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
语增篇
【题解】
王充在本篇批判了汉儒对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解说的夸张不实之辞,故篇名称为“语增”。
在篇中,他分别对七种当时社会上广为流传的“虚增之语”进行驳斥。
他指出,周武王不如汉高祖,秦二世比商纣王罪恶更大,汉高祖“得天下”,尚且“战场流血,暴一尸一万数,失军亡众,几死一再”,而有人为了“美武王之德”,却故意夸大说武伐纣“兵不血刃”。
他还指出,传说科荆轲刺秦王未遂被杀后,秦王政(秦始皇)还把荆轲住过的街巷夷为平地,人也杀得一干二净,是不真实的。
秦王虽无道,也不致于无缘无故屠一杀 如此多的人,所以史书无记载。
王充主张“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是非之实有所定”,决不能为了自身的某种目的吹捧一些人,攻击一些人,不惜夸大事实,而“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
【原文】
25·1传语曰:“圣人忧世,深思事勤(1),愁扰精神(2),感动形体(3),故称尧若腊,舜若腒,桀、纣之君垂腴尺余(4)。”
夫言圣人忧世念人(5),身体羸恶(6),不能身体肥泽(7),可也。
言尧、舜若腊与腒,桀、纣垂腴尺余,增之也(8)。
【注释】
(1)事勤:疑“勤事”之误倒。
本书《道虚篇》有“忧职勤事”语句相类,可证。
(2)愁:忧虑。
扰:扰乱。
(3)感(h4n撼):通“撼”,遥感动:摇动。
这里有不停地活动的意思,故可理解为损害。
(4)腴(y*余):腹下的肥肉。
(5)念:惦念。
人:疑作“民”,唐时人避讳李世民改。
(6)羸(l6i雷):瘦,弱。
恶:指生玻
(7)肥:肌肉丰满。
泽:光泽,润泽。
(8)增:增加。
这里作夸大讲。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圣人忧虑社会上的事,总是深入思考努力工作,劳一精一伤神,损害了身体,所以说尧长得像块干肉,舜长得像只干腌的鸟,而桀、纣这样的君主却腹部胖得垂下一尺多。”
说圣人忧虑社会关心百姓,身体瘦弱不健康,身上肌肉不丰满光润,是可能的。
但要说尧、舜瘦得像干肉、干鸟,而桀、纣肚皮上的肥肉却垂下一尺多,这就过份夸大了。
【原文】
25·2齐桓公云:“寡人未得仲父极难(1),既得仲父甚易(2)。”
桓公不及尧、舜,仲父不及禹、契,桓公犹易,尧、舜反难乎?以桓公得管仲易,知尧、舜得禹、契不难(3)。
夫易则少忧,少忧则不愁,不愁则身体不臞(4)。
舜承尧太平,尧、舜袭德,功假荒服(5),尧尚有优,舜安能无事(6)。
故经曰:“上帝引逸(7)”,谓虞舜也。
舜承安继治(8),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
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9)。”
夫不与,尚谓之臞若腒,如德劣承衰,若孔子栖栖(10),周流应聘,身不得容,道不得行,可骨立跛附(11),僵仆道路乎?
【注释】
(1)仲父:齐桓公对管仲的尊称。
参见3·2注(12)
(2)引文参见《韩非子·难二》、《吕氏春秋·任数》。
(3)尧、舜得禹契:《史记·舜纪》:“禹、契,自尧时,皆举用。”
《淮南子·修务训》:“尧治天下,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
《尚书·舜典》上说,舜任命禹作司空,契作司徒。
(4)臞(q*渠):少肉。
(5)假(g6革):通“格”,达到。
荒服:《尚书·禹贡》记载,古代在天子领地外围,每五百里为一区划,按距离远近分为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谓之“五服”。
荒服是离王都最边远的地方。
服:一胡一 渭《禹贡锥指》:“五千里内皆供■,故通谓之服。”
意即服事天子,对天子承担义务。
(6)能:通“而”。
(7)经:这里指《尚书·多士》。
(8)治:太平。
(9)与:参与。
这里是参与具体事务的意思。
引文参见《论语·泰伯》。
(10)栖栖:形容忙碌,不安定。
(11)跛:疑“皮”之误。
“皮附”与“骨立”对文,可证。
【译文】
齐桓公说:“我没有得到仲父辅佐以前,治理国家感到很困难,得到仲父之后,就感到很容易了。”
桓公赶不上尧、舜,仲父也赶不上禹、契,桓公尚且感到容易,尧、舜反而会感到困难吗?从桓公得到管仲感到治理国家容易,就知道尧、舜得到禹、契治理国家不困难。
治理国家容易就少忧虑,少忧虑就没有忧愁,没有忧愁那么身体就不会瘦。
舜继承了尧的太平盛世,尧、舜承袭了圣人的美德,其功德达到了极边远的地区,尧的时候还有忧虑的事,舜的时候却安定而无事。
所以《尚书·多士》上说:“上帝是长久安逸的”,指的就是舜。
舜继承了安定太平的局面,任用贤人能人,使自己尊严、庄重,不亲自管理国家具体事务却天下太平。
所以孔子说“崇高啊!舜和禹统治天下而不参与国家具体事务。”
舜和禹不参与国家具体事务,还说他们瘦得像只干腌的鸟,如果道德比他差的人继承了衰乱的局面,像孔子东奔西跑,周游列国,到处求官,没有容身之地,没有可走的路,能说他瘦得皮包骨头,直挺挺地倒在路上吗?
