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史话
诸葛亮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
诸葛亮自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
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
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及卒,如其所言(见《三国志》本传)。
读史者以为美谈。
其实当时能为此者,非亮一人也。
夏侯惇“性清俭,有余财,辄以分施,不足资之于官,不治产业”。
徐邈“赏赐皆散与将士,无入家者”。
嘉平六年,诏与田豫并褒之(以上均见《三国志》本传)。
邓芝“为大将军二十余年……身之衣食,资仰于官,不苟素俭,然终不治私产,妻子不免饥寒。
死之日,家无余财”。
吕岱“在交州,历年不饷家,妻子饥乏”。
其所为皆与亮同。
陈表“家财尽于养士,死之日,妻子露立”。
朱桓“爱养吏士,赡护六亲,俸禄产业,皆与共分。
及桓疾困,举营忧戚”(见《三国志》本传)。
则尤有进焉者矣。
君子行不贵苟难,不以公家之财自私则可矣;禄尽于外,而妻子饥寒则过矣。
要之治生自治生,廉洁自廉洁,二者各不相妨也。
袁涣“前后得赐甚多,皆散尽之,家无所储,终不问产业,乏则取之于人,不为嗷察之行,然时人服其清”(见《三国志》本传)。
有袁涣之行则可也。
无之,则有借通财之名,行贪取之实者矣。
随身用度,悉仰于官,而无节度,亦不能保贪奢者之不恣取也。
为之权衡斗斛,则并权衡斗斛而窃之,于私产之世而求清廉,终无正本之策也。
是故督责之术之不可以少弛也,于财计尤然。
羊续为南阳太守,妻与子秘俱诣郡舍,续闭门不纳。
妻自将秘行,其资藏惟有布衾、敝袛裯、盐麦数斛而已。
顾敕秘曰:“吾自奉若此,何以资尔母乎?”
使与母俱归。
刘虞“以俭素为操,冠敝不改,乃就补其穿。
及遇害,瓒兵搜其内,而妻妾服罗纨,盛绮饰,时人以此疑之”(均见《后汉书》本传)。
步骘“被服居处有如儒生。
然门内妻妾,服饰奢绮,颇以此见讥”(见《三国志》本传)。
夫虞与骘非必其为伪也,和洽曰:“夫立教观俗,贵处中庸,为可继也。
今崇一概难堪之行以检殊涂,勉而为之,必有疲瘁。”
(见《三国志》本传)俭者之家人,不必其皆好俭也。
身安于俭焉,习于俭焉,勉于俭焉,皆无不可,必欲强其家人以同好,则难矣。
迫其家人为一概难堪之行,以立己名,尤非真率平易者所能为。
故居官者携家室以俱行,未为失也,必欲使之绝父子之恩,忘室家之好,如世所称妻子不入官舍者,亦非中庸之行矣。
然身俭素而家人奢泰,以此累其清节者,亦非无之。
妻子不入官舍,亦有时足为苞苴滥取之防,以此自厉,究为贤者,较之以家自累者,则远胜矣(《三国志》载:蒋钦,“权尝入其堂内,母疏帐缥被,妇妾布裙。
权叹其在贵守约”。
则家人能俱安于俭者,亦有之,然非可概诸人人也)。
治生之道,循分为难。
何谓循分?曰:“耕而食,织而衣,有益于己,无害于人者是已。”
然在交易既兴之后则难矣。
无已,其廉贾乎?然身处闤闠之中,为操奇计赢之事,而犹能不失其清者,非有道者不能,凡人未足以语此也。
士大夫之家,既不能手胼足胝,躬耕耘之业,又不能持筹握算,博蝇头之利;使为农商,必将倚势陵人,滞财役贫矣。
陈化敕子弟废田业,绝治产,仰官廪禄,不与百姓争利(见《三国志·孙权传》黄武四年注引《吴书》),以此也。
若其财果出于廪禄,虽治产亦何伤?所以必绝之者,正以士大夫而治生,易有妨于百姓故也。
诸葛亮之不别治生,其以此欤?
《三国志·孙休传》注引《襄阳记》言:“(李)衡每欲治家,妻辄不听。
后密遣客十人,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
临死,敕儿曰:‘汝母恶我治家,故穷如是。
然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耳。
’衡亡后二十余日,儿以白母,母曰:‘此当是种甘橘也。
汝家失十户客来七八年,必汝父遣为宅。
汝父恒称太史公言,江陵干树橘,当封君家。
’吾答曰:‘且人患无德义,不患不富,若贵而能贫,方好耳,用此何为?’吴末,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
晋咸康中,其宅址枯树犹在。”
患无德义而不忧贫,衡之妻何其贤也!然勤树艺之利,而不剥削于人,衡之治生,亦可谓贤矣。
然自吴末至咸康,五十年耳,木已枯矣,信乎树木之利,不如树人也。
士之能厉清节者寡矣,乱世尤甚,以法纪荡然,便于贪取也。
《三国志·王修传》言:袁氏政宽,在职势者多畜聚。
太祖破邺,籍没审配等家财物以万数。
此袁氏所由亡欤?(《郭嘉传》注引《傅子》,谓嘉言绍有十败,曹公有十胜,汉末政失于宽,绍以宽济宽,公纠之以猛。
然则绍之宽,非宽于人民,乃宽于虐民者耳。
)然虽太祖,亦未能使其下皆厉廉节也。
太祖为司空时,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资。
于时谯令平曹洪资财与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资那得如子廉耶?”
(《三国志·曹洪传》注引《魏略》)洪之多财可知矣。
诸葛瑾及其子恪并质素,虽在军旅,身无采饰;而恪弟融,锦罽文绣,独为奢绮。
潘璋“性奢泰,末年弥甚,服物僭拟,吏兵富者,或杀取其财物。”
(均见《三国志》本传)其不法如此。
然非独武人也,曹爽等实不世之才,而卒以奢败。
魏之何夔,蜀之刘琰,吴之吕范,并以豪汰称,而其风且传于奕世(何曾,夔之子也)。
晋治之不善,王、石等之奢汰实为之,而其风则仍诸魏末者也。
以魏武帝、诸葛武侯之严,吴大帝之暴,而不能绝,亦难矣。
太祖父嵩之死,《武帝纪》注引《世语》《吴书》,其说不同。
《世语》云:“嵩在泰山华县,太祖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家诣兖州,劭兵未至,陶谦密遣数千骑掩捕。
嵩家以为劭迎,不设备。
谦兵至……阖门皆死。”
《吴书》言:“太祖迎嵩,辎重百余两。
陶谦遣都尉张闿将骑二百卫送,闿于泰山华、费间杀嵩,取财物,因奔淮南。”
谦虽背道任情,谓其与阙宣合从寇钞,似失之诬,当以《吴书》之言为是。
然无论其为谦遣骑掩捕,抑卫送之将所为,嵩之慢藏诲盗则一也。
处乱世者,可不戒欤?
鲁肃指囷,读史者亦久传为美谈,然亦非独肃也。
先主转军广陵海西,糜竺进奴客二千,金银货币,以助军资。
于时困匮,赖以复振,亦肃指囷之类也。
知《管子》谓丁氏之粟足食三军之师,为不诬矣。
然用财贵得其当,刘备、周瑜,皆末世好乱之士,助之果何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