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
卷33列传第二十三
范泰 荀伯子 徐广 郑鲜之 裴松之 何承天
泰初爲太学博士,外弟荆州刺史王忱请爲天门太守。
忱嗜酒,醉辄累旬,及醒则俨然端肃。
泰陈酒既伤生,所宜深诫,其言甚切。
忱嗟叹久之,曰:“见规者衆,未有若此者也。”
或问忱,范泰何如谢邈,忱曰:“茂度漫。”
又问何如殷觊,忱曰:“伯通易。”
忱常有意立功,谓泰曰:“今城池既立,军甲亦充,将欲扫除中原,以申宿昔之志。
伯通意锐,当令拥戈前驱;以君持重,欲相委留事,何如?”
泰曰:“百年逋寇,前贤挫屈者多矣,功名虽贵,鄙生所不敢谋。”
会忱病卒,召泰爲骠骑谘议参军,迁中书郎。
时会稽世子元显专权,内外百官请假,不复表闻,唯签元显而已。
泰言以爲非宜,元显不纳。
以父忧去职,袭爵一陽一遂乡侯。
桓玄辅晋,使御史中丞祖台之奏泰及前司徒左长史王准之、辅国将军司马珣之并居丧无礼,泰坐废,徙丹徒。
宋武帝义旗建,累迁黄门侍郎、御史中丞,坐议殷祠事谬,白衣领职。
出爲东一陽一太守。
历侍中,度支尚书。
时仆射陈郡谢混后进知名,武帝尝从容问混:“泰名辈谁比?”
对曰:“王元太一流人也。”
徙爲太常。
初,司徒道规无子,养文帝。
及道规薨,以兄道怜第二子义庆爲嗣。
武帝以道规素一爱一文帝,又令居重。
及道规追封南郡公,应以先华容县公赐文帝。
泰议以爲“礼无二主”,由是文帝还本属。
后加散骑常侍,爲尚书兼司空,与右仆射袁湛授宋公九锡,随军到洛一陽一。
武帝还彭城,与泰登城。
泰有足疾,特命乘舆。
泰好酒,不拘小节,通率任心。
虽公坐,笑言不异私室,武帝甚赏一爱一之。
然短于爲政,故不得在政事官。
武帝受命,议建国学,以泰领国子祭酒,泰上表陈奖进之道。
时学竟不立。
又言事者多以钱货减少,国用不足,欲更造五铢。
泰又谏曰:
臣闻爲国拯弊,莫若务本 。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未有人贫而国富,本不足而末有馀者也。
故囊漏贮中,识者不吝,反裘负薪,存一毛一实难。
王者不言有无,诸侯不说多少,食禄之家,不与百姓争利。
故拔葵所以明政,织蒲谓之不仁。
是以贵贱有章,职分无爽。
今之所忧,在农人尚寡,仓廪未充,转运无已,资食者衆,家无私积,难以御荒耳。
夫货存贸易,不在少多,昔日之贵,今者之贱,彼此共之,其揆一也。
但令官人均通,则无患不足。
若使必资货广以收国用者,则龟贝之属,自古所行。
寻铜之爲器,在用也博矣,锺律所通者远,机衡所揆者大,夏鼎负图,实冠衆瑞,晋铎呈象,亦啓休征。
器有要用,则贵贱同资,物有适宜,则家国共急。
今毁必资之器,而爲无施之钱,于货则功不补劳,在用则君人俱困,校之以实,损多益少。
伏愿思可久之道,探欲速之情,弘山海之纳,择刍牧之说。
景平初,加位特进,明年致仕,解国子祭酒。
少帝在位,多诸愆失,泰上封事极谏。
少帝虽不能纳,亦不加谴。
徐羡之、 傅亮等与泰素不平,及庐陵王义真、少帝见害,泰谓所亲曰:“吾观古今多矣,未有受遗顾托,而嗣君见杀,贤王婴戮者也。”
元嘉二年,泰表贺元正并陈旱灾,多所奖劝。
拜表遂轻舟游东一陽一,任心行止,不关朝廷。
有司劾奏之,文帝不问。
时文帝虽当一陽一亲览,而羡之等犹执重权,泰复上表论得失,言及执事。
诸子禁之,表竟不奏。
三年,羡之伏诛,进位侍中、左光禄大夫、国子祭酒,领江夏王师,特进如故。
上以泰先朝旧臣,恩礼甚重。
以有脚疾,宴见之日,特听乘舆到坐。
所陈时事,上每优容之。
其年秋,旱蝗,又上表言:“有蝗之处,县官多课人捕之,无益于枯苗,有伤于杀害。
又女人被宥,由来尚矣,谢晦妇女犹在尚方,匹妇一至,亦能有所感激。”
书奏,上乃原谢晦妇女。
时司徒王弘辅政,泰谓弘曰:“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征还入朝,共参朝政。”
弘纳其言。
时旱灾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有所劝诫。
泰博览篇籍,好爲文章,一爱一奖后生,孜孜无倦。
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集传于世。
暮年事佛甚一精一,于宅西立只洹一精一舍。
五年卒。
初议赠开府,殷景仁曰:“泰素望不重,不可拟议台司。”
竟不果。
及葬,王弘抚棺哭曰:“君生平重殷铁,今以此爲报。”
追赠车骑将军,諡曰宣侯。
第四子晔最知名。
晔字蔚宗,母如厕産之,额爲砖所伤,故以砖爲小字。
出继从伯弘之,后袭封武兴县五等侯。
少好学,善爲文章,能隶书,晓音律。
爲秘书丞,父忧去职。
服阕,爲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
后爲尚书吏部郎。
元嘉九年,彭城太妃薨,将葬,祖夕,僚故并集东府,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广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爲 乐。
彭城王义康大怒,左迁宣城太守。
