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卷06 本纪第6 孝武帝
世祖孝武皇帝讳骏,字休龙,小字道民,文帝第三子也。
元嘉七年秋八月庚午生。
十二年,立为武陵王,食邑二千户。
十六年,都督湘州诸军事、征虏将军、湘州刺史,领石头戍事。
十七年,迁使持节、都督南豫豫司雍并五州诸军事、南豫州刺史,将军如故,犹戍石头。
二十一年,加督秦州,进号抚军将军。
明年,徙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襄一陽一竟陵南一陽一顺一陽一新野随六郡诸军事、宁蛮校尉、雍州刺史,持节、将军如故。
自晋氏江左以来,襄一陽一未有皇子重镇,时太祖欲经略关、河,故有此授。
寻给鼓吹一部。
二十五年,改授都督南兗徐兗青冀幽六州豫州之梁郡诸军事、安北将军、徐州刺史,持节如故,北镇彭城。
寻领兗州刺史。
始兴王浚为南兗州,上解督南兗。
二十七年,坐汝一陽一战败,降号镇军将军。
又以索虏南侵,降为北中郎将。
二十八年,进督南兗州、南兗州刺史,当镇山一陽一。
寻迁都督江州荆州之江夏豫州之西一陽一晋熙新蔡四郡诸军事、南中郎将、江州刺史,持节如故。
时缘江蛮为寇,太祖遣太子步兵校尉沈庆之等伐之,使上总统众军。
三十年正月,上出次西一陽一之五洲。
会元凶弑逆,以上为征南将军,加散骑常侍。
上率众入讨,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雍州刺史臧质并举义兵。
四月辛酉,上次溧洲。
癸亥,冠军将军柳元景前锋至新亭,修建营垒。
甲子,贼劭亲率众攻元景,大败退走。
丙寅,上次江宁。
丁卯,大将军江夏王义恭来奔,奉表上尊号。
戊辰,上至于新亭。
己巳,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文武赐爵一等,从军者二等。
赃污清议,悉皆荡除。
高年、鳏寡、孤幼、六疾不能自存,人赐谷五斛。
逋租宿债勿复收。
长徒之身,优量降宥。
崇改太祖号谥。
以大将军江夏王义恭为太尉、录尚书六条事、南徐州刺史。
庚午,以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为中书监、丞相、录尚书六条事、扬州刺史;安东将军随王诞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荆州刺史;雍州刺史臧质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征虏将军沈庆之为领军将军;抚军将军、兗冀二州刺史萧思话为尚书左仆射。
壬申,以征虏将军王僧达为尚书右仆射。
改新亭为中兴亭。
五月甲戌,辅国将军申坦克京城。
乙亥,辅国将军硃修之克东府。
丙申,克定京邑。
劭及始兴王浚诸同逆,并伏诛。
庚辰,诏曰:“天步艰难,国道用否,虽基构永固,而气数时愆。
朕以眇身,奄承皇业,奉寻历命,鉴寐震怀。
万邦风政,人治之本,感念陵替,若疚在心。
可分遣大使巡省方俗。”
是日解严。
辛巳,车驾幸东府城。
甲申,尊所生路淑媛为皇太后。
乙酉,立妃王氏为皇后。
戊子,以左卫将军柳元景为雍州刺史。
壬辰,以太尉江夏王义恭为太傅,领大司马。
甲午,曲赦京邑二百里内,并蠲今年租税。
戊戌,以抚军将军南平王铄为司空,建平王宏为尚书左仆射,东海王祎为抚军将军,新除尚书左仆射萧思话迁职。
六月壬寅,以骠骑参军坦护之为冀州刺史。
甲辰,以山一陽一太守申恬为青州刺史。
丙午,车驾还宫,初置殿门及上皞屯兵。
以江夏内史硃修之为平西将军、雍州刺史,御史中丞王昙生为广州刺史。
戊申,以新除雍州刺史柳元景为护军将军。
己酉,以司州刺史鲁爽为豫州刺史。
庚戌,以梁、南秦二州刺史刘秀之为益州刺史;太尉司马庞秀之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卫军司马徐遗宝为兗州刺史;宁朔将军王玄谟为徐州刺史;卫将军随王诞进号骠骑大将军。
尚书右仆射王僧达迁职,丹一陽一尹褚湛之为尚书右仆射。
丙辰,以侍中南谯王世子恢为湘州刺史。
丁亥,诏曰:“兴王立训,务弘治节,辅臣佐时,勤献政要,仰惟圣规,每存兹道。
猥以眇躬,属承景业,阐扬遗泽,无废厥心。
夫量入为出,邦有恆典;而经给之宜,多违常度。
兵役糜耗,府藏散减,外内众供,未加损约,非所以聿遵先旨,敬奉遗图。
自今诸可薄己厚民、去烦从简者,悉宜施行,以称朕意。”
庚申,诏有司论功班赏,各有差。
辛酉,安西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吐谷浑拾寅进号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庚午,还分南徐,立南兗州。