【原文】
25·3纣为长夜之饮,糟丘酒地、沉湎于酒,不舍昼夜,是必以玻病则不甘饮食(1),不甘饮食则肥腴不得至尺。
经曰(2):“惟湛乐是从(3),时亦罔有克寿(4)。”
魏公子无忌为长夜之饮(5),困毒而死(6)。
纣虽未死,宜羸臞矣。
然桀、纣同行则宜同病,言其腴垂过尺余,非徒增之,又失其实矣。
【注释】
(1)甘:嗜,喜欢。
(2)经:这里指《尚书·无逸》。
(3)湛(d1n单):过分享乐。
从(^ng纵):通“纵”,放纵。
(4)时:此。
这里是从此以后的意思,具体指商王祖甲以后。
罔:无,没有。
克:能够。
这是《尚书·无逸》上,周公以商祖甲以后几代君主纵一情 享乐,短命而死的教训来告诫周成王的两句话。
(5)魏公子无忌:即信陵君。
参见16·17注(1)。
(6)困毒:这里作中毒讲。
【译文】
商纣是通宵达旦地饮酒,酒糟堆成山丘酒液流满池,沉醉在酒里面,昼夜不休息,这肯定要得玻病了就会不想吃东西,不想吃东西那么腹部的肥肉就不会垂得一尺长。
《尚书·无逸》上说:“只知道纵一情 过分享乐,从此以后就没有能长寿的君主了。”
魏公子无忌也是通宵达旦地饮酒,结果中毒而死。
商纣虽然没有死,应该瘦弱。
这样桀、纣同样的操行,就应该得同样的病,说他们腹部的肥肉下垂超过一尺,这不仅是夸大之词,而且又失去了它的真实性。
【原文】
25·4传语又称纣力能索铁伸钩(1),抚梁易柱(2),言其多力也。
蜚廉、恶来之徒(3),并幸受一宠一 ,言好伎力之主致伎力之士也(4)。
或言武王伐纣,兵不血刃(5)。
夫以索铁伸钩之力,辅以蜚廉、恶来之徒,与周军相当(6),武王德虽盛,不能夺纣素所厚之心,纣虽恶,亦不失所与同行之意,虽为武王所擒(7),时亦宜杀伤十百人。
今言不血刃,非纣多力之效,蜚廉、恶来助纣之验也。
【注释】
(1)索:绞合。
伸:伸直,拉直。
(2)抚:握持。
这里是托住的意思。
(3)蜚廉、恶来:《太平御览》卷三八六引《一尸一子》文:“飞廉、恶来力角虎兕,手搏熊犀。”
(4)伎:通“技”,技能,本领。
(5)参见《荀子·议兵》。
(6)当:抵御,抵挡。
(7)为武王所擒:参见《淮南子·主术训》。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又说,纣王力能把铁条拧成绳,把铁钩拉直,托梁换柱,这是说他力大。
蜚廉、恶来一类人,都受到一宠一 幸,是说有好本领好力气的君主才能招来有本领有力气的人。
有的人说周武王伐纣,兵器的锋刃上没有沾血就取得了胜利。
以纣能把铁条拧成绳把铁钩拉直的力气,再有蜚廉、恶来之类人来辅佑,跟周军对敌,周武王道德虽受称赞,也不能征服一向受纣王厚爱的人的心,纣王即使被咒骂,也不会失去跟他操行相同的人的心,因而虽然他被周武王捉住,当时也应当杀伤几十百把个人。
如今说武王“兵不血刃”,这不是纣王力大的结果,而是蜚廉、恶来帮助纣王的证明。
【原文】
25·5案武王之符瑞不过高祖。
武王有白鱼、赤乌之祐,高祖有断大蛇、老妪哭于道之瑞。
武王有八百诸侯之助(1),高祖有天下义兵之佐(2)。
武王之相,望羊而已(3);高祖之相,龙颜、隆准、项紫、美须髯,身有七十二黑子(4)。
高祖又逃吕后于泽中,吕后辄见上有云气之验,武王不闻有此。
夫相多于望羊,瑞明于鱼、乌,天下义兵并来会汉,助强于诸侯。
武王承纣(5),高祖袭秦。
二世之恶,隆盛于纣(6),天下畔秦(7),宜多于殷。
案高祖伐秦,还破项羽,战场流血,暴一尸一万数(8),失军亡众,几死一再(9),然后得天下,用兵苦,诛乱剧(10)。
独云周兵不血刃,非其实也。
言其易,可也;言不血刃,增之也。
【注释】
(1)《史记·周本纪》记载,在盟津有八百个诸侯不约而同地想来帮助周武王伐商纣。
(2)义兵:为正义而战的军队。
天下义兵。
这里指支持刘邦的武装力量。
事参见《史记·高祖本纪》。
(3)望羊:即“望陽”,形容眼睛位置高,不抬头就可以看见天。
(4)龙颜:主要指眉骨突出。
准:鼻子。
黑子:黑痣。
(5)承:通“惩”。
(6)隆盛:兴盛。
这里是厉害得多的意思。
(7)畔:通“叛”。
(8)暴(p)铺):露在野外。
(9)一再:多次。
(10)诛:讨伐。
【译文】
考察周武王吉祥的征兆超不过汉高祖。
武王有白鱼、赤乌鸦的吉兆,高祖有斩断大蛇,老妇人在路上哭诉(赤帝儿子杀白帝儿子)的吉兆。
武王有八百诸侯的帮助,高祖有天下义兵的支持。
武王的骨相,仅仅是眼睛的位置高而已;高祖的骨相,眉骨突出,高高的鼻梁,紫色的颈子,漂亮的一胡一 子和髯须,身上还有七十二颗黑痣。