不得志,乃删衆家后汉书爲一家之作,至于屈伸荣辱之际,未尝不致意焉。
迁长沙王义欣镇军长史。
兄暠爲宜都太守,嫡母随暠在官亡,报之以疾,晔不时奔赴。
及行,又携伎妾自随,爲御史中丞刘损所奏。
文帝一爱一其才,不罪也。
服阕,累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
晔长不满七尺,肥黑,秃眉鬓,善弹琵琶,能爲新声。
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僞若不晓,终不肯爲。
上尝宴饮劝适,谓晔曰:“我欲歌,卿可弹。”
晔乃奉旨。
上歌既毕,晔亦止弦。
初,鲁国孔熙先博学有从横才志,文史星算,无不兼善,爲员外散骑侍郎,不爲时知,久不得调。
初,熙先父默之爲广州刺史,以赃货下廷尉,大将军彭城王义康保持之,故免。
及义康被黜,熙先密怀报效,以晔意志不满,欲引之,无因进说。
晔甥谢综雅爲晔所知,熙先藉岭南遗财,家甚富足,乃倾身事综。
始与综诸弟共博,故爲拙行,以物输之,情意稍款。
综乃引熙先与晔戏,熙先故爲不敌,前后输晔物甚多。
晔既利其财宝,又一爱一其文艺,遂与申莫逆之好。
熙先始以微言动晔,晔不回。
晔素有闺庭论议,朝野所知,故门胄虽华,而国家不与姻,以此激之曰:“丈人若谓朝廷相待厚者,何故不与丈人婚,爲是门户不得邪?人作犬豕相遇,而丈人欲爲之死,不亦惑乎。”
晔默然不答,其意乃定。
时晔与沈演之并爲上所知待,每被见多同,晔若先至,必待演之,演之先至,常独被引,晔又以此爲怨。
晔累经义康府佐,见待素厚,及宣城之授,意好乖离。
综爲义康大将军记室参军,随镇豫章。
综还,申义康意于晔,求解晚隙,复敦往好。
晔既有逆谋,欲探时旨,乃言于上曰:“臣历观前史二汉 故事,诸蕃王政以妖诅幸灾,便正大逆之罚。
况义康一奸一心衅迹,彰着遐迩,而至今无恙,臣窃惑焉。
且大梗常存,将成乱阶。”
上不纳。
熙先素善天文,云:“文帝必以非道晏驾,当由骨肉相残。
江州应出天子。”
以爲义康当之。
综父述亦爲义康所遇,综弟约又是义康女夫,故文帝使综随从南上。
既爲熙先奖说,亦有酬报之心。
广州人周灵甫有家兵部曲,熙先以六十万钱与之,使于广州合兵。
灵甫一去不反。
大将军府史仲承祖,义康旧所信念,屡衔命下都,亦潜结腹心,规有异志。
闻熙先有诚,密相结纳。
丹一陽一尹徐湛之素爲义康所一爱一,虽爲舅甥,恩过子弟,承祖因此结事湛之,告以密计。
承祖南下,申义康意于萧思话及晔,云:“本欲与萧结婚,恨始意不果。
与范本情不薄,中间相失,傍人爲之耳。”
有法略道人先爲义康所养,粗被知待。
又有王国寺法静尼出入义康家内,皆感激旧恩,规相拯拔,并与熙先往来。
使法略罢道。
法略本姓孙,改名景玄,以爲臧质宁远参军。
熙先善疗病兼能诊脉,法静尼妹夫许耀领队在台,宿卫殿省,尝有疾,因法静尼就熙先乞疗得损,因成周旋。
熙先以耀胆干,因告逆谋,耀许爲内应。
豫章胡藩子遵世与法静甚款,亦密相酬和。
法静尼南上,熙先遣婢采藻随之,付以笺书,陈说图谶。
法静还,义康饷熙先铜匕铜镊袍段棋奁等物。
熙先虑事泄,酖采藻杀之。
湛之又谓晔等:“臧质见与异常,质与萧思话款密,二人并受大将军眷遇,必无异同,不忧兵力不足,但当勿失机耳。”
乃备相署置 :湛之爲抚军将军、扬州刺史,晔中军将军、南徐州刺史,熙先左卫将军。
其馀皆有选拟。
凡素所不善及不附 义康者,又有别簿,并入死目。
熙先使弟休先豫爲檄文,言贼臣赵伯符肆兵犯跸,祸流储宰,乃奉戴义康。
又以既爲大事,宜须义康意旨,乃作义康与湛之书,宣示同一党一。
二十二年九月,征北将军衡一陽一王义季、右将军南平王铄出镇,上于武帐冈祖道。
晔等期以其日爲乱,许耀侍上,扣刀以目晔,晔不敢视,俄而坐散,差互不得发。
十一月,徐湛之上表告状,于是悉出檄书选事及同恶人名手迹。
诏收综等,并皆款服,唯晔不首。
上频使穷诘,乃曰:“熙先苟诬引臣。”
熙先闻晔不服,笑谓殿中将军沈邵之曰:“凡诸处分、符檄书疏,皆晔所造及改定,云何方作此抵。”
上示以晔墨迹,晔乃引罪。
明日送晔付廷尉,入狱,然后知爲湛之所发。
熙先望风吐款,辞气不挠,上奇其才,使谓曰:“以卿之才而滞于集书省,理应有异志,此乃我负卿也。”
熙先于狱中上书陈谢,并陈天文占候,诫上有骨肉相残之祸,其言深切。
晔后与谢综等得隔壁,遥问综曰:“疑谁所告。”
综曰:“不知。”
晔乃称徐湛之小名曰:“乃是徐僮也。”
在狱爲诗曰:“祸福本无兆,一性一命归有极,必至定前期,谁能延一息。
在生已可知,来缘或无识,好丑共一丘,何足异枉直。
岂论东陵上,宁辨首山侧,虽无嵇生琴,庶同夏侯色。
寄言生存子,此路行复即。”
上有白一团一扇甚佳,送晔令书出诗赋美句。
晔受旨援笔而书曰:“去白日之照照,袭长夜之悠悠。”
上循览凄然。
晔本谓入狱便死,而上穷其狱,遂经二旬,晔更有生望。
狱吏因戏之曰:“外传詹事或当长系。”
晔闻之惊喜。
综、熙先笑之曰:“詹事尝共论事,无不攘袂瞋目,及在西池射堂上,跃马顾眄,自以爲一世之雄,而今扰攘纷纭,畏死乃尔。
设令 今时赐以一性一命,人臣图主,何顔可以生存。”
晔谓卫狱将曰:“惜哉,埋如此人。”
将曰:“不忠之人,亦何足惜。”
晔曰:“大将言是也。”
及将诣市,晔最在前,于狱门顾谓综曰:“次第当以位邪?”
综曰:“贼帅当爲先。”
在道语笑,初无惭耻。
