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卷二十一 滦阳续录三(3)
门人福安陈坊言,闽有人深山夜行,仓卒失路,恐愈迷愈远,遂坐崖下待天晓,忽闻有人语。
时缺月微升,略辨形色,似二三十人坐崖上,又十余出没丛薄间,顾视左右皆乱冢,心知为鬼物,伏不敢动。
俄闻互语社公土地神来,窃睨之,衣冠文雅,年约三十余,颇类书生,殊不作剧场白须布袍状。
先至崖上,不知作何事,次至丛薄,对十余鬼太息曰:汝辈何故自取横亡,使众鬼不以为伍,饥寒可念,今有少物哺汝,遂撮饭撒草间。
十余鬼争取,或笑或泣,社公又太息曰:此邦之俗,大抵胜负之念太盛,恩怨之见太明,其弱者力不能敌,则思自戕以累人。
不知自尽之案,律无抵法,徒自陨其生也。
其强者妄意两家各杀一命,即足相抵,则械斗以泄愤,不知律凡杀二命,各别以生者抵,不以死者抵,死者方知,悔之已晚;生者不知,为之弥甚,不亦悲乎?十余鬼皆哭。
俄远寺钟动,一时俱寂。
此人尝以告陈生,陈生曰:社公言之,不如令长言之也。
然神道设教,或挽回一二,亦未可知耳。
嘉庆丙辰冬,余以兵部尚书出德胜门监射,营官以十刹海为馆舍,前明古寺也。
殿宇门径,与刘侗帝京景物略所说全殊,非复僧住一房,佛亦住一房之旧矣。
寺僧居寺门一小屋,余所居则在寺之后殿,室亦一精一洁,而封闭者多。
验之有乾隆三十一年封者,知旷废已久。
余住东廊室内,气冷如冰,点燃数炉不热,数灯皆黯黯作绿色,知非佳处,然业已入居,故宿一夕,竟安然无恙。
一奴一辈住西廊,皆不敢睡,列炬彻夜坐廊下,亦幸无恙。
惟闻封闭室中,喁喁有人语,听之不甚了了耳。
轿夫九人,入室酣眠,天晓,已死其一矣。
饬别觅居停,乃移住真武祠,祠中道士云:闻有十刹海老僧,尝见二鬼相遇,其一曰:汝何来?曰:我转轮期未至,偶此闲游, 汝何来?其一曰:我缢魂之求代者也。
问居此几年,曰:十余年矣。
又问何以不得代,曰:人见我皆惊走,无如何也。
其一曰:善攻人者藏其机,匕首将出袖,而神色怡然,俾有济也。
汝以怪状惊之,彼奚为不走耶?汝盍脂香粉气以媚之,抱衾荐枕以悦之,必得当矣。
老僧素严正,厉声叱之,歘然入地。
数夕后寺果有缢者,此鬼可谓一陰一险矣。
然寺中所封闭,似其鬼尚多,不止此一二也。
汪阁学晓园言,有一老僧过屠市,泫然流涕,或讶之,曰:其说长矣,吾能记两世事。
吾初世为屠人,年三十余死,魂为数人执缚去,冥官责以杀业至重,押赴转轮受恶报,觉恍惚迷一离 ,如醉如梦,惟恼热不可忍,忽似清凉,则已在豕栏矣。
断乳后见食不洁,心知其秽,然饥火燔烧,五脏皆如焦裂,不得已食之,后渐通猪语,时与同类相问讯,能记前身者颇多,特不能与人言耳。
大抵皆自知当屠割,其时作呻吟声者愁也;目睫往往有湿痕者,自悲也。
躯干痴重,夏极苦热,惟汨没泥水中少可,然不常得。
毛悚而劲,冬极苦寒,视犬羊软毳厚,有如仙兽。
遇捕执时,自知不免,姑跳踉奔避,冀缓须臾,追得后蹴踏头项,拗捩蹄肘,绳勒四足深至骨,痛若刀眘。
或载以舟车,则重叠相压,肋如欲折,百脉涌塞,腹如欲裂,或贯以竿而扛之,更痛甚三木矣。
至屠市提掷于地,心脾皆震动欲碎,或即日死,或缚至数日,弥难忍受,时见刀俎在左,汤镬在右,不知著我身时,作何痛楚,辄簌簌战栗不止。
又时自顾己身,念将来不知磔裂分散,作谁家杯中羹,凄惨欲绝。
比受戮时,屠人一牵拽,即惶怖昏瞀,四体皆软,觉心如左右震荡,魂如自顶飞出,又复落下。
见刀光晃耀,不敢正视,惟瞑目以待癈剔。
屠人先剚刃于喉,摇撼摆拨,泻血盆盎中,其苦非口所能道,求死不得,惟有长号。
血尽始刺心,大痛,遂不能作声,渐恍惚迷一离 ,如醉如梦,如初转生时。
良久稍醒,自视已为人形矣。
冥官以夙生尚有善业,仍许为人,是为今身。
顷见此猪哀其荼毒,因念昔受此荼毒时,又惜此持刀人,将来亦必受此荼毒。
三念一交一 萦,故不知涕泪之何从也。
屠人闻之,遽掷刀于地,竟改业为卖菜佣。
晓园说此事时,李汇川亦举二事曰:有屠人死,其邻村人家生一猪,距屠人家四五里,此猪恒至屠人家中卧,驱逐不去,其主人捉去仍自来,絷以锁乃已。