辛未,改封南谯王义宣为南郡王,随王诞为竟陵王,义宣次子宜一陽一侯恺为宜一陽一县王。
闰月壬申,以领军将军沈庆之为镇军将军、南兗州刺史。
癸酉,以护军将军柳元景为领军将军。
丙子,遣兼散骑常侍乐询等十五人巡行风俗。
甲申,蠲寻一陽一、西一陽一郡租布三年。
甲午,丞相南郡王义宣改为荆、湘二州刺史,骠骑大将军、荆州刺史竟陵王诞改为扬州刺史,南蛮校尉王僧达为护军将军。
是月,置卫尉官。
秋七月辛丑朔,日有蚀之。
甲寅,诏曰:“世道未夷,惟忧在国。
夫使群善毕举,固非一才所议,况以寡德,属衰薄之期,夙宵寅想,永怀待旦。
王公卿士,凡有嘉谋善政,可以维风训俗,咸达乃诚,无或依隐。”
辛酉,诏曰:“百姓劳弊,徭赋尚繁,言念未乂,宜崇约损。
凡用非军国,宜悉停功。
可省细作并尚方,雕文一靡一巧,金银涂饰,事不关实,严为之禁。
供御服膳,减除游侈。
水陆捕采,各顺时日。
官私交市,务令优衷。
其江海田池公家规固者,详所开弛。
贵戚竞利,悉皆禁绝。”
戊戌,以右卫将军宗悫为广州刺史。
己巳,司空南平王铄薨。
八月辛未,武皇帝旧役军身,尝在斋内,人身犹存者,普赐解户。
乙亥,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加中书监、中军将军。
丁亥,以沛郡太守垣闳为宁州刺史。
抚军司马费沈为梁、南秦二州刺史。
甲午,护军将军王僧达迁职。
九月丁巳,以前尚书刘义綦为中护军。
壬戌,新亭战亡者,复同京城。
劭一党一南海太守萧简据广州反。
丁卯,辅国将军邓琬讨平之。
冬十月癸未,车驾于阅武堂听讼。
十一月丙午,以左军将军鲁秀为司州刺史。
丙辰,停台省众官朔望问讯。
丙寅,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十二月甲戌,省都水台,罢都水使者官,置水衡令官。
癸未,以将置东宫,省太子率更令、步兵、翊军校尉、旅贲中郎将、冗从仆射、左右积一弩一将军官。
中庶子、中舍人、庶子、舍人、洗马,各减旧员之半。
孝建元年春正月己亥朔,车驾亲祠南郊,改元,大赦天下。
壬寅,以丹一陽一尹萧思话为安北将军、徐州刺史。
甲辰,护军将军刘义綦迁职,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禄大夫、护军将军。
戊申,诏曰:“首食尚农,经邦本务,贡士察行,宁朝当道。
内难甫康,政训未洽;衣食有仍耗之弊,选造无观国之美。
昔卫文勤民,高宗恭默,卒能收贤岩一穴一,大殷季年。
朕每侧席疚怀,无忘鉴寐。
凡诸守莅亲民之官,可详申旧条,勤尽地利。
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闻。
褒甄之科,一精一为其格。
四方秀孝,非才勿举,献答允值,即就铨擢。
若止无可采,犹赐除署;若有不堪酬奉,虚窃荣荐,遣还田里,加以禁锢。
尚书百官之元本,庶绩之枢机,丞郎列曹,局司有在。
而顷事无巨细,悉归令仆,非所以众材成构,群能济业者也。
可更明体制,咸责厥成,纠核勤惰,严施赏罚。”
壬戌,更铸四铢钱。
丙寅,立皇子子业为皇太子。
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粟帛各有差。
是月,起正光殿。
二月庚午,豫州刺史鲁爽、车骑将军江州刺史臧质、丞相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兗州刺史徐遗宝举兵反。
乙亥,抚军将军东海王祎迁职。
己卯,领军将军柳元景加抚军将军。
壬午,曲赦豫州。
辛卯,左卫将军王玄谟为豫州刺史。
癸巳,玄谟进据梁山。
丙申,以安北司马夏侯祖欢为兗州刺史。
三月癸亥,内外戒严。
辛丑,以安北将军、徐州刺史萧思话为安南将军、江州刺史,抚军将军柳元景即本号为雍州刺史。
癸卯,以太子左卫率庞秀之为徐州刺史。
徐遗宝为夏侯祖欢所破,弃众走。
丙寅,以辅国长史明胤为冀州刺史。
夏四月戊辰,以后将军刘义綦为湘州刺史。
甲申,以平西将军、雍州刺史硃修之为安西将军、荆州刺史。
丙戌,镇军将军、南兗州刺史沈庆之大破鲁爽于历一陽一之小岘,斩爽。
癸巳,进庆之号镇北大将军。
封第十六皇弟休倩为东平王。
未拜,薨。
五月甲寅,义宣等攻梁山,王玄谟大破之。
己未,解严。
癸亥,以吴兴太守刘延孙为尚书右仆射。
六月戊辰,臧质走至武昌,为人所斩,传首京师。
甲戌,抚军将军柳元景进号抚军大将军,镇北大将军沈庆之并开府仪同三司。
丙子,以征虏将军武昌王浑为雍州刺史。
癸未,分扬州立东扬州;分荆、湘、江、豫州立郢州。
罢南蛮校尉。
戊子,省录尚书事。
庚寅,义宣于江陵赐死。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丙辰,大赦天下。
