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孝经
第十:纪德行
【原文】
大家曰:“女子之事夫也,纚笄(1)〔谓束发加簪〕而朝,则有君臣之严;沃盥〔浇水洗手〕馈食〔献熟食〕,则有父子之敬;报反〔受恩思报〕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受期〔接受委托〕必诚,则有朋友之信;言行无玷(2),则有理家之度(3)。
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夫。
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4)不争。
居上而骄则殆(5),为下而乱则辱,在丑而争则乖(6)。
三者不除,虽和如琴瑟,犹为不妇(7)也。”
【解读】
此章规范妇德的“五备三除”,与丈夫相处也要有如同君臣、父子、兄弟、朋友相处的道义,且要言行自律。
还要戒除居上而骄、为下而乱、在丑而争。
【注释】
(1)纚笄〔lí jī〕:束发加簪。
(2)无玷:没有瑕疵;不受玷污。
(3)理家:料理家事。
度:事物所达到的境界。
(4)丑:众。
(5)殆〔dài〕危亡,危险。
(6)乖:不顺利,不和谐。
(7)不妇:不合为妇之道,违背妇德。
【翻译】
曹大家说:“女子侍奉丈夫,束发加簪后拜见丈夫,就有如君臣相见的庄严感;浇水洗手后献上食物,就有如父子般的恭敬;怀着感恩的心常想回报夫君,就有如兄弟般的道义;接受夫君委托之事竭诚去做,就有如朋友般的诚信;言行得体没有过失,就有料理家事的风范气度。
这五方面具备,然后就能侍奉好丈夫。
地位尊贵而不骄慢,身居下位而不任意随便,在大众中礼让不争。
身居上一位如果骄慢无理就会有危险,身居下位如果任一性一妄为就会受侮辱,在众人中如果与人争斗就常不顺心。
这三方面不戒除,虽然与丈夫如琴瑟般和睦,仍旧是违背妇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