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卷三 滦阳消夏录三(3)
乌鲁木齐深山中牧马者,恒见小人高尺许,男女老幼一一皆备,遇红柳吐花时,辄折柳盘为小圈,著顶上。
作队跃舞,音呦呦如度曲。
或至行帐窃食,为人所掩,则跪而泣。
系之,则不食而死;纵之,初不敢遽行,行数尺辄回顾。
或追叱之,仍跪泣。
去人稍远,度不能追,始蓦涧越山去。
然其巢穴栖止处终不可得。
此物非木魅亦非山兽,盖僬侥之属。
不知其名,以形似小儿,而喜戴红柳,因呼曰红柳娃。
邱县丞天锦,因巡视牧厂,曾得其一,腊以归。
细视其须眉毛发,与人无二,知山海经所谓靖人,凿然有之。
有极小必有极大,列子所谓龙伯之国,亦凿然有之。
塞外有雪莲,生崇山积雪中,状如今之洋菊,名以莲耳。
其生必双,雄者差大,雌者小。
然不并生,亦不同根,相去必一两丈,见其一,再觅其一,无不得者。
盖如菟丝茯苓,一气所化,气相属也。
凡望见此花,默往探之则获。
如指以相告,则缩入雪中,杳无痕迹。
即癛雪求之亦不获。
草木有知,理不可解。
土人曰:山神惜之,其或然欤?此花生极寒之地,而性极热。
盖二气有偏胜,无偏绝。
积一陰一外凝,则纯一陽一内结。
坎卦以一一陽一陷二一陰一之中,剥复二卦,以一一陽一居五一陰一之上下,是其象也。
然浸酒为补剂,多血热妄行,或用合媚药,其祸尤烈。
盖天地之一陰一陽一均调,万物乃生;人身之一陰一陽一均调,百脉乃和。
故素问曰:亢则害,承乃制。
自丹溪立一陽一常有馀,一陰一常不足之说,医家失其本旨,往往以苦寒伐生气。
张介宾辈矫枉过直,遂偏于补一陽一。
而参蓍桂附,流弊亦至于杀人。
是未知易道扶一陽一,而乾之上九,亦戒以亢龙有悔也。
嗜欲日盛,羸弱者多,一温一 补之剂易见小效,坚信者遂众。
故余谓偏伐一陽一者,韩非刑名之学;偏补一陽一者,商鞅富强之术。
初用皆有功,积重不返。
其损伤根,本则一也。
雪莲之功不补患,亦此理矣。
唐太宗三藏圣教序,称风灾鬼难之域,似即今辟展土鲁番地。
其他沙碛中独行之人,往往闻呼姓名,一应则随去不复返。
又有风穴在南山,其大如井,风不时从中出,每出则数十里外,先闻波涛声,迟一二刻风乃至。
所横径之路阔不过三四里,可急行而避,避不及,则众车以巨绳连缀为一,尚鼓动颠簸如大一江一 浪涌之舟。
或一车独遇,则人马辎重,皆轻若片叶,飘然莫知所往矣。
风皆自南而北,越数日自北而南,如呼吸之往返也。
余在乌鲁木齐,接辟展移文,云军校雷庭,于某日人马皆风吹过岭北,有无踪迹。
又昌吉通判报,某日午刻有一人自天而下,乃特纳格尔遣犯徐吉,为风吹至。
俄特纳格尔县丞报,徐吉是日逃,计其时刻,自巳至正午,已飞腾二百余里。
此在彼不为怪,在他处则异闻矣。
徐吉云,被吹时如醉如梦,身旋转如车轮,目不能开,耳如万鼓乱鸣,口鼻如有物拥蔽,气不得出,努力良久,始能一呼吸耳。
按庄子称:大块噫气,其名为风。
气无所不之,不应有穴。
盖气所偶聚,因成斯异。
犹火气偶聚于巴蜀,遂为火井;水脉偶聚于阗,遂为河源云。
何励庵先生言,相传明季有书生,独行丛莽间,闻书声琅琅。
怪旷野那得有是,寻之,则一老翁坐墟墓间,旁有狐十馀,各捧书蹲坐。
老翁见而起迎,诸狐皆捧书人立。
书生念既解读书,必不为祸。
因与揖让,席地坐。
问读书何为,老翁曰:吾辈皆修仙者也。
