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
卷27列传第十七
孔靖 孔琳之 殷景仁
季恭始察孝廉,累迁司徒左西掾,未拜,遭母忧。
隆安五年,被起爲山一陰一令,不就。
宋武帝东征孙恩,屡至会稽,过季恭宅,季恭正昼卧,有神人衣服非常,谓曰:“起!天子在门。”
既而失之,遽出,适见帝,延入结交,执手曰:“卿后当大贵,愿以身爲托。”
于是曲意礼接,赡给甚厚。
帝后讨孙恩,时桓玄篡形已着,帝欲于山一陰一建义。
季恭以山一陰一路远,且玄未居极位,不如待其篡后,于京口图之,帝亦以爲然。
时虞啸父爲会稽内史,季恭求爲府司马不得,乃出诣都。
及帝定桓玄,以季恭爲会稽内史,使齎封板拜授,正与季恭遇。
季恭便回舟夜还,至即叩扉入郡。
啸父本爲桓玄所授,闻玄败,开门请罪。
季恭慰勉,使且安所住,明日乃移。
季恭到任,厘整浮华,翦罚游惰,由是境内肃清。
累迁吴兴太守,加冠军。
先是吴兴频丧太守,言项羽神爲卞山王,居郡听事,二千石常避之。
季恭居听事,竟无害也。
迁尚书左仆射,固让。
义熙八年,复爲会稽内史,修饰学校,督课诵习。
十年,复爲右仆射,又让不拜。
除领军,加散骑常侍。
十二年致仕,拜金紫光禄大夫。
是岁,武帝北伐,季恭求从,以爲太尉军谘祭酒。
从平关、洛。
宋台初建,以爲尚书令,又让,乃拜侍中、特进、左光禄大夫。
辞事东归,帝亲饯之戏马台,百僚咸赋诗以述其美。
及受命,加开府仪同三司,让累年不受,薨以爲赠。
子灵符,位丹一陽一尹,会稽太守,寻加豫章王子尚抚军长史。
灵符家本丰富,産业甚广,又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
爲有司所纠,诏原之。
而灵符答对不实,坐免。
寻又复官。
灵符悫实有材干,不存华饰,每所莅官,政绩修理。
废帝景和中,犯忤近臣,爲所谗构,遣使鞭杀之。
二子湛之、深之于都赐死。
明帝即位,追赠灵符金紫光禄大夫。
深之大明中爲尚书比部郎。
时安陆应城县人张江陵与妻吴共骂母黄令死,黄忿恨自经死,已值赦。
案律,子贼杀伤殴父母枭首,骂詈弃市,谋杀夫之父母亦弃市。
会赦,免刑补冶。
江陵骂母,母以自裁,重于伤殴。
若同杀科则疑重,用伤殴及詈科则疑轻。
制唯有打母遇赦犹枭首,无詈母致死会赦之科。
深之议曰:“夫题里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恶之,况乃人事?故殴伤咒诅,法所不原,詈之致尽,则理无可宥。
罚有从轻,盖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谓。
江陵虽遇赦恩,故合枭首。
妇本以义,一爱一非天属,黄之所恨,情不在吴,原死补冶,有允正法。”
诏如深之议,吴免弃市。
灵符弟灵运位着作郎。
灵运子琇之。
琇之有吏能,仕齐爲吴令。
有小儿年十岁,偷刈邻家稻一束,琇之付狱案罪。
或谏之,琇之曰:“十岁便能爲盗,长大何所不爲。”
县中皆震肃。
迁尚书左丞,又以职事知名。
后兼左户尚书,廷尉卿。
出爲临海太守,在任清约。
罢郡还,献干姜二千斤,齐武帝嫌其少,及知琇之清,乃叹息。
出监吴兴郡,寻拜太守,政称清严。
明帝辅政,防备诸蕃,致密旨于上佐,使便宜从事。
隆昌元年,迁琇之晋熙王冠军长史、江夏内史,行郢州事,欲令杀晋熙。
琇之辞,不许,欲自引决,友人陆闲谏之,琇之不从,遂不食而死。