至市问综曰:“时欲至未?”
综曰:“势不复久。”
晔既食,又苦劝综,综曰:“此异疾笃,何事强饭。”
晔家人悉至市,监刑职司问曰:“须相见不?”
晔问综曰:“家人已来,幸得相见,将不暂别?”
综曰:“别与不别,亦何所存,来必当号泣,正足乱人意。”
晔曰:“号泣何关人,向见道边亲故相瞻望,吾意故欲相见。”
于是呼前。
晔妻先抚其子,回骂晔曰:“君不爲百岁阿家,不感天子恩遇,身死固不足塞罪,奈何枉杀子孙。”
晔乾笑,云罪至而已。
晔所生母对泣曰:“主上念汝无极,汝曾不能感恩,又不念我老,今日奈何!”仍以手击晔颈及颊。
晔妻云:“罪人,阿家莫忆莫念。”
妹及一妓一妾来别,晔乃悲泣流涟。
综曰:“舅殊不及夏侯色。”
晔收泪而已。
综母以子弟自陷逆乱,独不出视。
晔语综曰:“姊今不来,胜人多也。”
晔转醉,子蔼亦醉,取地土及果皮以掷晔,呼爲别驾数十声。
晔问曰:“汝瞋我邪?”
蔼曰:“今日何缘复瞋,但父子同死,不能不悲耳。”
晔常谓死爲灭,欲着无鬼论,至是与徐湛之书“当相讼地下”。
其缪乱如此。
又语人:“寄语何仆射,天下决无佛鬼,若有灵,自当相报。”
收晔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一妓一妾亦盛饰。
母住止单陋,唯有二厨盛櫵薪。
弟子冬无被,叔父单布衣。
晔及一党一与并伏诛,晔时年四十八。
谢综弟纬徙广州。
蔼子鲁连,吴兴昭公主外孙,请全生命,亦得远徙。
孝武即位,乃还。
晔一性一精一微,有思致,触类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损制度,世人皆法学之。
撰和香方,其序之曰:“麝本多忌,过分必害。
沈实易和,盈斤无伤。
零藿虚燥,詹唐黏一湿。
甘松、苏合、安息、郁金、奈多、和罗之属,并被珍于外国,无取于中土。
又枣膏昏钝,甲煎浅俗,非唯无助于馨烈,乃当弥增于尤疾也。”
所言悉以比类朝士:麝本多忌,比庾仲文;零藿虚燥,比何尚之;詹唐黏一湿,比沈演之;枣膏昏钝,比羊玄保;甲煎浅俗,比徐湛之;甘松苏合,比慧琳道人;沈实易和,以自比也。
晔狱中与诸生侄书以自序,其略曰:
吾少懒学问,年三十许,始有尚耳。
自尔以来,转爲心化,至于所通处,皆自得之胸怀。
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爲主,以文传意。
以意爲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辞不流。
然后一抽一其芬芳,振其金石耳。
观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处,年少中谢庄最有其分,手笔差易,于文不拘韵故也。
吾思乃无定方,但多公家之言,少于事外远致,以此爲恨,亦由无意于文名故也。
本未开史书,政恒觉其不可解耳。
既造后汉,转得统绪。
详观古今着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
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唯志可推耳。
博赡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
吾杂传论皆有一精一意深旨,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
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
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
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
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不果。
赞自是吾文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合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
此书行,故应有赏音者。
纪传例爲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
自古体大而思一精一,未有此也。
恐世人不能尽之,多贵古贱今,所以称情狂言耳。
吾于音乐,听功不及自挥,但所一精一非雅声爲可恨,然至于一绝处,亦复何异邪。
其中体趣,言之不可尽。
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而来。
亦尝以授人,士庶中未有一毫似者,此永不传矣。
吾书虽小小有意,笔势不快,馀竟不成就,每愧此名。
晔自序并实,故存之。
蔼幼而整洁,衣服竟岁未尝有尘点,死时年二十。
晔少时,兄晏常云:“此儿进利,终破门户。”
果如其言。
初,何尚之处铨衡,自谓天下无滞才,及熙先就拘,帝诘尚之曰:“使孔熙先年三十犹作散骑侍郎,那不作贼。”
熙先死后,又谓尚之曰:“孔熙先有美才,地胄犹可论,而翳迹仕流,岂非时匠失乎?”
