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列传第六十二
○张珪
张珪,字公端,弘范之子也。
少能挽强命中,尝从其父出林中,有虎,珪一抽一矢直前,虎人立,洞其喉,一军尽哗。
至元十六年,弘范平广海,宋礼部侍郎邓光荐将赴水死,弘范救而礼之,命珪受学。
光荐尝遗一编书,目曰《相业》,语珪曰:“熟读此,后必赖其用。”
师还,道出江淮,珪年十六,摄管军万户。
十七年,真拜昭勇大将军、管军万户,佩其父虎符,治所统军,镇建康。
未几,弘范卒,丧毕,世祖召见,亲抚之。
奏曰:“臣年幼,军事重,聂祯者,从臣父、祖,久历行阵,幸以副臣。”
帝叹曰:“求老成自副,常兒不知出此。”
厚赐而遣之,遍及其从者。
十九年,太平、宣、徽群盗起,行省檄珪讨之,士卒数为贼所败,卒有杀民家豕而并伤其主者,珪曰:“此军之所以败也。”
斩其卒,悉平诸盗。
二十九年,入朝。
时朝廷言者谓天下事定,行枢密院可罢;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张瑄,领海道,亦以为言。
枢密副使暗伯问于珪,珪曰:“见上当自言之。”
召对,珪曰:“纵使行院可罢,亦非宣所宜言。”
遂得不罢。
命为枢密副使。
太傅月兒鲁那演言:“珪尚少,姑试以佥书,果可大用,请俟他日。”
帝曰:“不然,是家为国灭金、灭宋,尽死力者三世矣,而可吝此耶!”拜镇国上将军、江淮行枢密副使。
成宗即位,行院罢。
大德三年,遣使巡行天下,珪使川、陕,问民疾苦,赈恤孤贫,罢冗官,黜贪吏。
还,擢江南行御史台侍御史,换文阶中奉大夫,迁浙西肃政廉访使。
劾罢郡长吏以下三十余人、府史胥徒数百,征赃巨万计。
珪得盐司一奸一利事,将发之。
事干行省,有内不自安者,欲以危法中珪,赂遗近臣,妄言珪有厌胜事,且沮盐法。
帝遣官杂治之,得行省大小吏及盐官欺罔状,皆伏罪。
召珪拜佥枢密院事,入见,赐只孙冠服侍宴,又命买宅以赐,辞不受。
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因上疏,极言天人之际、灾异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广言路、进君子、退小人、信赏必罚、减冗官、节浮费,以法祖宗成宪,累数百言。
劾大官之不法者,不报;并及近侍之荧惑者,又不报。
遂谢病遍。
久之,拜陕西行台中丞,不赴。
武宗即位,召拜太子谕德。
未数日,拜宾客,复拜詹事,辞不就。
尚书省立,中外汹汹,中丞久阙,方议择人,仁宗时在东宫,曰:“必欲得真中丞,惟张珪可。”
即日召拜中丞。
至大四年,帝崩,仁宗将即位,廷臣用皇太后旨,行大礼于隆埃宫,法驾已陈矣,珪言:“当御大明殿。”
御史大夫止之曰:“议已定,虽百奏无益。”
珪曰:“未始一奏,讵知无益!”入奏,帝悟,移仗大明。
既即位,赐只孙衣二十袭、金带一。
帝尝亲解一衣赐珪,明日复召,谓之曰:“朕欲赐卿宝玉,非卿所欲。”
以帨拭面额,纳诸珪怀,曰:“朕泽之所存,朕心之所存也。”
皇庆元年,拜荣禄大夫、枢密副使。
徽政院使失列门请以洪城军隶兴圣宫,而己领之,以上旨移文枢密院,众恐惧承命,珪固不署,事遂不行。
延祐二年,拜中书平章政事,请减烦冗还有司,以清政务,得专修宰相之职,帝从之,著为令。
教坊使曹咬住拜礼部尚书,珪曰:“伶人为宗伯,何以示后世!”力谏止之。
皇太后以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兒为太师,万户别薛参知行省政事,珪曰:“太师论道经邦,铁木迭兒非其人,别薛无功,不得为外执政。”
车驾度居庸,失列门传皇太后旨,召珪切责,杖之。
珪创甚,舆归京师,明日遂出国门。
珪子景元掌符玺,不得一日去宿卫,至是,以父病笃告,遽归。
帝惊曰:“乡别时,卿父无病。”
景元顿首涕泣,不敢言。
帝不怿,遣参议中书省事换住往赐之酒,遂拜大司徒,谢病家居。
继丁母忧,庐墓寝苫啜粥者三年。
六年七月,帝忆珪生日,赐上尊、御衣。
至治二年,英宗召见于易水之上曰:“四世旧臣,朕将畀卿以政。”
珪辞归。
遣近臣设醴。
丞相拜住问珪曰:“宰相之体何先?”