文武赐爵一级;逋租宿债勿复收。
辛酉,于雍州立建昌郡。
以会稽太守义一陽一王昶为东扬州刺史。
八月庚午,抚军大将军柳元景复为领军将军,本号如故。
壬申,以游击将军垣护之为徐州刺史。
壬辰,以安西司马梁坦为梁、南秦二州刺史。
九月丙申,以强一弩一将军尹怀顺为宁州刺史。
丁酉,左光禄大夫何尚之解护军将军。
甲辰,加尚之特进。
丙午,以安南将军、江州刺史萧思话为镇西将军、郢州刺史。
冬十月戊寅,诏曰:“仲尼体天降德,维周兴汉,经纬三极,冠冕百王。
爰自前代,咸加褒述。
典司失人,用阙宗祀。
先朝远存遗范,有诏缮立,世故妨道,事未克就。
国难频深,忠勇奋厉,实凭圣义,大教所敦。
永惟兼怀,无忘待旦。
可开建庙制,同诸侯之礼。
详择爽垲,厚给祭秩。”
丁亥,以秘书监东海王祎为抚军将军、江州刺史。
于郢州立安陆郡。
十一月癸卯,复立都水台,置都水使者官。
是岁,始课南徐州侨民租。
二年正月壬寅,以冠军将军湘东王讳为中护军。
二月己丑,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丙寅,以镇北大将军、南兗州刺史沈庆之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辛巳,以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兗州刺史。
三月辛亥,以吴兴太守刘遵考为湘州刺史。
壬子,以行征西将军杨文智为征西将军、北秦州刺史。
夏四月壬申,河南国遣使献方物。
壬午,以豫章太守檀和之为豫州刺史。
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前军司马垣闳为交州刺史。
庚子,以辅国将军申坦为徐、兗二州刺史。
癸卯,以右卫将军顾觊之为湘州刺史。
丁未,以金紫光禄大夫王偃为右光禄大夫。
六月甲子,以国哀除释,大赦天下。
庚辰,以曲江县侯王玄谟为豫州刺史。
秋七月癸巳,立第十三皇弟休祐为山一陽一王,第十四皇弟休茂为海陵王,第十五皇弟休业为鄱一陽一王。
戊戌,镇西将军萧思话卒。
己酉,以益州刺史刘秀之为郢州刺史。
盘盘国遣使献方物。
甲寅,以义兴太守到元度为益州刺史。
八月庚申,雍州刺史武昌王浑有罪,废为庶人,自一杀。
辛酉,以南兗州刺史刘延孙为镇军将军、雍州刺史。
斤陀利国遣使献方物。
三吴民饥,癸酉,诏所在赈贷。
丙子,诏曰:“诸苑禁制绵远,有妨肄业。
可详所开弛,假与贫民。”
壬午,以新除豫州刺史王玄谟为青、冀二州刺史,青州刺史申恬为豫州刺史。
甲申,以右卫将军檀和之为南兗州刺史。
九月丁亥,车驾于宣武场阅武。
庚戌,诏曰:“国道再屯,艰虞毕集。
朕虽寡德,终膺鸿庆。
惟新之祉,实深百王;而惠宥之令,未殊常渥。
永言勤虑,寤寐载怀。
在朕受命之前,凡以罪徙放,悉听还本。
犯衅之门,尚有存者,子弟可随才署吏。”
冬十月壬午,太傅江夏王义恭领扬州刺史,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南徐州刺史,中书监、尚书左仆射、中军将军建平王宏为尚书令,将军如故。
十一月戊子,中护军湘东王讳迁职,镇军将军刘延孙为护军将军。
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谟为雍州刺史。
甲午,以大司马垣护之为青、冀二州刺史。
辛亥,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十二月癸亥,以前交州刺史萧景宪为交州刺史。
三年春正月庚寅,立第十八皇弟休范为顺一陽一王,第十九皇弟休若为巴陵王。
戊戌,立第二皇子子尚为西一陽一王。
辛丑,车驾亲祠南郊。
壬子,立皇太子妃何氏。
甲寅,大赦天下。
二月癸亥,右光禄大夫王偃卒。
甲子,以广州刺史宗悫为平西将军、豫州刺史。
丁卯,以新除御史中丞王翼为广州刺史。
丁丑,始制朔望临西堂接群下,受奏事。
壬午,内外官有田在近道,听遣所给吏僮附业。
三月癸丑,以西一陽一王子尚为南兗州刺史。
闰月戊午,尚书右仆射刘遵考迁职。
癸酉,鄱一陽一王休业薨。
庚辰,停元嘉三十年以前兵工考剔。
夏五月辛酉,制荆、徐、兗、豫、雍、青、冀七州统内,家有马一匹者,蠲复一丁。
壬戌,以右卫将军刘瑀为益州刺史。
六月,上于华林园听讼。
秋七月,太傅江夏王义恭解扬州。
丙子,以南兗州刺史西一陽一王子尚为扬州刺史,秘书监建安王休仁为南兗州刺史。
八月戊戌,以北军中郎谘议参军费淹为交州刺史。
丁未,以尚书吏部王琨为广州刺史。
九月壬戌,以丹一陽一尹刘遵考为尚书左仆射。
冬十月癸未,以寻一陽一太守张悦为益州刺史。
丙午,太傅江夏王义恭进位太宰,领司徒。