高祖几次躲着吕后到沼泽里去,吕后总是看见天上有彩云,瑞气的出现,就没有听说武王有这样的情况。
高祖骨相比“望陽”多,吉兆比白鱼、赤乌明显,天下义兵一起来会集辅助汉军,这种辅助比八百诸侯强得多。
武王惩罚商纣,高祖袭击秦朝。
秦二世的罪恶,比纣王厉害,天下背叛秦的,应该比背叛殷的多。
考察高祖讨伐秦朝,又回头来打败项羽,战场上流满鲜血,横一尸一以万计,军队散失士兵伤亡惨重,自己多次几乎死掉,然后才得到天下,可见作战艰苦,讨伐叛乱激烈。
可是却偏偏要说周武王连兵器上都没有沾血就取得胜利,这不是事实。
说他很轻易地打败纣,是可能的;要说是“兵不血刃”,就过份夸大了。
【原文】
25·6案周取殷之时,太公《陰谋》之书(1),食小儿丹(2),教云“亡殷”(3)。
兵到牧野,晨举脂烛(4)。
察《武成》之篇(5),牧野之战,血流浮杵(6),赤地千里(7)。
由此言之,周之取殷,与汉秦一实也。
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实也。
【注释】
(1)《陰谋》:书名,吕尚著,今已散失。
据《汉书·道家》:“《太公》二百三十七篇。
《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
其中《谋》即《陰谋》。
(2)食(s@饲):通“饲”。
(3)亡殷:疑“殷亡”之误倒。
本书《恢国篇》有“教言殷亡”,“及言殷亡”句,可证。
(4)晨:指天快亮还未亮时。
(5)《武成》:古文《尚书》中的一篇,王充时尚存,今已佚失。
(6)杵(ch(楚):古代舂(ch#ng充)米用的粗木棒。
(7)赤:红。
这里是染红的意思。
以上三句,可参见古文《尚书·武成》。
【译文】
考察周攻取殷的时候,姜太公《陰谋》上记载,给小孩朱砂吃,教他们去说“殷朝要灭亡了”。
武王的军队开到牧野,天还没有亮就举着有油脂的火把开始进攻。
察看《尚书·武成》,牧野之战,血流成河能把杵漂起来,染红了千里大地。
由此说来,周攻取殷,跟汉灭秦是同样的情况。
却说周攻取殷很容易,连兵器的锋刃上都没沾血,这是在美化周武王的道德,故意过分夸大事实。
【原文】
25·7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1),自列,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
世称纣力能索铁伸钩,又称武王伐之,兵不血刃。
夫以索铁伸钩之力当人,则是孟贲、夏育之匹也(2);以不血刃之德取人,是则三皇、五帝之属也(3)。
以索铁之力,不宜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宜顿兵(4)。
今称纣力,则武王德贬;誉武王,则纣力少。
索铁,不血刃,不得两立;殷周之称,不得二全。
不得二全,则必一非。
【注释】
(1)列:陈列。
这里是表现的意思。
(2)孟贲(b5n奔):参见2·4注(15)。
夏育:周代卫国的勇士。
传说能力举千钩,生拔牛尾。
(3)是则:疑“则是”之误倒。
与上文“则是孟贲、夏育之匹也”,句法相同,可一证。
递修本作“则是”,可二证。
儒家认为三皇、五帝是以仁而不是以力取天下的圣人。
(4)顿:通“钝”。
顿兵:兵器被用钝了。
这里是使用武力的意思。
【译文】
大凡天下的事情,不能夸大与缩小,要考察它的前前后后,其真相就会自然表现出来。
自然表现出来,那么是非的真实情况就能判定。
社会上称说纣的力气能绞铁条成绳把铁钩拉直,又讲武王伐纣,兵不血刃。
以绞铁条成绳把铁钩拉直的力量去抵挡敌人,那是孟贲、夏育同等的人;以兵不血刃的道德战胜敌人,那是三皇、五帝一类的人。
以绞铁条成绳的力量,是不应该被制一服 的;以兵不血刃的道德,是不应该使用武力的。
如今称赞纣的力气大,那么武王的道德就被贬低了;称誉武王的道德,那么纣王的力气就不大。
纣王力大能把铁条拧成绳与武王兵不血刃,这两种说法不能同时成立;赞美纣王力大与赞美武王德高,这两种说法不可能都对。
两种说法不能都对,那么肯定有一个不对。
【原文】
25·8孔子曰:“纣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1),是以君子恶居下流(2),天下之恶皆归焉(3)。”
孟子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耳(4)。
以至仁伐不仁(5),如何其血之浮杵也(6)?”
