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汉书》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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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 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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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

【原文】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穀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

《公羊传》曰,食二日。

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君。

《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

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

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

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

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

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

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

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

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

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

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

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

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

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

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

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

内臣外乡,兹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

冢宰专一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

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

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

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

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

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

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

地动。

適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

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

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

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也。

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

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僣称王。

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

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

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

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

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

《穀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

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

朔借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

鲁夫人一婬一失于齐,卒杀桓公。

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也。

刘歆以为楚、郑分。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

《穀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

史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为夜食。

刘向以为,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

其后遂九合诸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也。

《公羊传》曰食晦。

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象也。

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

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

后狄灭邢、卫。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

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一婬一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

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

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自至,南服强楚。

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郑伯逃盟,诸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

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黄,桓不能救。

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郑,莒灭杞。

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

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再会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

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

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

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

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

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

楚灭舒蓼。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至于严王遂强。

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

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一毛一伯。

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晋败王师于贸戎,败齐于鞍。

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执鲁侯。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晋弑其君,宋鱼石因楚夺君邑,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

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甯共逐献公,立孙剽。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斿,不得举手。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陈杀二庆。

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

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国象也。

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齐庆封胁君乱国。

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甯喜弑其君剽。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

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象陽将艳,夷狄主上国之象也。

后六君弑,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

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

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蔡侯通于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

后阍戕吴子,蔡世子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争。

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

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

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

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

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

公曰:“何故?”

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

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

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

对曰:“不可。

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

’其异终也如是。”

公曰:“何谓六物?”

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

公曰:“何谓辰?”

对曰:“日月之会是谓。”

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

对曰:“不善政之谓也。

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適于日月之灾。

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

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

《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于日月。”

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

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

于《诗·十月之交》,则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材。

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陰侵陽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

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

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

刘歆以为鲁、赵分。

《左氏传》平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天子不一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

其余则否。”

太史曰:“在此月也。

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一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

当夏四月,是谓孟夏。”

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陽纯乾之月也。

慝谓陰爻也,冬至陽爻起初,故曰复。

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陰爻,而陰侵陽,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陰之礼。

降物,素服也。

不一举,去乐也。

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

啬夫,掌币吏。

庶人,其徒役也。

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

后蔡侯朱果出奔,刘子、单子立王猛。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

后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

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

后昭公为季氏所逐。

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

后楚杀戎蛮子,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

它如仲舒。

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

是月斗建辰。

《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

昭子曰:“旱也。

日过分而陽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陽不克,莫将积聚也。”

是岁秋,大雩,旱也。

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

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

相过同道而食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

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

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

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陽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

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

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

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州来。

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京师楚也。

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终不用。

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在获麟后。

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

《穀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

《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

《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

后二年,燕王臧{艹佘}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

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

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在七星初。

刘向以为,五月微陰始起而犯至陽,其占重。

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

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

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陰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

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

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

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

几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

刘向以为,奎为卑贼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

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

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

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

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

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右,法曰君失臣。

明年丞相公孙弘薨。

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

哺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

后四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

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重。

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

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

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

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

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陽,将害继嗣也。

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后不见。

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

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

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

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

戊未,土也,中宫之部。

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将有争一宠一相害而为患者。

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

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

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

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

东井,京师也,且既,其占恐害继嗣。”

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

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

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陰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

京房《易传》曰:“‘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

’言君弱而妇强,为陰所乘,则月并出。

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

刘向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

仄慝者不进之意。

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

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

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

肃者王侯缩朒不任事,臣下驰纵,故月行迟也。

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

考之汉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矣。

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时有景亡光。

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

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

顺亡所制兹谓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

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

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

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

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

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

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

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

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

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

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

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

故曰:“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

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其所也。

夜中者,为中国也。

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地。

乡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

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一性一命,中道败也。

或曰象其叛也。

言当中道叛其上也。

天垂象以视下,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

如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成王泣《金縢》,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

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离,上下交怨。

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弑,谭、遂、邢、卫之国灭,宿迁于宋,蔡获于楚,晋相弑杀,五世乃定,此其效也。

《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

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

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

“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

《洪范》曰:“庶民惟星。”

《易》曰:“雷雨作,‘解’。”

是岁,岁在玄枵,齐分野也。

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

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复兴周室也。

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野也。

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

鲁公子溺颛政,会齐以犯王命,严弗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

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

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陨于鲁,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

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一靡一不咸睹。

星辰附离于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

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

《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

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于酒。

《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

’《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

’‘颠覆厥德,荒沈于酒。

’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

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

京房《易传》曰:“君不任贤,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生也。

谓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乱不明之貌也。

北斗,大国象。

后齐、宋、鲁、莒、晋皆弑君。

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外,则上浊三光之一精一,五星赢缩,变色逆行,甚则为孛。

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

《星传》曰“魁者,贵人之牢。”