丁未,领军将军柳元景加骠骑将军,尚书令建平王宏加中书监、卫将军,抚军将军、江州刺史东海王祎进号平南将军。
十一月癸丑,淮南太守袁景有罪弃市。
十二月丙午,以侍中孔灵符为郢州刺史。
大明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天下。
赐高年、孤疾粟帛各有差。
庚午,护军将军刘延孙迁职,右卫将军湘东王讳为中护军。
京邑雨水,辛未,遣使检行,赐以樵米。
二月己亥,复亲民职公田。
索虏寇兗州。
三月壬戌,制大臣加班剑者,不得入宫城门。
梁州獠求内属,立怀汉郡。
夏四月,京邑疾疫。
丙申,遣使按行,赐给医药。
死而无收敛者,官为敛埋。
庚子,省湘州宋建郡并临贺。
五月,吴兴、义兴大水,民饥。
乙卯,遣使开仓赈恤。
癸酉,于华林园听讼。
乙亥,以左卫将军沈昙庆为徐州刺史,辅国将军梁瑾葱为河州刺史、宕昌王。
六月己卯,以前太子步兵校尉刘祗子歆继南丰王朗。
辛巳,以长水校尉山一陽一王休祐为东扬州刺史。
丁亥,休祐改为湘州刺史。
以丹一陽一尹颜竣为东扬州刺史。
秋七月辛未,土断雍州诸侨郡县。
八月戊戌,于兗州立一陽一平郡。
壬寅,于华林园听讼。
甲辰,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诞改为南兗州刺史,太子詹事刘延孙为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
冬十月丙申,诏曰:“旒纩之道,有孚于结绳,日昃之勤,已切于姬后。
况世弊教浅,岁月浇季。
朕虽戮力宇内,未明求衣,而识狭前王,务广昔代,永言菲德,其愧良深。
朝咨野怨,自达者寡,惠民利公,所昧实众。
自今百辟庶尹,下民贱隶,有怀诚抱志,拥郁衡闾,失理负谤,未闻朝听者,皆听躬自申奏,小大以闻。
朕因听政之日,亲对览焉。”
甲辰,以百济王余庆为镇东大将军。
十二月丁亥,顺一陽一王休范改封桂一陽一王。
戊戌,于华林园听讼。
二年春正月辛亥,车驾祀南郊。
壬子,诏曰:“去岁东土多经水灾,春务已及,宜加优课。
粮种所须,以时贷给。”
丙辰,复郡县田秩,并九亲禄俸。
壬戌,诏曰:“先帝灵命初兴,龙飞西楚,岁纪浸远,感往缠心。
奉迎文武,情深常隶,思弘殊泽,以申永怀。
吏身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
二月丙子,诏曰:“政道未著,俗弊尚深,豪侈兼并,贫弱困窘,存阙衣裳,没无敛槥,朕甚伤之。
其明敕守宰,勤加存恤。
赙赠之科,速为条品。”
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
丙戌,中书监、尚书令、卫将军建平王宏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中书监如故。
丁酉,骠骑将军柳元景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甲辰,散骑常侍义一陽一王昶为中军将军。
三月丁未,中书监、尚书令、卫将军建平王宏薨。
乙卯,以田农要月,太官停杀牛。
丁卯,上于华林园听讼。
癸酉,以宁朔将军刘季之为司州刺史。
夏四月甲申,立皇子子绥为安陆王。
甲午,以海陵王休茂为雍州刺史。
辛丑,地震。
五月戊申,复西一陽一郡。
六月戊寅,增置吏部尚书一人,省五兵尚书。
丁亥,左光禄大夫何尚之加开府仪同三司。
戊子,以金紫光禄大夫羊玄保为右光禄大夫。
丙申,诏曰:“往因师旅,多有逋亡。
或连山染逆,惧致军宪;或辞役惮劳,苟免刑罚。
虽约法从简,务思弘宥,恩令骤下,而逃伏犹多,岂习愚为一性一,忸恶难反;将在所长吏,宣导乖方。
可普加宽申,咸与更始。”
秋七月甲辰,彭城民高阇等谋反伏诛。
癸亥,以右卫将军颜师伯为青、冀二州刺史。
八月乙酉,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丙戌,中书令王僧达有罪,下狱死。
己丑,以强一弩一将军杜叔文为宁州刺史,交州刺史费淹为广州刺史,南海太守垣阆为交州刺史。
甲午,以宁朔将军沈僧荣为兗州刺史。
九月癸卯,于华林园听讼。
壬戌,以宁朔将军刘道隆为徐州刺史。
襄一陽一大水,遣使巡行赈赡。
庚午,置武卫将军、武骑常侍官。
冬十月甲午,以中军将军义一陽一王昶为江州刺史。
乙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十一月壬子,扬州刺史西一陽一王子尚加抚军将军。
十二月己亥,诸王及妃主庶姓位从公者,丧事听设凶门,余悉断。
闰月庚子,诏曰:“夫山处岩居,不以鱼鳖为礼。
顷岁多虞,军调繁切,违方设赋,本济一时,而主者玩习,遂为常典。
杶杆瑶琨,任土作贡,积羽群轻,终致深弊。
永言弘革,无替朕心。
凡寰卫贡职,山渊采捕,皆当详辨产殖,考顺岁时,勿使牵课虚悬,睽忤气序。