疑为屠人后身也。
又一屠人死,越一载余,其妻将嫁,方彩服登舟,忽一猪突至,怒目眈眈,径裂妇裙,啮其胫,众急救护,共挤猪落水,始得鼓棹行。
猪自水跃出,仍沿岸急追,适风利扬帆去,猪乃懊丧自归,亦疑屠人后身,怒其妻之琵琶别抱也。
此可为屠人作猪之旁证。
又言有屠人杀猪甫死,适其妻有孕,即生一女,落蓐即作猪号声,号三四日死。
此亦可证猪还为人。
余谓此即朱子所谓生气未尽,与生气偶然凑合者,别自一理,又不以轮回论也。
汪编修守和为诸生时,梦其外祖史主事珥,携一人同至其家,指示之曰:此我同年纪晓岚,将来汝师也。
因窃记其衣冠形貌,后以己酉拔贡应廷试,值余阅卷,擢高等,授官来谒时,具述其事。
且云衣冠形貌,与今毫发不差,以为应梦。
迨嘉庆丙辰会试,余为总裁,其卷适送余先阅,凡房官荐卷,皆由监试御史先送一主考,阅定而复转轮公阅,复得中式。
殿试以第二人及第,乃知梦为是作也。
按人之有梦,其故难明,世说载卫玠问乐令梦,乐云是想,又云是因。
而未深明其所以然。
戊午夏扈从滦一陽一,与伊子墨卿以理推求,有念所专注,凝神生象,是为意识所造之梦,孔子梦周公是也;有祸福将至,朕兆先萌,与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相同,是为气机所感之梦,孔子梦奠两楹是也;其或心绪瞀乱,精神恍惚,心无定主,遂现种种幻形,如病者之见鬼,眩者之生花,此意想之歧出者也;或吉凶未著,鬼神前知,以象显示,以言微寓,此气机之旁召者也。
虽变化杳冥,千态万状,其大端似不外此。
至占梦之说,见于周礼,事近祈禳,礼参巫觋,颇为攻周礼者所疑。
然其文亦见于小雅:大人占之,固凿然古经载籍所传,虽不免多所附会,要亦实有此术也。
惟是男女之受,骨肉之情,有凝思结念,终不一梦者,则意识有时不能造;仓卒之患,意外之福有忽至而不知者,则气机有时不必感。
且天下之人如恒河沙数,鬼神何独示梦于此人?此人一生得失,亦必不一,何独示梦于此事?且事不可泄,何必示之?既示之矣,而又隐以不可知之象,疑以不可解之语--如酉一陽一杂俎载梦得枣者,谓枣字似两来字,重来者,呼魄之象,其人果死。
朝野佥载崔碯梦座下听讲而照镜,谓座下听讲,法从上来,镜字,金旁竟也。
小说所说梦事,如此迂曲者不一--是鬼神日日造谜语,不已劳乎?事关重大,示以梦可也,而猥琐小事,亦相告语--如敦煌实录载宋补梦人坐桶中,以两杖极打之,占桶中人为肉食,两杖象两箸,果得饱肉食之类,不亦亵乎?大抵通其所可通,其不可通者置而不论可矣。
至于谢小娥传,其父夫之魂,既告以为人劫杀矣,自应告以申春申兰,乃以田中走一日夫隐申春,以车中猴东门草隐申兰,使寻索数年而后解,不又傎乎?此类由于记录者欲神其说,不必实有是事,凡诸家所占梦事,皆可以是观之,其法非太人之旧也。
何纯斋舍人,何恭惠公之孙也,言恭惠公官浙一江一 海防同知时,尝于肩舆中,见有道士跪献一物,似梦非梦,涣然而醒,道士不知所在,物则宛然在手中,乃一墨晶印章也。
辨验其文,镌青宫太保四字,殊不解其故。
后官河南总督,卒于任--官制有河东总督,无河南总督,时公以河南巡抚加总督衔,故当日有是称。
特赠太子太保,始悟印章为神预告也。
案仕路升沈,改移不一,惟身后饰终之典,乃为一身之结局。
定命录载,李迥秀自知当为侍中,而终于兵部尚书,身后乃赠侍中;又载张守盧自知当为凉州都督,而终于括州刺史,身后乃赠凉州都督,知神注禄籍,追赠与实授等也。
恭惠公官至总督,而神以赠官告,其亦此意矣。
高冠瀛言,有人宅后空屋住一狐,不见其形,而能对面与人语。
其家小康,或以为狐所助也。
有信其说者,因此人以求一交一 于狐,狐亦与款洽。
一日,欲设筵飨狐,狐言老而饕餮,乃多设酒肴以待。
比至日暮,有数狐醉倒现形,始知其呼朋引类来也,如是数四,疲于供给,衣物典质一空,乃微露求助意。
狐大笑曰:吾惟无钱供酒食,故数就君也,使我多财,我当自醉自饱,何所取而与君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