又曰“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者。”

一曰魁为齐、晋。

夫彗星较然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时君终不改寤。

是后,宋、鲁、莒、晋、郑、陈六国咸弑其君,齐再弑焉。

中国既乱,夷狄并侵,兵革从横,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六侵伐,一灭国,观兵周室。

晋外灭二国,内败王师,又连三国之兵大败齐师于鞍,追亡逐北,东临海水,威陵京师,武折大齐。

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

《星传》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

宋华元,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于郑,传举其效云。

《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

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

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

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

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

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齐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晋赵穿弑灵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

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为明堂,天子之象。

后王室大乱,三王分争,此其效也。

刘向以为,《星传》曰“心,大星,天王也。

其前星,太子;后屋,庶子也。

尾为君臣乖离。”

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将分争也。

其在诸侯,角、亢、氐,陈、郑也;房、心,宋也。

后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一毛一伯立子晁。

子晁,楚出也。

时楚强,宋、卫、陈、郑皆南附楚。

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

后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于鸡父,杀获其君臣。

蔡怨楚而灭沈,楚怒,围蔡。

吴人救之,遂为柏举之战,败楚师,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

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

《左氏传》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

申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

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

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是其征也。

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

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陈,太昊之虚;郑,祝融之虚;皆火房也。

星孛及汉;汉,水祥也。

卫,颛顼之虚,其星为大水。

水,火之牡也。

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

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见之月。

’”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

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

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

刘歆以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从其西过心东及汉也。

宋,大辰虚,谓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

陈,太昊虚,虙羲木德,火所生也。

郑,祝融虚,高辛氏火正也。

故皆为火所舍。

卫,颛顼虚,星为大水,营室也。

天星既然,又四国失政相似,及为王室乱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董仲舒、刘向以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

以辰乘日而出,乱气蔽君明也。

明年,《春秋》事终。

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

出东方者,轸、角、亢也。

轸,楚;角、亢,陈、郑也。

或曰角、亢大国象,为齐、晋也。

其后楚灭陈,田氏篡齐,六卿分晋,此其效也。

刘歆以为,孛,东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见与日争光,星入而彗犹见。

是岁,再失闰,十一月实八月也。

日在鹑火,周分野也。

十四年冬,“有星孛”,在获麟后。

刘歆以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余乃人。

刘向以为,是时项羽为楚王,伯诸侯,而汉已定三秦,与羽相距荥陽,天下归心于汉,楚将灭,故彗除王位也。

一曰,项羽坑秦卒,烧宫室,弑义帝,乱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虚、危,长丈余,及天汉,十六日不见。

刘向以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

箕为燕,又为吴、越、齐。

宿在汉中,负海之国水泽地也。

是时,景帝新立,信用晁错,将诛正诸侯王,其象先见。

后三年,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反,皆诛灭云。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

刘向以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与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谋,而陈皇后骄恣。

其后,陈后废;而淮南王反,诛。

八月,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三十日去。

占曰:“是为蚩尤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

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长星又出西北。

是时,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

其后江充作乱,京师纷然。

此明东井、三台为秦地效也。

宣帝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

刘向以为,太白为大将,彗孛加之,扫灭象也。

明年,大将军霍光薨,后二年家夷灭。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营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余。

刘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后宫怀任之象,彗星加之,将有害怀任绝继嗣者。

一曰,后宫将受害也。

其后,许皇后坐祝诅后宫怀妊者废。

赵皇后立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

赵后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东井,践五诸侯,出河戍北率行轩辕、太微,后日六度有余,晨出东方。

十三日夕见西方,犯次妃、长秋、斗、填,蜂炎再贯紫宫中。

大火当后,达天河,除于妃后之域。

南逝度犯大角、摄提,至天市而按节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后西去,五十六日与仓龙俱伏。

谷永对曰:“上古以来,大乱之极,所希有也。

察其驰骋骤步,芒炎或长或短,所历一奸一犯,内为后宫女妾之害,外为诸夏叛逆之祸。”

刘向亦曰:“三代之亡,摄提易方;秦、项之灭,星孛大角。”

是岁,赵昭仪害两皇子。

后五年,成帝崩,昭仪自一杀。

哀帝即位,赵氏皆免官爵。

徙辽西。

哀帝亡嗣。

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一杀。

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归故郡。

平帝亡嗣,莽遂篡国。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

是月,六鶂退飞过宋都”。

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

石,陰类;五,陽数;自上而陨,此陰而陽行,欲高反下也。

石与金同类,色以白为主,近白祥也。

鶂,水鸟,六,陰数;退飞,欲进反退也。

其色青,青祥也,属于貌之不恭。

天戒若曰,德薄一柄一小,勿持炕陽,欲长诸侯,与强大争,必受其害。

襄公不寤,明年齐桓死,伐齐丧,执滕子,围曹,为盂之会,与楚争盟,卒为所执。

后得反国,不悔过自责,复会诸侯伐郑,与楚战于泓,军败身伤,为诸侯笑。

《左氏传》曰:陨石,星也;鶂退飞,风也。

宋襄公以问周内史叔兴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

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

退而告人曰:“是陰陽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

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是岁,鲁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孙兹皆卒。