庶简约之风,有孚于品一性一;惠敏之训,无漏于幽仄。”
庚申,上于华林园听讼。
壬戌,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是冬,索虏寇青州,刺史颜师伯频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属徐州。
己丑,以骠骑将军、领军将军柳元景为尚书令,尚书右仆射刘遵考为领军将军。
丙申,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月乙卯,以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
以东扬州隶扬州。
时欲立司隶校尉,以元凶已立乃止。
抚军将军、扬州刺史西一陽一王子尚徙为扬州刺史。
甲子,复置廷尉监官。
荆州饥,三月甲申,原田租布各有差。
庚寅,以义兴太守垣阆为兗州刺史。
壬辰,中护军湘东王讳迁职,以中书令东海王祎为卫将军、护军将军。
癸巳,太宰江夏王义恭加中书监。
夏四月癸卯,上于华林园听讼。
丙午,以建宁太守苻仲子为宁州刺史。
乙卯,司空、南兗州刺史竟陵王诞有罪,贬爵;诞不受命,据广陵城反,杀兗州刺史垣阆。
以始兴公沈庆之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讨诞。
甲子,上亲御六师,车驾出顿宣武堂。
司州刺史刘季之反叛,徐州刺史刘道隆讨斩之。
秋七月己巳,克广陵城,斩诞。
悉诛城内男丁,以女口为军赏;是日解严。
辛未,大赦天下。
尚方长徒、奚官奴婢老疾者原放。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赐粟帛各有差。
王畿下贫之家,与近行顿所由,并蠲租一年。
丙子,以丹一陽一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
丙戌,分淮南北复置二豫州。
以新除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沈庆之为司空,刺史如故。
戊子,以卫将军、护军将军东海王祎为南豫州刺史,卫将军如故。
江州刺史义一陽一王昶为护军将军,冠军将军桂一陽一王休范为江州刺史。
癸巳,以前左卫将军王玄谟为郢州刺史。
八月丙申,诏曰:“近北讨文武,于军亡没,或殒身矢石,或疠疾死亡,并尽勤王事,而敛槥卑薄。
可普更赙给,务令丰厚。”
己酉,以车骑长史庾深之为豫州刺史。
甲子,诏曰:“昔姬道方凝,刑法斯厝;汉德初明,犴圄用简。
良由上一其道,下淳其一性一。
今民浇俗薄,诚浅伪深,重以寡德,弗能心化。
故知方者鲜,趣辟实繁,向因巡览,见二尚方徒隶,婴金屦校,既有矜复。
加国庆民和,独隔凯泽,益以惭焉。
可详所原宥。”
九月己巳,诏曰:“夫五辟三刺,自古所难;巧法深文,在季弥甚。
故沿情察讼,鲁师致捷;市狱勿扰,汉史飞声。
廷尉远迩疑谳,平决攸归,而一蹈幽圄,动逾时岁。
民婴其困,吏容其私。
自今囚至辞具,并即以闻,朕当悉详断,庶无留狱。
若繁文滞劾,证逮遐广,必须亲察,以尽情状。
自后依旧听讼。”
壬辰,于玄武湖北立上林苑。
冬十月丁酉,诏曰:“古者荐鞠青坛,聿祈多庆,分茧玄郊,以供纯服。
来岁,可使六宫妃嫔修亲桑之礼。”
庚子,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刘延孙进号车骑将军。
戊申,河西国遣使献方物。
庚戌,以河西王大沮渠安周为征虏将军、凉州刺史。
十一月己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肃慎国重译献楛矢、石砮;西域献舞马。
十二月戊午,上于华林园听讼。
辛酉,置谒者仆射官。
四年春正月辛未,四驾祠南郊。
甲戌,宕昌王奉表献方物。
乙亥,车驾躬耕藉田,大赦天下。
尚方徒系及逋租宿债,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
力田之民,随才叙用。
孝悌义顺,赐爵一级。
孤老贫疾,人谷十斛。
藉田职司,优沾普赉。
百姓乏粮种,随宜贷给。
吏宣劝有章者,详加褒进。
壬午,以北中郎司马柳叔仁为梁、南秦二州刺史。
左将军、荆州刺史硃修之进号镇军将军。
庚寅,立第三皇子勋为晋安王,第六皇子房为寻一陽一王,第七皇子子顼为历一陽一王,第八皇子子鸾为襄一陽一王。
二月庚子,侍中建安王休仁为湘州刺史。
己未,以员外散骑侍郎费景绪为宁州刺史。
三月甲子,以冠军将军巴陵王休若为徐州刺史。
丁卯,以安陆王子绥为郢州刺史。
癸酉,以徐州刺史刘道隆为青、冀二州刺史。
索虏寇北一陰一平孔堤,太守杨归子击破之。
甲申,皇后亲桑于西郊。
