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卷二十三 滦阳续录五(3)
云举又言,有人富甲一乡,积粟千余石,遇岁歉,闭不肯粜。
忽一日征集仆隶,陈设概量,手书一红笺,榜于门曰:岁歉人饥,何心独饱,今拟以历年积粟,尽贷乡邻,每人以一石为律,即日各具囊箧赴领,迟则粟尽矣。
附近居民闻声云合,不一日而粟尽。
有请见主人申谢者,则主人不知所往矣。
皇遽大索,乃得于久鐍敝屋中,酣眠方熟。
人至始欠伸,众惊愕掖起,于身畔得一纸曰:积而不散,怨之府也。
怨之所归,祸之丛也。
千家饥而一家饱,剽劫为势所必至,不名实两亡乎?感君旧恩,为君市德,希恕专擅,是所深祷。
不省所言者何事,询知始末,太息而已。
然是时人情汹汹,实有焚掠之谋。
得是博施,乃转祸为福。
此幻形之妖,可谓爱人以德矣。
所云旧恩,则不知其故。
或曰:其家园中有老屋,狐居之数十年,屋圮乃移去。
意即其事欤。
小时闻乳母李氏言,一人家与佛寺邻,偶寺廊跃下一小狐,儿童捕得,絷缚鞭,皆慑伏不动,放之则来往于院中,绝不他往。
与之食则食,不与亦不敢盗。
饥则向人摇尾而已。
呼之似解人语,指挥之亦似解人意,举家怜之,恒禁儿童勿凌虐。
一日,忽作人语曰:我名小香,是钟楼上狐家婢,偶嬉戏误事,因汝家儿童顽劣,罚受其蹂一躏 一月。
今限满当归,故此告别。
问何故不逃避,曰:主人养育多年,岂有逃避之理?语讫,作叩额状,翩然越墙而去。
时余家一小一奴一,窃物远遁。
乳母因说此事,喟然曰:此一奴一乃不及此狐。
陈云亭舍人言,其乡深山中有废兰若,云鬼物据之,莫能修复,一僧道行清高,径往卓锡。
初一两夕,似有物窥伺,僧不闻不见,亦遂无形声。
三五日夜夜,有夜叉排闼入,狰狞跳掷,吐火嘘烟,僧禅定自若,扑及蒲一团一 者数四,然终不近身,比晓长啸去。
次夕,一好女至,合什作礼,请问法要,僧不答。
又对僧琅琅诵金刚经,每一分讫,辄问此何解,僧又不答。
女子忽旋舞良久,振其双袖,有物簌簌落满地,曰:此比散花何如?且舞且退,瞥眼无迹,满地皆寸许小儿,蠕蠕几千百,争缘肩登顶,穿襟入袖,或磄啮或搔爬,如蚊虻虮虱之攒咂,或抉剔耳目,擘裂口鼻,如蛇蝎之毒螫。
撮之投地,爆然有声,一辄分形为数十,弥添弥众,左支右诎,困不可忍,遂委顿于禅榻下。
久之苏息,寂无一物矣。
僧慨然曰:此魔也,非迷也,惟佛力足以伏魔,非吾所及,浮屠不三宿,桑下何必恋恋此土乎?天明竟打包返。
余曰:此公自作寓言,譬正人之愠于群小耳。
然亦足为轻尝者戒。
云亭曰:仆百无一长,惟平生不能作妄语,此僧归路过仆家,面上血痕细如乱发,实曾目睹之。
老仆刘廷宣言,雍正初,佃户张璜于褚寺东架一团一 焦--俗谓之一团一 瓢,焦字音转也,二字出北齐书本纪--守瓜,夜恒见一人行步迟重,徐徐向西北去,一夕,偶窃随之视所往,见至一丛冢处,有十余女鬼出迓,即共狎笑媟戏,知为妖物,然似是蠢蠢无所能,乃藏火铳于一团一 焦,夜夜伺之。
一夜 ,又见其过,发铳猝击,訇然仆地,秉火趋视,乃一翁仲也。
次日积柴燔为灰,亦无他异。
至夜梦十余妇女罗拜,曰:此怪不知自何来,力猛如熊虎,凡新葬女鬼,无老少皆遭胁污,有枝拒者,登其坟顶踊跃数四,即土陷棺裂,无可栖身。
故不敢不从,然饮恨则久矣。
今蒙驱除,故来谢也。
