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卷71 列传第31 徐湛之、江湛、王僧绰
徐湛之,字孝源,东海郯人。
司徒羡之兄孙,吴郡太守佩之弟子也。
祖钦之,秘书监。
父逵之,尚高祖长女会稽公主,为振威将军、彭城、沛二郡太守。
高祖诸子并幼,以逵之姻戚,将大任之,欲先令立功。
及讨司马休之,使统军为前锋,配以一精一兵利器,事克,当即授荆州。
休之遣鲁宗之子轨击破之,于阵见害。
追赠中书侍郎。
湛之幼孤,为高祖所一爱一,常与江夏王义恭寝食不离于侧。
永初三年,诏曰:“永兴公主一门嫡长,早罹辛苦。
外孙湛之,特所钟一爱一。
且致节之胤,情实兼常。
可封枝江县侯,食邑五百户。”
年数岁,与弟淳之共车行,牛奔车坏,左右驰来赴之。
湛之先令取弟,众咸叹其幼而有识。
及长,颇涉大义,善自位待。
事祖母及母,并以孝谨闻。
元嘉二年,除著作佐郎,员外散骑侍郎,并不就。
六年,东宫始建,起家补太子洗马,转国子博士,迁奋威将军、南彭城、沛二郡太守,徙黄门侍郎。
祖母年老,辞以朝直,不拜。
复授二郡,加辅国将军,迁秘书监,领右军将军,转侍中,加骁骑将军。
复为秘书监,加散骑常侍,骁骑如故。
会稽公主身居长嫡,为太祖所礼,家事大小,必咨而后行。
西征谢晦,使公主留止台内,总摄六宫。
忽有不得意,辄号哭,上甚惮之。
初,高祖微时,贫陋过甚,尝自往新洲伐荻,有纳布衫袄等衣,皆敬皇后手自作;高祖既贵,以此衣付公主,曰:“后世若有骄奢不节者,可以此衣示之。”
湛之为大将军彭城王义康所一爱一,与刘湛等颇相附协。
及刘湛得罪,事连湛之,太祖大怒,将致大辟。
湛之忧惧无计,以告公主。
公主即日入宫,既见太祖,因号哭下一床一,不复施臣妾之礼。
以锦囊盛高祖纳衣,掷地以示上曰:“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作此纳衣。
今日有一顿饱食,便欲残害我兒子!”上亦号哭,湛之由此得全也。
迁中护军,未拜,又迁太子詹事,寻加侍中。
湛之善于尺牍,音辞流暢。
贵戚豪家,产业甚厚。
室宇园池,贵游莫及。
伎乐之妙,冠绝一时。
门生千余人,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妍,衣服鲜丽。
每出入行游,途巷盈一满,泥雨日,悉以后车载之。
太祖嫌其侈纵,每以为言。
时安成公何勖,无忌之子也,临汝公孟灵休,昶之子也,并各奢豪,与湛之共以肴膳、器服、车马相尚。
京邑为之语曰:“安成食,临汝饰。”
湛之二事之美,兼于何、孟。
勖官至侍中,追谥荒公。
灵休善弹棋,官至秘书监。
湛之迁冠军将军、丹一陽一尹,进号征虏将军,加散骑常侍,以公主忧不拜。
过葬,复授前职,湛之表启固辞,又诣廷尉受罪;上诏狱官勿得受,然后就命。
固辞常侍,许之。
二十二年,范晔等谋逆,湛之始与之同,后发其事,所陈多不尽,为晔等款辞所连,乃诣廷尉归罪,上慰遣令还郡。
湛之上表曰:
贼臣范晔、孔熙先等,连结谋逆,法静尼宣分往还,与大将军臣义康共相脣齿,备于鞠对。
伏寻仲承祖始达熙先等意,便极言一奸一状。