珪曰:“莫先于格君心,莫急于广言路。”
是年冬,起珪为集贤大学士。
先是,铁木迭兒既复为丞相,以私怨杀平章萧拜住、御史中丞杨朵兒只、上都留守贺伯颜,大小之臣,不能自保。
会地震风烈,敕廷臣集议弭灾之道,珪抗言于坐曰:“弭灾,当究其所以致灾者。
汉杀孝妇,三年不雨;萧、杨、贺冤死,非致沴之端乎!死者固不可复生,而情义犹可昭白,毋使朝廷终失之也。”
又拜中书平章政事,侍宴万寿山,赐以五带。
三年秋八月,御史大夫铁失既行杀逆,夜入都门,坐中书堂,矫制夺执符印,珪密疏言:“贼一党一罪不可逭。”
既皆伏诛,铁木迭兒之子治书侍御史锁南,独议远流,珪曰:“于法,强盗不分首从,发冢伤一尸一者亦死。
锁南从弑逆,亲斫丞相拜住臂,乃欲活之耶!”遂伏诛。
盗窃仁庙神主,时参知政事马剌兼领太常礼仪使,当迁左丞,珪曰:“以参政迁左丞,姑曰叙进。
而太常奉宗祏不谨,当待罪,而反迁官,何以谢在天之灵!”命遂不下。
泰定元年六月,车驾在上都。
先是,帝以灾异,诏百官集议,珪乃与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贤两院官,极论当世得失,与左右司员外郎宋文瓚诣上都奏之。
其议曰:
国之安危,在乎论相。
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则治,后用李林甫、杨国忠,天下一騷一动,几致亡国。
虽赖子仪诸将,效忠竭力,克复旧物,然自是籓镇纵横,纪纲亦不复振矣。
良由李林甫石害忠良,布置邪一党一,一奸一惑蒙蔽,保禄养祸所致,死有余辜。
如前宰相铁木迭兒,一奸一狡险深,一陰一谋丛出,专一政十年。
凡宗戚忤己者,巧饰危间,一陰一中以法,忠直被诛窜者甚众。
始以赃败,谄附权一奸一失列门,及嬖幸也里失班之徒,苟全其生,寻任太子太师。
未几,仁宗宾天,乘时幸变,再入中书。
当英庙之初,与失列门等恩义相许,表里为一奸一,诬杀萧、杨等,以快私怨。
天讨元凶,失列门之一党一既诛,坐要上功,遂获信任,诸子内布宿卫,外据显要,蔽上抑下,杜绝言路,卖官鬻狱,威福己出,一令发口,上下股栗,稍不附己,其祸立至,权势日炽,中外寒心。
由是群邪并进,如逆贼铁失之徒,名为义子,实其腹心,忠良屏迹,坐待收系。
先帝悟其一奸一恶,仆碑夺爵,籍没其家,终以遗患,构成弑逆。
其子锁南,亲与逆谋,所由来者渐矣,虽剖棺戮一尸一,夷灭其家,犹不足以塞责。
今复回给所籍家产,诸子尚在京师,夤缘再入宿卫。
世祖时,阿合马贪残败事,虽死犹正其罪,况如铁木迭兒之一奸一恶者哉!臣等议:宜遵成宪,仍籍铁木迭兒家产,远窜其子孙外郡,以惩大一奸一。
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明纲常、别上下也。
铁失之一党一,结谋弑逆,君相遇害,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所不忍闻。
比奉旨:“以铁失之徒既伏其辜,诸王按梯不花、孛罗、月鲁铁木兒、曲吕不花、兀鲁思不花,亦已流窜,逆一党一胁从者众,何可尽诛。
后之言事者,其勿复举。”
臣等议:古法,弑逆,凡在官者杀无赦。
圣朝立法,强盗劫杀庶民,其同情者犹且首从俱罪,况弑逆之一党一,天地不容,宜诛按梯不花之徒,以谢天下。
《书》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
臣无有作福作威,臣而有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盖生杀与夺,于子之权,非臣下所得盗用也。
辽王脱脱,位冠宗室,居镇辽东,属任非轻,国家不幸,有非常之变,不能讨贼,而乃觊幸赦恩,报复仇忿,杀亲王妃主百余人,分其羊马畜产,残忍骨肉,盗窃主权,闻者切齿。
今不之罪,乃复厚赐放还,仍守爵土,臣恐国之纪纲,由此不振。
设或效尤,何法以治!且辽东地广,素号重镇,若使脱脱久居,彼既纵肆,将无忌惮,况令死者含冤,感伤和气!臣等议:累朝典宪,闻赦杀人,罪在不原,宜夺削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刑以惩恶,国有常宪。
武备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补报,专务一奸一欺,诈称奉旨,令鹰师强收郑国宝妻古哈,贪其家人畜产,自恃权贵,莫敢如何。
事闻之官,刑曹逮鞫服实,竟原其罪。
辇毂之下,肆行无忌,远在外郡,何事不为!夫京师天下之本,纵恶如此,何以为政!迸人有言,一妇衔冤,三年不雨,以此论之,即非细务。
臣等议:宜以即烈、不花付刑曹鞫之。
中卖宝物,世祖时不闻其事,自成宗以来,始有此弊。
分珠寸石,售直数万,当时民怀愤怨,台察交言。