明年,齐桓死,適庶乱。

宋襄公伐齐行伯,卒为楚所败。

刘歆以为,是岁岁在寿星,其冲降娄,降娄,鲁分野也,故为鲁多大丧。

正月,日在星纪,厌在玄枵。

玄枵,齐分野也。

石,山物;齐,大岳后。

五石象齐桓卒而五公子作乱,故为明年齐有乱。

庶民惟星,陨于宋,象宋襄将得诸侯之众,而治五公子之乱。

星陨而鶂退飞,故为得诸侯而不终。

六鶂象后六年伯业始退,执于盂也。

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言吉凶繇人,然后陰陽冲厌受其咎。

齐、鲁之灾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

京房《易传》曰:“距谏自强,兹谓却行,厥异鶂退飞。

適当黜,则鶂退飞。”

惠帝三年,陨石绵诸,一。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陨石梁国,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陨石槀,四,肥累,一。

陽朔三年二月壬戌,陨石白马,八。

鸿嘉二年五月癸未,陨石杜衍,三。

元延四年三月,陨石都关,二。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陨石北地,十。

其九月甲辰,陨石虞,二。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陨石巨鹿,二。

自惠尽平,陨石凡十一,皆有光耀雷声,成、哀尤屡。

【白话文】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有日食”。

《谷梁传》上说,说日食而不说朔日,这是晦曰日食。

《公羊传》上说,日食有两天。

董仲舒、刘向以为,这以后戎执行天子的派使的任务,郑俘获隐公,灭亡了戴国,卫、鲁、宋都发生了杀君王的事。

《左氏传》上刘歆以为正月二日,太陽的分野是燕、越。

大凡日所运行的轨迹有变,太陽所对的分野国家裹政治混乱的人就要遭受灾害。

君主如能整治政事,诚心抵御那些处罚,造就可以消除灾害迎接福瑞;否贝0,灾害就会滋生祸患就会到来。

所以经书上记的灾害而不说明原因,是因为吉凶难定,随着人的行为而形成祸或福。

周朝衰微,天子不颁布朔日,鲁国的历法不正确,设置闰月而不恰当,月份的大小不符合限度。

历史上记载的日食,有的说是朔日而实际上不是朔日,有的不说是朔日而实际是朔日,有的脱漏没有记载朔日与日食,这都是官方的疏漏。

京房《易传》上说:“军队失败了这是不抵御造成的,出现的灾异就是日食,出现的日食是曰全食,并且日食出现不在一处。

诛杀众人失理,造就会发生叛乱,出现的灾异是日全食,日光分散。

放纵叛乱造就是不明智,出现的灾异是日食前大雨三日,雨停而天变寒,天寒就发生日食。

独霸俸禄而不封给,这就会不安定,就会出现日全食,首先太陽出来而变黑,曰光反向反照。

君臣之间不畅通就要亡国,于是三次日食都是曰全食。

同姓犯上作乱,造就是加罪君主,出现的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这一天就非常寒冷。

公卿想削弱君主的地位,造就是不明智,出现的日食中央白青色,四方赤红色,日食停止时要地震。

诸侯相互侵犯,造就是与身份不配,于是H食三次出现又三次恢复。

君主憎恨善行,在下的图谋犯上,造就是叛乱,要出现H全食,风雨冰雹先至,走兽被杀死。

杀死君主夺取王位造就是叛逆,要出现曰全食,先是狂风暴雨折断树木,后是太陽变为红色。

朝内的臣僚倾向外边就是背叛,要出现H食并下雨,地中有呜叫一声。

冢宰专一政这说明是沿袭下来的,其H食前先有大风,日食时曰居云中,四方无云。

伯正超越自己的权限,就是争权,出现的H食是太陽从中间分为两半。

诸侯在君王面前争夸自己这就是骄纵,其日食就损害月光,当吃掉月的一半时,天空由东到西有呜声。

收不到赋税,就是财源枯竭,出现日食并有星坠一落。

接受命令的臣可自行出兵征伐,其日食虽被遮住扁线而仍有光亮,就像文王的臣F私自诛杀纣王一样。

小入顺随接受命令的入去征伐他的君主也叫做篡杀,出现的日食呈五种颜色,到大寒降霜,就像纣王的大臣顺从武王而诛杀纣王一样。

诸侯改变法定的规章就是叛逆,其日食反复出现,日食完了而后起风,就要地震。

嫡退让权利给庶就会引起贪欲,出现的日食是太陽错位,曰光渐暗,月形现出。

饮酒没有节制就是荒一婬一,出现的日食就会突然青色、突然黑色、突然赤色,第二天就要大雨,降雾,天气变寒。”