子臻,至太子舍人,尚书三公郎。
臻子幼孙,梁甯远枝江公主簿、无锡令。
幼孙子奂。
奂字休文,数岁而孤,爲叔父虔孙所养,好学善属文。
沛国刘显以博学称,每深相叹美,执其手曰:“昔伯喈坟素悉与仲宣,吾当希彼蔡君,足下无愧王氏。
所保书籍,寻以相付。”
仕梁爲尚书仪曹侍郎。
时左户郎沈炯爲飞书所谤,将陷重辟,连官台阁,人怀忧惧,奂廷议理之,竟得明白。
侯景陷建邺,朝士并被拘絷,或荐奂于贼率侯子鉴,乃脱桎梏,厚遇之,令掌书记。
时子鉴景之腹心,朝士莫不卑屈,奂独无所下。
或谏奂曰:“不宜高抗。”
奂曰:“吾一性一命有在,岂有取媚凶丑,以求全乎。”
时贼徒剥掠子女,拘一逼一士庶,奂保持得全者甚衆。
寻遭母忧。
时天下丧乱,皆不能终三年丧,唯奂及吴国张种在寇乱中,守法度,并以孝闻。
及景平,司徒王僧辩先下辟书,引爲左西掾。
梁元帝于荆州即位,征奂及沈炯,僧辩累表请留之。
帝手敕报曰:“孔、沈二士,今且借公。”
其爲朝廷所重如此。
僧辩爲扬州刺史,又补中从事史。
时侯景新平,每事草创,宪章故事,无复存者。
奂博物强识,甄明故实,问无不知,仪注体式,笺书表翰,皆出于奂。
陈武帝作相,除司徒左长史,迁给事黄门侍郎。
齐遣东方老、萧轨来寇,四方壅隔,粮运不继,三军取傍,唯在都下,乃除奂建康令。
武帝克日决战,乃令奂多营麦饭,以荷叶裹之,一宿之间,得数万裹。
军人旦食讫,尽弃其馀,因而决战,大破贼。
武帝受禅,迁太子中庶子。
永定三年,除晋陵太守。
晋陵自宋、齐以来爲大郡,虽经寇扰,犹爲全实,前后二千石多行侵暴,奂清白自守,妻子并不之官,唯以单船临郡。
所得秩俸,随即分赡孤寡,郡中号曰神君。
曲阿富人殷绮见奂居处俭素,乃饷以衣毡一具。
奂曰:“太守身居美禄,何爲不能办此?但百姓未周,不容独享温饱。
劳卿厚意,幸勿爲烦。”
陈文帝即位,征爲御史中丞。
奂一性一刚直,多所纠劾,朝廷甚敬惮之。
又达于政体,每所奏,未尝不称善,百司滞事,皆付咨决。
迁散骑常侍,领步兵校尉、中书舍人。
重除御史中丞,寻爲五兵尚书。
时文帝不豫,台阁衆事,并令仆射一到仲举共决。
及帝疾笃,奂与宣帝及到仲举并吏部尚书袁枢、中书舍人刘师知等入侍医药。
文帝尝谓奂等曰:“今三方鼎峙,宜须长君,朕欲近则晋成,远隆殷法,卿等须遵此意。”
奂乃流涕歔欷跪而对曰:“陛下御膳违和,痊复非久,皇太子春秋鼎盛,圣德日跻,废立之事,臣不敢闻。”
帝曰:“古之遗直,复见之卿。”
乃用奂爲太子詹事。
废帝即位,除散骑常侍、国子祭酒。
出爲南中郎康乐侯长史、寻一陽一太守,行江州事。
宣帝即位,爲始兴王长史。
奂在职清俭,多所规正,宣帝嘉之,赐米五百斛,并累降敕书,殷勤劳问。
太建六年,爲吏部尚书。
八年,加侍中。
时有事北边,克复淮、泗,封赏叙用,纷纭重叠,奂应接引进,门无停宾。
加以识鉴人物,详练百氏,凡所甄拔,衣冠搢绅莫不悦服。
一性一耿介,绝诸请托,虽储副之尊,公侯之重,溺情相及,终不爲屈。
始兴王叔陵之在湘州,累讽有司,固求台铉。
奂曰:“衮章本以德重,未必皇枝。”
因抗言于宣帝 。
帝曰:“始兴那忽望公,且朕儿爲公,须在鄱一陽一王后。”
奂曰:“臣之所见,亦如圣旨。”
后主时在东宫,欲以江总爲太子詹事,令管记陆瑜言之奂。
奂曰:“江有潘、陆之华,而无园、绮之实,辅弼储贰,窃谓非材。”
后主深以爲恨,乃自言于宣帝。
宣帝将许之,奂乃奏曰:“江总文华之人,今皇太子文华不少,无藉于总。
如臣愚见,愿选敦重之才,以居辅导。”
帝曰:“谁可?”
