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原文
颐养部●疗病第六
“病不服药,如得中医。”
此八字金丹,救出世间几许危命!进此说于初得病时,未有不怪其迂者,必俟刀圭药石无所不投,人力既穷,而沉疴如故,不得已而从事斯语,是可谓天人一交一 迫,而使就“中医”者也。
乃不攻不疗,反致霍然,始信八字金丹,信乎非谬。
以予论之,天地之间只有贫生怕死之人,并无起死回生之药。
“药医不死病,佛度有缘人。”
旨哉斯言!不得以谚语目之矣。
然病之不能废医,犹旱之不能废祷。
明知雨泽在天,匪求能致,然岂有晏然坐视,听禾苗稼穑之焦枯者乎?自尽其心而已矣。
予善病一生,老而勿药。
百草尽经尝试,几作神农后身,然于大黄解结之外,未见有呼应极灵,若此物之随试验验者也。
生平著书立言,无一不由杜撰,其于疗病之法亦然。
每患一症,辄自考其致此之由,得其所由,然后治之以方,疗之以药。
所谓方者,非方书所载之方,乃触景生情,就事论事之方也;所谓药者,非《本草》必载之药,乃随心所喜,信手拈来之药也。
明知无本之言不可训世,然不妨姑妄言之,以备世人之妄听。
凡阅是编者,理有可信则存之,事有可疑则阙之,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是所望于读笠翁之书者。
药笼应有之物,备载方书;凡天地间一切所有,如草木金石,昆虫鱼鸟,以及人身之便溺,牛马之溲渤,无一或遗,是可谓两者至备之书,百代不刊之典。
今试以《本草》一书高悬国门,谓有能增一疗病之物,及正一药性之讹者,予以千金。
吾知轩、岐复出,卢、扁再生,亦惟有屏息而退,莫能觊觎者矣。
然使不幸而遇笠翁,则千金必为所攫。
何也?药不执方,医无定格。
同一病也,同一药也,尽有治彼不效,治此忽效者;彼是则此非,彼非则此是,必居一于此矣。
又有病是此病,药非此药,万无可用之理,或被庸医误投,或为臧获谬取,食之不死,反以回生者。
迹是而观,则《本草》所载诸药性,不几大谬不然乎?更有奇于此者,常见有人病入膏肓,危在旦夕,药饵攻之不效,刀圭试之不灵,忽于无心中瞥遇一事,猛见一物,其物并非药饵,其事绝异刀圭,或为喜乐而病消,或为惊慌而疾退。
“救得命活,即是良医;医得病痊,便称良药。”
由是观之,则此一物与此一事者,即为《本草》所遗,岂得谓之全备乎?虽然,彼所载者,物性之常;我所言者,事理之变。
彼之所师者人,人言如是,彼言亦如是,求其不谬则幸矣;我之所师者心,心觉其然,口亦信其然,依傍于世何为乎?究竟予言似创,实非创也,原本于方书之一言:“医者,意也。”
以意为医,十验八九,但非其人不行。
吾愿以拆字射覆者改卜为医,庶几此法可行,而不为一定不移之方书所误耳。
○本性酷好之药
一曰本性酷好之物,可以当药。
凡人一生,必有偏嗜偏好之一物,如文王之嗜菖蒲菹,曾?之嗜羊枣,刘伶之嗜酒,卢仝之嗜茶,权长孺之嗜瓜,皆癖嗜也。
癖之所在,性命与通,剧病得此,皆称良药。
医士不明此理,必按《本草》而稽查药性,稍与症左,即鸩毒视之。
此异疾之不能遽瘳也。
予尝以身试之。
庚午之岁,疫疠盛行,一门之内,无不呻吟,而惟予独甚。
时当夏五,应荐杨梅,而予之嗜此,较前人之癖菖蒲、羊枣诸物,殆有甚焉,每食必过一斗。
因讯妻孥曰:“此果曾入市否?”