且所酬之钞,率皆天下生民膏血,锱铢取之,从以捶挞,何其用之不吝!夫以经国有用之宝,而易此不济饥寒之物,又非有司聘要和买,大抵皆时贵与斡脱中宝之人,妄称呈献,冒给回赐,高其直且十倍,蚕蠹国财,暗行分用。
如沙不丁之徒,顷以增价中宝事败,且存吏牍。
陛下即位之初,首知其弊,下令禁止,天下欣幸。
臣等比闻中书乃复奏给累朝未酬宝价四十余万锭,较其元直,利已数倍,有事经年远者三十余万锭,复令给以市舶番货,计今天下所征包银差发,岁入止十一万锭,已是四年征入之数,比以经费弗足,急于科征。
臣等议:番舶之货,宜以资国用、纾民力,宝价请俟国用饶给之日议之。
太庙神主,祖宗之所妥灵,国家孝治天下,四时大祀,诚为重典。
比者仁宗皇帝、皇后神主,盗利其金而窃之,至今未获。
斯乃非常之事,而捕盗官兵,不闻杖责。
臣等议:庶民失盗,应捕官兵,尚有三限之法;监临主守,倘失官物,亦有不行知觉之罪。
今失神主,宜罪太常,请拣其官属免之。
国家经赋,皆出于民,量入为出,有司之事。
比者建西山寺,损军害民,费以亿万计;刺绣经幡,驰驿江浙,一逼一迫郡县,杂役男一女,动经年岁,穷奢致怨。
近诏虽已罢之,又闻一奸一人乘间奏请,复欲兴修,流言喧播,群情惊骇。
臣等议:宜守前诏,示民有信,其创造、刺绣事,非岁用之常者,悉罢之。
人有冤抑,必当昭雪,事有枉直,尤宜明辨。
平章政事萧拜住、中丞杨朵兒只等,枉遭铁木迭兒诬陷,籍其家以分赐人,闻者嗟悼。
比奉明诏,还给元业,子孙奉祀家庙,修葺苟完,未及宁处,复以其家财仍赐旧人,止酬以直,即与再罹断没无异。
臣等议:宜如前诏,以元业还之,量其直以酬后所赐者,则人无冤愤矣。
德以出治,刑以防一奸一。
若刑罚不立,一奸一宄滋长,虽有智者,不能禁止。
比者也先铁木兒之徒,遇硃太医妻女过省门外,强拽以入,一奸一宿馆所。
事闻,有司以扈从上都为解,竟弗就鞫。
辇毂之下,肆恶无忌,京民愤骇,何以取则四方!臣等议:宜遵世祖成宪,以一奸一人命有司鞫之。
臣等又议:天下囚系,冤滞不无,方今盛夏,宜命省台选辟审录,结正重刑,疏决轻系,疑者申闻详谳。
边镇利病,宜命行省、行台体究兴除,广海镇戍卒更病者,给粥食药;力死者,人给钞二十五贯,责所司及同乡者,归骨于其家。
岁贡方物有常制。
广州东莞县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一奸一民刘进、程连言利,分蜑户七百余家,官给之粮,三年一采,仅获小珠五两六两,入水为虫鱼伤死者众,遂罢珠户为民。
其后同知广州路事塔塔兒等,又献利于失列门,创设提举司监采,廉访司言其扰民,复罢归有司。
既而内正少卿魏暗都剌,冒启中旨,驰驿督采,耗廪食,疲民驿,非旧制,请悉罢遣归民。
善良死于非命,国法当为昭雪。
铁失弑逆之变,学士不花、指挥不颜忽里、院使秃古思皆以无罪死,未褒赠;铁木迭兒专权之际,御史徐元素以言事锁项死东平,及买秃坚不花之属,皆未申理。
臣等议:宜追赠死者,优叙其子孙,且命刑部及监察御史,体勘其余有冤抑者,具实以闻。
政出多门,古人所戒。
今内外增置官署,员冗俸滥,白丁骤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军民俱蒙其害。
夫为治之要,莫先于安民;安民之道,莫急于除滥费、汰冗员。
世祖设官分职,俱有定制。
至元三十年已后,改升创设,日积月增,虽尝奉旨取勘减降,近侍各私其署,夤缘保禄,姑息中止。
至英宗时,始锐然减罢崇祥、寿福院之属十有三署,徽政院断事官、江淮财赋之属六十余署,不幸遭罹大故,未竟其余。
比奉诏:凡事悉遵世祖成宪。
若复循常取勘,调虚文,延岁月,必无实效,即与诏旨异矣。
臣等议:宜敕中外军民,署置官吏,有非世祖之制,及至元三十年已后改升创设员冗者,诏格至日,悉减并除罢之;近侍不得巧词复奏,不该常调之人亦不得滥入常选。
累朝斡耳朵所立长秋、承徽、长宁寺及边镇屯戍,别议处之。
自古圣君,惟诚于治政,可以动天地、感鬼神,初未尝徼福于僧道,以厉民病一柄一也。
且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
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积五百有余,今年一增其目,明年即指为例,已倍四之上矣。
僧徒又复营干近侍,买作佛事,指以算卦,欺昧奏请,增修布施莽斋,自称特奉、传奉,所司不敢较问,供给恐后。
况佛以清净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贪慕货利,自违其教,一事所需,金银钞币不可数计,岁用钞数千万锭,数倍于至元间矣。