而臣兒女近情,不识大体,上闻之初,不务指斥,纸翰所载,尤复漫略者,实以凶计既表,逆事归露;又仰缘圣慈,不欲穷尽,故言势依违,未敢缕陈。
情旨无隐,已昭天鉴。
及群凶收禽,各有所列,晔等口辞,多见诬谤;承祖丑言,纷纭特甚。
乃云臣与义康宿有密契,在省之言,期以为定,潜通一奸一意,报示天文。
末云熙先县指必同,以诳于晔,或以智勇见称,或以愚懦为目。
既美其信怀可履,复骇其动止必启。
凡诸诡妄,还自违伐,多举事端,不究源统,赍传之信,无有主名,所征之人,又已死没,首尾乖互,自为矛楯。
即臣诱引之辞,以为始谋之证,衔臣纠告,并见怨咎,纵肆狂言,必规祸陷。
伏自探省,亦复有由。
昔义康南出之始,敕臣入相伴慰,晨夕觐对,经逾旬日。
逆图成谋,虽无显然,怼容异意,颇形言旨。
遗臣利刃,期以际会,臣苦相谏譬,深加拒塞。
以为怨愤所至,不足为虑,便以关启,惧成虚妄,思量反覆,实经愚心,非为纳受,曲相蔽匿。
又令申情范晔,释中间之憾,致怀萧思话,恨婚意未申,谓此侥幸,亦不宣达。
陛下敦惜天伦,彰于四海,籓禁优简,亲理咸通;又昔蒙眷顾,不容自绝,音翰信命,时相往来。
或言少意多,旨深文浅,辞色之间,往往难测。
臣每惧异闻,皆略而不答。
惟心无邪悖,故不稍以自嫌。
忄娄忄娄丹实,具如此启。
至于法静所传,及熙先等谋,知实不早,见关之日,便即以闻。
虽晨光幽烛,曲昭穷款,裁以正义,无所逃刑。
束骸北阙,请罪司寇,乾施含宥,未加治考,中旨频降,制使还往,仰荷恩私,哀惶失守。
臣殃积罪深,丁罹酷罚,久应屏弃,永谢人理。
况一奸一谋所染,忠孝顿阙,智防愚浅,暗于祸萌,士类未明其心,群庶谓之同恶,朝野侧目,众议沸腾,专信仇隙之辞,不复稍相申体。
臣虽驽下,情非木石。
岂不知丑点难婴,伏剑为易。
而靦然视息,忍此余生,实非苟吝微命,假延漏刻。
诚以负戾灰灭,贻恶方来,贪及视息,少自披诉;冀幽诚丹款,傥或昭然,虽复身膏草土,九泉无恨。
显居官次,垢秽朝班,厚颜何地,可以自处。
乞蒙隳放,伏待鈇钅质。
上优诏不许。
二十四年,服阕,转中书令,领太子詹事。
出为前军将军、南兗州刺史。
善于为政,威惠并行。
广陵城旧有高楼,湛之更加修整,南望钟山。
城北有陂泽,水物丰盛。
湛之更起风亭、月观,吹台、琴室,果竹繁茂,花药成行,招集文士,尽游玩之适,一时之盛也。
时有沙门释惠休,善属文,辞采绮艳,湛之与之甚厚。
世祖命使还俗。
本姓汤,位至扬州从事史。
二十六年,复入为丹一陽一尹,领太子詹事,将军如故。
二十七年,索虏至瓜步,湛之领兵置佐,与皇太子分守石头。
二十八年春,鲁爽兄弟率部曲归顺,爽等,鲁轨子也。
湛之以为庙算远图,特所奖纳,不敢苟申私怨。
乞屏居田里,不许。
转尚书仆射,领护军将军。
时尚书令何尚之以湛之国戚,任遇隆重,欲以朝政推之。
凡诸辞诉,一不料省。
湛之亦以《职官记》及令文,尚书令敷奏出内,事无不总,令缺则仆射总任。
又以事归尚之,互相推委。
御史中丞袁淑并奏免官,诏曰:“令仆治务所寄,不共求体当,而互相推委,纠之是也。
然故事残舛,所以致兹疑执,特无所问,时详正之。”
乃使湛之与尚之并受辞诉。
