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
《颜氏家训》——教子第二
●教子第二
夫圣夫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
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
书之玉版,藏诸金匮。
子生咳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一习一 之矣。
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
比及数岁,可省笞罚。
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
骄慢已一习一 ,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
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
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
诚哉斯语!
夫圣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
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
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夫圣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踰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
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一宠一 ,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饰,冀其自改。
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夫圣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
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
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
对曰:“有是也。
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夫圣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
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
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优僭,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
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常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钩盾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诟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
不知分齐,率皆如此。
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
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
夫圣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
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一宠一 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
共叔之死,母实为之。
赵王之戮,父实使之。
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也。
夫圣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一宠一 爱,亦要事也。”
吾时俛而不答。
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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