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
附录 梁书序
《梁书》,六本纪,五十列传,合五十六篇。
唐贞观三年,诏右散骑常侍姚思廉撰。
思廉者,梁史官察之子。
推其父意,又颇采诸儒谢吴等所记,以成此书。
臣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为目录一篇而叙之曰:
自先王之道不明,百家并起,佛最晚出,为中国之患,而在梁为尤甚,故不得而不论也。
盖佛之徒自以谓吾之所得者内,而世之论佛者皆外也,故不可绌;虽然,彼恶睹圣人之内哉?《书》曰:“思曰睿,睿作圣。”
盖思者,所以致其知也。
能致其知者,察三才之道,辩万物之理,小大一精一粗无不尽也。
此之谓穷理,知之至也。
知至矣,则在我者之足贵,在彼者之不足玩,未有不能明之者也。
有知之之明而不能好之,未可也,故加之诚心以好之;有好之之心而不能乐之,未可也,故加之至意以乐之。
能乐之则能安之矣。
如是,则万物之自外至者安能累我哉?万物之所不能累,故吾之所以尽其一性一也。
能尽其一性一则诚矣。
诚者,成也,不惑也。
既成矣,必充之使可大焉;既大矣,必推之使可化焉;能化矣,则含智之民,肖翘之物,有待于我者,莫不由之以至其一性一,遂其宜,而吾之用与天地参矣。
德如此其至也,而应乎外者未尝不与人同,此吾之道所以为天下之达道也。
故与之为衣冠、饮食、冠昏、丧祭之具,而由之以教其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者,莫不一出乎人情;与之同其吉凶而防其忧患者,莫不一出乎人理。
故与之处而安且治之所集也,危且乱之所去也。
与之所处者其具如此,使之化者其德如彼,可不谓圣矣乎?既圣矣,则无思也,其至者循理而已;无为也,其动者应物而已。
是以覆露乎万物,鼓舞乎群众,而未有能测之者也,可不谓神矣乎?神也者,至妙而不息者也,此圣人之内也。
圣人者,道之极也,佛之说其有以易此乎?求其有以易此者,固其所以为失也。
夫得于内者,未有不可行于外也;有不可行于外者,斯不得于内矣。
《易》曰:“智周乎万物而道济乎天下,故不过。”
此圣人所以两得之也。
智足以知一偏,而不足以尽万事之理,道足以为一方,而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此百家之所以两失之也。
佛之失其不以此乎?则佛之徒自以谓得诸内者,亦可谓妄矣。
夫学史者将以明一代之得失也,臣等故因梁之事,而为著圣人之所以得及佛之所以失以传之者,使知君子之所以距佛者非外,而有志于内者,庶不以此而易彼也。
臣巩等谨叙目录,昧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