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
卷35列传第二十五
刘湛 庾悦 顾琛 顾觊之
除宋武帝太尉行参军,赏遇甚厚。
父柳亡于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时论称之。
服阕,爲相国参军。
谢晦、王弘并称其器干。
武帝入受晋命,以第四子义康爲冠军将军、豫州刺史,留镇寿一陽一。
以湛爲长史、梁郡太守。
义康弱年未亲政,府州事悉委湛。
进号右将军,仍随府转。
义康以本号徙南豫州,湛改领历一陽一太守。
爲人刚严用法,一奸一吏犯赃百钱以上皆杀之,自下莫不震肃。
庐陵王义真出爲车骑将军、南豫州刺史,湛又爲长史,太守如故。
义真时居武帝忧,使帐下备膳,湛禁之,义真乃使左右人买鱼肉珍羞,于斋内别立厨帐。
会湛入,因命臑酒炙车螯。
湛正色曰:“公当今不宜有此设。”
义真曰:“旦甚寒,杯酒亦何伤,长史事同一家,望不爲异。”
酒至,湛起曰:“既不能以礼自处,又不能以礼处人。”
后爲广州刺史,嫡母忧去职。
服阕,爲侍中。
时王华、王昙首、殷景仁亦爲侍中,文帝于合殿与四人宴饮甚悦。
华等出,帝目送良久,叹曰:“此四贤一时之秀,同管喉唇,恐后世难 继。”
及抚军将军江夏王义恭镇江陵,以湛爲使持节、南蛮校尉,领抚军长史,行府州事。
王弘辅政,而王华、王昙首任事居中,湛自谓才能不后之,不愿外出。
是行也,谓爲弘等所斥,意甚不平。
常曰:“二王若非代邸之旧,无以至此。
可谓遭遇风云。”
湛负其才气,常慕汲黯、崔琰爲人,故名长子曰黯字长孺,第二子曰琰字季珪。
琰于江陵病卒,湛求自送丧还都,义恭亦爲之陈情。
文帝答义恭曰:“吾亦得湛啓事,爲之酸怀,乃不欲苟违所请;但汝弱年,新涉军务,八州殷旷,专断事重,畴谘委仗,不可不得其人。
量算二三,未获便相顺许。
今答湛啓,权停彼葬。
顷朝臣零落相系,寄怀转寡,湛实国器,吾乃欲引其令还,直以西夏任重,要且停此事耳。
汝庆赏黜罚预关得失者,必宜悉相委寄。”
义恭一性一甚狷隘,年又渐大,欲专一政事,每爲湛所裁。
主佐之间,嫌隙遂构。
文帝闻之,密遣诘让义恭。
义恭陈湛无居下之礼,又自以年长,未得行意,虽奉诏旨,每出怨言。
上友于素笃,欲加酬顺,乃诏之曰:“当今之才,委受已尔,宜尽相弥缝,取其可取,弃其可弃。”
先是王华既亡,昙首又卒,领军将军殷景仁以时贤零落,白文帝征湛。
八年,召爲太子詹事,加给事中,与景仁并被任遇。
湛云:“今代宰相何难,此正可当我南一陽一郡汉代功曹耳。”
明年,景仁转尚书仆射,领选,护军将军,湛代爲领军。
十二年,又领詹事。
湛与景仁素款,又以其建议征之,甚相感悦。
及俱被时遇,猜隙渐生。
以景仁专内任,谓爲间己。
时彭城王义康专执朝权,而湛昔爲上佐,遂以旧情委心自结,欲因宰相之力回主心,倾黜景仁,独当时务。
义康屡言之于文帝,其事不行。
义康僚属及湛诸附隶潜相约勒,无敢历殷氏门者。
湛一党一 刘敬文父成未悟其机,诣景仁求郡,敬文遽谢湛曰:“老父悖耄,遂就殷铁干禄。
由敬文闇浅,上负生成,合门惭惧,无地自处。”
敬文之一奸一谄如此。
义康擅权专朝,威倾内外,湛愈推崇之,无复人臣之礼,上稍不能平。
湛初入朝,委任甚重,善论政道,并谙前代故事,听者忘疲。
每入云龙门,御者便解驾,左右及羽仪随意分散,不夕不出,以此爲常。
及晚节驱煽义康,陵轹朝廷,上意虽内离而接遇不改。
上谓所亲曰:“刘斑初自西还,吾与语常看日早晚,虑其当去;比入亦看日早晚,虑其不去。”
湛小字斑兽,故云斑也。
迁丹一陽一尹,詹事如故。
十七年,所生母亡。
上与义康形迹既乖,衅难将结,湛亦知无复全地。
及至丁艰,谓所亲曰:“今年必败,常日赖口舌争之,故得推迁耳。
今既穷毒,无复此望,祸至其能久乎。”
伏甲于室,以待上临吊。
谋又泄,竟弗之幸。
十月,诏收付廷尉,于狱伏诛,时年四十九。
子黯等从诛。
弟素,黄门郎,徙广州。
湛初被收,叹曰:“便是乱邪。”
又曰:“不言无我应乱,杀我一日自是乱法耳。”
入狱见素,曰:“乃复及汝邪?相劝爲恶,恶不可爲,相劝爲善,正见今日,如何!”湛生女辄杀之,爲时流所怪。
庾悦字仲豫,潁川鄢陵人也,晋太尉亮之曾孙也。
祖羲,吴兴内史。
父准,西中郎将、荆州刺史。
悦仕晋爲司徒右长史。
桓玄篡位,爲中书侍郎。
宋武平建邺,累迁建威将军、江州刺史,加都督。
初,刘毅家在京口,酷贫,尝与乡曲士大夫往东堂共射,时悦爲司徒右长史,要府州僚佐出东堂,毅已先至,遣与悦相闻曰:“身并贫踬,营一游甚难。
君如意人,无处不可爲适,岂不能以此堂见让。”
悦素豪,径前不答。
毅语衆人并避,唯 毅留射如故。
悦厨馔甚盛,不以及毅,毅既不去,悦甚不欢。
毅又相闻曰:“身今年未得子鹅,岂能以残炙见惠。”
悦又不答。
至是,毅表解悦都督、将军官,以刺史移镇豫章。
以亲将赵恢领千兵守寻一陽一,建威府文武三千人悉入毅将府,深相挫辱。
悦不得志,疽发背,到豫章少日卒。
登之字元龙,悦族弟也。
曾祖冰,晋司空。
祖蕴,广州刺史。
父廓,东一陽一太守。
登之少以强济自立,初爲宋武帝镇军参军,预讨桓玄功,封曲江县五等男。