若孔子言,殆沮浮杵(7);若孟子之言,近不血刃。
浮杵过其实,不血刃亦失其正。
一圣一贤,共论一纣,轻重殊称,多少异实。
纣之恶不若王莽。
纣杀比干,莽鸩平帝(8);纣以嗣立,莽盗汉位。
杀主隆于诛臣(9),嗣立顺于盗位,士众所畔,宜甚于纣。
汉诛王莽(10),兵顿昆陽(11),死者万数,军至渐台(12),血流没趾(13)。
而独谓周取天下,兵不血刃,非其实也。
【注释】
(1)是:这,此。
这里指社会上流传关于纣的坏话。
(2)下游:河流的下游。
这里指由于干了坏事而处在众人所指的低下地位。
(3)引文参见《论语·子张》。
(4)策:编成的竹简。
二、三策:指竹简中的一小部份。
(5)至:极,最。
(6)引文参见《孟子·尽心下》”
(7)沮:根据文意,疑“且”字抄误。
本书多“殆且”连文,如《指瑞篇》“有”殆且有解编发、削左衽、袭冠带而蒙化焉。”
《感类篇》有“然则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气。
成王畏惧,殆且感物类也。”
可证。
殆且:几乎,差点。
(8)鸩(h8n镇):毒酒。
这里是用毒酒杀人的意思。
平帝:即汉平帝刘衎(k4n看)(公元前9~公元5年)。
公元前1年~公元5年在位。
王莽为篡权,元始五年(公元5年)冬腊日,上椒酒,置毒酒中,平帝饮后发病死。
西汉王朝灭亡。
事参见《汉书·翟方进传·义》。
(9)隆:作“重”讲。
(10)汉:这里是指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军队。
(11)顿:驻。
这里有进军、一交一 战的意思。
昆陽:古县名。
在今河南省叶县。
新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刘秀歼灭王莽主力军于此。
(12)渐(ji1n间)台:台高二十余丈,在西汉都城长安城内建章宫北,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北。
王莽兵败,逃至此被杀。
(13)以上事参见《后汉书·光武纪》、《后汉书·刘玄传》。
【译文】
孔子说:“纣的坏,不像传说的那样严重,这是因为君子厌恶处干下流地位的人,天下的坏事都会归在他头上。”
孟子说:“我对于《武成》,只取二、三简罢了。
以最仁义的武王去讨伐不仁义的纣王,怎么会血流得把杵都漂起来呢?”
照孔子的话,流血差不多会把杵漂起来;按孟子的话,“不血刃”就近似事实。
说流血能把杵漂起来超过了事实,说“不血刃”也欠公证。
一个圣人一个贤人,都在共同评论同一个纣王,而对纣王罪恶的轻重有不同的说法,对被杀人数多少的情况有不同的估计。
纣王的罪恶不如王莽。
纣王杀死比干,王莽用毒酒毒死汉平帝;纣王是继承父位,而王莽则是窃取汉朝帝位。
杀君主比杀臣子的罪严重,继承父位比窃取帝位名正言顺,在士大夫与士兵中背叛的人,王莽的应该比纣王的更多。
汉军讨代王莽,进军昆陽,死者以万数,军队到渐台,地上淌的血已经淹没了脚趾。
可是社会上却偏偏要说周武王夺取天下,连兵器的锋刃上血都没有沾,这并不是事实。
【原文】
25·9传语曰:“文王饮酒千钟(1),孔子百觚(2)。”
欲言圣人德盛,能以德将酒也(3)。
如一坐千钟百觚,此酒徒,非圣人也。
饮酒有法(4),胸腹小大(5),与人均等,饮酒用千钟(6),用肴宜尽百牛,百觚则宜用十羊。
夫以千钟百牛、百觚十羊言之,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7),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8),乃能堪之(9)。
案文王、孔子之体,不能及防风、长狄。
以短小之身,饮食众多,是缺文王之广,贬孔子之崇也。
【注释】
(1)钟:古代装酒用的圆形壶。
(2)觚(g&孤):古代一种口大腰细高圈足的盛酒器,盛行于商代和周初。
(3)将:这里是驾驶、控制的意思。
(4)法:规矩。
饮酒有法:是指喝多少酒,用多少下酒菜,是有一定规矩的。
(5)《太平御览》八四五引《论衡》文“胸”前有“圣人”二字,可从。
(6)用:吃,喝。
(7)防风:即防风氏。
传说是夏禹时的诸侯国,其君主身材高大,一节骨头能装满一车。
参见《国语·鲁语下》。
(8)长狄:传说是古代的一个少数民族,一般人身高五丈多。
(9)堪:经得起,受得祝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周文王能喝千钟酒,孔子能喝百觚酒。”
这是想说圣人道德崇高,能够以道德来控制酒。
如果一坐下就要喝一千钟一百觚,这是酒徒,不是圣人。
喝酒有一定的规矩,圣人胸腹的大小,跟常人一样,如果喝酒要吃千钟,吃的下酒菜就应该吃完一百头牛,如果是吃一百觚酒那么就应该吃完十只羊。
拿吃千钟酒百头牛、吃百觚酒十只羊来说,周文王的身体要像防风氏的君主,孔子的身体要像长狄人一样,才能受得祝考察周文王和孔子的身体,不可能达到防风君和长狄人那样高大。
以矮小的身体,吃许许多多的东西,这就损害了周文王道德的广大,贬低了孔子道德的崇高。
【原文】
25·10案《酒诰》之篇(1):“朝夕曰:‘祀,兹酒(2)。
’”此言文王戒慎酒也。
朝夕戒慎,则民化之。
外出戒慎之教(3),内饮酒尽千钟(4),导民率下,何以致化!承纣疾恶(5),何以自别!且千钟之效,百觚之验,何所用哉?使文王、孔子因祭用酒乎,则受福胙不能厌饱(6);因飨射之用酒乎(7)?飨射饮酒自有礼法(8);如私燕赏赐饮酒乎(9),则赏赐饮酒宜与下齐。
赐尊者之前,三觞而退(10),过于三觞,醉酗生乱(11)。