尚之虽为令,而朝事悉归湛之。
初,刘湛伏诛,殷景仁卒,太祖委任沈演之、庾炳之、范晔等,后又有江湛、何瑀之。
晔诛,炳之免,演之、瑀之并卒,至是江湛为吏部尚书,与湛之并居权要,世谓之江、徐焉。
上每有疾,湛之辄入侍医药。
二凶巫蛊事发,上欲废劭,赐浚死。
而世祖不见一宠一,故累出外蕃,不得停京辇。
南平王铄、建平王宏并为上所一爱一,而铄妃即湛妹,劝上立之。
元嘉末,征铄自寿一陽一入朝,既至,又失旨,欲立宏,嫌其非次,是以议久不决。
与湛之屏人共言论,或连日累夕。
每夜常使湛之自秉烛,绕壁检行,虑有窃一听者。
劭入弑之旦,其夕,上与湛之屏人语,至晓犹未灭烛。
湛之惊起趣北户,未及开,见害。
时年四十四。
世祖即位,追赠司空,加散骑常侍,本官如故,谥曰忠烈公。
又诏曰:“徐湛之、江湛、王僧绰门户荼酷,遗孤流寓,言念既往,感痛兼深。
可令归居本宅,厚加恤赐。”
于是三家长给廪。
三子:聿之、谦之,为元凶所杀。
恆之嗣侯,尚太祖第十五女南一陽一公主,蚤卒,无子。
聿之子孝嗣绍封,齐受禅,国除。
江湛,字徽渊,济一陽一考城人,湘州刺史夷子也。
居丧以孝闻。
一爱一好文义,喜弹棋鼓琴,兼明算术。
初为著作佐郎,迁彭城王义康司徒行参军,南谯王义宣左军功曹。
复为义康司徒主簿,太子中舍人。
司空檀道济为子求湛妹婚,不许。
义康有命,又不从。
时人重其立志。
义康欲引与日夕,湛固求外出,乃以为武陵内史,还为司徒从事中郎,迁太子中庶子,尚书吏部郎。
随王诞为北中郎将、南徐州刺史,以湛为长史、南东海太守,政事委之。
元嘉二十五年,征为侍中,任以机密,领本州大中正,迁左卫将军。
时改选学职,以太尉江夏王义恭领国子祭酒,湛及侍中何攸之领博士。
二十七年,转吏部尚书。
家甚贫约,不营财利,饷馈盈门,一无所受,无兼衣余食。
尝为上所召,值浣衣,称疾经日,衣成然后赴。
牛饿,驭人求草,湛良久曰:“可与饮。”
在选职,颇有刻核之讥,而公平无私,不受请谒,论者以此称焉。
上大举北代,举朝为不可,唯湛赞成之。
索虏至瓜步,领军将军刘遵考率军出江上,以湛兼领军,军事处分,一以委焉。
虏遣使求婚,上召太子劭以下集议,众并谓宜许,湛曰:“戎狄无信,许之无益。”
劭怒,谓湛曰:“今三王在厄,讵宜苟执异议。”
声色甚厉。
坐散俱出,劭使班剑及左右推之,殆将侧倒。
劭又谓上曰:“北伐败辱,数州沦破,独有斩江湛,可以谢天下。”
上曰:“北伐自我意,江湛但不异耳。”
劭后燕集,未尝命湛。
常谓上曰:“江湛佞人,不宜亲也。”
上乃为劭长子伟之娉湛第三女,欲以和之。
上将废劭,使湛具诏草。
劭之入弑也,湛直上省,闻叫噪之一声,乃匿傍小屋中。
劭遣收之,舍吏绐云:“不在此。”
兵士即杀舍吏,乃得湛。
湛据窗受害,意色不挠。
时年四十六。
湛五子恁、恕、憼、愻、法寿,皆见杀。
初,湛家数见怪异,未败少日,所眠一床一忽有数升血。
世祖即位,追赠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加散骑常侍,本官如故,谥曰忠简公。
长子恁,尚太祖第九女淮一陽一长公主,为著作佐郎。
王僧绰,琅邪临沂人,左光禄大夫昙首子也。
