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十七傅玄(子咸一咸子敷、咸从父弟《晋书》卷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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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 - 卷四十七

晋书

卷四十七

列传第十七

傅玄(子咸一咸子敷、咸从父弟祗)

傅玄,字休奕,北地泥一陽一人也。

祖燮,汉汉一陽一太守。

父干,魏扶风太守。

玄少孤贫,博学善属文,解钟律。

一性一刚劲亮直,不能容人之短。

郡上计吏再举孝廉,太尉辟,皆不就。

州举秀才,除郎中,与东海缪施俱以时誉选入著作,撰集魏书。

后参安东、卫军军事,转温令,再迁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

所居称职,数上书陈便宜,多所匡正。

五等建,封鹑觚男。

武帝为晋王,以玄为散骑常侍。

及受禅,进爵为子,加附马都尉。

帝初即位,广纳直言,开不讳之路,玄及散骑常侍皇甫陶共掌谏职。

玄上疏曰:“臣闻先王之临天下也,明其大教,长其义节。

道化隆于上,清议行于下,上下相奉,人怀义心。

亡秦荡灭先王之制,以法术相御,而义心亡矣。

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

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而亡秦之病按发于今。

陛下圣德,龙兴受禅,弘尧、舜之化,开正直之路,体夏禹之至俭,综殷周之典文,臣咏叹而已,将又奚言!惟未举清远有礼之臣,以敦风节;未退虚鄙,以惩不恪,臣是以犹敢有言。”

诏报曰:“举清远有礼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

乃使玄草诏进之。

玄复上疏曰:

臣闻舜举五臣,无为而化,用人得其要也。

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审得其人也。

不得其人,一日则损不赀,况积日乎!典谟曰“无旷庶官”,言职之不可久废也。

诸有疾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而一宠一存之,既差而后更用。

臣不废职于朝,国无旷官之累,此王政之急也。

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

自士已上子弟,为之立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各随其才优劣而授用之。

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贾以通其货。

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无有一人游手。

分数之法,周备如此。

汉、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农工之业多废,或逐一婬一利而离其事;徒系名于太学,然不闻先王之风。

今圣明之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

臣以为亟定其制,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为农,三年足有一年之储;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

尊儒尚学,贵农贱商,此皆事业之要务也。

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天下享足食之利。

禹、稷躬稼,祚流后世,是以《明堂》、《月令》著帝藉之制。

伊尹古之名臣,耕于有莘;晏婴齐之大夫,避庄公之难,亦耕于海滨。

昔者圣帝明王,贤佐俊士,皆尝从事于农矣。

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

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

使冗散之官农,而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无乏矣。

夫家足食,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为兄则友,为弟则悌。

天下足食,则仁义之教可不令而行也。

为政之要,计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士农工商之分不可斯须废也。

若未能一精一其防制,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

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皆归之于农。

务农若此,何有不赡乎!《虞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

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

故居官久,则念立慎终之化,居不见久,则竞为一切之政。

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黜陟。

陶之所上,义合古制。

夫儒学者,王教之首也。

尊其道,贵其业,重其选,犹恐化之不崇;忽而不以为急,臣惧日有陵迟而不觉也。

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然则尊其道者,非惟尊其书而已,尊其人之谓也。

贵其业者,不妄教非其人也。

重其选者,不妄用非其人也。

若此,而学校之纲举矣。

书奏,帝下诏曰:“二常侍恳恳于所论,可谓乃心欲佐益时事者也。

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岂得不使发愤耶!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后主者八坐广共研一精一。

凡关言于人主,人臣之所至难。

而人主若不能虚心听纳,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结舌。

每念于此,未尝不叹息也。

故前诏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几得以发懞补过,获保高位。

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虽文辞有谬误,言语有失得,皆当旷然恕之。

古人犹不拒诽谤,况皆善意在可采录乎!近者孔晁、綦毋<龠禾>皆案以轻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区区之朝无讳言之忌也。”

俄迁侍中。

初,玄进皇甫陶,及入而抵,玄以事与陶争,言喧哗,为有司所奏,二人竟坐免官。

泰始四年,以为御史中丞。

时颇有水旱之灾,玄复上疏曰:

臣闻圣帝明王受命,天时未必无灾,是以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惟能济之以人事耳。

故洪水滔天而免沈溺,野无生草而不困匮。

伏惟陛下圣德钦明,时小水旱,人未大饥,下祗畏之诏,求极意之言,同禹、汤之罪己,侔周文之夕惕。

臣伏欢喜,上便宜五事: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

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

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

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悦乐,一爱一惜成谷,无有损弃之忧。

其二曰,以二千石虽奉务农之诏,犹不勤心以尽地利。

昔汉氏以垦田不实,征杀二千石以十数。

臣愚以为宜申汉氏旧典,以警戒天下郡县,皆以死刑督之。

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于水事,先帝统百揆,分河堤为四部,并本凡五谒者,以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非一人所周故也。

今谒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诸水,无时得遍。

伏见河堤谒者车谊不知水势,转为他职,更选知水者代之。

可分为五部,使各一精一其方宜。

其四曰,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觉过倍。

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

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

非与曩时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

窃见河堤谒者石恢甚一精一练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益。

其五曰,臣以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

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

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于西方,今烈往,诸胡虽已无恶,必且消弭,然兽心难保,不必其可久安也。

若后有动衅,烈计能制之。

惟恐胡虏适困于讨击,便能东入安定,西赴武威,外名为降,可动复动。

此二郡非烈所制,则恶胡东西有窟一穴一浮游之地,故复为患,无以禁之也。

宜更置一郡于高平川,因安定西州都尉募乐徙民,重其复除以充之,以通北道,渐以实边。

详议此二郡及新置郡,皆使并属秦州,令烈得专御边之宜。

诏曰:“得所陈便宜,言农事得失及水官兴废,又安边御胡政事宽猛之宜,申省周备,一二具之,此诚为国大本,当今急务也。

如所论皆善,深知乃心,广思诸宜,动静以闻也。”

五年,迁太仆。

时比年不登,羌胡扰边,诏公卿会议。

玄应对所问,陈事切直,虽不尽施行,而常见优容。

转司隶校尉。

献皇后崩于弘训宫,设丧位。

旧制,司隶于端门外坐,在诸卿上,绝席。

其入殿,按本品秩在诸卿下,以次坐,不绝席。

而谒者以弘训宫为殿内,制玄位在卿下。

玄恚怒,厉声色而责谒者。

谒者妄称尚书所处,玄对百僚而骂尚书以下。

御史中丞庾纯奏玄不敬,玄又自表不以实,坐免官。

然玄天一性一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简,整簪带,竦踊不寐,坐而待旦。

于是贵游慑伏,台阁生风。

寻卒于家,时年六十二,谥曰刚。

玄少时避难于河内,专心诵学,后虽显贵,而著述不废。

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例,名为《傅子》,为内、外、中篇,凡有四部、六录,合百四十首,数十万言,并文集百余卷行于世。

玄初作内篇成,子咸以示司空王沈。

沈与玄书曰:“省足下所著书,言富理济,经纶政体,存重儒教,足以塞杨、墨之流遁,齐孙、孟于往代。

每开卷,未尝不叹息也。

'不见贾生,自以过之,乃今不及',信矣!”

其后追封清泉侯。

子咸嗣。

咸字长虞,刚简有大节。

风格峻整,识一性一明悟,疾恶如仇,推贤乐善,常慕季文子、仲山甫之志。

好属文论,虽绮丽不足,而言成规鉴。

颍川庾纯常叹曰:“长虞之文近乎诗人之作矣!”

咸宁初,袭父爵,拜太子洗马,累迁尚书右丞。

出为冀州刺史,继母杜氏不肯随咸之官,自表解职。

三旬之间,迁司徒左长史。

时帝留心政事,诏访朝臣政之损益。

咸上言曰:“陛下处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亲览万机,劳心日昃。

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

然泰始开元以暨于今,十有五年矣。

而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蚕食者多而亲农者少也。

臣以顽疏,谬忝近职,每见圣诏以百姓饥馑为虑,无能云补,伏用惭恧,敢不自竭,以对天问。

旧都督有四,今并监军,乃盈于十。

夏禹敷土,分为九州,今之刺史,几向一倍。

户口比汉十分之一,而置郡县更多。

空校牙门,无益宿卫,而虚立军府,动有百数。

五等诸侯,复坐置官属。

诸所一宠一给,皆生于百姓。

一夫不农,有受其饥,今之不农,不可胜计。

纵使五稼普收,仅足相接;暂有灾患,便不继赡。

以为当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用心,惟农是务也。”