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赏赉左右(12),至于醉酗乱身,自用酒千钟百觚,大之则为桀、纣(13),小之则为酒徒,用何以立德成化、表名垂誉乎(14)?世闻“德将毋醉”之言(15),见圣人有多德之效(16),则虚增文王以为千钟(17),空益孔子以百觚矣。
【注释】
(1)《酒诰(g4o告)》:《尚书》中的一篇。
(2)兹:斯,则。
(3)外:这里是表面的意思。
(4)内:这里是实际上的意思。
(5)疾:患。
(6)福胙(u^坐):祭祀用的酒肉。
厌:通“餍”,满足。
(7)飨(xi3ng想)射:古礼仪名。
古代县的地方官,每年春秋时节设宴招待本地有名望的人,然后举行射箭表演的一种礼仪。
(8)本句应与上、下分句句式一致,故疑“飨”之前夺一“则”字。
礼法:礼仪制度。
这里指应喝多少酒有一定的规定。
(9)燕:通“宴”。
(10)觞(sh1ng伤):古代一种酒杯。
(11)醉酗(x)叙):酒醉逞凶。
(12)赉(l4i赖):赐。
(13)大:形容程度严重。
(14)表:表彰。
垂:留给后世。
(15)引文参见《尚书·酒浩》。
(16)见:显露。
(17)为:疑是衍文。
“虚增文王以千钟”与“空益孔子以百觚”,文例正同,可证。
【译文】
考察《尚书·酒诰》上说:“早晚都说:‘只有祭祀时才能用酒。
’”
这是周文王告诫谨慎吃酒的话。
早晚都告戒慎用,那么人民就会受感化。
如果只是表面上发出告戒谨慎用酒的教令,实际上却喝酒尽千钟,这样来教育人民,做下属的表率,以什么来使得他们受感化呢!这是承袭纣王患的恶一习一 ,拿什么来使自己跟纣王区别呢!况且喝酒千钟的验证,喝酒百觚的证明,是根据什么得出来的呢?假使周文王和孔子由于祭祀用酒,那么受用的祭祀酒肉是不能满足需要的;要是因为飨射而用酒,那么飨射喝酒是自有礼仪规矩的;如果是私人宴饮与赏赐喝酒,那么赏赐喝酒应该跟下属一样多。
在尊者面前接受赏赐,酒过三觞就该退席,超过三觞,就要发酒疯造成祸乱。
周文王和孔子是遵循礼义的人,如果赏赐周围的人,到了酒疯祸害身体的地步,自己又饮酒千钟喝酒百觚,说重些就是桀、纣,说轻些就是酒鬼,那又凭什么来树立功德,成就教化,显扬名声,得到后人的称赞呢?世人都听说过“用道德加以控制,不要喝醉”的话,如此才显出圣人有德高的效验,那么可见是无根据地夸大周文王喝酒千钟,凭空地夸大孔子吃酒百觚了。
【原文】
25·11传语曰:“纣沉湎于酒,以糟为丘,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1),为长夜之饮,亡其甲子(2)。”
夫纣虽嗜酒,亦欲以为乐。
令酒池在中庭乎,则不当言“为长夜之饮”。
坐在深室之中,闭窗举烛,故曰长夜。
令坐于室乎,每当饮者起之中庭,乃复还坐,则是烦苦相踖藉(3),不能甚乐。
令池在深室之中,则三千人宜临池坐,前俯饮池酒,饮食肴膳(4),倡乐在前(5),乃为乐耳。
如审临池而坐,则前饮害于肴膳(6),倡乐之作不得在前。
夫饮食既不以礼(7),临池牛饮,则其啖肴不复用杯(8),亦宜就鱼肉而虎食(9)。
则知夫酒池牛饮,非其实也。
【注释】
(1)牛饮:像牛饮水似地喝酒。
(2)亡:通“忘”。
甲子:古代用天干地支记日。
这里指时间,天日。
(3)烦:劳。
踖(j0集):践。
藉(ji8借):踏。
(4)肴(y2o摇):经烹饪过的鱼肉。
膳(sh4n善):饭食。
(5)倡:古代指表演歌舞的人。
(6)害于肴膳:妨碍了菜饭。
意思是面前无法摆饭菜。
(7)即:完全。
(8)啖(d4n但):吃。
杯:这里指餐具。
(9)就:靠近。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纣王沉湎在酒里,酒糟堆成山丘,酒液流满池子,狂饮者三千人;通宵达旦地喝,简直忘记了天日。
纣王虽然喜欢喝酒也想以酒作乐。
假令酒池在庭院当中,就不该说“通宵达旦地喝酒”。
要坐在深宫中,关上门窗点上蜡烛,才能叫通宵达旦。
假令他们是坐在宫室里,每次要喝酒的人得站起来到庭院中去,然后又得回来坐下,这样一来,既劳苦,又会互相踩着碰着,不能很快乐。
假令酒池在深宫中,那么三千人该靠池边坐着,朝前低头喝池中的酒,抬头便吃饭菜,面前有歌舞音乐,这样才有乐趣。
但是如果真要靠池而坐,那么面前就会没有酒菜吃,歌舞音乐的表演也不会在面前。
那吃喝完全不按礼法,在池边像牛饮水似的狂饮,而吃酒菜不再用餐具,适宜围着鱼肉像老虎一样地吞食。
这样一来,就会明白那“酒池牛饮”的传言,并不是事实。
【原文】
25·12传又言:“纣悬肉以为林,令男女倮而相逐其间(1)。”
是为醉乐一婬一戏无节度也(2)。
夫肉当内于口(3),口之所食,宜洁不辱。
今言男女倮相遂其间,何等洁者?如以醉而不计洁辱,则当其浴于酒中(4)。
而倮相逐于肉间(5),何为不肯浴于酒中?以不言浴于酒,知不倮相逐于肉间。
【注释】
(1)倮:同“裸”,裸一体。
引文参见《史记·殷本纪》。
(2)为:谓。
(3)内(n4纳):通“纳”,放进,送进。
(4)其:递修本作“共”,可从。
(5)而:通“能”。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又说:“纣王把肉悬挂起来形成肉林,叫男女裸着身体在那里面互相追逐。”
这是说他整天醉酒、享乐、一婬一荡、嬉戏没有节制。
肉该送进口里,是口里吃的东西,应该干净不能弄脏。
现在说男女裸着身体在那里边互相追逐,肉怎么会干净呢?如果是由于酒醉而不计较干净与污浊,那么他们应当一起在酒中洗澡。