H食共有二十种预测,其形状就有二十四种情况,改过马上可以消除;如果不改就出现三年,三年不改就六年,六年不改就九年。

推算隐公三年的日食,贯穿中央,上下居然变黑,这是臣弑君从中原成功的形状。

后来卫国州吁弑君而自己登位。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H食,日全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从前的事已大,后事将要来到的更大,就要H全食。

这以前鲁国、宋国弑了君主,鲁又造成宋国动乱,更换了许田,没有侍奉天子的心意;楚僭越称王。

后来郑抵抗君王的军队,射杀桓王,厉公、昭公二君又相篡夺。

刘歆认为六月是趟与晋的分曰。

先是晋的曲沃伯再杀晋侯,这一年晋大乱,曲沃武公减了他们的宗国。

京房《易传》上认为桓公三年日食贯通中央,上下从头到尾变成黄色,这是臣弑君而不成的现象。

后来楚严称王,兼并土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又有日食”。

《谷梁传》上说,说是朔日而不说日子,是日食已二日。

刘向以为这时卫侯朔有罪逃到齐,天子改立了卫君。

朔藉助五国的兵力,兴兵讨伐卫君而自立为君,周王的命令已失去作用。

鲁夫人在齐纵一欲放一荡,最后杀了威公。

董仲舒认为说朔日不说日子,是讨厌鲁桓公将有夫人的祸患,将不会寿终正寝。

刘歆以为在楚、郑的分曰。

严公十八年“三月,又有日食”。

《谷梁传》上说,不说日子,不说朔日,是在夜裹日食,历史上推算是日月相会在夜里,第二天早晨日食而出,等日出来日食就停止了,造就是夜食。

刘向以为夜食,是陰凭藉曰光的衰微夺了它的光,这象征周大子不英明,齐桓公将夺取它的权威,独自会合诸侯而行霸道。

追以后齐桓公便九次会合诸侯,天子派世子去会见他们,造就是效应。

《公羊传》上说这是晦曰日食。

董仲舒认为宿星在束壁,鲁的象征。

后来公子庆父、叔牙果然串通夫人劫持严公。

刘歆以为晦曰是鲁、卫的分曰。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认为宿星在毕,是边境的兵有夷狄的象征。

后来狄灭邢、卫。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是鲁、趟的分曰。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为宿星在心,心为明堂星,文王、武王的道统衰败,中国不绝就像丝线一样。

刘向认为这时戎正在侵犯曹,鲁夫人正与庆父、叔牙

乱,君主将被弑,所以连年日食以为警戒。

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是楚、郑的分曰。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又有E1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鲁国二君被弑,夫人被诛,两个弟弟也死亡,狄灭亡了邢,徐攻取了舒,晋侯杀了太子申生,楚人灭亡了弦。

刘歆以为八月是秦、周的分曰。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这之前齐桓公施行霸道,江、黄二国自行臣服,向南征服了强大的楚国。

这以后国内不自己端正行为,而对外则扣押了陈国大夫,这样陈、楚就不归顺,郑伯逃脱结盟,诸侯将不听从齐桓公的政令,所以上天现出警戒。

这以后晋灭亡了虢,楚包围了许,诸侯讨伐郑,晋里克弑了奚齐、卓子二君,狄灭了周的温地,楚讨伐黄,齐桓公不能救援。

刘歆以为七月是秦、晋的分曰。

十二年“三月庚午,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认为这时楚灭掉黄,狄入侵犯卫、郑,莒灭掉了杞。

刘歆以为三月是齐、卫的分曰。

十五年“五月,又有日食”。

刘向以为象征晋文公将施行霸道,后来果然攻打卫,扣留曹伯,打败楚师于城濮,再会盟诸侯,召来天王进行朝见,这就是验证。

日食是臣的罪过,夜间日食是掩盖他的罪过,认为上无英明的君主,齐桓、晋文能行霸道,退却夷狄,安定中国,虽不正也还可以,这大概就是《春秋》上实际赞同而文字上不表达的意思。

董仲舒认为后来秦国俘获晋侯,齐国灭掉项国,楚国在娄林打败了徐国。

刘歆以为二月朔日是齐、越的分日。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又有H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这以前大夫开始执掌国家政权,公子遂到了京师,后来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都自立为王,宋子哀逃跑,晋人灭掉了江,楚人减掉了六国,大夫公孙敖、叔彭生一同专揽会盟。