尚之曰:“臣昔谬得待罪选曹,诚无以濯汙扬清;然君子之有智慧,犹鵷凤之有文采,俟时而振羽翼,何患不出云霞之上。
若熙先必蕴文采,自弃于污泥,终无论矣。”
上曰:“昔有良才而不遇知己者,何尝不遗恨于后哉。”
荀伯子,潁川潁一陰一人,晋骠骑将军羡之孙也。
父猗,秘书郎。
伯子少好学,博览经传,而通率好爲杂语,遨游闾里,故以此失清途。
解褐驸马都尉、奉朝请、员外散骑侍郎。
着作郎徐广重其才学,举伯子及王韶之并爲佐郎,同撰晋史及着桓玄等传。
迁尚书祠部郎。
义熙元年,上表称:“故太傅钜平侯羊祜勋参佐命,功盛平吴,而享嗣阙然,蒸尝莫寄。
汉以萧何元功,故绝世辄绍,愚谓钜平之封,宜同酇国。
故太尉广陵公陈准一党一翼孙秀,祸加淮南,窃飨大国,因罪爲利。
会西朝政刑失裁,中兴复因而不夺,今王道惟新,岂可不大判臧否?谓广陵之国,宜在削除。
故太保卫瓘本爵菑一陽一县公,既被横祸,乃进第秩,加赠兰陵,又转江夏。
中朝公辅,多非理终,瓘功德不殊,亦无缘独受偏赏。
宜复本封,以正国章。”
诏付门下。
前散骑常 侍江夏公卫璵及潁川陈茂先各自陈先代勋,不伏贬降。
诏皆付门下,并不施行。
伯子爲妻弟谢晦荐达,爲尚书左丞,出补临川内史。
车骑将军王弘称伯子“沈重不华,有平一陽一侯之风”。
伯子常自矜藉荫之美,谓弘曰:“天下膏粱,唯使君与下官耳,宣明之徒不足数也。”
迁散骑常侍,又上表曰:“百官位次,陈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窃以爲疑。
昔武王克殷,封神农后于焦,黄帝后于祝,帝尧后于蓟,帝舜后于陈,夏后后于杞,殷后于宋。
杞、陈并爲列国,而蓟、祝、焦无闻。
斯则褒崇所承,优于远代之显验也。
是以春秋次序诸侯,宋居杞、陈之上,考之近代,事亦有征。
晋泰始元年,诏赐山一陽一公刘康子弟一人爵关内侯,卫公姬署、宋侯孔绍子弟一人驸马都尉。
又泰始三年,太常上言博士刘嘉等议,称卫公署于大晋在三恪之数,应降称侯。
臣以爲零陵王位宜在陈留之上。”
从之。
爲御史中丞,莅职勤恪,有匪躬之称。
立朝正色,衆咸惮之。
凡所奏劾,莫不深相诃毁,或延及祖禰,示其切直。
又颇杂嘲戏,故世人以此非之。
补司徒左长史,卒于东一陽一太守。
文集传于世。
子赤松,爲尚书右丞,以徐湛之一党一,爲元凶所杀。
伯子族弟昶字茂祖,与伯子绝服,元嘉初,以文义至中书郎。
昶子万秋。
万秋字元宝,亦用才学自显。
昶见释慧琳,谓曰:“昨万秋对策,欲以相示。”
答曰:“此不须看。
若非先见而答,贫道不能爲;若先见而答,贫道奴皆能爲。”
昶曰:“此将不伤道德耶?”