能裸着身体在肉之间互相追逐,为什么又不肯在酒里洗浴呢?由于不说在酒里洗澡,所以知道不可能裸着身体在肉之间互相追逐。
【原文】
25·13传者之说,或言:“车行酒,骑行炙(1),百二十日为一夜 (2)。”
夫言“用酒为池”,则言其“车行酒”非也;言其“悬肉为林”,即言“骑行炙”非也(3)。
或时纣沉湎覆酒(4),滂沱于地(5),即言以酒为池。
酿酒糟积聚,则言糟为丘。
悬肉以林(6),则言肉为林。
林中幽冥,人时走戏其中,则言倮相逐。
或时载酒用鹿车(7),则言车行酒、骑行炙。
或时十数夜,则言其百二十。
或时醉不知问日数,则言其亡甲子。
周公封康叔(8),告以纣用酒,期于悉极(9),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酒池,悬肉为林,长夜之饮,亡其甲子。
圣人不言,殆非实也。
【注释】
(1)炙(h@至):烤。
这里指烤肉。
(2)引文参见吕望《六韬》。
(3)即:则。
(4)覆酒:把装酒的东西打翻。
(5)滂沱:本形容雨大。
这里是指酒流遍地。
(6)以:递修本作“似”,可从。
(7)鹿车:古代一种独轮小车。
(8)康叔:康叔封,周武王的第九个弟弟姬封,封于卫。
因年幼,周公作《康诰》、《酒诰》、《梓材》给予告诫。
(9)期:希望,目的。
【译文】
传话的人说,有人说:“驾着车给喝酒的人送酒,骑着马给喝酒的人送烤肉,一连狂饮一百二十天才算一夜 。”
要说“用酒为池”,那么说“驾着车给他们送酒”就不对;要说“悬肉为林”,那么说“骑着马给他们送肉”就不对。
或者纣王酒醉打翻了酒缸,酒倾泻遍地,就说酒流成池。
酒糟堆积在一起,就说酒糟堆成了山丘。
悬挂的肉有点像树林,就说肉成了树林。
树林昏暗,人们有时跑到里面嬉戏,就说裸着身体互相追逐。
或者装酒用鹿车,就说驾着车送酒、骑着马送肉。
或者一连喝了十多夜,就说他一连喝了一百二十夜。
或者酒醉不晓得问时间,就说他忘记了天日。
周公封康叔的时候,就把纣王酗酒的事告诉他,目的在于把纣王酗酒的害处全部摆出来,想以此告诫他,但是却没有说酒糟堆成山丘,酒流成池,悬挂的肉成了树林,通宵达旦地喝酒,忘记了天日的事。
圣人不说,可见大概不是事实。
【原文】
25·14传言曰:“纣非时与三千人牛饮于酒池。”
夫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1)。
纣之所与相乐,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大官,其数不能满三千人。
传书家欲恶纣,故言三千人,增其实也。
【注释】
(1)参见《礼记·明堂位》。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纣王不分时间跟三千人在酒池边狂饮。”
其实,夏朝官职有一百,殷朝有二百,周朝有三百。
纣王去与他们作乐的,不是老百姓,肯定是臣子;而且不是小臣,必定是大官,那么数量不可能满三千人。
作传书的人想把纣王说得很坏,故意说有三千人,是夸大事实。
【原文】
25·15传语曰:“周公执贽下白屋之士(1)。”
谓候之也。
夫三公(2),鼎足之臣(3),王者之贞干也(4);白屋之士(5),闾巷之微贱者也。
三公倾鼎足之尊,执贤候白屋之士,非其实也。
时或待士卑恭(6),不骄白屋,人则言其往候白屋。
或时起白屋之士,以璧迎礼之。
人则言其执贽以候其家也。
【注释】
(1)贽(h@智):古代初次求见人时所带的礼物。
下:这里有降低身份到那儿去的意思。
白屋:古代平民百姓以白茅盖房,故称为白屋。
白屋之士:指地位低下的人。
事可参见《荀子·尧问》。
(2)三公:参见8·6注(4)。
(3)鼎足之臣:重臣,国家最重要的大臣,像鼎的足支撑着鼎一样地支撑着国家。
(4)贞:同“桢”。
贞干:古代筑土墙时所立的木,位于两端的称桢,位于两旁的称干。
“桢干”连用时引申为支柱,骨干。
(5)闾(l+驴)巷:街巷。
这里有民间的意思。
(6)时或:疑应作“或时”,本书常用语。
下有“或时起白屋之士”可证。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周公拿着礼物降低身份到地位低下的人那儿去。”
说是去问候他们。
那三公是国家的重臣,君王的骨干;而住在白屋的人,不过是民间地位低贱的人。
要说周公以三公的身分,倾身降低重臣的尊严,拿着礼物去问候地位低下的人,这不是事实。
或许周公待人谦卑恭敬,不以骄傲的态度对待地位低下的人,于是人们就说他去问候他们或许是周公起用了地位低下的人,又拿着玉璧作迎聘的礼物,人们就说他拿着礼物去问候那些人。
【原文】
25·16传语曰:“尧、舜之俭,茅茨不剪(1),采椽不斵(2)。”
夫言茅茨采椽,可也;言不剪不断,增之也。
经曰(3):“弼成五服(4)。”
五服,五采服也(5)。
服五采之服,又茅茨采椽,何宫室衣服之不相称也?服五采,画日月星辰,茅茨采椽,非其实也。
【注释】
(1)茨(C0词):用茅草盖屋顶。
(2)采:栎(l@隶)树,一种表皮很粗糙的树木。
椽(chu2n船):盖房时,支承茅草或瓦的木条。
今俗称椽子、椽皮。
斵(hu¥茁):砍,削。
引文参见《史记·太史公自序》。
(3)经:指《尚书·益稷》。
(4)弼(b@必):重新。
成:定,划定。
五服:指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
“弼成五服”,这是《尚书·益稷》中的一句话,意思是:“我重新划定了五个服役的地带。”
可是它与下文“五服,五采服也”,无法连贯,所以怀疑王充把《尚书》中的原意理解错了。