夏四月癸卯,以南琅邪隶王畿。
丙午,诏曰:“昔紩衣御宇,贬甘示节;土簋临天,饬俭昭度。
朕绨帛之念,无忘于怀。
虽深诏有司,省游务实,而岁用兼积,年量虚广。
岂以捐丰从损,允称约心。
四时供限,可详减太半。
庶裘絺顺典,有偃民华;纂组伤工,无竞廛市。”
辛酉,诏曰:“都邑节气未调,疠疫犹众,言念民瘼,情有矜伤。
可遣使存问,并给医药;其死亡者,随宜恤赡。”
五月庚辰,于华林园听讼。
乙酉,以徐州之梁郡还属豫州。
丙戌,尚书左仆射褚湛之卒。
以抚军长史刘思考为益州刺史。
庚寅,以南下邳并南彭城郡。
秋七月甲戌,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何尚之薨。
八月壬寅,宕昌王遣使献方物。
己酉,以晋安王子勋为南兗州刺史。
雍州大水,甲寅,遣军部赈给。
九月辛未,以冠军将军垣护之为豫州刺史。
甲申,上于华林园听讼。
丁亥,改封襄一陽一王子鸾为新安王。
冬十月庚寅,遣新除司空沈庆之讨沿江蛮。
壬辰,制郡县减禄,并先充公限。
十一月戊辰,改细作署令为左右御府令。
丙戌,复置大司农官。
十二月乙未,上于华林园听讼。
辛巳,车驾幸廷尉寺,凡囚系咸悉原遣。
索虏遣使请和。
丁未,车驾幸建康县,原放狱囚。
倭国遣使献方物。
五年春正月丁卯,以宕昌王梁唐子为河州刺史。
二月癸己,车驾阅武。
诏曰:“昔人称人道何先,于兵为首,虽淹纪勿用,忘之必危。
朕以听览余闲,因时讲事,坐作有仪,进退无爽。
军幢以下,普量班锡。
顷化弗能孚,而民未知禁,逭役违调,起触刑网。
凡诸逃亡,在今昧爽以前,悉皆原赦;已滞囹圄者,释还本役;其逋负在大明三年以前,一赐原停。
自此以还,鳏贫疾老,详所申减,伐蛮之家,蠲租税之半。
近籍改新制,在所承用,殊谬实多,可普更符下,听以今为始。
若先已犯制,亦同荡然。”
甲寅,加右光禄大夫羊玄保特进。
夏四月癸巳,改封西一陽一王子尚为豫章王。
丙申,加尚书令柳元景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戊戌,诏曰:“南徐、兗二州去岁水潦伤年,民多困窭。
逋租未入者,可申至秋登。”
丙午,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杀司马庾深之,举兵反,义成太守薛继考讨斩之。
甲寅,以第九皇子子仁为雍州刺史。
五月癸亥,制帝室期亲,朝官非禄官者,月给钱十万。
丙辰,车驾幸阅武堂听讼。
六月丙午,以护军将军义一陽一王昶为中军将军。
壬子,分广陵置沛郡,省东平郡并广陵。
秋七月丙辰,诏曰:“雨水猥降,街衢泛溢,可遣使巡行。
穷弊之家,赐以薪粟。”
丁卯,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庚午,曲赦雍州。
八月戊子,立第九皇子子仁为永嘉王,第十一皇子子真为始安王。
以北中郎参军费伯弘为宁州刺史。
己丑,诏曰:“自灵命初基,圣图重远。
参正乐职,感神明之应;崇殖礼囿,奋至德之光。
声实同和,文以均节,化调其俗,物一性一其情。
故临经式奠,焕乎炳发,道丧世屯,学落年永。
狱讼微衰息之术,百姓忘退素之方。
今息警夷嶂,恬波河渚,栈山航海,向风慕义,化民成俗,兹时笃矣。
来岁可修葺庠序,旌延国胄。”
庚寅,制方镇所假白板郡县,年限依台除,食禄三分之一,不给送故。
卫将军东海王祎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丁卯,行幸琅邪郡,囚系悉原遣。
甲戌,移南豫州治淮南于湖县。
丁丑,以冠军将军寻一陽一王子房为南豫州刺史。
闰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薨。
丙申,初立驰道,自阊阖门至于硃雀门,又自承明门至于玄武湖。
壬寅,改封历一陽一王子顼为临海王。
冬十月甲寅,以车骑将军、南徐州刺史刘延孙为尚书左仆射、领护军将军,尚书右仆射刘秀之为安北将军、雍州刺史。
以冠军将军临海王子顼为广州刺史。
乙卯,以东中郎将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
十一月壬辰,诏曰:“王畿内奉京师,外表众夏,民殷务广,宜思简惠。
可遣尚书就加详检,并与守宰平治庶狱。
其有疑滞,具以状闻。”
丁酉,增置少府丞一人。
十二月壬申,以领军将军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甲戌,制天下民户岁输布四匹。
庚辰,以太常王玄谟为平北将军、徐州刺史。
六年春正月己丑,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加平南将军。
辛卯,车驾亲祠南郊。