凡所供物,悉为己有,布施等钞,复出其外,生民脂膏,纵其所欲,取以自利,畜养妻子,彼既行不修洁,适足亵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国不永,致灾愈速,事无应验,断可知矣。
臣等议:宜罢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领修举,余悉减罢,近侍之属,并不得巧计擅奏,妄增名目;若有特奉、传奉,从中书复奏乃行。
古今帝王治国理财之要,莫先于节用,盖侈用则伤财,伤财必至于害民;国用匮而重敛生,如盐课增价之类,皆足以厉民矣。
比年游惰之徒,妄投宿卫部属及宦者、女红、太医、一陰一陽一之属,不可胜数,一人收籍,一门蠲复,一岁所请衣马刍粮,数十户所征入不足以给之,耗国损民为甚。
臣等议:诸宿卫宦女之属,宜如世祖时支请之数给之,余悉简汰。
阔端赤牧养马驼,岁有常法,分布郡县,各有常数,而宿卫近侍,委之仆御,役民放牧。
始至,即夺其居,俾饮食之,残伤桑果,百害蜂起;其仆御四出,无所拘钤,私鬻刍豆,瘠损马驼。
大德中,始责州县正官监视,盖暖棚、一团一槽枥以牧之。
至治初,复散之民间,其害如故。
监察御史及河间路守臣屡言之。
臣等议:宜如大德一团一槽之制,正官监临,阅视肥瘠,拘钤宿卫仆御,著为令。
兵戎之兴,号为凶器,擅开边衅,非国之福。
蛮夷无知,少梗王化,得之无益,失之无损。
至治三年,参卜郎盗,始者劫杀使臣,利其财物而已。
至用大师,期年不戢,伤我士卒,费国资粮。
臣等议:好生恶死,人之恆一性一。
宜令宣政院督守将严边防,遣良使抵巢招谕。
简罢冗兵,明敕边吏谨守御,勿生事,则远人格矣。
天下官田岁入,所以赡卫士,给戍卒。
自至元三十一年以后,累朝以是田分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者、寺观之属,遂令中书酬直海漕,虚耗国储。
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一奸一吏为庄官,催甲斗级,巧名多取;又且驱迫邮传,征求饩廪,折辱州县,闭偿逋负,至仓之日,变鬻以归。
官司交忿,农民窘窜。
臣等议:惟诸王、公主、驸马、寺观,如所与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三寺之制,输之公廪,计月直折支以钞,令有司兼令输之省部,给之大都;其所赐百官及宦者之田,悉拘还官,著为令。
国家经费,皆取于民。
世祖时,淮北内地,惟输丁税,铁木迭兒为相,专务聚敛,遣使括勘两淮、河南田土,重并科粮;又以两淮、荆襄沙碛作熟收征,徼名兴利,农民流徙。
臣等议:宜如旧制,止征丁税,其括勘重并之粮,及沙碛不可田亩之税,悉除之。
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役之,民典卖田,随收入户。
铁木迭兒为相,纳江南诸寺贿赂,奏令僧人买民田者毋役之,以里正主首之属,逮今流毒细民。
臣等议:惟累朝所赐僧寺田及亡宋旧业,如旧制勿征,其僧道典买民田及民间所施产业,宜悉役之,著为令。
僧道出家,屏绝妻孥,盖欲超出世表,是以国家优视,无所徭役,且处之官寺;宜清净绝俗为心,诵经祝寿。
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无异常人,如蔡道泰、班讲主之徒,伤人逞欲、坏教干刑者,何可胜数!俾奉祠典,岂不亵天渎神!臣等议:僧道之畜妻子者,宜罪以旧制,罢遣为民。
赏功劝善,人主大一柄一,岂宜轻以与人。
世祖临御三十五年,左右之臣,虽甚一爱一幸,未闻无功而给一赏者。
比年赏赐泛滥,盖因近侍之人,窥伺天颜喜悦之际,或称乏财无居,或称嫁女取熬,或以枝物呈献,殊无寸功小善,递互奏请,要求赏赐回奉,奄有国家金银珠玉,及断没人畜产业。
似此无功受赏,何以激劝,既伤财用,复启幸门。
臣等议:非有功勋劳效著明实迹,不宜加以赏赐,乞著为令。
臣等所言:弑逆未讨、一奸一恶未除、忠愤未雪、冤枉未理、政令不信、赏罚不公、赋役不均、财用不节、民怨神怒,皆足以感伤和气。
惟陛下裁择,以答天意,消弭灾变。
帝不从。
珪复进曰:“臣闻日食修德,月食修刑,应天以实不以文,动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应之。
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议,乞悉行之。”
帝终不能从。
未几,珪病增剧,非扶掖不能行。
有诏:常见免拜跪,赐小车,得乘至殿门下。
帝始开经筵,令左丞相与珪领之,珪进翰林学士吴澄等,以备顾问。
自是辞位甚力,犹封蔡国公,知经筵事,别刻蔡国公印以赐。
泰定二年夏,得旨暂归。
三年春,上遣使召珪,期于必见。
珪至,帝曰:“卿来时,民间如何?”