但《尚书·皋陶谟》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1的话,意思是:“老天任命有德的人,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礼服来表彰这五种人。”
这与下文的意思较为贯通。
(5)采:彩色。
五采:这里指青、黄、黑、白、赤五种颜色。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尧和舜很节俭,用茅草盖屋顶从不修剪,用栎木作椽子也不加砍削。”
说用茅草盖房顶,用栎木作椽子,是可以的;但要说从不修剪不砍削,是过分夸大。
《尚书·益稷》上说:“我重新划定了五个服役的地带。”
五服,就是有五个颜色的衣服。
穿上五彩的衣服,再住进修整好的茅屋,什么宫室的衣服不相称呢?要是穿上五彩的衣服,衣服上又画着日月星辰,却住在没有修整的茅屋里,就不符合事实了。
【原文】
25·17传语曰:“秦始皇帝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言燔烧诗书,灭去五经文书也(1)。
坑杀儒士者,言其皆挟经传文书之人也(2)。
烧其书,坑其人,诗书绝矣。
言烧燔诗书,坑杀儒士,实也;言其欲灭诗书,故坑杀其人,非其诚(3),又增之也。
【注释】
(1)五经:指儒家经书《诗经》、《尚书》、《周易》、《周礼》、《春秋》。
(2)皆:疑“颈之误。
下文有“言尽坑之”,可证。
挟(xi6协):携带,收藏。
(3)诚:确实。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秦始皇帝焚烧诗书,活埋儒生。”
说焚烧诗书,是要消灭掉五经等书籍。
活埋儒生,是说他要杀尽收藏经传书籍的人。
烧掉书,埋掉人,诗书就灭绝了。
说焚烧诗书,活埋儒生,是事实;但要说他想灭绝诗书,就故意活埋人,不确实,又夸大了。
【原文】
25·18秦始皇帝三十四年(1),置酒咸陽台(2),儒士七十人前为寿(3)。
仆射周青臣进颂始皇之德(4)。
齐淳于越进谏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为狭辅(5),刺周青臣以为面谀(6)。
始皇下其议于丞相李斯。
李斯非淳于越曰:“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7),惑乱黔首(8)。
臣请敕史官(9),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10),天下敢藏《诗》、《书》、百家语、诸刑书者(11),悉诣守尉集烧之(12)。
有敢偶语《诗》、《书》(13),弃市(14);以古非今者,族灭。
吏见知弗举(15),与同罪。”
始皇许之。
明年三十五年,诸生在咸陽者多为妖言(16)。
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17),诸生传相告引者(18),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人,皆坑之(19)。
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
传增言坑杀儒士,欲绝诗书,又言尽坑之。
此非其实则又增之。
【注释】
(1)秦始皇帝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
(2)台:本书《正说篇》作“宫”,《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李斯传》同,可从。
咸陽宫:秦都咸陽内的皇宫,在今陕西省咸陽市东北。
(3)儒士:本书《正说篇》作“博士”,《史记·秦始皇本纪》同,可从。
(4)仆射(y8叶):官名。
起于秦代,凡侍中、尚书、博士、谒者、郎等官,都有仆射,根据所领职事作称号,意即其中的首长。
这里指博士仆射,即博士的长官。
周青臣:秦臣,任博士仆射。
(5)淳于越:姓淳于,名越。
战国时齐国人。
秦始皇时任博士。
以敢于直谏著称。
谏:古代臣劝君、子劝父、下劝上叫“谏”。
狭:递修本作“挟”,可从。
挟:挟制。
指用强力逼迫他人作事。
辅:辅佐。
(6)谀(y*余):谄媚,奉承。
(7)当:主持,执掌。
当世:这里指秦始皇。
(8)黔首:秦代对老百姓的称呼。
(9)敕(ch@斥):皇帝的命令。
(10)博士:参见3·3注(13)。
(11)诸刑书:指战国时原六国的刑书。
(12)诣(y@意):前往,去到。
这里是把书送到的意思。
守:郡守。
尉:郡尉,辅助郡守掌管军事的长官。
集:递修本作“杂”,可从。
杂:都,共。
(13)递修本“书”下有“者”字,可从。
(14)弃市:在闹市处死,并将一尸一体弃置街头示众。
(15)《史记·秦始皇本纪》“举”下有“者”字,可从。
(16)多:只,荆妖言:怪诞的说法。
(17)御史:御史大夫。
参见11·10注(7)。
(18)者:疑皇衍文。
《史记·秦始皇本纪》无“者”字,可证。
(19)以上事参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译文】
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陽宫设酒宴,博士七十人前去为秦始皇祝寿。
仆射周青臣进表称颂秦始皇的功德。
可是原齐国的淳于越却进表劝说秦始皇不该不封赏子、弟、功臣而自己去挟制大臣们,并且指责周青臣认为他当面奉承秦始皇。