是日,又宗祀明堂,大赦天下。
孝子、顺孙、义夫、悌弟,赐爵一级;慈姑、节妇及孤老、六疾,赐帛五匹,谷十斛。
下四方旌赏茂异,其有怀真抱素,志行清白,恬退自守,不交当世,或识通古今,才经军国,奉公廉直,高誉在民,具以名奏。
乙未,置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官。
二月乙卯,复百官禄。
三月庚寅,立第十三皇子子元为邵陵王。
壬寅,以倭国王世子兴为安东将军。
乙巳,改豫州南梁郡为淮南郡,旧淮南郡并宣城。
丁未,辅国将军、征虏长史、广陵太守沈怀文有罪,下狱死。
四月庚申,原除南兗州大明三年以前逋租。
新作大航门。
五月丙戌,置凌室,修藏冰之礼。
壬寅,太宰江夏王义恭解领司徒。
六月辛酉,尚书左仆射、护军将军刘延孙卒。
秋七月庚辰,以荆州刺史硃修之为领军将军,广州刺史临海王子顼为荆州刺史。
甲申,地震。
戊子,以辅国将军王翼之为广州刺史。
辛卯,以西一陽一太守檀翼之为交州刺史。
乙未,立第十九皇子子云为晋陵王。
八月癸亥,原除雍州大明四年以前逋租。
乙亥,置清台令。
九月戊寅,制沙门致敬人主。
戊子,以前金紫光禄大夫宗悫为中护军。
乙未,尚书右仆射刘遵考为尚书左仆射,丹一陽一尹王僧朗为尚书右仆射。
冬十月丁巳,以山一陽一王休祐子士弘继鄱一陽一哀王休业。
上林苑内民庶丘墓欲还合葬者,勿禁。
十一月己卯,陈留王曹虔秀薨。
辛巳,以尚书令柳元景为司空,尚书令如故。
七年春正月癸未,诏曰:“春搜之礼,著自周令;讲事之语,书于鲁史。
所以昭宣德度,示民轨则。
今岁稔气荣,中外宁晏。
当因农隙,葺是旧章。
可克日于玄武湖大阅水师,并巡江右,讲武校猎。”
丁亥,以尚书右仆射王僧朗为太常,卫将军颜师伯为尚书右仆射。
己丑,以尚书令柳元景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庚寅,以南兗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江州刺史。
癸巳,割吴郡属南徐州。
二月甲寅,车驾巡南豫、南兗二州。
丙辰,诏曰:“江汉楚望,咸秩周禋,礼九疑于盛唐,祀蓬莱于渤海,皆前载流训,列圣遗式。
霍山是曰南岳,实维国镇,韫灵呈瑞,肇光宋道。
朕驻驆于野,有事岐一陽一,瞻睇风云,徘徊以想。
可遣使奠祭。”
丁巳,车驾校猎于历一陽一之乌江。
己未,车驾登乌江县六一合山。
庚申,割历一陽一秦郡置临江郡。
壬戌,诏曰:“朕受天庆命,十一年于兹矣。
凭七庙之灵,获上帝之力,礼横四海,威震八荒。
方巡三湘而奠衡岳,次九河而检云、岱。
今恢览功成,省风畿表,观民六一合,搜校长洲。
腾沙飞砾,平岳荡海,{卉鼓}晋合序,铙钲协节,献鬯如礼,馌兽倾郊,敬举王公之觞,广纳士民之寿。
八风循通,卿云丛聚,尽天罄瑞,率宇竭欢。
思散太极之泉,以福无方之外。
可大赦天下,行幸所经,无出今岁租布。
其逋租余债,勿复收。
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刺守邑宰及民夫从搜者,普加洽赉。”
又诏曰:“朕弱年一操一制,出牧司雍,承政宣风,荐历年纪。
国步中阻,治戎江甸,难夷情义,实系于怀。
今或练搜训旅,涉兹境闾,故邑耆旧,在目罕存。
年世未远,歼亡太半,抚迹惟事,倾慨兼著。
太宗燕故,晋一陽一洽恩;世祖流仁,济畿暢泽。
永言往猷,思广前赉。
可蠲历一陽一郡租输三年。
遣使巡慰,问民疾苦,鳏寡、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厚赐粟帛。
高年加以羊酒。
凡一介之善,随才铨贯;前国名臣及府州佐吏,量所沾锡。
人身已往,施及子孙。”
壬申,车驾还宫。
夏四月甲寅,以领军将军硃修之为特进。
丙辰,以尚书湘东王讳为领军将军。
甲子,诏曰:“自非临军战陈,一不得专杀。
其罪甚重辟者,皆如旧先上须报,有司严加听察。
犯者以杀人罪论。”
五月乙亥,抚军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进号车骑将军,辅国将军始安王子真为广州刺史。
丙子,诏曰:“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
唯边隅外警,及一奸一衅内发,变起仓卒者,不从此例。”
六月甲辰,以北中郎司马柳元怙为梁、南秦二州刺史。
戊申,芮芮国、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戊辰,以秦郡太守刘德愿为豫州刺史。
七月乙亥,征东大将军高丽王高琏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秋七月丙申,诏曰:“前诏江海田池,与民共利。