刘歆以为正月朔日是燕、越的分日。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有五位君主被杀死,楚人灭掉了舒蓼。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是鲁、卫的分曰。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又有日食,日全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造之前楚商臣杀掉父亲而自立为王,到严王时就强大起来。

诸华夏大国衹有齐、晋,齐、晋新近有篡位杀君的祸患,国内还没有安定,所以楚国乘着他们的衰弱横行霸道,它八年之间六次侵略别国还灭亡了一个国家;讨伐陆浑戎,在周室检阅部队;后来又进入郑国,郑伯肉袒谢罪;北面在恤打败了晋军,血流成河;围困宋九个月,宋人劈骸鼻作为燃料。

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是楚、郑的分曰。

十年“四月丙辰,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陈夏征舒杀了他的君主,楚人灭掉了萧国,晋人灭掉了两个国家,王札子杀了召伯、一毛一伯。

刘歆以为二月是鲁、卫的分曰。

十七年“六月癸卯,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邾人肢解了部子,晋在贸戎打败了周王的军队,在鞍打败了齐国的军队。

刘歆以为三月的晦曰是鲁、卫的分日。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晋打败了楚、在鄢陵打败了郑,控制了鲁侯。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是鲁、卫的分曰。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楚人灭掉舒庸,晋杀了他们的君主厉公,宋国的大夫鱼石依靠楚国夺取了宋国的彭城,莒人灭掉了部,齐人减掉了莱,郑伯被杀死。

刘歆以为九月是周、楚的分日。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卫大夫孙林、宁殖共同赶走了献公,立穆公的孙子剽。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是宋、燕的分曰。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这之前晋国举办鸡泽的会盟,诸侯结盟,又有大夫结盟,后又举办溴梁的会盟,诸侯在而大夫单独互相结盟,君王大权旁落,连手都不能举起。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是鲁、赵的分曰。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为陈国的庆虎、庆寅蒙蔽君主使君主不明,邾人庶其有反叛之心,后来庶其从漆、闾丘逃奔,陈杀二庆。

刘歆以为八月是秦、周的分日。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为晋乐盈将要侵犯君主,后来进入曲沃。

刘歆以为七月是秦、晋的分H。

“十月庚辰朔日,又有H食”。

董仲舒以为宿星在轸星、角星,楚是大国的象征。

后来楚国屈氏越权杀了公子追舒,齐国庆封威胁君主叛乱国家。

刘歆以为八月是秦、周的分H。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H,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为后来卫侯衍进入卫国的陈仪,宁喜杀了他的君主剽。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是宋、燕的分曰。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又有日食,日全食”。

刘歆以为五月是鲁、趟的分曰。

“八月癸巳朔,有H食”。

董仲舒以为多次日食又都是H全食,象征陽气将要断绝,夷狄有主持上国的象征,后来六位君主被杀,楚子果然跟从诸侯攻打郑,灭掉了舒鸠,鲁襄王去朝见,终于掌管了中国,攻打吴讨伐庆封。

刘歆以为六月是晋、赵的分月。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又有H食”。

董仲舒以为这是礼义将要大灭绝的象征。

当时吴子好勇,使受刑的人守门;蔡侯与儿妻私通;莒不早H立嗣。

后来守门人杀了吴子,蔡世子般杀了他的父亲,莒人亦杀了他们的君千而庶子争权。

刘向认为自二十年至今,八年间日食七次,祸乱将要重起,所以上天多次警戒。

后来齐崔杼弑君,宋杀了世子,北燕伯逃跑,郑大夫从外回来篡位,发生的这一切正如董仲舒所言。

刘歆以为九月是周、楚的分月。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这之前楚灵王杀君而自立为王,会盟诸侯,拘捕了徐子,减掉了赖,后来陈公子招杀掉太子,楚乘机灭掉了陈,又灭掉了蔡,后来楚灵王也被杀死。

刘歆认为二月是鲁、卫的分月。

传上说晋侯问于士文伯说:“谁将遇上日食?”回答说:“鲁、卫讨厌它,卫是大国鲁是小一柄一。”

晋侯说:“为什么?”回答说:“离开卫地到鲁地,于是有灾,大概是卫国君主吧?鲁将要为上卿。”

这一年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

晋侯告诉士文伯说:“我所问的日食的事灵验了,可以经常这样占卜吗?”回答说:“不可。

六物不同,民心不一样,事物的次序没有同一,官职没准则,起点相同结果不同,怎么能经常这样占卜呢?《诗经》上说:‘有的人,悠闲安居纵一情志;有的人,一精一疲力竭勤王事。

,他们最后结果就是这样不同。”