奂曰:“都官尚书王廓,代有懿德,识一性一敦敏,可以居之。”
后主时亦在侧,乃曰:“廓王泰之子,不可居太子詹事。”
奂又曰:“宋朝范晔即范泰之子,亦爲太子詹事。”
后主固争之,帝以总爲詹事,由是忤旨。
初,后主欲官其私一宠一,微讽于奂,奂不从。
及左仆射陆缮迁职,宣帝欲用奂代缮,已草诏讫,后主抑遂不行。
十四年,爲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领前军将军。
未行,改领弘范宫卫尉。
至德元年卒,年七十馀。
有集十五卷,弹文四卷。
子绍安、绍薪、绍忠。
绍忠字孝扬,亦有才学,位太子洗马、鄱一陽一王东曹掾。
孔琳之字彦琳,会稽山一陰一人也。
曾祖群,晋御史中丞。
祖沈,丞相掾。
父廞,光禄大夫。
琳之强正有志力,少好文义,解音律,能弹棋,妙善草隶。
桓玄辅政爲太尉,以爲西合祭酒。
玄时议欲废钱用谷帛,琳之议曰:
洪范八政,以货次食,岂不以交易之所资,爲用之至要者乎。
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难运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
谷帛爲宝,本充衣食,今分以爲货,则致损甚多,又劳烦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此之爲弊,着于自曩。
故锺繇曰:“巧僞之人,竞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
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
是以司马芝以爲“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
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其利,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而饥困,此断之之弊也。
魏明帝时,钱废谷用四十年矣,以不便于人,乃举朝大议,一精一才达政之士,莫不以爲宜复用钱。
彼尚舍谷帛而用钱,足以明谷帛之弊着于已试也。
玄又议复肉刑,琳之以爲:
唐虞象刑,夏禹立辟,盖淳薄既异,致化不同。
书曰“世轻世重”,言随时也。
夫三代风纯而事简,故罕蹈刑辟,季末俗巧而务殷,故动陷宪网。
若三千行于叔世,必有踊贵之尤,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复者也。
汉文发仁恻之意,伤自新之路莫由,革古创制,号称刑厝;然名轻而实重,反更伤人。
故孝景嗣位,轻之以缓,缓而人慢,又不禁邪。
期于刑罚之中,所以见美于昔,历代详论而未获厥中者也。
兵荒已后,罹法更多,弃市之刑,本斩右趾,汉文一谬,承而弗革,所以前贤怅恨,议之而未辩。
锺繇、陈群之意虽小有不同,欲以右趾代弃市。
若从其言,则所活者衆矣。
降死之生,诚爲轻法,可以全其一性一命,蕃其産育,仁既济物,功亦益衆。
又今之所患,逋逃爲先,屡叛不革,宜令逃身一靡一所,亦以肃戒未犯,永绝恶原。
至于馀条,宜且依旧。
玄好人附悦,而琳之不能顺旨,是以不见知。
累迁尚书左丞,扬州中从事史,所居着绩。
时责衆官献便宜,议者以爲宜修庠序,恤典刑,审官方,明黜陟,举逸拔才,务农简调。
琳之于衆议之外,别建言曰:
夫玺印者,所以辨章官爵,立契符信。
官莫大于皇帝,爵莫尊于公侯,而传国之玺,历代递用,袭封之印,弈世相传。
贵在仍旧,无取澳作。