咸在位多所执正。

豫州大中正夏侯骏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书郎曹馥代毓,旬日复上毓为中正。

司徒三却,骏故据正。

咸以骏与夺惟意,乃奏免骏大中正。

司徒魏舒,骏之姻属,屡却不署,咸据正甚苦。

舒终不从,咸遂独上。

舒奏咸激讪不直,诏转咸为车骑司马。

咸以世俗奢侈,又上书曰:“臣以为谷帛难生,而用之不节,无缘不匮。

故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

窃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

古者尧有茅茨,今之百姓竞丰其屋。

古者臣无玉食,今之贾竖皆厌粱肉。

古者后妃乃有殊饰,今之婢妾被服绫罗。

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贱隶乘轻驱肥。

古者人稠地狭而有储蓄,由于节也;今者土广人稀而患不足,由于奢也。

欲时之俭,当诘其奢;奢不见诘,转相高尚。

昔一毛一玠为吏部尚书,时无敢好衣美食者。

魏武帝叹曰:'孤之法不如一毛一尚书。

'令使诸部用心,各如一毛一玠,风俗之移,在不难矣。”

又议移县狱于郡及二社应立,朝廷从之。

迁尚书左丞。

惠帝即位,杨骏辅政。

咸言于骏曰:“事与世变,礼随时宜,谅暗之不行尚矣。

由世道弥薄,权不可假,故虽斩焉在疚,而躬览万机也。

逮至汉文,以天下一体大,服重难久,遂制既葬而除。

世祖武皇帝虽大孝蒸蒸,亦从时释服,制心丧三年,至于万机之事,则有不遑。

今圣上欲委政于公,谅暗自居,此虽谦让之心,而天下未以为善。

天下未以为善者,以亿兆颙颙,戴仰宸极,听于冢宰,惧天光有蔽。

人心既已若此,而明公处之固未为易也。

窃谓山陵之事既毕,明公当思隆替之宜。

周公圣人,犹不免谤。

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处,况圣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得意忘言,言未易尽。

苟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岂在多。”

时司隶荀恺从兄丧,自表赴哀,诏听之而未下,恺乃造骏。

咸因奏曰:“死丧之戚,兄弟孔怀。

同堂亡陨,方在信宿,圣恩矜悯,听使临丧。

诏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谄媚之敬,无友于之情。

宜加显贬,以隆风教。”

帝以骏管朝政,有诏不问,骏甚惮之。

咸复与骏笺讽切之,骏意稍折,渐以不平。

由是欲出为京兆、弘农太守,骏甥李斌说骏,不宜斥出正人,乃止。

骏弟济素与咸善,与咸书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广也。

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观每事欲了。

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

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左丞总司天台,维正八坐,此未易居。

以君尽一性一而处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

想虑破头,故具有白。”

咸答曰:“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

坐酒色死,人不为悔。

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祸者,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

安有空空为忠益,而当见疾乎!”居无何,骏诛。

咸转为太子中庶子,迁御史中丞。

时太宰、汝南王亮辅政,咸致书曰:“咸以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之事。

圣人且犹不免疑,况臣既不圣,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在谅暗,听于冢宰,而杨骏无状,便作伊、周,自为居天下之安,所以至死。

其罪既不可胜,亦是殿下所见。

骏之见讨,发自天聪,孟观、李肇与知密旨耳。

至于论功,当归美于上。

观等已数千户县侯,圣上以骏死莫不欣悦,故论功宁厚,以叙其欢心。

此群下所宜以实裁量,而遂扇动,东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子男,既妄有加,复又三等超迁。

此之熏赫,震动天地,自古以来,封赏未有若此者也。

无功而厚赏,莫不乐国有祸,祸起当复有大功也。

人而乐祸,其可极乎!作此者,皆由东安公。

谓殿下至止,当有以正之。

正之以道,众亦何所怒乎!众之所怒,在于不平耳。

而今皆更倍论,莫不失望。

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窃以为忧。

又讨骏之时,殿下在外,实所不综。

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论功。

论功之事,实未易可处,莫若坐观得失,有居正之事宜也。”