妻孥知其既有而未敢遽进,使人密讯于医。
医者曰:“其性极热,适与症反。
无论多食,即一二枚亦可丧命。”
家人识其不可,而恐予固索,遂诡词以应,谓此时未得,越数日或可致之。
讵料予宅邻街,卖花售果之一声 时时达于户内,忽有大声疾呼而过予门者,知其为杨家果也。
予始穷诘家人,彼以医士之言对。
予曰:“碌碌巫咸,彼乌知此?急为购之!”及其既得,才一沁齿而满胸之郁结俱开,咽入腹中,则五脏皆和,四体尽适,不知前病为何物矣。
家人睹此,知医言不验,亦听其食而不禁,病遂以此得痊。
由是观之,无病不可医,无物不可当药。
但须以渐尝试,由少而多,视其可进而进之,始不以身为孤注。
又有因嗜此物,食之过多因而成疾者,又当别论。
不得尽执以酒解酲之说,遂其势而益之。
然食之既厌而成疾者,一见此物,即避之如仇。
不相忌而相能,即为对症之药可知已。
○其人急需之药
二曰其人急需之物,可以当药。
人无贵贱穷通,皆有激切所需之物。
如穷人所需者财,富人所需者官,贵人所需者升擢,老人所需者寿,皆卒急欲致之物也。
惟其需之甚急,故一投辄喜,喜即病痊。
如人病入膏肓,匪医可救,则当疗之以此。
力能致者致之,力不能致,不妨绐之以术。
家贫不能致者者,或向富人称贷,伪称亲友馈遗,安置床 头,予以可喜,此救贫病之第一着也。
未得官者,或急为纳粟,或谬称荐举;已得官者,或真谋铨补,或假报量移。
至于老人欲得之遐年,则出在星相巫医之口,予千予百,何足吝哉!是皆“即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者也。
虽然,疗诸病易,疗贫病难。
世人忧贫而致疾,疾而不可救药者,几与恒河沙比数。
焉能假太仓之粟,贷郭况之金,是人皆予以可喜,而使之霍然尽愈哉?
○一心钟爱之药
三曰一心钟爱之人,可以当药。
人心私爱,必有所钟。
常有君不得之于臣,父不得之于子,而极疏极远极不足爱之人,反为精神所注,性命以之者,即是钟情之物也。
或是娇一妻 美妾,或为狎客娈童,或系至亲密友,思之弗得,与得而弗亲,皆可以致疾。
即使致疾之由,非关于此,一到疾痛无聊之际,势必念及私爱之人。
忽使相亲,如鱼得水,未有不耳清目明,精神陡健,若病魔之辞去者。
此数类之中,惟色为甚,少年之疾,强半犯此。
父母不知,谬听医士之言,以色为戒,不知色能害人,言其常也,情堪愈疾,处其变也。
人为情死,而不以情药之,岂人为饥死,而仍戒令勿食,以成首一陽一之志乎?凡有少年子女,情窦已开,未经婚嫁而至疾,疾而不能遽瘳者,惟此一物可以药之。
即使病躯羸弱,难使相亲,但令往来其前,使知业为我有,亦可慰情思之大半。
犹之得药弗食,但嗅其味,亦可内通腠理,外壮筋骨,同一例也。
至若闺门以外之人,致之不难,处之更易。
使近卧榻,相昵相亲,非招人与共,乃赎药使堂也。
仁人孝子之养亲,严父慈母一之 爱子,俱不可不预蓄是方,以防其疾。
○一生未见之药
四曰一生未见之物,可以当药。
欲得未得之物,是人皆有,如文士之于异书,武人之于宝剑,醉翁之于名酒,佳人之于美饰,是皆一往情深,不辞困顿,而欲与相俱者也。
多方觅得而使之一见,又复艰难其势而后出之,此驾驭病人之术也。
然必既得而后留难之,许而不能卒与,是益其疾矣。
所谓异书者,不必微言秘籍,搜藏破壁而后得之。
凡属新编,未经目睹者,即是异书,如陈琳之檄,枚乘之文,皆前人已试之药也。