今世唯尉一职独用一印,至于内外群官,每迁悉改,讨寻其义,私所未达。
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则未若异代之爲殊也;若论其名一器,虽有公卿之贵,未若帝王之重;若以或有诛夷之臣,忌其凶秽,则汉用秦玺,廷祚四百,未闻以子婴身戮国亡而弃不佩。
帝王公侯之尊,不疑于传玺,人臣衆僚之卑,何嫌于即印?载籍未闻其说,推例自乖其准,而终年刻铸,丧功消实,金银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道。
愚请衆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若新置官,又官多印少,文或零失,然后乃铸,则仰裨天府,非唯小益。
又曰:
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爰自天子达于庶人。
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关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厘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爲人患者乎。
凡人士丧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人财力,而义无所取。
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罄,莫不倾産单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谓宜一罢凶门之式。
迁尚书吏部郎。
义熙十一年,除宋武帝平北、征西长史,迁侍中。
宋台初建,除宋国侍中。
永初二年,爲御史中丞,明宪直法,无所屈桡,奏劾尚书令徐羡之亏违宪典。
时羡之领扬州刺史,琳之弟璩之爲中从事,羡之使璩之解释琳之,使停寝其事。
琳之不许,曰:“我触忤宰相,政当罪止一身。
汝必不应从坐,何须勤勤邪。”
自是百僚震肃,莫敢犯禁。
武帝甚嘉之,行经兰台,亲加临幸。
迁祠部尚书,不事産业,家尤贫素。
景平元年卒,追赠太常。
子邈有父风,官至扬州中从事。
邈子觊。
觊字思远,少骨鲠有风力,以是非爲己任。
口吃,好读书,早知名。
历位中书黄门侍郎。
初,晋安帝时,散骑常侍选望甚重,与侍中不异,其后职任闲散,用人渐轻。
孝建三年,孝武欲重其选,于是吏部尚书顔竣奏以觊及司徒左长史王景文应举。
帝不欲威权在下,其后分吏部尚书置二人以轻其任。
侍中蔡兴宗谓人曰:“选曹要重,常侍闲淡,改之以名而不以实,虽主意欲爲轻重,人心岂可变邪?”
既而常侍之选按卑,选部之贵不异。
大明元年,徙太子中庶子,领翊军校尉,历秘书监,廷尉卿,爲御史中丞。
鞭令史,爲有司所纠,原不问。
六年,除安陆王子绥后军长史、江夏内史。
一性一使酒仗气,每醉辄弥日不醒,僚类间多所陵忽,尤不能曲意权幸,莫不畏而疾之。
居常贫罄,无有丰约,未尝关怀。
爲府长史,典签谘事,不呼前不敢前,不令去不敢去。
虽醉日居多,而明晓政事,醒时判决,未尝有壅。
衆咸曰:“孔公一月二十九日醉,胜世人二十九日醒也。”
孝武每欲引见,先遣人觇其醉醒。
一性一真素,不尚矫饰,遇得宝玩,服用不疑,而他物粗败,终不改易。
时吴郡顾觊之亦尚俭素,衣裘器服皆择其陋者。
宋世清俭,称此二人。
觊弟道存、从弟徽,颇营産业,二弟请假东还,觊出渚迎之,辎重十馀船,皆是绵绢纸席之属。
觊见之僞喜,谓曰 :“我比乏,得此甚要。”