咸复以亮辅政专权,又谏曰:“杨骏有震主之威,委任亲戚,此天下所以喧哗。

今之处重,宜反此失。

谓宜静默颐神,有大得失,乃维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

比四造诣,及经过尊门,冠盖车马,填塞街衢,此之翕习,既宜弭息。

又夏侯长容奉使为先帝请命,祈祷无感,先帝崩背,宜自咎责,而自求请命之劳,而公以为少府。

私窃之论,云长容则公之姻,故至于此。

一犬吠形,群犬吠声,惧于群吠,遂至叵听也。

咸之为人,不能面从而有后言。

尝触杨骏,几为身祸;况于殿下,而当有惜!往从驾,殿下见语:'卿不识韩非逆鳞之言耶,而欻摩天子逆鳞!'自知所陈,诚<名页><名页>触猛兽之须耳。

所以敢言,庶殿下当识其不胜区区。

前摩天子逆鳞,欲以尽忠;今触猛兽之须,非欲为恶,必将以此见恕。”

亮不纳。

长容者,夏侯骏也。

会丙寅,诏群僚举郡县之职以补内官。

咸复上书曰:“臣咸以为夫兴化之要,在于官人。

才非一流,职有不同。

譬诸林木,洪纤枉直,各有攸施。

故明扬逮于仄陋,畴咨无拘内外。

内外之任,出处随宜,中间选用,惟内是隆。

外举既穨,复多节目,竞内薄外,遂成风俗。

此弊诚宜亟革之,当内外通塞无所偏耳。

既使通塞无偏,若选用不平,有以深责,责之苟深,无忧不平也。

且胶柱不可以调瑟,况乎官人而可以限乎!伏思所限者,以防选用不能出人。

不能出人,当随事而制,无须限法。

法之有限,其于致远,无乃泥乎!或谓不制其法,以何为贵?臣闻刑惩小人,义责君子,君子之责,在心不在限也。

正始中,任何晏以选举,内外之众职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观。

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

委任之惧,甚于限法。

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责之无惧,所谓'齐之以刑,人免而无耻'者也。

苟委任之,一则虑罪之及,二则惧致怨谤。

己快则朝野称咏,不善则众恶见归,此之战战,孰与倚限法以苟免乎!”

咸再为本郡中正,遭继母忧去官。

顷之,起以议郎,长兼司隶校尉。

咸前后固辞,不听,敕使者就拜,咸复送还印绶。

公车不通,催使摄职。

咸以身无兄弟,丧祭无主,重自陈乞,乃使于官舍设灵坐。

咸又上表曰:“臣既驽弱,不胜重任。

加在哀疚,假息日阕,陛下过意,授非所堪。

披露丹款,归穷上闻,谬诏既往,终然无改。

臣虽不能灭身以全礼教,义无靦然,虚忝隆一宠一。

前受严诏,视事之日,私心自誓,陨越为报。

以货赂流行,所宜深绝,切敕都官,以此为先。

而经弥日月,未有所得。

斯由陛下有以奖厉,虑于愚戆,将必死系,故自掩检以避其锋耳。

在职有日,既无赫然之举,又不应弦垂翅,人谁复惮?故光禄大夫刘毅为司隶,声震内外,远近清肃。

非徒毅有王臣匪躬之节,亦由所奏见从,威风得伸也。”

诏曰:“但当思必应绳中理,威风日伸,何独刘毅!”

时朝廷宽弛,豪右放恣,交私请托,朝野溷淆。

咸奏免河南尹澹、左将军倩、廷尉高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肃然,贵戚慑伏。

咸以“圣人久于其道,天下化成。

是以唐、虞三载考绩,九年黜陟。

其在《周礼》,三年大比。

孔子亦云,'三年有成'。

而中间以来,长吏到官,未几便迁,百姓困于无定,吏卒疲于送迎”。

时仆射王戎兼吏部,咸奏:“戎备位台辅,兼掌选举,不能谧静风俗,以凝庶绩,至令人心倾动,开张浮竞。

中郎李重、李义不相匡正。

请免戎等官。”