答曰:“大德所以不德。”
乃相对笑,竟不看焉。
万秋孝武初爲晋陵太守,坐于郡立华林合,置主衣、主书,下狱免。
前废帝末,爲御史中丞,卒官。
徐广字野人,东莞姑幕人也。
父藻,都水使者。
兄邈,太子前卫率。
家世好学,至广尤一精一。
百家数术,无不研览。
家贫,未尝以産业爲意,妻中山刘谧之女忿之,数以相让,广终不改。
如此十数年,家道日弊,遂与广离。
后晋孝武帝以广博学,除爲秘书郎,校书秘阁,增置职僚。
隆安中,尚书令王珣举爲祠部郎。
李太后崩,广议服曰:“太皇太后名位既正,体同皇极,理制备尽,情礼弥申。
一陽一秋之义,母以子贵。
既称夫人,礼服从正。
故成风显夫人之号,文公服三年之丧,子于父之所生,体尊义重。
且礼祖不厌孙,固宜遂服无屈。
而缘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则疑斯从重。
谓应同于爲祖母后,齐衰三年。”
时从其议。
及会稽王世子元显录尚书,欲使百僚致敬,台内使广立议,由是内外并执下官礼,广常爲愧恨。
义熙初,宋武帝使撰车服仪注,仍除镇军谘议参军,领记室,封乐成县五等侯。
转员外散骑常侍,领着作郎。
二年,尚书奏广撰成晋史。
六年,迁骁骑将军。
时有风雹爲灾,广献言武帝,多所劝勉。
又转大司农,领着作郎,迁秘书监。
初,桓玄篡位,安帝出宫,广陪列悲恸,哀动左右。
及武帝受禅,恭帝逊位,广又哀感,涕泗交流。
谢晦见之,谓曰:“徐公将无小饼。”
广收泪答曰:“身与君不同,君佐命兴王,逢千载嘉运。
身世荷晋德,眷恋故主。”
因更歔欷。
永初元年,诏除中散大夫。
广言坟墓在晋陵丹徒,又生长京口,息道玄忝宰此邑,乞随之官,归终桑梓。
许之,赠赐甚厚。
一性一好读书,年过八十,犹岁读五经一遍 。
元嘉二年卒。
广所撰晋纪四十二卷,义熙十二年成,表上之。
又有答礼问百余条,行于世。
时有高平郗绍亦作晋中兴书,数以示何法盛。
法盛有意图 之,谓绍曰:“卿名位贵达,不复俟此延誉。
我寒士,无闻于时,如袁宏、干宝之徒,赖有着述,流声于后。
宜以爲惠。”
绍不与。
至书成,在斋内厨中,法盛诣绍,绍不在,直入窃书。
绍还失之,无复兼本,于是遂行何书。
徐豁字万同,广兄子也。
父邈,晋太子前卫率。
豁宋永初初,爲尚书左丞、山一陰一令,一精一练法理,爲时所推。
元嘉初,爲始兴太守,表陈三事。
文帝嘉之,赐绢二百匹,谷一千斛。
徙广州刺史,未拜卒。
郑鲜之字道子,荥一陽一开封人,魏将作大匠浑之玄孙也。
祖袭,大司农,经爲江乘令,因居县境。
父遵,尚书郎。
鲜之下帷读书,绝交游之务。
初爲桓伟辅国主簿。
先是,兖州刺史滕恬爲丁零翟辽所没,一尸一丧不反。
恬子羡仕宦不废,论者嫌之。
桓玄在荆州,使群僚博议。
鲜之议曰:“名教大极,忠孝而已。
至乎变通抑引,每事辄殊。
本而寻之,皆求心而遗迹。
迹之所乘,遭遇或异。
故圣人或就迹以助教,或因迹以成罪,屈申与夺,难可等齐,举其阡陌,皆可终言矣。
天可逃乎?而伊尹废君;君可胁乎?而鬻拳见善 ;忠可愚乎 ?而箕子同仁。
自此以还,殊实而齐声,异誉而等美者,不可胜言。
今如滕羡情事者,或终身隐处,不关人事,或升朝理务,无讥前哲。
通滕者则以无讥爲证,塞滕者则以隐处爲美。
折其两中,则异同之情可见矣。
夫圣人立教,犹言有礼无时,君子不行。
有礼无时,政以事有变通,不可宗一故耳。”
宋武帝起义兵,累迁御史中丞。
一性一刚直,甚得司直之体。
外甥刘毅权重当时,朝野莫不归附,鲜之尽心武帝,独不屈意于毅,毅甚恨焉。
以与毅舅甥制不相纠,使书侍御史丘洹奏弹毅辄宥传诏罗道盛。
诏无所问。
时新制,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锢三年。
山一陰一令沈叔任父 疾去职,鲜之因此上议曰:“今省案母一之疾而加以罪名,悖义疾理,莫此爲大。
谓宜从旧,于义爲允。”
从之。
于是自二品以上,父母及爲祖父母后者,坟墓崩毁及疾病,族属辄去,并不禁锢。
刘毅当镇江陵,武帝会于江宁,朝士毕集。
毅素好摴蒱,于是会戏。
帝与毅敛局各得其半,积钱隐人,毅呼帝并之。
先掷得雉,帝甚不悦,良久乃答之,四坐倾属。
既掷得卢,毅意大恶,谓帝曰:“知公不以大坐席与人。”
鲜之大喜,徒跣绕一床一大叫,声声相续,毅甚不平,谓之曰:“此郑君何爲者?”
无复甥舅之敬。
帝少事戎旅,不经涉学,及爲宰相,颇慕风一流。
时或谈论,人皆依违不敢难。
鲜之难必切至,未尝宽假。
与帝言,要须帝理屈,然后置之。
帝有时惭恧变色,感其输情,时人谓爲“格佞”。
十二年,武帝北伐,以爲右长史。
鲜之曾祖晋江州长史哲墓在开封,求拜省,帝以骑送之。
及入咸一陽一,帝遍视阿房、未央故地,凄怆动容,问鲜之秦、汉所以得丧。
鲜之具以贾谊过秦对。
帝曰:“及子婴而亡,已爲晚矣。
然观始皇爲人,智足见是非,所任不得人,何也?”