晋侯说:“六物是什么?”回答说:“岁、时、曰、月、星、辰叫做六物。”

晋侯说:“什么叫辰?”回答说:“曰、月相会就叫辰。”

晋侯说:“《诗经》上所说的‘这日食,更不好,奈何坏事突然降!,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国家的统治管理工作不好。

国家管理不好,又不友善,这是自取日月的变异而遭受的灾祸。

所以统治国家大事不可不谨慎,衹不过致力三件事而已:一是选择用人,二是依靠人民,三是顺从时令。”

造就是推算日食的占卜循环变复的最基本的要点。

《易经》上说:“显示明显的现象,没有比日月更大的了。”

因此圣人很重视,记载在三经上。

在《易》中则是《丰卦》的《震卦》上说:“幡幔盛大,曰中见到昏暗,折断右肱的臣,就可以免去灾祸。”

在《诗》的《十月之交》上,就着明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都不是有才的人。

与折断右肱相同,合于三件事所选择的,显明了小人压服君子,陰侵犯陽的根源。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

刘歆以为三月是鲁、卫的分月。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为这时宿星在毕,是晋国的象征。

晋厉公诛杀四位大夫,失去众人之心,因此被杀死。

以后再没有敢责备大夫的,六卿于是结伙营私,专擅晋国政事,君主返还后事奉他们。

FI食一再发生,造事在春秋以后,所以不记载在经上。

刘歆以为是鲁、趟的分日。

《左氏传》上的季平子说:“衹有在正月朔日,陰气不发作,有日食,于是乎天子不一举盛馔,击鼓于社庙,诸侯用缯帛祭土神,在朝廷击鼓,这是表示敬意。

其余则不造样。”

太史说:“在这个月,是过了春分还未到夏至,日、月、星三辰有灾,百官素服,君主不一举盛馔,躲避一段时间,奏乐击鼓,告神祈福用缯帛,史官用言辞,啬夫疾驰,庶人逃走,这是这个月因朔食的关系。

正当夏的四月,就是夏季第一个月。”

解说是:“正月是周的六月,夏的四月,是正陽纯干的月份。

陰气就是陰爻,冬至时陽爻是起初,所以说是恢复。

到建巳之月是纯干,无陰爻,而陰侵犯陽,有重灾,所以击鼓作乐用缯帛,这是求陰之礼。

降物,即素服。

不一举盛撰,免去作乐。

躲避一段时间,避开正堂,是要等待时移灾复。

啬夫,是掌钱财的官吏。

庶人,就是服劳役的人。

刘歆以为六月二日是鲁、赵的分E1。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Et,又有日食”。

董倥赶以为且基王年老,玺匠、里王独揽大权,墓堡塞骄纵,这是君臣不愉快的象征。

后来蔡侯朱果然逃走,刘子、单子立猛为王。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是鲁、赵的分曰。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又有日食”。

董住厘以为宿星在心,这是天子的象征。

后来尹氐立王子塑为王,天王避其难居于狄泉。

刘歆以为十月是楚、郑的分月。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Et,又有El食”。

董佺赶以为宿星在胃,是叠围的星象。

后来昭公被圣氏赶走。

刘向以为自十五年到这一年,十年间上天警戒出现七次,君主还不醒悟。

后来楚子杀了戏蛮王,置国灭掉了陆运戏,盗贼杀了堑堡的兄长,蔡君、莒君逃往国外,吴灭掉了巢国,公子光杀了君王僚,宋国有三臣带着他们的封地反叛君主。

这些正如仲舒所言。

刘歆以为二日是鲁、赵的分Et。

这个月斗宿在建辰。

《左氏传》上的梓慎说:“将有大水。”

昭子说:“干旱。

太陽过春分而陽仍不胜,陽胜一定很厉害,能没有旱灾吗?陽不胜,莫非是将要进行积聚吧。”

这年秋,大雩求雨,干旱。

冬至和夏至春分和秋分,有日食,不会造成灾害。

曰月的运行,春分和秋分曰与夜等,本来同足规律;冬至夏至是长短的极端,所以相互经过。

相互经过同一轨道El食就轻,不会造成大灾害,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为宿星在心,是天子的象征。

当时京师衰微,后来诸侯果然相率为周修筑城墙,宋大夫中几没有尊重天子的心意,不用草去筑城。

刘向以为这时吴国灭亡了徐国,蔡国减掉了沈,楚国围困蔡国,吴国打败楚国进入郢都,昭王逃走。

刘歆以为二日是宋、燕的分曰。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为后来郑国灭掉了许国,鲁国陽虎作乱,窃走宝玉大弓,季桓子解雇了仲尼,宋三臣带着封邑叛乱。