诏曰:“政道之本,诚宜久于其职,咸奏是也。

戎职在论道,吾所崇委,其解禁止。”

御史中丞解结以咸劾戎为违典制,越局侵官,干非其分,奏免咸官。

诏亦不许。

咸上事以为“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

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马内,有违法宪者皆弹纠之。

虽在行马外,而监司不纠,亦得奏之。

如令之文,行马之内有违法宪,谓禁防之事耳。

宫内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专施中丞。

今道路桥梁不修,斗讼屠沽不绝,如此之比,中丞推责州坐,即今所谓行马内语施于禁防。

既云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复说行马之内乎!既云百僚,而不得复说行马之内者,内外众官谓之百僚,则通内外矣。

司隶所以不复说行马内外者,禁防之事已于中丞说之故也。

中丞、司隶俱纠皇太子以下,则共对司内外矣,不为中丞专司内百僚,司隶专司外百僚。

自有中丞、司隶以来,更互奏内外众官,惟所纠得无内外之限也。

而结一旦横挫臣,臣前所以不罗缕者,冀因结奏得从私愿也。

今既所愿不从,而敕云但为过耳,非所不及也,以此见原。

臣忝司直之任,宜当正己率人,若其有过,不敢受原,是以申陈其愚。

司隶与中丞俱共纠皇太子以下,则从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也。

得纠皇太子而不得纠尚书,臣之暗塞既所未譬。

皇太子为在行马之内邪,皇太子在行马之内而得纠之,尚书在行马之内而不得纠,无有此理。

此理灼然,而结以此挫臣。

臣可无恨耳,其于观听,无乃有怪邪!臣识石公前在殿上脱一衣,为司隶荀恺所奏,先帝不以为非,于时莫谓侵官;今臣裁纠尚书,而当有罪乎?”

咸累自上称引故事,条理灼然,朝廷无以易之。

吴郡顾荣常与亲故书曰:“傅长虞为司隶,劲直忠果,劾按惊人。

虽非周才,偏亮可贵也。”

元康四年卒官,时年五十六,诏赠司隶校尉,朝服一具、衣一袭、钱二十万,谥曰贞。

有三子:敷、晞、纂。

长子敷嗣。

敷字颖根,清静有道,素解属文。

除太子舍人,转尚书郎、太傅参军,皆不起。

永嘉之乱,避地会稽,元帝引为镇东从事中郎。

素有赢疾,频见敦喻,辞不获免,舆病到职。

数月卒,时年四十六。

晞亦有才思,为上虞令,甚有政绩,卒于司徒西曹属。

祗字子庄。

父嘏,魏太常。

祗一性一至孝,早知名,以才识明练称。

武帝始建东宫,起家太子舍人,累迁散骑黄门郎,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

母忧去职。

及葬母,诏给太常五等吉凶导从。

其后诸卿夫人葬给导从,自此始也。

服终,为荥一陽一太守。

自魏黄初大水之后,河济泛溢,邓艾尝著《济河论》,开石门而通之,至是复浸坏。

祗乃造沈莱堰,至今兗、豫无水患,百姓为立碑颂焉。

寻表兼廷尉,迁常侍、左军将军。

及帝崩,梓宫在殡,而太傅杨骏辅政,欲悦众心,议普进封爵。

祗与骏书曰:“未有帝王始崩,臣下论功者也。”

骏不从。

入为侍中。

时将诛骏,而骏不之知。

祗侍骏坐,而云龙门闭,内外不通。

祗请与尚书武茂听国家消息,揖而下阶。

茂犹坐,祗顾曰:“君非天子臣邪!今内外隔绝,不知国家所在,何得安坐!”茂乃惊起。

骏既伏诛,裴楷息瓚,骏之婿也,为乱兵所害。

尚书左仆射荀恺与楷不平,因奏楷是骏亲,收付廷尉。

祗证楷无罪,有诏赦之。

时又收骏官属,祗复启曰:“昔鲁芝为曹爽司马,斩关出赴爽,宣帝义之,尚迁青州刺史。

骏之僚佐不可加罚。”