答曰:“夫佞言似忠,一奸一言似信,中人以上,乃可语上。
始皇未及中人,所以暗于识士。”
前至渭滨,帝复叹曰:“此地甯复有吕望邪?”
鲜之曰:“昔叶公好龙而真龙见,燕昭市骨而骏足至。
明公以旰食待士,岂患海内无人。”
帝称善者久之。
宋国初建,转奉常。
赫连勃勃陷关中,武帝复欲北讨,鲜之表谏。
及践阼,迁太常、都官尚书。
时傅亮、谢晦位遇日隆,范泰尝衆中让诮鲜之曰:“卿与傅、谢俱从圣主有功关、洛,卿乃居僚首,今日答飒,去人辽远,何不肖之甚。”
鲜之熟视 不对。
鲜之爲人通率,在武帝坐,言无所隐晦,亦甚惮焉。
而隐厚笃实,赡恤亲故,游行命驾,或不知所适,随御者所之。
尤爲武帝所狎。
上曾内殿宴饮,朝贵毕至,唯不召鲜之。
坐定,谓群臣曰:“郑鲜之必当自来。”
俄而外啓尚书郑鲜之诣神兽门求啓事,帝大笑引入。
其被遇如此。
以从征功,封龙一陽一县五等子。
景平中,徐、傅当权,出爲豫章太守。
时王弘爲江州刺史,窃谓人曰:“郑公德素,先朝所礼,方于前代,锺元常、王景兴之流。
今徐、傅出以爲郡,抑当有以。”
寻有废立事。
元嘉三年,弘入爲相,举鲜之爲尚书右仆射。
四年卒。
文集行于世。
子愔,始安太守。
裴松之字世期,河东闻喜人也。
祖昧,光禄大夫。
父珪,正员外郎。
松之博览坟籍,立身简素。
年二十,拜殿中将军。
此官直卫左右,晋孝武太元中,革选名家以参顾问,始用琅邪王茂之、会稽谢輶,皆南北之望。
义熙初,爲吴兴故彰令,在县有绩。
入爲尚书祠部郎。
松之以世立私碑,有乖事实,上表陈之,以爲“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爲朝议所许,然后听之,庶可以防遏无征,显彰茂实”。
由是普断。
武帝北伐,领司州刺史,以松之爲州主簿,转中从事。
既克洛一陽一,松之居州行一事。
宋国初建,一毛一德祖使洛一陽一,武帝敕之曰:“裴松之廊庙之才,不宜久居边务,今召爲世子洗马,与殷景仁同,可令知之。”
时议立五庙乐,松之以妃臧氏庙用乐亦宜与四庙同。
除零陵内史,征爲国子博士。
元嘉三年,诛司徒徐羡之等,分遣大使巡行天下,并兼散骑常侍,班宣二十四条诏书。
松之使湘州,甚得奉使之义,论者美之。
转中书侍郎。
上使注陈寿三国志,松之鸠集传记,广增异闻。
既成奏之,上览之曰:“裴世期爲不朽矣。”
出爲永嘉太守,勤恤百姓,吏人便之。
后爲南琅邪太守,致仕,拜中散大夫。
寻爲国子博士,进太中大夫。
使续成何承天国史,未及撰述,卒。
子駰,南中郎参军。
松之所着文论及晋记,駰注司马迁史记,并行于世。
駰子昭明。
昭明少传儒史之业,宋泰始中爲太学博士。
有司奏太子婚,纳徵用玉璧虎皮,未详何所准拟。
昭明议:“礼‘纳征俪皮 ’。
郑云:‘皮爲庭实,鹿皮也’,晋太子纳妃注‘以虎皮二 ’。
太元中,公主纳征,虎豹皮各一。
此岂谓婚礼不详。
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
虎豹虽文,而征礼所不言;熊罴虽古,而婚礼所不及;珪璋虽美,或爲用各异。
今宜准经诰,凡诸僻谬,一皆详正。”
于是有司参议,加珪璋豹熊罴皮各二。
元徽中,出爲长沙郡丞。
罢任,刺史王蕴谓曰:“卿清贫必无还资,湘中人士有须一礼之命者,我不一爱一也。”
昭明曰:“下官忝爲郡佐,不能光益上府,岂以鸿都之事,仰累清风。”
历祠部通直郎。
齐永明三年使魏,武帝谓曰:“以卿有将命之才,使还当以一郡相赏。”
还爲始安内史。
郡人龚玄宜云:“神人与其玉印玉板书,不须笔,吹纸便成字。”
自称龚圣人,以此惑衆,前后郡太守敬事之。
昭明付狱案罪。
及还,甚贫罄,武帝曰:“裴昭明当罢郡,还遂无宅,我不读书,不知古人中谁可比之。”
迁射声校尉。
九年复北使。
建武初,爲王玄邈安北长史、广陵太守。
明帝以其在事无啓奏,代还责之,昭明曰:“臣不欲竞执关键故耳。”
昭明历郡皆清勤,常谓人曰:“人生何事须聚畜,一身之外亦复何须。
子孙若不才,我聚彼散。
若能自立,则不如一经。”
故终身一不事産业。
中兴二年卒。
子子野。
子野字几原,生而母魏氏亡,爲祖母殷氏所养。
殷柔明有文义,以章句授之。
年九岁,殷氏亡,泣血哀恸,家人异之。
少好学,善属文,仕齐爲江夏王行参军。
遭父忧去职。
初,父寝疾弥年,子野祷请备至,涕泗沾濡。
父夜梦见其容,旦召视如梦,俄而疾间,以爲至孝所感。
命着孝感传,固辞乃止。
及居丧,每之墓所,草爲之枯。
有白兔白鸠驯扰其侧。
梁天监初,尚书仆射范云嘉其至行,将表奏之,会云卒不果。
乐安任昉有盛名,爲后进所慕,游其门者,昉必推荐。
子野于昉爲从中表,独不至,昉亦恨焉,故不之善。
久之兼廷尉正,时三官通署狱,子野尝不在,同僚辄署其名。
奏有不允,子野从坐免职。
或劝言请有司,可无咎,子野笑曰:“虽惭柳季之道,岂因讼以受服。”
自此免黜久之,终无恨意。
中书郎范缜与子野未遇,闻其行业而善焉。
会迁国子博士,乃上表让之,有司以资历非次,不爲通。
后爲诸暨令,在县不行鞭罚,人有争者,示之以理,百姓称悦,合境无讼。
初,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诏续修何承天宋史,未成而卒,子野常欲继成先业。
及齐永明末,沈约所撰宋书称“松之已后无闻焉”。