历岁未久,浸以弛替。
名山大川,往往占固。
有司严加检纠,申明旧制。”
八月丁巳,诏曰:“昔匹妇含怨,山焦北鄙;孀妻哀恸,台倾东国。
良以诚之所动,在微必著;感之所震,虽厚必崩。
朕临察九野,志深待旦,弗能使烂然成章,各如其节。
遂令炎一精一损河,一陽一偏不施,岁云不稔,咎实朕由。
大官供膳,宜从贬撤。
近道刑狱,当亲料省。
其王畿内及神州所统,可遣尚书与所在共详;畿外诸州,委之刺史。
并详省律令,思存利民。
其考谪贸袭,在大明七年以前,一切勿治;尤弊之家,开仓赈给。”
乙丑,立第十六皇子子孟为淮南王,第十八皇子子产为临贺王。
车驾幸建康秣陵县,讯狱囚。
九月巳卯,诏曰:“近炎一精一亢序,苗稼多伤。
今二麦未晚,甘泽频降,可下东境郡,勤课垦殖。
尤弊之家,量贷麦种。”
戊子,诏曰:“昔周王骥迹,实穷四溟;汉帝鸾轸,夙遍五岳。
皆所以上对幽灵,下理民土。
自天昌替驭,临宫创图,礼代夭郁,世贸兴毁。
皇家造宋,日月重光,璇玑得序,五星顺命,而戎车岁动,陈诗义阙。
朕聿含五光,奄一天下,思尽宝戒之规,以塞谋危之路。
当沿时省方,观察风俗。
外详考旧典,以副侧席之怀。”
庚寅,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兼司徒。
乙未,车驾幸廷尉,讯狱囚。
丙申,立第十七皇子子嗣为东平王。
冬十月壬寅,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戊申,车驾巡南豫州。
诏曰:“朕巡幸所经,先见百年者,及孤寡老疾,并赐粟帛。
狱系刑罪,并亲听讼。
其士庶或怨郁危滞,受抑吏司,或隐约洁立,负摈州里,皆听进朕前,面自陈诉。
若忠信孝义,力田殖谷,一介之能,一艺之美,悉加旌赏。
虽秋泽频降,而夏旱婴弊。
可即开行仓,并加赈赐。”
癸丑,行幸江宁县,讯狱囚。
车骑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加开府仪同三司。
癸亥,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海王祎为司空,中军将军义一陽一王昶加开府仪同三司。
丙寅,诏曰:“赏庆刑威,奄国彝轨,黜幽升明,辟宇恆宪。
故采言聆风,式观侈质,贬爵加地,于是乎在。
今类帝宜社,亲巡江甸,因觐岳守,躬求民瘼。
思弘明试之典,以申考绩之义。
行幸所经,莅民之职,功宣于德,即加甄赏;若废务乱民,随愆议罚,主者详察以闻。”
己巳,车驾校猎于姑孰。
十一月丙子,曲赦南豫州殊死以下。
巡幸所经,详减今岁田租。
乙酉,诏遣祭晋大司马桓温、征西将军一毛一璩墓。
上于行所讯溧一陽一、永世、丹一陽一县囚。
癸巳,车驾习水军于梁山,有白爵二集华盖,有司奏改大明七年为神爵元年,诏不许。
乙未,原放行狱徒系。
东诸郡大狱,壬寅,遣使开仓贷恤,听受杂物当租。
十二月丙午,行幸历一陽一。
甲寅,大赦天下。
南豫州别署敕系长徒,一切原散。
其兵期考袭谪戍,悉停。
历一陽一郡女子百户牛酒;高年孤疾,赐帛十匹,蠲郡租十年。
己未,太宰江夏王义恭加尚书令。
于博望梁山立双阙。
癸亥,车驾至自历一陽一。
八年春正月甲戌,诏曰:“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
远近贩鬻米粟者,可停道中杂税。
其以仗自防,悉勿禁。”
癸未,安北将军、雍州刺史刘秀之卒。
戊子,以平南将军、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为安南将军、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镇军将军、雍州刺史,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为抚军将军,领司徒、刺史如故,辅国将军江夏王世子伯禽为湘州刺史。
二月辛丑,特进硃修之卒。
壬寅,诏曰:“去岁东境偏旱,田亩失收。
使命来者,多至乏绝。
或下穷流冗,顿伏街巷,朕甚闵之。
可出仓米付建康、秣陵二县,随宜赡恤。
若济拯不时,以至捐弃者,严加纠劾。”
乙巳,以镇军将军湘东王讳为镇北将军、徐州刺史。
平北将军、徐州刺史王玄谟为领军将军。
夏闰五月辛丑,以前御史中丞萧惠开为青、冀二州刺史。
壬寅,太宰江夏王义恭领太尉。
特进、右光禄大夫羊玄保卒。
庚申,帝崩于玉烛殿,时年三十五。
秋七月丙午,葬丹一陽一秣陵县岩山景宁陵。
史臣曰:役己以利天下,尧、舜之心也;利己以及万物,中主之志也;尽民命以自养,桀、纣之行也。
观大明之世,其将尽民命乎!虽有周公之才之美,犹终之以乱,何益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