诏又赦之。

祗多所维正皆如此。

除河南尹,未拜,迁司隶校尉。

以讨杨骏勋,当封郡公八千户,固让,减半,降封灵川县公,千八百户,余二千二百户封少子暢为武乡亭侯。

又以本封赐兄子隽为东明亭侯。

楚王玮之矫诏也,祗以闻奏稽留,免官。

期年,迁光禄勋,复以公事免。

氐人齐万年举兵反,以祗为行安西军司,加常侍,率安西将军夏侯骏讨平之。

迁卫尉,以风疾逊位,就拜常侍,食卿禄秩,赐钱及一床一帐等。

寻加光禄大夫,门施行马。

及赵王伦辅政,以为中书监,常侍如故,以镇众心。

祗辞之以疾,伦遣御史舆祗就职。

王戎、陈准等相与言曰:“傅公在事,吾属无忧矣。”

其为物所倚信如此。

伦篡,又为右光禄、开府,加侍中。

惠帝还宫,祗以经受伪职请退,不许。

初,伦之篡也,孙秀与义一陽一王威等十余人预撰仪式禅文。

及伦败,齐王冏收侍中刘逵、常侍驺捷、杜育、黄门郎陆机、右丞周导、王尊等付廷尉。

以禅文出中书,复议处祗罪,会赦得原。

后以禅文草本非祗所撰,于是诏复光禄大夫。

子宣,尚弘农公主。

寻迁太子少傅,上章逊位还第。

及成都王颖为太傅,复以祗为少傅,加侍中。

怀帝即位,迁光禄大夫、侍中,未拜,加右仆射、中书监。

时太傅东海王越辅政,祗既居端右,每宣君臣谦光之道,由此上下雍穆。

祗明达国体,朝廷制度多所经综。

历左光禄、开府,行太子太傅,侍中如故。

疾笃逊位,不许。

迁司徒,以足疾,诏版舆上殿,不拜。

大将军苟晞表请迁都,使祗出诣河一陰一,修理舟楫,为水行之备。

及洛一陽一陷没,遂共建行台,推祗为盟主,以司徒、持节、大都督诸军事传檄四方。

遣子宣将公主与尚书令和郁赴告方伯征义兵,祗自屯盟津小城,宣弟暢行河一陰一令,以待宣。

祗以暴疾薨,时年六十九。

祗自以义诚不终,力疾手笔敕厉其二子宣、暢,辞旨深切,览者莫不感激慷慨。

祗著文章驳论十余万言。

宣字世弘。

年六岁丧继母,哭泣如成一人,中表异之。

及长,好学,赵王伦以为相国掾、尚书郎、太子中舍人,迁司徒西曹掾。

去职,累迁为秘书丞、骠骑从事中郎。

惠帝至自长安,以宣为左丞,不就,迁黄门郎。

怀帝即位,转吏部郎,又为御史中丞。

卒年四十九,无子,以暢子冲为嗣。

暢字世道。

年五岁,父友见而戏之,解暢衣,取其金环与侍者,暢不之惜,以此赏之。

年未弱冠,甚有重名。

以选入侍讲东宫,为秘书丞。

寻没于石勒,勒以为大将军右司马。

谙识朝仪,恆居机密,勒甚重之。

作《晋诸公叙赞》二十二卷,又为《公卿故事》九卷。

咸和五年卒。

子咏,过江为交州刺史、太子右率。

史臣曰:武帝览观四方,平章百姓,永言启沃,任切争臣。

傅玄体强直之姿,怀匪躬之一操一,抗辞正色,补阙弼违,谔谔当朝,不忝其职者矣。

及乎位居三独,弹击是司,遂能使台阁生风,贵戚敛手。

虽前代鲍、葛,何以加之!然而惟此褊心,乏弘雅之度,骤闻竞爽,为物议所讥,惜哉!迸人取戒于韦弦,良有以也。

长虞风格凝峻,弗坠家声。

及其纳谏汝南,献书临晋,居谅直之地,有先见之明矣。

傅祗名父之子,早树风猷,崎岖危乱之朝,匡救君臣之际,卒能保全禄位,可谓有道存焉。

赞曰:鹑觚贞谅,实惟朝望。

志厉强直,一性一乖夷旷。

长虞刚简,无亏风尚。

子庄才识,爰膺衮职。

忠绩未申,泉途遽一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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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十七傅玄(子咸一咸子敷、咸从父弟《晋书》卷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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