累迁新安太守。
谢晦爲荆州刺史,请爲长史、南郡太守,仍爲卫军长史。
登之与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爲之佐,意甚不惬。
到厅笺唯言“即日恭到”,初无感谢之言。
每入觐见,备持箱囊几席之属,一物不具,则不肯坐。
尝于晦坐诵西征赋云:“生有修短之命,位有通塞之遇。”
晦虽恨而常优容之。
晦拒王师,欲登之留守,登之不许。
晦败,登之以无任免官禁锢还家。
何承天戏之曰:“因祸爲福,未必皆知。”
登之曰:“我亦几与三竖同戮。”
承天爲晦作表云:“当浮舟东下,戮此三竖。”
故登之爲嘲。
后爲司徒长史、南东海太守。
府公彭成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意。
而登之一性一刚,每陈己志,义康不悦,出爲吴郡太守,以赃货免官。
后拜豫章太守,征爲中护军,未拜卒。
子仲远,初爲宋明帝府佐。
废帝景和中,明帝疑防,宾客故人无到门者,唯仲远朝谒不替。
明帝即位,谓曰:“卿所谓疾风知劲草。”
自军录事参军擢拜太子中庶子,卒于豫章太守。
赠侍中。
登之弟仲文。
仲文位广平太守,兄登之爲谢晦长史,仲文往省之。
时晦权重,朝士并加敬,仲文独与抗礼。
后爲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未就,徙爲丹一陽一丞。
既未到府,疑于府公礼敬,下礼官博议。
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案春秋桓公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纪。
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推此而言,则仲文爲吏之道,定于受敕之日矣。
名一器既正,则礼亦从之,安可未到废其节乎?宜执吏礼。”
从之。
后始兴王浚当镇湘州,以仲文爲司马。
浚不之任,仍除南梁太守,司马如故。
于时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隙。
凡朝士游殷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仲文游二人间,密尽忠于朝廷。
景仁称疾不朝见者历年,文帝常令仲文衔命去来,湛不疑也。
义康出蕃,湛伏诛,以仲文爲尚书吏部郎,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
历侍中、吏部尚书,领义一陽一王师。
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仲文爲人强急不耐烦,宾客诉非理者,忿骂形于辞色。
素无术学,不爲衆望所推。
一性一好洁,士大夫造之者,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一床一。
时陈郡殷冲亦好净,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
仲文好洁反是,每以此见讥。
领选既不缉衆论,又颇通货贿,用少府卿刘道锡爲广州刺史,道锡至镇,饷白檀牵车,常自乘焉。
或以白文帝,帝见问曰:“道锡饷卿小车,装饰甚丽,有之乎?”
仲文惧起谢。
又仲文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泰、主客令史周伯齐出仲文宅谘事。
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仲文因留停宿。
尚书制,令史谘事不得宿停外,虽八座命亦不许,爲有司所奏。
上于仲文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具陈仲文得失,奏言:
仲文事如丘山,若纵而不纠,复何以爲政。
晋武不爲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廙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改作城 门校尉耳。
若言仲文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
且景仁当时意事,岂复可蔑,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
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称,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即远出。
陛下圣叡,反更迟迟于此。
仲文身上之衅,既自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耳。
