子之知不过禹。
禹之治洪水,以益为佐。
禹主治水,益之记物(1)。
极天之广,穷地之长,辨四海之外(2),竟四山之表(3),三十五国之地(4),鸟兽草木,金石水土,莫不毕载,不言复有九州。
淮南王刘安召术士伍被、左吴之辈,充满宫殿,作道术之书(5),论天下之事。
《地形》之篇,道异类之物,外国之怪,列三十五国之异,不言更有九州。
邹子行地不若禹、益,闻见不过被、吴,才非圣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案禹之《山经》,淮南之《地形》,以察邹子之书,虚妄之言也。
【注释】
(1)之:根据文意,疑“主”字之误。
“益主记物”与上文“禹主治水”文例相同,可一证。
本书《别通篇》有“益主记异物”,可二证。
(2)辨:通“遍”。
(3)四山:四周的山。
表:外。
(4)三十五国:指《山海经》和《淮南子》所记中国以外的国家。
今传本《山海经》所记是三十九国,今传本《淮南子》所记是三十六国,言三十五国,不知是王充当时所见本子不同,还是传抄有误。
(5)道术之书:这里指《淮南子》。
【译文】
据考察,邹衍的见识超不过禹。
禹治理洪水,曾用伯益作辅佐。
由禹主持治理洪水,伯益负责记载各种事物。
如记尽天的广阔,地的长度,遍及四海之外,穷尽四山之表,三十五国的所有地方,鸟兽草木,金石水土,没有不完全记载下来的,就是不曾说还有九州。
淮南王刘安招致术士伍被、左吴之类,充满了宫殿,让他们作道术的书《淮南子》,谈论天下的事。
《淮南子·地形》篇讲不同种类的事物,外国的奇奇怪怪,列出了三十五国的差异,也没有说另外还有九州。
邹衍走过的地方不如禹和伯益多,听的和见的也超不过伍被和左吴,才智不如圣人,能力不是天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根据禹的《山海经·山经》,淮南王的《淮南子·地形》,用它来考察邹衍的书,都是些没有根据的假话。
【原文】
31·9太史公曰:“《禹本纪》言河出昆仑(1),其高三千五百余里(2),日月所於辟隐为光明也(3),其上有玉泉,华池(4)。
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5),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
至《禹本纪》、《山经》所有怪物(6),余不敢言也(7)。”
夫弗敢言者,谓之虚也。
昆仑之高,玉泉、华池,世所共闻,张骞亲行无其实。
案《禹贡》,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载,不言昆仑山上有玉泉、华池。
案太史公之言,《山经》、《禹纪》,虚妄之言。
【注释】
(1)《禹本纪》:古书名,今已失传。
(2)三:《史记·大宛列传》作“二”,可从。
(3)於:疑“相”草书形近而误。
《史记·大宛列传》作“所相辟隐”,可一证。
《玉海》二十引文亦作“相”,可二证。
辟:通“避”。
(4)玉泉、华池:《史记·大宛列传》作“醴泉、瑶池”。
(5)张骞(qiān千)(?~公元前114年):西汉汉中成固(今陕西城固)人。
官大行,封博望侯。
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和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两次出使西域,打通了通往中亚的商路,加强了西域和中原的联系,促进了经济、文化的一交一 流与发展。
大夏:即吐火罗,中亚细亚古国。
地在兴都库什山与阿姆河上游之间(今阿富汗北部)。
(6)《山经》:太史公司马迁时只见《山经》,《海经》后出,合称《山海经》可能是刘秀所为。
(7)引文参见《史记·大宛列传》。
【译文】
太史公司马迁说:“《禹本纪》说黄河源出昆仑,昆仑山高二千五百多里,日月都被相互隔开不得相见而各自发出光亮,那山上有玉泉、华池。
如今从张骞出使大夏之后,穷究黄河源头,哪里能看到过《禹本纪》所说的昆仑山呢?所以说到九州山河的,只有《尚书·禹贡》较为接近实际情况。
至于《禹本纪》、《山经》所记载的事情怪物,我不敢去说它。”
其实,不敢说,就是认为它毫无根据。
昆仑山很高,山上有玉泉、华池,是世人都听说过的,至于张骞亲自到过却没有那事实。
考察《尚书·禹贡》,九州的山河,希奇古怪的东西,金玉的珍品,没有不完全记载下来的,就是没有说昆仑山上有玉泉和华池。
按照太史公的说法,《山经》、《禹本纪》都是没有根据的假话。
【原文】
31·10凡事难知,是非难测。
极为天中(1),方今天下在禹极之南(2),则天极北必高多民(3)。
《禹贡》“东渐于海(4),西被于流沙(5)”,此则天地之极际也(6)。
日刺径千里(7),今从东海之上会稽鄞、■(8),则察日之初出径二尺(9),尚远之验也。
远则东方之地尚多。