子野更撰爲宋略二十卷,其敍事评论多善,而云“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从义师故也”。
约惧,徒跣谢之,请两释焉。
叹其述作曰:“吾弗逮也。”
兰陵萧琛言其评 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镳。
于是吏部尚书徐勉言之于武帝,以爲着作郎,掌修国史及起居注。
顷之,兼中书通事舍人,寻除通直员外,着作、舍人如故。
敕又掌中书诏诰。
时西北远边有白题及滑国遣使由岷山道入贡,此二国历代弗宾,莫知所出。
子野曰:“汉潁一陰一侯斩胡白题将一人。
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
’又汉定远侯击虏,八滑从之,此其后乎。”
时人服其博识。
敕仍使撰方国使图,广述怀来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国。
子野与沛国刘显、南一陽一刘之遴、陈郡殷芸、陈留阮孝绪、吴郡顾协、京兆韦棱皆博学,深相赏好,显尤推重之。
时吴平侯萧劢、范一陽一张缵每讨论坟籍,咸折衷于子野。
继母曹氏亡,居丧过礼,服阕,再迁员外郎。
普通七年,大举北侵,敕子野爲移魏文,受诏立成。
武帝以其事体大,召尚书仆射徐勉、太子詹事周舍、鸿胪卿刘之遴、中书侍郎朱异集寿光殿以观之,时并叹服。
武帝目子野曰:“其形虽弱,其文甚壮。”
俄又敕爲书喻魏相元叉。
其夜受旨,子野谓可待旦方奏,未之爲也,及五鼓,敕催令速上。
子野徐起一操一笔,昧爽便就。
及奏,武帝深嘉焉。
自是诸符檄皆令具草。
子野爲文典而速,不尚一靡一丽,制多法古,与今文体异。
当时或有诋诃者,及其末,翕然重之。
或问其爲文速者,子野答云:“人皆成于手,我独成于心。”
迁中书侍郎、鸿胪卿,领步兵校尉。
子野在禁省十馀年,默静自守,未尝有所请谒。
外家及中表贫乏,所得奉悉给之。
无宅,借官地二亩,起茅屋数间,妻子恒苦饥寒,唯以教诲爲本,子侄祗畏,若奉严君。
刘显常以师道推高之。
末年深信释教,终身饭麦食蔬。
中大通二年卒。
先是,子野自占死期不过庚戌岁,是年自省移疾,谓同官刘之亨曰:“吾其逝矣。”
遗 命务存俭约。
武帝悼惜,爲之流涕。
赠散骑常侍,即日举哀。
先是,五等君及侍中以上乃有諡,及子野特以令望见嘉,赐諡贞子。
子野少时集注丧服、续裴氏家传各二卷,抄合后汉事四十馀卷。
又敕撰衆僧传二十卷,百官九品二卷,附益諡法一卷,方国使图一卷,文集二十卷:并行于世。
又欲撰齐梁春秋,始草创,未就而卒。
及葬,湘东王爲之墓志铭,陈于藏内。
邵陵王又立墓志,堙于羡道。
羡道列志,自此始焉。
子骞,官至通直郎。
何承天,东海郯人也。
五岁丧父。
母徐广姊也,聪明博学,故承天幼渐训义。
宋武起义初,抚军将军刘毅镇姑孰,板爲行参军。
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人,处法弃市。
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
昔有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
何者?明其无心于惊马也。
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于异制。
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人。
案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微罚可也。”
宋台建,爲尚书祠部郎,与傅亮共撰朝仪。
谢晦镇江陵,请爲南蛮长史。
晦进号卫将军,转谘议参军,领记室。
元嘉三年,晦将见讨,间计于承天,曰:“大小既殊,逆顺又异,境外求全,上计也。
以腹心领兵戍义一陽一,将军率衆于夏口一战。
若败,即趋义一陽一,以出北境,此其次也。”
晦良久曰:“荆楚用武之国,且当决战,走不晚也。”
及晦下,承天留府不从。
到彦之至马头,承天自诣归罪,见宥。
后兼尚书左丞。
吴兴余杭人薄道举爲劫,制同籍期亲补兵。
道举从弟代公、道生等并爲劫大功亲,非应在补谪之例。
法以代公等母存爲期亲,则子宜随母补兵。
承天议曰:“寻劫制,同籍期亲补兵, 大功则不在此例。
妇人三从,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今道举爲劫,若其叔父尚存,制应补谪,妻子营居,固其宜也。
但爲劫之时,叔父已殁,代公、道生并是从弟,大功之亲,不合补谪。
今若以叔母爲期亲,令代公随母补兵,既乖大功不谪之制,又失妇人三从之道。
由于主者守期亲之文,不辨男一女之异。
谓代公等母子并宜见原。”
承天爲一性一刚愎,不能屈意朝右,颇以所长侮同列,不爲仆射殷景仁所平。
出爲衡一陽一内史。
昔在西方与士人多不协,在郡又不公清,爲州司所纠,被收系狱,会赦免。
十六年,除着作佐郎,撰国史。
承天年已老,而诸佐郎并名家年少。
潁川荀伯子嘲之,常呼爲一奶一母。
承天曰:“卿当云凤凰将九子,一奶一母何言邪?”