伏愿深加三思。
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
若不如此,亦当不辨有所得失。
时仲文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
帝以小事不足伤大臣,尚之又陈:
令史具向仲文说不得停之意,仲文了不听纳,非爲不解,直是苟相留耳。
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
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免侍中官。
王珣时贤少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况公犯宪制邪?孔万祀居左局,言“仲文贵要异他尚书 ”。
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爲异也。
文帝犹优游,使尚之更陈其意。
尚之备言仲文愆曰:
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
观今人臣忧国甚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
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心,亦追以怅怅。
臣与仲文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
太尉昨与臣言说仲文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
仲文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一精一丽遗之,便复款然。
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
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奉之半。
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发于州。
国吏运载櫵苏,无辍于道。
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
选用不平,不可一二。
太尉又言仲文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
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 正答和,故得停。
太尉近与仲文疏,欲用德愿儿作州西曹,仲文乃啓用爲主簿,即语德愿以谢太尉。
前后漏泄卖恩,亦复何极。
纵不罪,故宜出之。
自从裴、刘刑罚已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帝欲出仲文爲丹一陽一,又以问尚之,答言:
仲文蹈罪负恩,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
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贪狼恣意,岁月滋甚。
如臣所闻天下议论,仲文恒尘累日月,未见一毫增辉,乃更成形势,是老王雅也。
古人言,无赏罚,虽尧舜不能爲政。
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
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于圣世邪。
臣昔啓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也。
臣谓仲文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着称,还亦不难,而得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
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仲文若复有彰大之罪,谁敢以闻。
亦知陛下不能采臣之言,故是臣不能以己之意耳。
又曰:
臣见刘伯龙大慷慨仲文所行,言有人送张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钱三十万。
庾仲远仍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未得解手”。
荀万秋尝诣仲文,逢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
言无。
问:“有好马不?”