凡狐之求仙有二途,其一采一精一气,拜星斗,渐至通灵变化,然后积修正果,是为由妖而求仙。
然或入邪僻,则干天律,其途捷而危;其一先炼形为人,既得为人,然后讲一习一 内丹,是为由人而求仙。
虽吐纳导引,非旦夕之功,而久久坚持,自然圆满。
其途纡而安。
顾形不自变,随心而变。
故先读圣贤之书,明三纲五常之理,心化则形亦化矣。
书生借视其书,皆五经论语孝经孟子之类。
但有经文而无注。
问经不解释,何由讲贯?老翁曰:吾辈读书,但求明理。
圣贤言语本不艰深,口相授受,疏通训诂,即可知其义旨,何以注为?书生怪其持论乖僻,惘惘莫对。
姑问其寿,曰:我都不记。
但记我受经之日,世尚未有印板书。
又问阅历数朝,世事有无同异?曰:大都不甚相远,惟唐以前,但有儒者。
北宋后,每闻某甲是圣贤,为小异耳。
书生莫测,一揖而别。
后于途间遇此翁,欲与语,掉头径去。
案此殆先生之寓言。
先生尝曰:以讲经求科第,支离敷衍,其词愈美而经愈荒;以讲经立门户,纷纭辩驳,其说愈详而经亦愈荒。
语意若合符节。
又尝曰:凡巧妙之术,中间必有不稳处。
如步步踏实,即小有蹉失,终不至折肱伤足。
与所云修仙二途,亦同一意也。
有扶乩者,自一江一 南来,其仙自称卧虎山人,不言休咎,惟与人唱和诗词,亦能作画。
画不过兰竹数笔,具体而已。
其诗清浅而不俗,尝面见下坛一绝云:爱杀嫣红映水开,小停白鹤一徘徊,花神怪我衣襟绿,才藉莓苔稳睡来。
又咏舟限车字,咏车限舟字,曰:浅水潺潺二尺余,轻舟来往兴何如,回头岸上春泥滑,愁杀疲牛薄笨车,小车[车历]辘驾乌牛,载酒聊为陌上游,莫羡王孙金勒马,双轮徐转稳如舟。
其余大都类此。
问其姓字,则曰:世外之人何必留名。
必欲相迫,有杜撰应命而已。
甲与乙共学其符,召之亦至。
然字多不可辨,扶乩者手不一习一 也。
一日,乙焚符,仙竟不降。
越数日再召,仍不降。
后乃降于甲家,甲叩乙召不降之故,仙判曰:人生以孝弟为本,二者有惭,则不可以为人,此君近与兄析产,隐匿千金,又诡言父有宿逋,当兄弟共偿,实掩兄所偿为己有。
吾虽方外闲身,不预人事,然义不与此等人作缘。
烦转道意,后毋相渎。
又判示甲曰:君近得新果,偏食儿女,而独忘孤癟,使啜泣竟夕,虽是无心,要由于意有歧视,后若再尔,吾亦不来矣。
先姚安公曰:吾见其诗词,谓是灵鬼;观此议论,似竟是仙。
广西提督田公耕野初,娶孟夫人,早卒。
公官凉州镇时,月夜独坐衙斋,恍惚梦夫人自树梢翩然下,相劳苦如平生。
曰:吾本天女,宿命当为君妇,缘满乃归。
今过此相遇,亦余缘之未尽者也。
公问我当终何官,曰:官不止此,行去矣。
问我寿几何,曰:此难言,公卒时不在乡里,不在官署,不在道途馆驿,亦不殁于战阵。
时至自知耳。
问殁后尚相见乎?曰:此在君矣,君努力生天,即可见,否则不能也。
公后征叛苗,师还,卒于戎幕之下。
一奴一子魏藻性佻荡,好窥伺妇女。
一日村外遇少女,似相识而不知其姓名居址。
挑与语,女不答而目成,径西去。
藻方注视,女回顾若招,即随以往。
渐逼近,女面癠小语曰:来往人众,恐见疑。
君可相隔小半里,俟到家,吾待君墙外东屋中--枣树下系一牛,旁有碌碡者是也。
既而渐行渐远,薄暮将抵李家洼,去家二十里矣。
宿雨初晴,泥将没胫,足趾亦肿痛,遥见女已入东屋,方窃喜,趋而赴。
女方背立,忽转面乃作罗刹形,锯牙钩爪,面如靛,目痴痴如灯,骇而返走。