秦始皇把他的意见一交一 给丞相李斯。
李斯责备淳于越说:“这些儒生不效法今人而去仿照古人,用它们来非难当今皇上,迷惑混乱老百姓。
我请求皇上下命令给史官,凡不是秦国史官记录的历史材料都烧掉。
不是博士官职掌的书藉典册,其他天下有敢收藏《诗经》、《尚书》、诸子百家语录,旧六国刑书的,要他们全送到郡守郡尉那儿去统统烧掉。
有敢两人私下说及《诗经》和《尚书》的,就拖到闹市处死示众;有用古制非难现今制度的,全族处死。
官吏知情不举报的,跟他们同罪。”
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主张。
第二年,秦始皇三十五年,这些儒生在咸陽尽说不中听的话。
秦始皇派御史大夫追查审讯他们,这些儒生据说互相告发,于是秦始皇决定亲自处决违犯禁令的四百六十七人,把他们统统活埋。
焚烧《诗经》和《尚书》等书,起源于淳于越对秦始皇的劝说;活埋儒生,起因于这些儒生说不中听的话,被活埋的有四百六十七人。
流言夸大说活埋了儒生,想灭绝《诗经》、《尚书》等书,而且还说儒生完全被活埋了。
这不是事实而且又过分夸大了。
【原文】
25·19传语曰:“町町若荆轲之闾(1)。”
言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后诛轲九族(2),其后恚恨不已(3),复夷轲之一里(4)。
一里皆灭,故曰町町。
此言增之也。
【注释】
(1)町町(t!ng挺):土地平坦的样子。
这里还有人被消灭得一干二净的意思。
(2)九族:古代立宗法、定丧服,都以本身以上父、祖、曾祖、高祖和本身以下子、孙、曾孙、玄孙为九族。
但也有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包括异姓亲属的九族。
(3)恚(hu@惠):愤怒,怨恨。
(4)夷:灭,杀。
一里:整个乡里。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荆轲住的街巷被荡平,人被杀得一干二净。”
这是说荆轲为燕太子丹刺杀秦王嬴政,后来秦王杀了荆轲的九族,那之后秦王还愤恨不止,又杀光了荆轲的整个乡里。
整个乡里全被杀光,所以叫做空空如也。
这话太夸大了。
【原文】
25·20夫秦虽无道,无为尽诛荆轲之里。
始皇幸梁山之宫(1),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车骑甚盛,恚,出言非之。
其后,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损车骑。
始皇知左右泄其言,莫知为谁,尽捕诸在旁者皆杀之(2)。
其后坠星下东郡(3),至地为石,民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地分”。
皇帝闻之(4),令御史逐问,莫服(5),尽取石旁人诛之。
夫诛从行于梁山宫及诛石旁人,欲得泄言、刻石者,不能审知,故尽诛之。
荆轲之闾何罪于秦而尽诛之?如刺秦王在闾中,不知为谁,尽诛之,可也。
荆轲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为坐之(6)?始皇二十年,燕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不言尽诛其闾。
彼或时诛轲九族,九族众多,同里而处,诛其九族,一里且尽(7),好增事者则言町町也。
【注释】
(1)幸:帝王驾临。
梁山:山名。
在今陕西省乾县西北。
秦时在山上建有皇宫。
(2)《史记·秦始皇本纪》“诸”下有“时”字,可从。
(3)东郡:秦时置,治所在濮陽(今河南省濮陽县西南),辖境在今山东省西南、河南省东北部。
(4)皇帝:上下文皆言“始皇”,故疑系“始皇”之抄误。
本书《纪妖篇》、《史记·秦始皇本纪》均作“始皇闻之”,可证。
(5)服:降服。
这里是认罪的意思。
(6)坐:特指犯法的原因。
这里是一人犯罪其他人无辜受牵连的意思。
(7)且:将要,快要。
【译文】
因为秦始皇虽然无道,也不会干出杀光荆轲乡里的事。
始皇驾临梁山的皇宫,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的随从车马太多,很不高兴,随口说了指责李斯的话。
过后,他的左右侍从把话告诉了李斯,李斯马上减少了随从车马。
始皇知道左右侍从泄漏了他的话,又不知道是谁,于是就把那时在他身旁的人都全捉来杀了。
那之后有流星坠一落 在东郡,落到地上是块石头,当地百姓有人在那块陨石上刻道“始皇帝死后,天下要分裂”。
始皇听说这事,就派御史大夫追查审讯,但没有认罪的,于是就把当时在石头旁边的人全部捉来杀了。
处死跟随到梁山皇宫的侍从和处死在陨石旁边的人,是想晓得泄漏话和在石头上刻字的人,由于不能确切知道他们,所以把他们全杀了。
荆轲的街坊邻里对秦始皇有什么罪要把他们全部杀光呢?如果刺杀秦王嬴政的人躲藏在街坊邻里家,又不知道他是谁,把邻里全部杀光,还说得过去。
现在荆轲已经被处死,刺客找到了人,整个里的百姓,为什么要受牵连呢?始皇二十年,燕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王,秦王察觉了,就肢解荆轲来示众,并没有说全部杀掉他的街坊邻里。
那时或许诛杀了荆柯的九族,九族人太多,都同在一个地方住,杀了他的九族,整个里的人差不多被杀光了,于是喜欢把事情夸大的人就说把整个里的人全杀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