又言无,政有佳驴耳。
仲文便答:“甚是所欲。”
客出门。
遂相闻索之。
刘道锡言是仲文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犹谓不然。
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
言实得嫁女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
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帝乃可有司之奏,免仲文官,卒于家。
帝录其宿诚,追赠本官。
子弘远。
弘远字士一操一,清实有士誉。
仕齐爲江州长史。
刺史陈显达举兵败,斩于朱雀航。
将刑,索帽着之,曰:“子路结缨,吾 不可以不冠而死。”
谓看者曰:“吾非贼,乃是义兵,爲诸君请命耳。
陈公太轻事,若用吾言,天下将免涂炭。”
弘远子子曜年十四,抱持父乞代命,遂并杀之。
仲文从弟徽之位御史中丞。
徽之子漪,齐邵陵王记室。
漪子仲容。
仲容字子仲,幼孤,爲叔父泳所养。
及长,杜绝人事,专一精一笃学,昼夜手不辍卷。
初爲安西法曹行参军,泳时贵显,吏部尚书徐勉拟泳子晏婴爲宫僚。
泳泣曰:“兄子幼孤,人才粗可,愿以晏婴所忝回用之。”
勉许焉。
转仲容爲太子舍人,迁安成王主簿。
时平原刘峻亦爲府佐,并以强学爲王所礼接。
后爲永康、钱唐、武康令,并无绩,多被推劾。
久之,除安成王中记室。
当出随府,皇太子以旧恩降饯,赐诗曰:“孙生陟一陽一道,吴子朝歌县,未若樊林举,置酒临华殿。”
时辈荣之。
后爲尚书左丞,坐推纠不直免官。
仲容博学,少有盛名,颇任气使酒,好危言高论,士友以此少之。
唯与王籍、谢几卿情好相得,二人时亦不调,遂相追随,诞纵酣饮,不持检一操一。
遇太清乱,游会稽卒。
仲容抄子书三十卷,诸集三十卷,衆家地理书二十卷,列女传三卷,文集二十卷,并行于代。
顾琛字弘玮,吴郡吴人,晋司空和之曾孙也。
祖履之,父惔,并爲司徒左西曹掾。
琛谨确不尚浮华,起家州从事、驸马都尉,累迁尚书库部郎。
元嘉七年,文帝遣到彦之经略河南,大败,悉委弃兵甲,武库爲之空虚。
文帝宴会,有归化人在座,上问琛库中仗犹有几许?琛鳖辞答有十万人仗。
旧库仗秘不言多少,上既发问,追悔失言。
及琛鳖对,上甚善之。
尚书寺门有制,八坐以下门 生随入者各有差,不得杂以人士。
琛以宗人顾硕寄尚书张茂度门名,而与顾硕同席坐。
明年坐谴出,免中正。
凡尚书官大罪则免,小罪谴出,谴出者百日无代人,听还本职。
琛仍爲彭城王义康所请,再补司徒录事参军。
十五年,出爲义兴太守。
初,义康请琛入府,欲委以腹心,琛不能承事刘湛,故寻见斥外。
十九年,徙东一陽一太守,欲使琛防守彭城王义康,固辞忤旨,废黜还家积年。
及元凶弑立,分会稽五郡置州,以随王诞爲刺史,即以琛爲会稽太守。
诞起义,加冠军将军。
事平,迁吴兴太守。
孝建元年,爲吴郡太守,以起义功,封永新县五等侯。
大明元年,吴县令张闓坐居母丧无礼,下廷尉,钱唐令沈文秀判劾违谬,应坐被弹。
琛宣言于衆,“闓被劾之始,屡相申明”。
又云“当啓文秀留县”。
孝武闻之大怒,谓琛卖恶归上,免官。
琛母老仍停家。
琛及前西一陽一太守张牧并事司空竟陵王诞,诞反,遣客陆延稔齎书板琛及子弟官。
时孝武以琛素结事诞,或有异志,遣信就吴郡太守王昙生诛琛案子。
会延稔先至,琛等即执斩之,遣二子送延稔首啓闻。
孝武所遣诛琛使其日亦至而获免。
琛母孔氏时年百余岁,晋安帝隆安初,琅邪王廞于吴中作乱,以女爲贞烈将军,悉以女人爲官属,以孔氏爲司马。
及孙恩乱后,东土饥荒,人相食,孔氏散家粮以振邑里,得活者甚衆,生子皆以孔爲名焉。
琛仍爲吴兴太守,明年坐郡人多翦钱及盗铸免官。
历位都官尚书。
废帝即位,爲吴郡太守。
初,琛景平中爲朝请,假还东,日晚至方山。
于时商旅数十船,悉泊岸侧,有一人玄衣介帻,执鞭屏诸船云:“顾吴郡部伍寻至,应泊此岸。”
于是诸船各 东西。
俄有一假装至,事力甚寡,仍泊向处,人问:“顾吴郡早晚至?”