后有从高川来者云,石人洼冯道墓前--冯道,景城人,所居今犹名相国庄,距景城二三里,墓则在今石人洼,余幼时见残缺石兽石翁仲,尚有存者。
县志云,不知道墓所在,盖承旧志之误也--忽失一石人,乃知即是物也。
是物自五代至今,始炼成形,岁月不为不久,乃甫能幻化,即纵凶一婬一,卒自取焚如之祸,与邵二云所言木偶,其事略同。
均为器小易盈者鉴也。
外叔祖张公蝶庄家,有书室颇轩敞,周以回廊,中植芍药三四十本,花时香过邻墙。
门客闵姓者,携一仆下榻其中,一夕就枕后,忽外有女子声,曰:姑娘致意先生,今日花开,又值好月,邀三五女伴,借一赏玩,不致有祸于先生,幸勿开门唐突,足见雅量矣。
闵噤不敢答,亦不复再言,俄微闻衣裳磆磇声,穴窗纸视之,无一人影,侧耳谛听,时偶喁喁私语,若有若无,都不辨一字。
碈磈枕席, 睡不一交一 睫。
三鼓以后,似又闻步履声,俄而隔院犬吠,俄而邻家犬亦吠,俄而巷中犬相接而吠,近处吠止,远处又吠,其声迢递向东北,疑其去矣,恐忤之招祟,不敢启户。
天晓出视,了无痕迹,惟西廊尘土,似略有弓弯印,亦不分明,盖狐女也。
外祖雪峰公曰:如此看花,何必更问主人,殆闵公莽莽有伧气,恐其偶然冲出,致败人意耳。
沧州有董华者,读书不成,流落为市肆司书算,复不能善事其长,为所排挤,出以卖药卜卦自给,遂贫无立锥。
一母一妻,以缝维瀚濯佐之,犹日不举火。
会岁饥,枵腹杜门,势且俱毙,闻邻村富翁方买妾,乃谋于母,将鬻妇以求活。
妇初不从,华告以失节事大,致母饿死事尤大,乃涕泗曲从,惟约以倘得生还,乞仍为夫妇,华亦诺之。
妇故有姿,富翁颇一宠一 眷,然枕席时有泪痕,富翁固问,毅然对曰:身已属君,事事可听君所为,至感忆旧恩,则虽刀锯在前,亦不能断此念也。
适岁再饥,华与母并为饿殍,富翁虑有变,匿不使知。
有一邻妪偶泄之,妇殊不哭,痴坐良久,告其婢媪曰:吾所以隐忍受玷者,一以活姑与夫之命,一以主人年已七十余,度不数年,即当就木,吾年尚少,计其子必不留我,我犹冀缺月再圆也。
今则已矣。
突起开楼窗,踊身倒坠而死。
此与前录所载福建学使妾相类,然彼以儿女情深,互以身殉,彼此均可以无恨。
此则以养姑养夫之故,万不得已而失一身 ,乃卒无救于姑与夫,事与愿违,徒遭玷污,痛而一决,其赍恨尤可悲矣。
余十岁时,闻槐镇一僧--槐镇即金史之槐家镇,今作淮镇,误也。
农家子也,好饮酒食肉,庙有田数十亩,自种自食,牧牛耕田外,百无所知,非惟经卷法器皆所不蓄,毗卢袈裟,皆所不具,即佛龛香火,亦在若有若无间也。
特首无发,室无妻子,与常人小异耳。
一日,忽呼集邻里,而自端坐破几上,合掌语曰:同一居 三十余年,今长别矣,以遗蜕奉托可乎?溘然而逝,合掌端坐仍如故,鼻垂两玉筋,长尺余。
众大惊异,共为募木造龛。
舅氏安公实斋,居丁家庄,与相近,知其平日无道行,闻之不信,自往视之,以造龛未竟,二日尚未敛,面色如生,抚之肌肤如铁石,时方六月,蝇蚋不集,亦了无一尸一气,竟莫测其何理也。
喀喇沁公丹公,号益亨,名丹巴多尔济,姓乌梁汗氏,蒙古王孙也。
言内廷都领侍萧得禄,幼尝给事其邸第,偶见一黑物如猫,卧树下,戏击以弹丸,其物甫一转身,即如巨犬,再击又一转身,遂巨如驴,惧不敢复击,物亦自去。
俄而飞瓦掷砖,变怪陡作,知为狐魅,惴惴不自安,或教以绘象事之,其祟乃止。
后忽于几上得钱数十,知为狐所酬,始试收之,秘不肯语,次日增至百文,自是日有所增,渐至盈千,旋又改为银一,重约一两,亦日有所增,渐至一铤五十两。