东方之地尚多,则天极之北,天地广长,不复訾矣(10)。
夫如是,邹衍之言未可非,《禹纪》、《山海》、《淮南·地形》未可信也(11)。
邹衍曰:“方今天下在地东南,名赤县神州。”
天极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东南,视极当在西北。
今正在北(12),方今天下在极南也。
以极言之,不在东南,邹衍之言非也。
如在东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时,其光宜大。
今从东海上察日,及从流沙之地视日,小大同也。
相去万里,小大不变,方今天下得地之广,少矣。
【注释】
(1)极:北斗星。
(2)禹:疑是衍文。
“禹极”义不可解。
下文有“方今天下在极南也”,可证。
(3)高:下有“东方之地尚多,则天极之北,天地广长,不复訾矣。”
是以东方之地尚多,推证天极北之地必尚多;本句是以极南的中国人众多,推证天极北的人必尚多,故疑“高”系“尚”字之误。
(4)渐:到。
(5)被:这里是至的意思
(6)则:疑“非”字之误。
下文言“日刺径千里,今从东海之上会稽鄞、■,则察日之初出径二尺,尚远之验也。
远则东方之地尚多。”
这说明东海不是天地的最边沿,可一证。
又言“今从东海上察日,及从流沙之地视日,小大同也。
相去万里,小大不变,方今天下得地之广,少矣。”
这又说明东海、流沙不是天地的最边沿,可二证。
又言“东海、流沙、九州东、西之际也。”
这是直接说明它是中国东西的边沿,而不是天地的最边沿,可三证。
(7)刺径:直径。
(8)鄞(yín银):县名。
东汉时属会稽郡。
治所在今浙一江一 省鄞县东五十里鄞山下。
■:《汉书·地理志》作“鄮”,可从。
鄮(mào冒):县名。
东汉时属会稽郡。
治所在今浙一江一 省鄞县东三十里,鄮山北的官一奴一城。
(9)则:无义,疑是衍文。
(10)訾(ī姿):估量。
(11)山海:疑“山经”之误。
上言“案禹之《山经》,淮南之《地形》”,又言“至《禹本纪》、《山经》所有怪物”,又言“案太史公之言,《山经》、《禹纪》,虚妄之言”,可证。
(12)根据文意,疑“今”下夺一“极”字。
下文言“从雒陽北顾,极正在北。
东海之上,去雒陽三千里,视极亦在北。
推此以度,从流沙之地视极,亦必复在北焉”,可证。
【译文】
凡事难于识别,是非难于判定。
北斗星是天的正中,如今中国在北斗星的南面,那么北斗星的北面一定还有很多人。
《尚书·禹贡》载“东面到海,西面至沙漠”,这不是天地的最边沿。
太陽直径有一千里,现在从东海边上会稽郡的鄞县和鄮县,观察太陽刚升起时直径只有二尺,这就是太陽离东海还很远的证明。
太陽离东海还很远,那么东方的土地就还很多。
既然东方的土地还很多,那么北斗星的北面,天地广阔,就更不可估量了。
照这样说,邹衍的话就没有可指责的,而《禹本纪》、《山海经·山经》、《淮南子·地形》都不能相信了。
邹衍说:“如今中国在地的东南面,称作赤县神州。”
北斗星是天的正中,如果现在中国在地的东南面,看北斗星就该在西北面。
今天北斗星正好在北面,现在中国就在北斗星的南面。
以北斗星来说,中国不在地的东南面,所以邹衍的话是不对的。
如果中国在地的东南面,就靠近太陽升起的地方,太陽如果升起的时候,它的光芒就该更光亮。
今天从东海上观察太陽,跟从沙漠地区看太陽,大小都一样。
相离万里,所看见的太陽大小不变,可见如今中国占有的土地面积,是很小的。
【原文】
31·11雒陽(1),九州之中也。
从雒陽北顾,极正在北。
东海之上,去雒陽三千里,视极亦在北。
推此以度,从流沙之地视极,亦必复在北焉。
东海、流沙、九州东、西之际也,相去万里,视极犹在北者,地小居狭,未能辟离极也(2)。
日南之郡(3),去雒且万里。
徙民还者,问之,言日中之时,所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
度之复南万里,日在日之南(4)。
是则去雒陽二万里,乃为日南也。
【注释】
(1)雒(luò洛)陽:即洛陽,三国魏改。
因在雒水之北得名。
东汉、三国魏等七朝先后在这里定都。
(2)辟:荒远。
(3)日南:郡名。
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郡。
治所在西卷(今越南平治天省广治河与甘露河合流处)。
辖境约当今越南中部北起横山南抵大岭地区。
(4)前一“日”字,根据文意疑“地”字之误。
【译文】
雒陽在中国的中心。
从雒陽向北看,北斗星正好在北面。
东海岸边,离雒陽三千里,看北斗星也在北面。
根据这个来推测,从沙漠地区看北斗星,也必然它还在北面。
东海与沙漠,是中国东、西的边沿,相隔万里,看北斗星还是在北面,这是因为地方狭小,不能远离北斗星的缘故。
日南郡离雒陽将近一万里。
迁居到那里的人回来,问他们,回答说太陽正中的时候,他们所居住的地区也不在太陽的南面。