因命置岸侧,既而正色谓曰:“汝辈忝预士流,何至还东作贾客邪?”
命烧尽乃去。
先是,庾徽之爲御史中丞,一性一豪丽,服玩甚华,觊代之,衣冠器用莫不粗率。
兰台令史并三吴富人,咸有轻之之意。
觊蓬首缓带,风貌清严,皆重迹屏气,莫敢欺犯。
庾徽之字景猷,潁川鄢陵人也,后卒于南东海太守。
觊后爲司徒左长史,道存代觊爲后军长史、江夏内史。
时东土大旱,都邑米贵,一斗将百钱。
道存虑觊甚乏,遣吏载五百斛米饷之。
觊呼吏谓之曰:“我在彼三载,去官之日,不办有路粮。
郎至彼未几,那能得此米邪?可载米还彼。”
吏曰:“自古以来无有载米上水者,都下米贵,乞于此货之。”
不听,吏乃载米而去。
永光元年,迁侍中,后爲寻一陽一王右军长史、行会稽郡事。
明帝即位,召爲太子詹事,遣故佐平西司马庾业爲右军司马,代觊行会稽郡事。
时上流反叛,上遣都水使者孔璪入东慰劳。
璪至,说觊以废帝侈费,仓储耗尽,都下罄匮,资用已竭;今南北并起,远近离叛,若拥五郡之锐,招动三吴,事无不克。
觊然其言,遂发兵驰檄。
觊子长公,璪二子淹、玄并在都,驰信密报,泰始二年正月,并逃叛东归。
遣书要吴郡太守顾琛,琛以母年笃老,又密迩建邺,与长子宝素谋议未判。
少子宝先时爲山一陰一令,驰书报琛,以南师已近,朝廷孤弱,不时顺从,必有覆灭之祸。
觊前锋军已度浙江,琛遂据郡同反。
吴兴太守王昙生、义兴太守刘延熙、晋陵太守袁标一时回应。
庾业既东,明帝即以代延熙爲义兴,以延熙爲巴陵王休若镇东长史。
业至长塘湖,即与延熙合。
明帝遣建威将军沈怀明东讨,尚书张永系进。
巴陵王休若董统东讨诸军。
时觊所遣孙昙瓘等军顿晋陵九里,部阵甚盛。
怀明至奔牛,所领寡弱,张永至曲阿,未知怀明安否,退还延陵就休若。
诸将帅咸劝退破冈,休若宣令敢有言退者斩,衆小定。
军主刘亮又继至,兵力转集,人情乃安。
时齐高帝率军东讨,与张永等于晋陵九里曲结营,与东军相持。
上遣积射将军江方兴、南台御史王道隆至晋陵视贼形势,贼帅孙昙瓘、程扞宗、陈景远凡有五城,互相连带。
扞宗城犹未固,道隆率所领急攻之,俄顷城陷,斩扞宗首。
刘亮果劲,便刀楯,乃负楯而进,直入重栅,衆军因之,即皆摧破。
齐高帝与永等乘胜驰击之,又大破之。
昙瓘因此败走,孔璪与昙生焚仓库,奔钱唐。
会稽闻西军稍近,将士多奔亡,觊不能复制。
上虞令王晏起兵攻郡,觊忧遽不知所爲。
其夕率千人声云东讨,实趋石赐。
遇潮涸不得去,衆叛都尽,门生载以小船,窜于山脊村。
村人缚以送晏,晏调曰:“此事孔璪所爲,无豫卿事,可作首辞,当相爲申上。”
觊曰:“江东处分,莫不由身,委罪求活,便是君辈行意耳。”
晏乃斩之东合外。
临死求酒,曰:“此是平生所好。”
顾琛、王昙生、袁标等并诣吴喜归罪,喜皆宥之。
东军主凡七十六人,于阵斩十七人,余皆原宥。
觊之起兵也,梦行宣一陽一门道上,顾望皆丘陵。
觊寤,私告人曰:“丘陵者弗平,建康其殆难克。”
觊弟道存,位黄门吏部郎、南郡太守。
晋安王子勋建僞号,以爲侍中,行雍州事,事败见杀。
殷景仁,陈郡长平人也。
曾祖融,晋太常。
祖茂之,特进、左光禄大夫。
父道裕,早亡。
景仁少有大成之量,司徒王谧见而以女妻之。
爲宋武帝太尉行参军,历位中书侍郎。
景仁不爲文而敏有思致,不谈义而深达理,至于国典朝仪,旧章记注,莫不撰录,识者知其有当世之志也。
尝建议请百官举才,以所荐能否黜陟,武帝甚知之。
少帝即位,补侍中,累表辞让。
优诏申其请,以爲黄门侍郎,历左卫将军。
文帝即位,委遇弥厚。
俄迁侍中,左卫如故。
时与王华、王昙首、刘湛四人并爲侍中,以风力局干,冠冕一时,同升之美,近代莫及。
元嘉三年,车驾征谢晦,司徒王弘入居中书下省,景仁长直,共掌留任。
晦平,代到彦之爲中领军,侍中如故。
文帝所生章太后早亡,上奉太后所生苏氏甚谨。
