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孝经
第十(版本二):纪德行
【原文】
大家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常则和色柔声,必致(1)其亲一爱一;奉养则竭力营办,务得其欢心;疾病则供具汤药,及其忧早;丧葬则擗踊(2)哭泣,致〔尽其极也〕其哀痛;祭祀则以时思荐,尽其诚敬。
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事亲者,居上勿傲,为下勿悖(3)(4),在丑勿争。
居上而傲,则德不崇;居下而悖,则殃必及身;在丑而争,则声名乖戾(5)。
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牛羊豕曰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解读】
此章以另一个版本来规范妇德的“五备三除”。
对双亲要做到的五条:和颜悦色、尽心尽力、病时服侍、葬时至哀、祭祀至诚。
要戒除居上而傲、居下而悖,在丑而争。
【注释】
(1)致:奉献,献纳。
(2)擗踊:擗,捶胸;踊,以脚顿地。
形容极度悲哀。
(3)荐:祭祀时献牲。
(4)悖:违逆,违背。
(5)乖戾:抵触,不合情理。
【翻译】
曹大家说:“孝子侍奉双亲,平日里和颜悦色,柔声细语,一定时时表达亲近喜一爱一;奉养老人就尽心尽力,一定要得到长辈的欢心;倘若老人生病了,就呈供汤药,盼望早日好转;老人过世送丧时,就捶胸顿足地哭泣,极尽哀痛之情;祭祀已故先人时,就按春秋祭祀的时间进献祭品,极尽诚敬之心。
这五方面具备,然后能侍奉双亲。
侍奉双亲时,地位尊贵而不傲慢,身居下位而不违逆,在众人中礼让不争。
身居尊位而骄慢就品德不佳;身居下位而违逆就必招灾祸;身处众人中却一爱一争抢就会名声不好。
这三方面不戒除,虽然每日给双亲供养丰盛的饭菜,仍旧是不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