对曰:“臣老,少宾客,不能远知,真定、保定、河间,臣乡里也,民饥甚,朝廷虽赈以金帛,惠未及者十五六,惟陛下念之。”
帝恻然,敕有司毕赈之。
拜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国公、经筵如故。
帝察其诚病,命养疾西山,继得旨还家。
未几,起珪商议中书省事,以疾不起。
四年十二月薨,遗命上蔡国公印。
珪尝自号曰淡庵。
子六人。
○李孟
李孟,字道复,潞州上一党一人。
曾祖执,金末举进士。
祖昌祚,归朝,授金符、潞州宣抚使。
父唐,历仕秦、蜀,因徙居汉中。
孟生而敏悟,七岁能文,倜傥有大志,博学强记,通贯经史,善论古今治乱,开门授徒,远近争从之。
一时名人商挺、王博文,皆折行辈与交。
郭彦通名能知人,尝语唐曰:“此兒骨相异常,宰辅之器也。”
至元十四年,随父入蜀,行省辟为掾,不赴;调晋原县主簿,又辞;行御史台交荐之,亦不就。
后以事至京师,中书右丞杨吉丁一见奇之,荐于裕宗,得召见东宫。
未几,裕宗薨,不及擢用。
成宗立,首命采访先朝圣政,以备史官之纪述,陕西省使孟讨论编次,乘驿以进。
时武宗、仁宗皆未出阁,徽仁裕圣皇后求名儒辅导,有荐者曰:“布衣李孟有宰相才,宜令为太子师傅。”
大德元年,武宗抚军北方,仁宗留宫中,孟日陈善言正道,多所进益。
成宗闻而嘉之,诏授太常少卿,执政以孟未尝一造其门,沮之不行,改礼部侍郎,命亦中止。
仁宗侍昭献元圣皇后降居怀州,又如官山,孟常单骑以从。
在怀州四年,诚节如一,左右化之,皆有儒雅风,由是上下益亲。
每进言曰:“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
今大兄在朔方,大母有居外之忧,殿下当迎奉意旨以娱乐之,则孝悌之道皆得矣。”
仁宗深纳其言,日问安视膳,婉容愉色,天下称孝焉。
有暇,则就孟讲论古先帝王得失成败,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义。
孟特善论事,忠一爱一恳恻,言之不厌,而治天下之大经大法,深切明白。
厥后仁宗入清内难,敬事武皇,笃孝母后,端拱以成太平之功,文物典章,号为极盛。
尝与群臣语,握拳示之曰:“所重乎儒者,为其握持纲常,如此其固也。”
其讲学之功如此者,实孟启之也。
成宗崩,安西王阿难答谋继大统,成后为之主,丞相、枢密同声附和。
中书右丞相哈剌哈孙答剌罕密使来告,仁宗疑而未行。
孟曰:“支子不嗣,世祖之典训也。
今宫车晏驾,大太子远在万里,宗庙社稷危疑之秋,殿下当奉大母,急还宫庭,以折一奸一谋、固人心。
不然,国家安危,未可保也。”
仁宗犹豫未决。
孟复进曰:“邪谋得成,以一纸书召还,则殿下母子且不自保,岂暇论宗族乎!”仁宗悦,曰:“先生之言,宗庙社稷之福。”
乃奉太后还都。
时哈剌哈孙称病坚卧,仁宗遣孟往问之,适成后使人问疾,络绎不绝。
孟入,长揖而坐,已而前引其手,诊其脉,众以为医,乃不疑之。
既得知安西王即位有日,还告曰:“事急矣!先发者制人,后发者制于人,不可不早图之。”
左右之人皆不能决,惟曲出、伯铁木兒劝其行。
或曰:“皇后深居九重,八玺在手,四卫之士,一呼而应者累万;安西王府中从者如林。
殿下侍卫寡弱,不过数十人,兵仗不备,奋赤手而往,事未必济。
不如静守,以俟阿合之至,然后图之,未晚也。”
阿合,中国称兄,谓武宗也。
孟曰:“群邪违弃祖训,一党一附中宫,欲立庶子,天命人心,必皆弗与。
殿下入造内庭,以大义责之,则凡知君臣之义者,无不舍彼为殿下用,何求而弗获!克清宫禁,以迎大兄之至,不亦可乎!且安西既正位号,纵大太子至,彼安肯两手进玺,退就籓国;必将斗于国中,生民涂炭,宗社危矣。
且危身以及其亲,非孝也;遗祸难于大兄,非悌也;得时弗为,非智也;临机不断,无勇也。
仗义而动,事必万全。”
仁宗曰:“当以卜决之。”
命召卜人,有儒服持囊游于市者,召之至,孟出迎,语之曰:“大事待汝而决,但言其吉。”
乃入筮,遇乾三五皆九,立而献卦曰:“是谓乾之睽。
乾,刚也;睽,外也。
以刚处外,乃定内也。
君子乾乾,行一事也。
飞龙在天,上治也。
舆曳牛掣,其人耏且劓,内兑废也。
厥宗筮肤,往必济也。
大君外至,明相丽也。
乾而不乾,事乃睽也;刚运善断,无惑疑也。”
孟曰:“筮不违人,是谓大同,时不可以失。”
仁宗喜,振袖而起,乃共扶上马,孟及诸臣皆步从,入自延春门。
哈剌哈孙自东掖来就之,至殿廊,收首谋及同恶者,悉送都狱;奉御玺,北迎武宗,中外翕然,随以定。