船人答:“无顾吴郡。”
又问:“何船 ?”
曰 :“顾朝请耳。”
莫不惊怪。
琛意窃知爲善征,因誓之曰:“若得郡,当于此立庙。”
至是果爲吴郡,乃立庙方山,号白马庙云。
明帝泰始初,与四方同反。
兵败,奉母奔会稽,台军既至,归降,后爲员外常侍、中散大夫。
卒。
次子宝先,大明中,爲尚书水部郎。
先是,琛爲左丞荀万秋所劾,及宝先爲郎,万秋犹在职,自陈不拜 。
孝武诏曰 :“敕违纠慢,宪司之职,若有不公,自当更有厘改。
而自顷劾无轻重,辄致私绝,此风难长,主者严爲其科。”
先是宋世江东贵达者,会稽孔季恭子灵符、吴兴丘深之及琛,吴音不变。
深之字思玄,吴兴乌程人,位侍中、都官尚书,卒于太常。
顾觊之字伟仁,吴郡吴人也。
高祖谦字公让,晋平原内史陆机姊夫。
祖崇,大司农。
父黄老,司徒左西曹掾。
觊之爲谢晦卫军参军,晦一爱一其雅素,深相知待。
历位尚书都官郎。
殷、刘隙着,觊之不欲与殷景仁久接,乃辞脚疾免归。
每夜常于一床一上行脚,家人窃异之而莫晓其意。
及义康徙废,朝廷多受祸。
觊之竟免。
后爲山一陰一令。
山一陰一剧邑三万户,前后官长昼夜不得休,事犹不一举。
觊之御繁以约,县用无事。
昼日垂帘,门阶闲寂,自宋世爲山一陰一,务简而事理,莫能尚也。
后爲尚书吏部郎。
尝于文帝坐论江东人物,言及顾荣,袁淑谓觊之曰:“卿南人怯懦,岂办作贼。”
觊之正色曰:“卿乃复以忠义笑人。”
淑有愧色。
孝建中,爲湘州刺史,以政绩称。
大明元年,征守度支尚书,转吏部尚书。
时沛郡相县唐赐往比村彭家饮酒还,因得病,吐蛊二十馀物。
赐妻张从赐临终 言,死后亲刳腹,五藏悉糜碎。
郡县以张忍行刳剖,赐子副又不禁止。
论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子弃市。
并非科例。
三公郎刘勰议:“赐妻痛遵往言,儿识谢及理,考事原心,非在忍害,谓宜哀矜。”
觊之议:“以妻子而行忍酷,不宜曲通小情,谓副爲不孝,张同不道。”
诏如觊之议。
后爲吴郡太守,幸臣戴法兴权倾人主,而觊之未尝低意。
左光禄大夫蔡兴宗与觊之善,嫌其风节过峻。
觊之曰:“辛毗有云,孙、刘不过使吾不爲三公耳。”
后卒于湘州刺史,諡曰简子。
觊之家门雍穆,爲州郡所重。
子绰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责,觊之禁不能止。
及后爲吴郡,诱出文券一大厨,悉令焚之。
宣语远近,皆不须还。
绰懊叹弥日。
觊之常执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应恭己守道,信天任运。
而闇者不达,妄意徼幸,徒亏雅道,无关得丧。
乃以其意,命弟子愿作定命论。
愿字子恭,父深之,散骑侍郎。
愿好学,有才辞,卒于太子舍人。
觊之孙宪之。
宪之字士思,一性一尤清直。
宋元徽中,爲建康令。
时有盗牛者,与本主争牛,各称己物,二家辞证等,前后令莫能决。
宪之至,覆其状,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径还本宅,盗者始伏其罪,时人号曰神明。
至于权要请托,长吏贪残,据法直绳,无所阿纵。
一性一又清俭,强力爲政,甚得人和,故都下饮酒者醇旨辄号爲“顾建康”,谓其清且美焉。