巨金不能密藏,遂为管领者所觉。
疑盗诸官库,磌掠讯问,几不能自白,然后知为狐所陷也。
夫飞土逐肉,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吴越春秋载陈音所诵古歌,即弹弓之始也,儿戏之常,主人知之,亦未必遽加深责,狐不能畅其志也。
饵之以利,使盈其贪壑,触彼祸罗,狐乃得适所愿矣。
此其设阱伏机,原为易见,徒以利之所在,遂令智昏,反以为我礼即虔,彼心故悦,委曲自解,致不觉堕其彀中。
昔夫差贪勾践之服事,卒败于越;楚怀贪商于之六百,卒败于秦;北宋贪灭辽之割地,卒败于金;南宋贪伐金之助兵,卒败于元。
军国大计,将相同谋,尚不免于受饵,况区区童稚,乌能出老魅之一陰一谋哉,其败宜矣!又举一近事曰:有刑曹某官之仆夫,睡中觉得舌添其面,举石击之,踣而毙,烛视乃一黑狐,剥之,腹中有一小人首,眉目宛然, 盖所炼婴儿未成也。
翌日,为主人御车归,狐凭附其身,举凳击主人,且厉声陈其枉死状,盖欲报之而不能,欲假手主人以鞭笞泄其愤耳。
此二狐同一复仇,余谓此狐之悍而直,胜彼狐之一陰一而险也。
丹公又言,科尔沁达尔汗王一仆,尝行路拾得二毡囊,其一满贮人牙,其一满贮人指爪,心颇诧异,因掷之水中。
旋一老妪仓皇至,左顾右盼似有所觅。
问仆曾见二囊否,仆答以未见,妪知为所毁弃,遽大愤怒,折一木枝奋击仆,仆徒手与搏,觉其衣裳柔脆,如通草之心,肌肉虚松,似莲房之穰,指所抠处辄破裂,然放手即长合如故,又如抽刀之断水。
互斗良久,妪不能胜,乃舍去。
临去顾仆詈曰:少则三月,多则三年,必褫汝魄,然至今已逾三年,不能为祟。
知特大言相恐而已。
此当是炼形之鬼,取一精一未足,不能凝结成实,故仍聚气而为形,其蓄人牙爪者,牙者骨之余,爪者筋之余,殆欲合炼服饵,以坚固其质耳。
田侯松岩言,今岁六月,有扈从侍卫和升,卒于滦一陽一,马兰镇总兵爱公星阿,与和亲旧,为经理棺衾,送其骨归葬。
一夕如厕,缺月微明,见一人如立烟雾中,问之不言,叱之不动,爱公故能视鬼,凝神谛审,乃和之魂也。
因拱而祝曰:昔敛君时,物多不备,我力磍薄,君所深知,今形见,岂有所责耶?不言不动如故,又祝曰:闻殁于塞外者,不焚路引,其鬼不得入关,仆偶忘此,君毋乃为此来耶?魂即稽首至地,倏然而隐。
爱公为具牒于城隍,后不复见。
又扈从南巡时,与爱公同寓一江一 宁承恩寺,规模宏壮,楼阁袤延,所住亦颇轩敞。
一日方共坐,忽楼窗六扇,无风自开,俄又自阖,爱公视之,曰:有一僧坐北牖上,其面横阔,须癕癕如久未剃,目瞪视而项微偻,盖缢鬼也。
以问寺僧,僧不能讳,惟怪何以识其貌,疑有人泄之。
不知爱公之自能视也。
又偶在船头,戏拈篙刺水,忽掷篙却避,面有惊色,怪诘其故,曰:有溺鬼缘篙欲上也。
戊午八月,宴蒙古外藩于清音阁,爱公与余连席,余以松岩所语叩之,云皆不妄,然则随处有鬼,亦复如人。
此求归之鬼,有系恋心,开窗之鬼,有争据心,缘篙之鬼,有竞斗心,其得失胜负,喜怒哀乐,更当一一如人。
是胶胶扰扰,地下尚无了期,释氏讲忏悔解脱,圣人之法,亦使有所归而不为厉,其深知鬼神之情状矣。
子贡曰:大哉死乎?君子息焉。
庄周曰:嗟来桑扈乎?而已反其真,特就耳目所及言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