刘歆以为正月二日是燕、趟的分日。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来晋国三个大夫带着封邑叛乱,薛杀了他的君主,楚人灭掉了顿、胡,越人打败了吴国,卫赶走太子蒯瞋。

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是楚、郑的分日。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为宿星在柳,这是周室要大衰,夷狄掌管诸夏的象征。

第二年,中国诸侯果然连续不断跟从楚而围困蔡,蔡国感到害怕,迁到楚国的州来。

晋人控制戎蛮子赤归于楚,以楚为京师。

刘向以为蔡公孙翩杀蔡侯申,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终于不用。

刘歆以为六月是晋、赵的分月。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又有日食”。

这在获麟以后。

刘歆以为三月二日是齐、卫的分曰。

春秋总计有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次。

《谷梁》上记载朔日二十六次,晦曰七次,夜间两次,二日的一次。

《公羊》上记载朔日二十七次,二日的七次,晦日二次。

《左氏》上记载朔日十六次,二日的十八次,不记日的二次。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又有日食,在斗星二十度,是燕地,二年后,燕王臧荼反叛,被诛,立卢绾为燕王,后来又反叛,失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又有日食,在虚星三度,是齐地。

后二年,齐王韩信调职为楚王,过了一年废为列侯,后又反叛,被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又有日食,日全食,在张星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在危星十三度。

谷永以为在岁首正月朔日,这是正月初一,地位尊贵的人讨厌这事。

五月丁卯,在晦曰的前一天,有日食,很快食尽,在七星初。

刘向以为五月微陰方起就侵犯到陽,其占卜重复。

到了这年八月,皇帝死亡,有吕氏伪造设置嗣君的灾害。

京房《易传》上说:“大凡日食不在晦朔日的,就叫一逼一迫。

君主诛杀将领没有道理,或贼臣将暴起,曰月虽不同在一宿,陰气盛,也会一逼一迫曰光。”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曰,又有日食。

七年正月己丑晦曰,又有日食,是曰全食,在营室星九度,这是在宫室中。

当时高后讨厌这事,说:“这是我!”过了一年高后崩。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曰,又有日食,在婺女星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曰,又有H食,在斗星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又有日食,在虚星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曰,又有Et食,在柬井星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又有日食。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又有日食,在胃星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曰,又有Et食,在虚星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Et,又有日食。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又有日食。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又有日食,几乎食尽,在尾星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Et,又有日食,在轸星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在晦曰前一天,又有日

食,在翼星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又有日食,在奎星十四度。

刘向认为奎星为卑贱一妇人,后来有衔皇后从卑贱跃居高位,终于遭夭折的灾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曰,又有日食,在尾星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Et,又有日食。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Et,又有日食。

七月癸未,在晦曰前一天,又有日食,在翼星八度。

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发生灾害,与春秋皇帝粮仓的灾害,后来日食在翼星、轸星相同。

这次占卜,内有女变,外为诸侯祸患。

这以后陈皇后被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被诛。

IEI正午时El食,从束北开始,日食过半,申时复原。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又有日食,在胃星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El,又有日食。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曰,又有日食,在柳星六度。

京房《易传》推算以为这时日食在太陽的右旁,从规律上说君要失臣。

过了一年丞相公孙弘薨。

日食在左旁,君也要失臣;从上,臣失君;从下,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曰,又有日食,在柬井星二十二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El,又有日食。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Et,又有日食。

四年十月甲寅晦曰,又有Et食,在斗星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曰,又有日食,没有食尽如钩,在亢星二度,申时日食从西北开始,曰下申时复原。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El,又有日食,在斗星九度,在燕地。

过了四年,燕剌王谋反,被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又有Et食,很快食尽,在张星十二度。

刘向以为己亥El食,这次占卜日食最重,过了六年皇帝死亡,死后没有继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El,又有H食,在营室星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El,又有日食,在婺女星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又有Et食,在毕星十九度,这为正月朔,陰气未开始,《左氏》以为有重大变异。

元查丞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又有Et食,在娄星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Et,又有日食,在张星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又有日食,没食尽如钩,接着就落下去了。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又有日食,这一一夜未央殿内有地震。

谷永答对皇上说:“日食在婺女星九度,应验在皇后。

地震在院内,灾害在一宠一贵的妾。

这二者一起发生,表明同一件事发生在不同人身上,共同掩蔽陽气,将有害继嗣。

一旦日食则妾不见;一旦地震则皇后不见。

不在一天发生,则似不同的事;无故动变,则恐不知。

这个月后妾当有失节之过,所以上天为此两次出现灾变。

像是说,违失妇道,疏远众妾,妨绝继嗣的,就是这两人。”