仁宗监国,使孟参知政事。
孟久在民间,备知闾阎幽隐,损益庶务,悉中利病,远近无不悦服,然特抑绝侥幸,群小多不乐,孟不为变。
事定,乃言于仁宗曰:“执政大臣,当自天子亲用,今鸾舆在道,孟未见颜色,诚不敢冒当重任。”
固辞弗许,遂逃去,不知所之。
夏五月,武宗即位,有言于帝曰:“内难之初定也,李孟尝劝皇弟以自取,如彼言,岂有今日!”武宗察其诬,弗听,仁宗亦不敢复言孟。
至大二年,仁宗为皇太子,尝侍帝同太后内宴,饮半,仁宗深思,戚然改容。
帝顾语曰:“吾弟今日不乐,何所思邪?”
仁宗从容起谢曰:”赖天地祖宗神灵,神器有归,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欢者,李道复之功为多。
适有所思,不自知其变于色也。”
帝甚友一爱一,感其言,即命搜访之,得之许昌陉山,遣使召之。
三年春正月,入见武宗于玉德殿,帝指孟谓宰执大臣曰:“此皇祖妣命为朕宾师者,宜速任之。”
三月,特授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集贤大学士,同知徽政院事。
仁宗嗣立,真拜中书平章政事,进阶光禄大夫,推恩其三世,且谕之曰:“卿,朕之旧学,其尽心以辅朕之不及。”
孟感知遇,力以国事为己任,节赐与,重名爵,核太官之滥费,汰宿卫之冗员。
贵戚近臣,恶其不便于己,而心服其公,无间言焉。
司空、司徒、太尉,古之三公,自大德以来,封拜繁多;释、老二教,设官统治,权抗有司,挠乱政事,僧道尤苦其扰。
孟言:“人君之一柄一,在赏与刑,赏一善而天下劝,罚一恶而天下惩,一柄一乃不失。
所施失当,不足劝惩,何以为治!僧、道士既为出世法,何用官府绳治!”乃奏雪冤死者,复其官廕;滥冒名爵者,悉夺之;罢僧道官。
天下称快。
仁宗初出居怀,深见吏弊,欲痛刬除之。
孟进言曰:“吏亦有贤者,在乎变化激厉之而已。”
帝曰:“卿儒者,宜与此曹气类不合,而曲相护祐如此,真长者之言。
卿在朕前,惟举人所长,而不斥其短,尤朕所深嘉也。”
时承平日久,风俗奢一靡一,车服僭拟,上下无章,近臣恃恩,求请无厌。
时宰不为裁制,乃更相汲引,望幸恩赐,耗竭公储,以为私惠。
孟言:“贵贱有章,所以定民志;赐与有节,所以劝臣下。
请各为之限制。”
帝皆从之。
孟在政一府,虽多所补益,而自视常若不及,尝因间请曰:“臣学圣人道,遭遇陛下,陛下尧、舜之主也。
臣不能使天下为尧、舜之民,上负陛下,下负所学,乞解罢政权,避贤路。”
帝曰:“朕在位,必卿在中书,朕与卿相与终始,自今其勿复言。”
继赐爵秦国公,帝亲授以印章,命学士院降制。
又图其像,敕词臣为之赞,及御书“秋谷”二字,识以玺而赐之。
入见,必赐坐,语移时,称其字而不名,其见尊礼如此。
帝尝语近臣曰:“道复以道德相朕,致天下蒙泽。”
赐之钞十万贯,令将作为治第。
孟辞曰:“臣布衣际遇,所望于陛下者,非富贵之谓也。”
悉辞不受。
皇庆元年正月,授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仍平章政事。
未几,请告归葬其父母,帝劳饯之曰:“事讫,宜速还,毋久留,孤朕所望!”十二月,入朝,帝大悦,慰劳甚至,因请谢事,优诏不允;请益坚,乃命以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承旨翰林。
二年夏,乞还国公印,奏三上,始如所请。
帝每与孟论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汉、唐、宋、金,科举得人为盛。
今欲兴天下之贤能,如以科举取之,犹胜于多门而进;然必先德行经术而后文辞,乃可得真材也。”
帝深然其言,决意行之。
延祐元年十二月,复拜平章政事。
二年春,命知贡举,及廷策进士,为监试官。
七月,进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改封韩国公,职任如故。
已而以衰病不任事,乞解政权归田里,帝不得已从所请,复为翰林学士承旨,入侍宴间,礼遇尤厚。
延祐七年,仁宗崩,英宗初立,太师铁木迭兒复相,以孟前共政时不附己,谗构诬谤,尽收前后封拜制命,降授集贤侍讲学士、嘉议大夫,度其必辞,因中害之。
孟拜命欣然,适翰林学士刘赓来慰问,即与同入院。
宣徽使以闻曰:“李孟今日供职,旧例当赐酒。”
帝愕然曰:“李道复乃肯俯就集贤耶?”