寻转太子率更令,着作如故。
时丹一陽一溧一陽一丁况等久丧而不棺葬,承天议曰:“礼云‘还葬’,当谓荒俭一时,故许其称财而不求备 。
丁况三家数年中葬辄无棺榇,实由浅情薄恩同于禽一兽者耳。
窃以丁宝等同伍积年,未尝劝之以义,绳之以法。
十六年冬,既无新科,又未申明旧制,有何严切,欻然相纠。
或由邻曲分争,以兴此言。
如闻在东诸处,此例既多,江西、淮北尤爲不少。
若但谪此三人,殆无所肃,开其一端,则互相恐动。
臣愚谓况等三家,且可勿问,因此附定制旨:若人葬不如法,同伍当即纠言。
三年除服之后,不得追相告引。”
十九年,立国子学,以本官领国子博士。
皇太子讲孝经,承天与中庶子顔延之同爲执经。
顷之,迁御史中丞。
时魏军南伐,文帝访群臣捍御之略。
承天上安边论,凡陈四事:其一,移远就近,以实内地;其二,浚复城隍,以增阻防;其三,纂偶车牛,以饰戎械;其四,计丁课仗,勿使有阙。
文多不载。
承天素好弈棋,颇用废事。
又善弹筝。
文帝赐以局子及银装筝。
承天奉表陈谢,上答曰:“局子之赐,何必非张武之金邪。”
承天博见古今,爲一时所重。
张永尝开玄武湖遇古冢,冢上得一铜斗,有一柄一。
文帝以访朝士。
承天曰:“此亡新威斗。
王莽三公亡,皆赐之。
一在冢外,一在冢内。
时三台居江左者,唯甄邯爲大司徒,必邯之墓。”
俄而永又啓冢内更得一斗,复有一石铭“大司徒甄邯之墓”。
时帝每有疑议,必先访之,信命相望于道。
承天一性一褊促,尝对主者厉声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
文帝知之,应遣先戒曰:“善候何顔色,如其不悦,无须多陈。”
二十四年,承天迁廷尉,未拜,上欲以爲吏部郎,已受密旨,承天宣漏之,坐免官。
卒于家,年七十八。
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以类相从,凡爲三百卷,并前传、杂语、所纂文及文集,并传于世。
又改定元嘉历,改漏刻用二十五箭,皆从之。
曾孙逊。
逊字仲言,八岁能赋诗,弱冠,州举秀才。
南乡范云见其对策,大相称赏,因结忘年交。
谓所亲曰:“顷观文人,质则过儒,丽则伤俗,其能含清浊,中今古,见之何生矣。”
沈约尝谓逊曰:“吾每读卿诗,一日三复,犹不能已。”
其爲名流所称如此。
梁天监中,兼尚书水部郎,南平王引爲宾客,掌记室事,后荐之武帝,与吴均俱进幸。
后稍失意,帝曰:“吴均不均,何逊不逊。
未若吾有朱异,信则异矣。”
自是疏隔,希复得见。
卒于仁威庐陵王记室。
初,逊爲南平王所知,深被恩礼,及闻逊卒,命迎其柩而殡藏焉,并饩其妻子。
东海王僧孺集其文爲八卷。
初,逊文章与刘孝绰并见重,时谓之何、刘。
梁元帝着论论之云:“诗多而能者沈约,少而能者谢朓、何逊。”
逊从叔涧字彦夷,亦以才着闻,宦游不达,作拍张赋以喻意。
末云:“东方曼倩发愤于侏儒,遂与火头食子禀赐不殊。”
位至台郎。
时有会稽虞骞工爲五言,名与逊埒,官至王国侍郎。
后又有会稽孔翁归、济一陽一江避并爲南平王大司马府记室。
翁归工爲诗,避博学有思理,注论语、孝经。
二人并有文集。
论曰:夫令问令望,诗人所以作咏,有礼有法,前哲由斯播美。
观夫范、荀二公,并以学业自着,而干时之誉,本期俱不爲弘。
虽才则有馀而望乃不足。
蔚宗艺用有过人之美,迹其行一事,何利害之相倾。
徐广动不违仁,义兼儒行。
鲜之时称“格佞”,斯不佞矣。
松之雅道爲贵,实光载德。
承天素训所资,无惭舅氏,美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