须知奇文通神,鬼魅遇之,无有不辟者。
而予所谓文人,亦不必定指才士,凡系识字之人,即可以书当药。
传奇野史,最?病魔,倩人读之,与诵咒辟邪无异也。
他可类推,勿拘一辙。
富人以珍宝为异物,贫家以罗绮为异物,猎山之民见海错而称奇,穴处之家入巢居而赞异。
物无美恶,希觏为珍;妇少妍媸,乍亲必美。
昔未睹而今始睹,一钱所购,足抵千金。
如必俟希世之珍,是索此辈于枯鱼之肆矣。
○平时契慕之药
五曰平时契慕之人,可以当药。
凡人有生平向往,未经谋而者,如其惠然肯来,以此当药,其为效也更捷。
昔人传韩非书至秦,秦王见之曰:“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汉武帝读相如《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晋时宋纤有远操,沉静不与世一交一 ,隐居酒泉,不应辟命。
太守杨宣慕之,画其像于阁上,出入视之。
是秦王之于韩非,武帝之于相如,杨宣之于宋纤,可谓心神毕射,寤寐相求者矣。
使当秦王、汉帝、杨宣卧疾之日,忽致三人于榻前,则其霍然起舞,执手为欢,不知疾之所从去者,有不待事毕而知之矣。
凡此皆言秉彝至好出自中心,故能愉快若此。
其因人赞美而随声附和者不与焉。
○素常乐为之药
六曰素常乐为之事,可以当药。
病人忌劳,理之常也。
然有“乐此不疲”一说作转语,则劳之适以逸之,迹非拘士所能知耳。
予一生疗病,全用是方,无疾不试,无试不验,徙痈浣肠之奇,不是过也。
予生无他癖,惟好著书,忧藉以消,怒藉以释,牢一騷一不平之气藉以铲除。
因思诸疾之萌蘖,无不始于七情,我有治情理性之药,彼乌能崇我哉!故于伏枕呻吟之初,即作开卷第一义;能起能坐,则落毫端,不则但存腹稿。
迨沉疴将起之日,即新编告竣之时。
一生剞劂,孰使为之?强半出造化小儿之手。
此我辈文人之药,“止堪自怡悦,不堪持赠君”者。
而天下之人,莫不有乐为之一事,或耽诗癖酒,或慕乐嗜棋,听其欲为,莫加禁止,亦是调理病人之一法。
总之,御疾之道,贵在能忘;切切在心,则我为疾用,而死生听之矣。
知其力乏,而故授以事,非扰之使困,乃迫之使忘也。
○生平痛恶之药
七曰生平痛恶之物与切齿之人,忽而去之,亦可当药。
人有偏好,即有偏恶。
偏好者致之,既可已疾,岂偏恶者辟之使去,逐之使远,独不可当沉疴之《七发》乎?无病之人,目中不能容屑,去一可憎之物,如拔眼内之钉。
病中睹此,其为累也更甚。
故凡遇病人在床 ,必先计其所仇者何人,憎而欲去者何物,人之来也屏之,物之存也去之。
或诈言所仇之人灾伤病故,暂快一时之心,以缓须臾之死,须臾不死,或竟不死也,亦未可知。
?股救亲,未必能活;割仇家之肉以食亲,痼疾未有不起者。
仇家之肉,岂有异味可尝,而怪色奇形之可辨乎?暂欺以方,亦未尝不可。
此则充类至义之尽也。
愈疾之法,岂必尽然,得其意而已矣。
以上诸药,创自笠翁,当呼为《笠翁本草》。
其余疗病之药及攻疾之方,效而可用者尽多。
但医士能言,方书可考,载之将不胜载。
悉留本等之事,以归分内之人,俎不越庖,非言其可废也。
总之,此一书者,事所应有,不得不有;言所当无,不敢不无。
“绝无仅有”之号,则不敢居;“虽有若无”之名,亦不任受。
殆亦可存而不必尽废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