时铁木迭兒子八尔吉思侍帝侧,帝顾谓曰:“尔辈谓彼不肯为是官,今定何如!”由是谗不得行。
尝语人曰:“老臣待罪中书,无补于国,圣恩宽宥,不夺其禄,今老矣,其何以报称!”帝闻而善之,恩意稍加。
至治元年卒。
御史累章辨其诬,诏复元官。
至治中,赠旧学同德翊戴辅治功臣、太保、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魏国公,谥文忠。
孟宇量闳廓,材略过人,三入中书,民间利害,知无不言,引古证今,务归至当。
士无贵贱,苟贤矣,不进拔不已。
游其门者,后皆知名。
退居一室,萧然如布衣。
为文有奇气,其论必主于理,其献纳谋议,常自毁其稿,家无几存。
皇庆、延祐之世,每一政之缪,人必以为铁木迭兒所为;一令之善,必归之于孟焉。
子献,御史中丞、同知经筵事。
○张养浩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
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
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
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
游京师,献书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
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
及为丞相掾,选授堂邑县尹。
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
首毁一婬一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
有李虎者,尝杀人,其一党一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
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
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仁宗在东宫,召为司经,未至,改文学,拜监察御史。
初,议立尚书省,养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
台臣抑而不闻,乃扬言曰:“昔桑哥用事,台臣不言,后几不免。
今御史既言,又不以闻,台将安用!”时武宗将亲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风忽大起,人多冻死。
养浩于祀所扬言曰:“代祀非人,故天示之变。”
大违时相意。
时省臣奏用台臣,养浩叹曰:“尉专捕盗,纵不称职,使盗自选可乎?”
遂疏时政万余言:一曰赏赐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轻,四曰台纲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号令太浮,七曰幸门太多,八曰风俗太一靡一,九曰异端太横,十曰取相之术太宽。
言皆切直,当国者不能容。
遂除翰林待制,复构以罪罢之,戒省台勿复用。
养浩恐及祸,乃变姓名遁去。
尚书省罢,始召为右司都事。
在堂邑时,其县达鲁花赤尝与之有隙,时方求选,养浩为白宰相,授以美职。
迁翰林直学士,改秘书少监。
延祐初,设进士科,遂以礼部侍郎知贡举。
进士诣谒,皆不纳,但使人戒之曰:“诸君子但思报效,奚劳谢为!”擢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改右司郎中,拜礼部尚书。
英宗即位,命参议中书省事,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鰲山,即上疏于左丞相拜住。
拜住袖其疏入谏,其略曰:“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
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
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
帝大怒,既览而喜曰:“非张希孟不敢言。”
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
后以父老,弃官归养,召为吏部尚书,不拜。
丁案忧,未终丧,复以吏部尚书召,力辞不起。
泰定元年,以太子詹事丞兼经筵说书召,又辞;改淮东廉访使,进翰林学士,皆不赴。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
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
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一陰一翳,一雨二日。
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一大喜。
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粜,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一党一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
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
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
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
到官四月,未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
每一念至,即抚膺痛哭,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
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至顺二年,赠据诚宣惠功臣、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滨国公,谥文忠。
二子:彊、引,彊先卒。
○敬俨
敬俨,字威卿,其先河东人,后徙易水。
五世祖嗣徽,仕金,官至参知政事;曾祖子渊,乐陵令;祖鉴,同知嵩州事。
皆以进士起家。
父元长,有学行,官至太常博士。
俨其仲子也,幼不为嬉戏事,长嗜学,善属文,御史中丞郭良弼荐为殿中知班,著宪章若干卷。
受知于广平王月吕禄那演,连辟太傅、太师两府掾,调高邮县尹,未赴,选充中书省掾。
硃清、张瑄为海运万户,豪纵不法,适俨典其文牍,尝致厚赂,俨怒拒之,二人以罪伏诛。
权贵多以贿败连坐,独俨不与。
大德二年,授吏部主事,改集贤司直。
会湖湘有警,丞相哈剌合孙答剌罕奏俨奉诏恤民,且观衅,甚称旨意。
六年,擢礼部员外郎。
有故郡守子,当以廕补官,继母诉其非嫡者,俨察其诬,按之,果如所言。
七年,拜监察御史。
时省臣有既黜而复收用者,参预官巧佞,与相比周,以黩货挠法,即日劾去之。
江浙行省与浙西宪司交章相攻击,事闻,命省台遣官往治之,俨与阿思兰海牙偕行,议多不合,两上之,朝廷是俨议。
七月,迁中书左司都事,扈从上京。
西京贾人有以运粮供饷北边而得官者,盗用至数十万石,以利啗主者,匿不发,俨按征之以输边。
九年,授吏部郎中,以父病辞。
已而父卒,既终丧,复入御史台为都事。
中丞何某与执政有隙,省议欲核台选之当否,俨曰:“迩者省除吏千余人,台亦当分别之邪?”