六年,苏氏卒,车驾亲往临哭,诏欲遵二汉推恩之典。
景仁议以爲“汉氏推恩加爵,于时承秦之弊,儒术蔑如,惧非盛明所宜轨蹈。
晋监二代,朝政之所因,君举必书,哲王之所慎。
体至公者悬爵赏于无私,奉天统者每屈情以申制,所以作孚万国,贻则后昆”。
上从之。
丁母忧,葬竟,起爲领军将军,固辞。
上使纲纪代拜,遣中书舍人周赳舆载诣府。
服阕,迁尚书仆射。
太子詹事刘湛代爲领军,湛与景仁素善,皆被遇于武帝,俱以宰相许之。
湛常居外任。
会王弘、王华、王昙首相系亡,景仁引湛还朝,共参朝政。
湛既入,以景仁位遇本不踰己,一旦居前,意甚愤愤。
知文帝信仗景仁,不可移夺,乃深结司徒彭城王义康,欲倚宰相之重以倾之。
十二年,景仁迁中书令、护军将军,仆射如故,寻复加领吏部。
湛愈怒,义康纳湛言,毁景仁于文帝,帝遇之益隆。
景仁密陈相王权重,非社稷计,上以爲然。
景仁对亲旧叹曰:“引之令入,便噬人。”
乃称疾请解,不见许,使停家养病。
湛议欲遣人若劫盗者于外杀之,以爲文帝虽知,当不能伤至亲之一爱一。
上微闻之,徙景仁于西掖门外晋鄱一陽一主第,以爲护军府。
密迩宫禁,故其计不行。
景仁卧疾者五年,虽不见上,而密函去来,日中以十数,朝政大小必以问焉。
影迹周密,莫有窥其际者。
及将收湛之日,景仁便拂拭衣冠。
寝疾既久,左右皆不悟其意。
其夜,上出华林园延贤堂召之,景仁犹称脚疾,小一床一舆以就坐,诛讨处分,一皆委之。
代义康爲扬州刺史,仆射、吏部如故。
遣使者授印绶,主簿代拜毕,便觉疾甚,情理乖错。
一性一本宽厚,而忽更苛暴,问左右曰:“今年男婚多,女嫁多?”
是冬大雪,景仁乘舆出厅事观望,忽惊曰:“当阁何得有大树?”
既而曰:“我误耳。”
疾笃,文帝谓不利在州,使还住仆射下省。
爲州凡月馀日卒,或云见刘湛爲祟。
追赠侍中、司空,諡曰文成公。
大明五年,孝武行经景仁墓,诏遣致祭。
子道矜,幼而不慧,位太中大夫。
道矜子恒,明帝时,位侍中、度支尚书。
属父疾积久,爲有司所奏。
诏曰:“道矜生便有病,更无横疾;恒因愚习惰,久妨清序,可除散骑常侍。”
淳字粹远,景仁从祖弟也。
祖允,晋太常。
父穆,以和谨致称,自五兵尚书爲宋武帝相国左长史。
元嘉中,位特进、右光禄大夫,领始兴王师。
卒官,諡曰元子。
淳少好学,有美名,历中书黄门侍郎。
黄门清切,直下应留下省,以父老特听还家。
高简寡言,早有清尚,一爱一好文义,未尝违舍。
在秘书阁撰四部书大目,凡四十卷,行于世。
元嘉十一年卒,朝廷痛惜之。
子孚有父风。
尝与侍中何勖共食,孚羹尽,勖云:“益殷蓴羹。”
勖司空无忌子也,孚徐辍箸曰:“何无忌讳。”
孚位吏部郎,爲顺帝抚军长史。
子臻字后同,幼有名行,袁粲、褚彦回并赏异之。
每造二公之席,辄清言毕景。
王俭爲丹一陽一尹,引爲郡丞。
袁昂先拜秘书丞,求臻爲到省表。
臻答曰:“何不见倩拜,而见倩作表。”
遂不爲作。
历位太子洗马。
淳弟冲字希远,位御史中丞,有司直之称。
再迁度支尚书。
元凶妃即淳女,而冲在东宫爲劭所知遇。
劭弑立,以爲司隶校尉。
冲有学义文辞,劭使爲尚书符,罪状孝武,亦爲劭尽力。
建邺平,赐死。
冲弟淡字夷远,亦历黄门吏部郎,太子中庶子。
大明中,又以文章见知。
论曰:季恭命偶兴王,恩深惟旧,及位致崇一宠一,而每存谦挹。
观夫持满之戒,足以追踪古人。
琇之贞素之风,不践无义之地。
易曰:“王臣蹇蹇,其动也直。”
休文行己之度,可谓近之。
琳之二议,深达变通之道。
觊持身之节,亦曰一时之良,而听言则悖,晚致覆没,痛矣哉!景仁远大之情,着于初筮,元嘉之盛,卒致宗臣,言听计从,于斯爲重,美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