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
例言
易自伏羲画卦。
亦文亦画。
本合图画文字为一。
虽太极等图。
系后世传出。
源流自远。
讲易时。
应并及各图。
以资参证。
易为圣人明天道以立极。
立人道以制教。
本为明道而作。
有关内修一性一命之功甚多。
故讲易应注
易既本天地之道为教。
内中多阐神鬼之德。
一陰一陽一之情。
习易者。
必有敬信之诚。
而讲易时。
应注重人神因果之理。
易明神道。
为明一性一命之源。
吉凶祸福。
均属易中固有之义。
凡人生穷达寿夭。
皆有定数。
不可妄干。
则习易者。
必明行藏之所宜。
得失之有定。
故讲易时。
应注重吉凶悔吝之说。
而求其毋悖于数也。
易者。
包乎道德一性一情数象各类而言者也。
言文必顾义。
言数必征象。
因名思义。
因类辨物。
因词审情。
不可偏执。
故讲易时。
务求其贯通一切。
而洞明圣人立教之旨。
易之言吉凶、重在数。
言数、重在象。
数见其气。
象别其类。
以征人事之所合。
即以测天道之所宜。
而见象必因蓍龟。
明数必候气运。
天干地支、五运六气。
皆易所重。
故讲易时。
应并及占筮之术。
测验之法。
易之为教。
原以授民全生之道。
推之成一人成物。
以至治国平天下。
莫不贯通。
而原始要终为第一义。
人之习易。
亦当求其先后。
不可好为素隐行怪之谈。
故讲易。
虽不能如王弼之扫象。
亦不可如费氏之徒以灾异言也。
易道博大一精一深。
无不包被。
内则修己以一天人。
外则成一人以一道德。
而本末一以贯之。
即时中也。
习易者既谙斯义。
必期实行。
务求行动咸宜。
言思不悖。
而能有德以为世则。
有道以为人师。
庶可使易教重明。
圣道弥广。
易之为教。
始于古圣。
阐于道宗。
成于儒者。
言既一精一微。
旨尤玄妙。
固赅各教之义。
集诸派之大成。
习者当以圣人天下为公之心。
一本有教无类之旨。
不可自存门户。
有入主出奴之见。
以自狭而狭圣人之教也。
易传至今。
注说不一。
汉宋各异派。
儒道不同宗。
遂致议论纷歧。
争持龃龉。
徒乱人意。
何裨圣经。
今兹讲易。
务求阐明微言。
表章至道。
不执于宗派之习。
不徒为同异之求。
即令汉宋诸儒有所卓见。
能探经旨。
不睽经义。
仍可互相引证。
期其贯通。
无问其人。
祇征于是。
则于圣人讲示之后。
有可多得研究之助云尔。
以上各条。
系为讲易之前。
必知之事。
以易经至不易明。
必先知其研习之道。
方不为歧途所误。
略指大概。
以告读者。
或亦极深研几之一助焉。
【说明】易经在未讲之先有。
应行准备诸事。
因此经不比他书。
但释文义。
即可明白。
必将图象数理占验诸学。
均为说明。
凡讲述时所应注意者。
当先指出。
使读者随文参证。
更无疑义。
并可求其实用。
不蹈虚谈玄理之弊。
故于讲经之前。
须略加说明。
订为。
使既讲之后。
均可按图索骥。
不致惝怳迷一离。
有偏于汉宋门户之见。
而能会通究竟。
有以探天人道德之源。
庶不负夫子临坛教诲之苦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