语闻,议遂寝。
江南行御史台与江浙省争政,事闻,俨曰:“省台政事,风化本原,各宜尽职,顾乃以小笔忿争,而渎上听乎!”建康路总管侯珪,贪纵事败,俨亟遣官决其事,及其夤缘近幸,奏请原之,命下,已无及矣。
武宗抚军北边,成宗升遐,宰臣有异谋者,事定,命俨预鞫问之,悉得其情。
除山北廉访副使,入为右司郎中。
武宗临御,湖广省臣有伪为警报,驰驿入奏,以图一柄一用者,俨面诘之曰:“汝守方面,既有警,岂得离职,是必虚诞耳。”
其人竟以状露被斥。
旱蝗为灾,民多因饥为盗,有司捕治,论以真犯。
狱既上,朝议互有从违,俨曰:“民饥而盗,迫于不得已,非故为也。
且死者不可复生,宜在所矜贷。”
用是得减死者甚众。
至大元年,授左司郎中,擢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治书侍御史。
先是,俨以议立尚书省,忤宰臣意,适两淮盐法久滞,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以陷之。
比至,首劾场辟之贪一污者,法既大行,课复增羡至二十五万引。
河南行省参政来会盐筴,将以羡数为岁入常额。
俨以亭户凋弊已甚,以羡为额,民力将殚,病人以为己,非宰臣事,事遂止。
仁宗践阼,召为户部尚书,廷议欲革尚书省弊政,俨言:“遽罢钱不用,恐细民失利。”
不从,以疾辞。
皇庆元年,除浙东道廉访使。
有钱塘退卒,诈服僧衣,称太后旨,建婺州双谿石桥,因大兴工役以病民。
俨命有司发其一奸一赃,杖遣之,仍请奏罢其役。
郡大火,焚数千家,俨令发廪赈贫馁。
取宪司废堂材木及诸路学廪之羡者,建孔子庙。
二年,拜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
旧俗,民有争,往往越诉于省,吏得并缘为一奸一利,讼以故繁。
俨令下省一爱一,非有司,不得侵民,讼事遂简。
诏设科举,俨荐临川吴澂、金陵杨刚中为考试官,得人为多。
其年冬,移疾退居真州。
除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侍御史,不赴。
四年春,诏促就前职,以疾辞。
七月,召为侍御史;十月,迁太子副詹事,御史大夫脱欢答剌罕奏留之,制曰“可”。
湖广省臣以赃败,俨一日五奏,卒正其罪。
台臣有劾去而复职者,御史复劾之,章再上,有旨命丞相、枢密共决之。
俨曰:“如是,则台事去矣。”
遂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上,叩头请代。
帝谕之曰:“事非由汝,汝其复位。”
五年夏五月,拜中书参知政事,台臣复奏留之,俨亦陛辞,不允。
赐《大学衍义》及所服犀带。
每入见,帝以字呼之,曰威卿而不名,其见礼遇如此。
旧制,诸院及寺监,得奏除其僚属者,岁久多冒滥,富民或以赂进,有至大官者。
俨以名爵当慎惜,会台臣亦以为言,乃奏请悉追夺之,遂著为令。
六年,告病,赐衣一袭,遣医视疗。
俨以其乡在近圻,恐复征用,乃徙居淮南,虽亲故皆不接见。
至治元年,除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中丞。
泰定元年,改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中丞。
皆不赴。
年六十五,即告老,朝廷虽命其子自强为安庆总管府判官,而未从其请。
四年春,遣使赐酒,征为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商议中书省事。
俨令使者先返,而挈家归易水。
九月,帝特署为中政院使,复赐酒,召之,乃舆疾入见,赐食慰劳,亲为差吉日使视事,命朝会日无下拜;是月,拜中书平章政事,复以老病辞,不从。
天历改元,朝议欲尽戮朝臣之在上京者,俨抗论,谓是皆循常岁例从行,杀之非罪。
众赖之获免。
居月余,伤足,告归。
家居十余年,痹不能行,犹劬书不废。
临终,戒子弟曰:“国恩未报,而至不禄,奈何!汝曹当清白守恆业,无急仕进。”
正冠帻,端坐而逝。
赠翰林学士承旨、光禄大夫、柱国,封鲁国公,谥文忠。
自强,朝散大夫、礼部员外郎。
俨有诗文若干卷,藏于家。
叔祖铉,与太原元好问同登金进士第,国初为中都提学,著《春秋备忘》四十卷,仁宗朝命刻其书,今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