杜钦答对皇上也说:“日食在戊申时,正和未时靠近。

戊未,属上,是中宫地区。

这一一夜殿中地震,必定有嫡妾争一宠一造成灾害的祸患发生。

人间的变故过失在下,变异的现象在上。

如能用德行来回应,则怪异的灾祸可消;如怠忘而不警戒,则祸患破败将至。

回应,不真诚不能立,不诚实不能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曰,又有日食,没有食尽如钩,在东井星六度。

刘向答对皇上说:“四月交叉于五月,与孝惠同月,与孝昭同IEI,东井星代表京师地区,且是曰全食,其占卜恐有害继嗣。”

曰早食时,从西南开始。

三年八月乙卯晦曰,又有日食,在房星。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又有日食,在昴星。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又有日食,在胃星。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又有日食。

谷永以京房《易占》答对皇上说:“元年九月日食,饮酒无节制所致。

仅使京师知道这日食,四方都不知道,像是说,沉迷于酒,君臣不分,灾祸将发生在朝内。”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又有日食。

谷永以京房《易占》答对皇上说:“今年二月日食,是田地税不合限度,人民忧愁怨恨所致。

所以使四方皆能见到,而京师陰蔽不见,像是说,君主好建宫室,大造坟墓,田地税过重,而使百姓穷尽,灾祸将在朝外发生。”

三年正月己卯晦El,又有日食。

四年七月辛未晦曰,又有日食。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又有日食。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没食尽如钩,在营室星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曰月。

二年三月壬辰晦曰,又有It食。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在东井星。

二年九月戊申晦El,又有日食,El全食。

总计汉记载纪年的共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次,朔日十四次,晦El三十六次,在晦曰前一天有三次。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时未到三刻,有两月重现。

京房《易传》上说“‘妇女常节,月近望日,男子远征,凶象。

,是说男子弱而妇女强,被陰所乘隙,所以两个月亮一同出现。

晦Et而月亮出现在西方称为跳,朔日而月见东方称为仄慝,仄慝则侯王就庄重,跳则侯王就舒缓。”

刘向以为跳就是快速,君主舒缓而臣傲慢,所以太陽运行迟缓月亮就运行疾速。

仄慝是不前进的含意,君主庄重臣就恐惧,所以太陽运行疾月亮就运行迟缓,不敢接近君主。

不舒不急,以纠正有过错的,日食在朔日。

刘歆以为舒者侯王陈述善事,臣下办事就小心谨慎,所以月行疾速。

庄重的王侯行动迟缓做事不负责,臣下就懈怠放纵,所以月行迟缓。

在春秋之时,侯王大多行动迟缓任事不负责,所以Et食二日仄慝十八次,日食在晦Et跳一次,造就是征验。

考核汉家,日食在晦日跳共三十六次,最终没有二El仄慝的,刘歆所说可信,造都是说E1月乱行的。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曰光呈青白色,日下无影,中午时有影无光。

这年夏天凉寒,到了九月,太陽才有光。

京房《易传》上说:“在高位的统治者不美善,是说那些在高位的统治者的不足,它的灾异是陽光呈白色,七日不暖。

君主顺从臣下没有法制造就是不足,太陽呈白色有六十Et,作物没有霜而死。

天子亲自征伐,造就是不明智,太陽出现白色,物体动而有寒气。

如果不足但有法制,就不会衰亡,太陽呈白色而不温暖,表明不动荡,君主有过而公然行动,造就不用陈述表白。

它的灾异是陽光呈黑色,大风起,天无云,曰光昏昧。

不责备君主的政事,这就是见过不问,曰旁有一黑块,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日月都在营室星,当时日出呈赤色。

二月癸未,早晨日出是赤色,太陽落下时又是赤色,夜间月光呈赤色。

甲申,日出呈赤色像血一样,没有光,记时器四刻半时,才稍有光亮,照在地上为赤黄色,日食后才恢复。

京房《易传》上说:“君主不闻道就要灭亡,它的灾异是太陽呈赤色。”

三月乙未,日出是黄色,有黑气如钱大,呈现在太陽中央。

京房《易传》上说:“祭天如不恭顺就是违逆,出现的灾异是太陽呈赤色,它的中央是黑色。

听到善言不赞许,造就是失知,出现的异常现象是太陽呈黄色。”

德行高尚的人,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同明,所以圣王在上,总体命令群贤,来宣扬上天的功劳,那么太陽的光明,五色具备,照耀无主;有主就呈异常现象,跟随人的行为而变化。

色不是白白地改动的,形不是白白地毁坏的,观看曰光的五种变化,足可以看出吉凶。

所以说“天象最明显的,没有比日月更大的了”,就是这种说法。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半夜星像雨一样坠一落到地上”。

董仲舒、刘向以为常见的星二十八宿,是君主的象征;众星是万民一类的象征。

众星宿不出现,象征诸侯的衰败;众星陨落,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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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汉书》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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