罗刹急追之,狂奔二十余里。
至相国庄,已届亥初,识其妇翁门,急叩不已,门甫启,突然冲入,触一少女仆地,亦随之仆。
诸妇怒噪,各持捣衣杵,乱捶其股。
气结不能言,惟呼我我,俄一媪持灯出,方知是婿,共相惊笑。
次日以牛车载归,卧床 几两月。
当藻来去时,人但见其自往自还,未见有罗刹,亦未见有少女,岂非以邪召邪,狐鬼趁而侮之哉?先兄晴湖曰:藻自是不敢复冶游,路遇妇女必俯首,是虽谓之神明示惩可也。
去余家十余里,有瞽者姓卫,戊午除夕,偏诣常呼弹唱家辞岁,各与以食物,自负以归。
半途失足,堕枯井中。
既在旷野僻径,又家家守岁,路无行人,呼号嗌干,无应者。
幸井底气一温一 ,又有饼饵可食,渴甚则咀水果,竟数日不死。
会屠者王以胜驱豕归,距井有半里许,忽绳断,豕逸狂奔野田中,亦失足堕井,持钩出豕。
乃见瞽者,已气息仅属矣。
井不当屠者所行路,殆若或使之也。
先兄晴湖问以井中情状,瞽者曰:是时万念皆空,心已如死。
惟念老母卧病,待瞽子以养。
今并瞽子亦不得计,此时恐已饿莩,觉酸彻肝脾,不可忍耳。
先兄曰:非此一念,王以胜所驱豕必不断绳。
齐大,献县剧盗也,尝与众行劫,一盗见其妇善,逼污之。
刃胁不从,反接其手缚于凳,已褫下衣,呼两盗左右挟其足矣。
齐大方看庄--盗语谓屋上了望以防救者为看庄。
闻妇呼号,自屋脊跃下,挺刃突入曰:谁敢如是,吾不与俱生!汹汹欲斗,目光如饿虎,间不容发之顷,竟赖以免。
后群盗并就捕骈诛,惟齐大终不能弋获。
群盗云官来捕时,齐大实伏马槽下。
兵役皆云,往来搜数过,惟见槽下朽竹一束,约千余竿,积尘污秽,似弃置多年者。
张明经晴岚言,一寺藏经阁上有狐居,诸僧多栖止阁下。
一日天酷暑,有打包僧厌其嚣杂,径移坐具往阁上。
诸僧忽闻梁上狐语曰:大众且各归房,我眷属不少,将移住阁下。
僧问:久居阁上,何忽又欲据此?曰:和尚在彼。
问汝避和尚耶?曰:和尚佛子,安敢不避?又问我辈非和尚耶?狐不答。
固问之曰:汝辈自以为和尚,我复何言?从兄懋园闻之曰:此狐黑白太明。
然亦可使三教中人,各发深省。
甲见乙妇而艳之,语与丙。
丙曰:其夫粗悍可图也,如不吝挥金,吾能为君了此事。
乃择邑子冶荡者,饵以金而属之曰:尔白昼潜匿乙家,而故使乙闻,待就执,则自承欲盗。
白昼非盗时,尔容貌衣服无盗状,必疑奸,勿承也。
官再鞫而后承。
罪不过枷杖,当设策使不竟其狱,无所苦也。
邑子如所教,狱果不竟,然乙竟出其妇。
丙虑其悔,教妇家讼乙,又一陰一赂证佐使不胜,乃恚而嫁其女。
乙亦决绝,听其嫁甲。
甲重价买为妾,丙又教邑子反噬甲,发其一陰一谋,而教甲赂息。
计前后干没千金矣。
适闻家庙社会,力修供具赛神。
将以祈福。
先一夕,庙祝梦神曰:某金自何来,乃盛仪以享我?明日来,慎勿令入庙。
非礼之祀,鬼神且不受,况非义之祀乎?丙至,庙祝以神语拒之。
怒勿信,甫至阶,舁者颠蹶,供具悉毁,乃悚然返。
后岁余,甲死。
邑子以同谋之故,时往来丙家,因诱其女逃去,丙亦气结死。
妇携赀改适。
女至德州,人诘得奸状,牒送回籍,杖而官卖。
时丙奸已露,乙憾甚,乃鬻产赎得女,使荐枕三夕,而转售于人。
或曰丙死时,乙尚未娶,丙妇因嫁焉。
此故为快心之谈,无是事也。
邑子后为丐,女流落为娼,固实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