仕齐爲衡一陽一内史。
先是,郡境连岁疾疫,死者太半,棺椁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傍。
宪之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一党一,悉令殡葬。
其家人绝灭者,宪之出公禄使纪纲营护之。
又土俗:山人有病辄云先亡爲祸,皆开冢剖棺,水洗枯骨,名爲 除祟。
宪之晓喻,爲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风俗遂改。
时刺史王奂初至,唯衡一陽一独无讼者,乃叹曰:“顾衡一陽一之化至矣,若九郡率然,吾将何事。”
后爲东中郎长史,行会稽郡事。
山一陰一人吕文度有一宠一于齐武帝,于余姚立邸,颇纵横。
宪之至郡,即日除之。
文度后还葬,郡县争赴吊,宪之不与相闻,文度甚衔之,亦卒不能伤也。
时西陵戍主杜元懿以吴兴岁俭,会稽年登,商旅往来倍岁。
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求加至一倍,计年长百万。
浦一陽一南北津及柳浦四埭,乞爲官领摄,一年格外长四百许万。
武帝以示会稽,使陈得失。
宪之议曰:
寻始立牛埭,非苟通僦以纳税也,当以风涛迅险,人力不捷,济急以利物耳。
既公私是乐,故输直无怨。
京师航渡,即其例也。
而后之监领,各务己功,或禁遏别道,互生理外,凡如此类,不经埭烦牛者上详。
被报蒙停格外十条,从来喧诉,始得暂弭。
案吴兴频岁失稔,今兹尤馑,去乏从丰,良田饥棘,旧格新减,尚未议登,格外加倍,将以何术?皇慈恤隐,振廪蠲调,而元懿幸灾榷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
且比见加格置市者,前后相属,非唯新加无赢,并皆旧格有阙,愚恐元懿今啓,亦当不殊。
若事不副言,惧贻谴诘,便百方侵苦,爲公贾怨,其所欲举腹心,亦当兽而冠耳。
书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言盗公爲损盖微,敛人所害乃大也。
然掌斯任者应简廉平,则无害于人。
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于公宜于人也。
窃见顷之言便宜者,非能于人力之外,用天分地者也,率皆即日不宜于人,方来未便于公,名与实反,有乖政体。
凡如此等,诚宜深察。
山一陰一一县课户二万,其人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刻又刻之,犹且三分馀一。
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 露户役人,三五属官,盖惟分定,百端输调,又则常然。
比衆局检校,首尾寻续,横相质累者亦复不少。
一人被摄,十人相追,一绪裁萌,千孽互起。
蚕事弛而农业废,贱取庸而贵举责,应公赡私,日不暇给,欲无爲非,其可得乎。
死且不惮,矧伊刑罚,身且不一爱一,何况妻子。
是以前检未穷,后巧复滋,网辟徒峻,犹不能悛。
窃寻人之多僞,实由宋季军旅繁兴,役赋殷重,不堪勤剧,奇巧所优,积习生常,遂迷忘反。