这样,推测从日南再往南一万里,那地方就应当在太陽的南面。
这就是说,离雒陽二万里的地方,才是太陽的南面。
【原文】
31·12今从雒地察日之去远近,非与极同也,极为远也。
今欲北行三万里,未能至极下也。
假令之至,是则名为距极下也(1)。
以至日南五万里(2),极北亦五万里也。
极北亦五万里,极东、西亦皆五万里焉。
东、西十万(3),南、北十万,相承百万里(4)。
邹衍之言:“天地之间,有若天下者九(5)。”
案周时九州,东西五千里,南北亦五千里。
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万五千里(6)。
天下若此九之,乘二万五千里(7),二十二万五千里(8)。
如邹衍之书,若谓之多,计度验实,反为少焉。
【注释】
(1)距:至,到。
(2)五万里:雒陽离日南二万里,雒陽再向北行三万里到北斗星下的地方,故云五万里。
(3)本篇中凡言长度、面积的地方,数词量词皆具备,故疑“万”下脱“里”字。
下同。
(4)承:通“乘”。
相承百万里:南北十万里与东西十万里相乘,面积应为一百万万平方里。
(5)这里王充把邹衍的九州说误认为是二级,错将中国当大九州之一。
(6)二万五千里:东西五千里与南北五千里相乘,面积应为二千五百万平方里。
(7)二万五千里:据上应是二千五百万平方里。
(8)二十二万五千里:九乘二千五百万平方里,应为二亿二千五百万平方里。
【译文】
现在从洛陽观察与太陽距离的远近,跟在洛陽观察北斗星的远近,是不同的,北斗星要更远些。
现在即使想向北走三万里,也不能到北斗星的下面。
就算到了,这就叫做到了北斗星之下的地方。
从北斗星之下的地方到日南是五万里。
那么北斗星之下的地方的北面也该有五万里。
北斗星下的地方的北面有五万里,那么北斗星下的地方的东面与西面也都该各有五万里。
这样东面到西面十万里,南面到北面十万里,相乘是一百万万平方里。
邹衍说:“天地之间,有象中国大小的州九个。”
按照周代的中国,东西宽五千里,南北长也五千里。
五五二十五,中国这一个州有二千五百万平方里。
天下有象中国这样的州九个,九乘二千五百万平方里,是二亿二千五百万平方里。
像邹衍书上那样记载,如果认为说多了,按计算的来核实,反倒是说少了。
【原文】
31·13儒者曰:“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
人有是非,陰为德害,天辄知之,又辄应之,近人之效也。”
如实论之,天,体,非气也。
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犹有体在上,与人相远(1)。
秘传或言天之离天下六万余里(2)。
数家计之(3),三百六十五度一周天(4)。
下有周度,高有里数。
如天审气,气如云烟,安得里度?又以二十八宿效之(5),二十八宿为日月舍(6),犹地有邮亭为长吏廨矣(7)。
邮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
案附书者(8),天有形体,所据不虚。
犹此考之(9),则无恍惚,明矣。
【注释】
(1)根据文意,疑“相”后脱一“去”字。
(2)秘传:指纬书。
(3)数家:这里指搞天文历算的人。
(4)三百六十五度:我国古天文学家认为太陽是绕地球转的。
太陽绕地球一周是三百六十五天多,于是把一周按天数分为三百六十五等分多,每一等分叫一度,一周共三百六十五度多。
(5)二十八宿: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把沿黄道和赤道的部分恒星划成二十八个星座,叫做二十八宿。
又按东、南、西、北划分,各为七宿。
(6)舍:参见7·5注(4)。
(7)邮亭:参见19·4注(11)。
廨(xiè谢):旧时官吏的办公处。
(8)附:根据文意,疑是“传”字之误。
(9)犹:通“由”。
【译文】
儒者说:“天是气,所以它离人不远。
人有对有不对,暗中做了好事或坏事,天立即就知道,又立即会报应,这是天靠近人的证明。”
按事实评论,天是物质实体,不是气。
但是人在天禀受气而产生,又怎么能怀疑天没有气呢?可见还有一个实体的天在施气的上面,它与人相离很远。
秘传有的说天离地有六万多里。
按天文历算家计算,三百六十五度是一周天。
天的转动可用周度来量,天的高度可用里数来计算。
如果天确实是气,气象云烟,怎么能用里去量呢?再用二十八宿来证明,二十八宿是日、月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上有邮亭是地方长官停歇的地方一样。
邮亭附着于地,也像星舍附着于天一样。
考察秘传上写的,天有形体,依据不假。
由此考察,那么天不是恍恍惚惚不可捉摸的,这已经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