四海之大,庶黎之衆,心用参差,难卒澄之。
化宜以渐,不可疾责。
诚存不扰,藏疾纳洿。
务详宽简,则稍自归淳。
又被简符,前后累千,符旨既严,不敢闇信。
县简送郡,郡简呈使,殊形诡状,千变万源。
闻者忽不经怀,见者实足伤骇。
兼亲属里伍,流离道路,时转穷涸,事方未已,其士人妇女弥难厝衷。
不简则疑其有巧,欲简复未知所安。
愚谓此条宜委县保,举其纲领,略其一毛一目,乃当有漏,不出贮中,庶婴疾沈痼者重荷生造之恩也。
又永兴、诸暨离唐宇寇扰,公私残烬,弥复特甚,傥逢水旱,实不易思。
俗谚云:“会稽打鼓送恤,吴兴步担令史。”
会稽旧称沃壤,今犹若此,吴兴本是塉土,事在可知。
因循馀弊,诚宜改张。
武帝并从之,由是深以方直见知。
迁南中郎巴陵王长史、南兖南豫二州事。
典签谘事,未尝接以顔色,动遵法制。
时司徒竟陵王于宣城、临成、定陵三县界立屯,封山泽数百里,禁人樵采。
宪之固陈不可,言甚切直。
王曰:“非君无以闻此德音。”
即命罢屯禁。
迁给事黄门,兼尚书吏部郎中。
宋时其祖觊之尝爲吏部,于庭列植嘉树,谓人曰:“吾爲宪之植耳。”
至是宪之果爲此职。
永元中爲豫章内史,在任清简,务存宽惠。
有贞妇万晞者,少孀居无子,事舅姑尤孝,父母欲夺而嫁之,誓死不许。
宪之赐以束帛,表其节义。
梁武帝平建邺,爲扬州牧,征宪之爲别驾从事史,比至而已受禅。
宪之风疾渐笃,因求还吴,就加太中大夫。
宪之虽累经宰郡,资无儋石,及归,环堵不免饥寒。
天监八年,卒于家。
临终爲制敕其子曰:“夫出生入死,理均昼夜。
生既不知所从,死亦安识所往。
延陵云:‘一精一气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魂气则无所不之。
’良有以也。
虽复茫昧难征,要若非妄。
百年之期,迅若驰隙,吾今预爲终制,瞑目之后,念并遵行,勿违吾志也。
庄周、澹台,达生者也;王孙、士安,矫俗者也。
吾进不及达,退无所矫。
常谓中都之制,允理惬情,衣周于身,示不违礼,棺周于衣,足以蔽臭。
入棺之物,一无所须,载以輴车,覆以粗布,爲使人勿恶也。
汉明帝天子之尊,犹祭以杅水脯糗,范史云列士之高,亦奠以寒水乾饭。
况吾卑庸之人,其可不节衷也。
丧易甯戚,自是亲亲之情,礼奢宁俭,差可得由吾意。
不须常施灵筵,可止设香灯,使致哀者有凭耳。
朔望祥忌,可权安小一床一,暂施几席,唯下素馔,勿用牲牢。
蒸尝之祠,贵贱罔替,备物难办,多致疏怠。
祠先自有旧典,不可有阙,自吾已下,止用蔬食时果,勿同于上世,示令子孙四时不忘其亲耳。
孔子云‘虽菜羹瓜祭必斋如’者,本贵诚敬,岂求备物哉。”
所着诗赋铭赞并衡一陽一郡记数十篇。
论曰:古人云“利令智昏”,甚矣利害之相倾也。
刘湛识用才能,实包经国之略,岂知移弟爲臣,则君臣之道用,变兄成主,则兄弟之义殊。
而执数怀一奸一,苟相崇悦,与夫推长戟而犯顺,何以异哉。
昔华元败则以羊羹而取祸,观夫庾悦亦鹅炙以速尤。
干餱以愆,斯相类矣。
登之因祸而福,倚伏无常,仲文贿而爲灾,乃徇财之过也。
顾琛吴郡,徵兆于初筮,觊之清白之迹,见于暮年。
宪之莅政,所在称美,时移三代,一德无 亏,求之古人,未爲易遇。
观其遗命,可谓有始有卒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