幼有大成之度,弱年众以国器许之。
好学有理思,练悉朝典。
年十三,太祖引见,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胜。
袭封豫章县侯,尚太祖长女东一陽一献公主。
初为江夏王义恭司徒参军,转始兴王文学,秘书丞,司徒左长史,太子中庶子。
元嘉二十六年,徙尚书吏部郎,参掌大选。
究识流品,谙悉人物,拔才举能,咸得其分。
二十八年,迁侍中,任以机密。
僧绰沈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
先是,父昙首与王华并为太祖所任,华子嗣人才既劣,位遇亦轻。
僧绰尝谓中书侍郎蔡兴宗曰:“弟名位应与新建齐,超至今日,盖由姻戚所致也。”
新建者,嗣之封也。
及为侍中,时年二十九。
始兴王浚尝问其年,僧绰自嫌蚤达,逡巡良久乃答,其谦虚自退若此。
元嘉末,太祖颇以后事为念,以其年少,方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与参焉。
从兄徽,清介士也,惧其太盛,劝令损抑。
僧绰乃求吴郡及广州,上并不许。
会二凶巫蛊事泄,上独先召僧绰具言之。
及将废立,使寻求前朝旧典。
劭于东宫夜飨将士,僧绰密以启闻,上又令撰汉魏以来废诸王故事。
撰毕,送与江湛、徐湛之。
湛之欲立随王诞,江湛欲立南平王铄,太祖欲立建平王宏,议久不决。
延妃即湛之女,铄妃即湛妹。
太祖谓僧绰曰:“诸人各为身计,便无与国家同忧者。”
僧绰曰:“建立之事,仰由圣怀。
臣谓唯宜速断,不可稽缓。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愿以义割恩,略小不忍。
不尔,便应坦怀如初,无烦疑论。
淮南云:‘以石投水,吴越之善没取之。
’事机虽密,易致宣广,不可使难生虑表,取笑千载。”
上曰:“卿可谓能断大事。
此事重,不可不殷勤三思。
且庶人始亡,人将谓我无复慈一爱一之道。”
僧绰曰:“臣恐千载之后,言陛下唯能裁弟,不能裁兒。”
上默然。
江湛同侍坐,出阁,谓僧绰曰:“卿向言,将不大伤切直。”
僧绰曰:“弟亦恨君不直。”
及劭弑逆,江湛在尚书上省,闻变,叹曰:“不用僧绰言,以至于此。”
劭既立,转为吏部尚书,委以事任,事在《二凶传》。
顷之,劭料检太祖巾箱及江湛家书疏,得僧绰所启飨士并废诸王事,乃收害焉,时年三十一。
因此陷北第诸王侯,以为与僧绰有异志,并杀僧绰门客太学博士贾匪之、奉朝请司马文颖、建平国常侍司马仲秀等。
世祖即位,追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谥曰愍侯。
初,太社西空地一区,吴时丁奉宅,孙晧流徙其家。
江左初为周顗、苏峻宅,其后为袁悦宅,又为章武王司马秀宅,皆以凶终。
后给臧焘,亦颇遇丧祸,故世称为凶地。
僧绰常以正达自居,谓宅无吉凶,请以为第。
始就造筑,未及居而败。
子俭嗣,升明末,为齐国尚书右仆射。
史臣曰:甚矣,宋氏之家难也,仇衅所钟,亲地兼极,虽复倾天灭道,迹非嫌路,而灾隙内兆,邪蛊外兴,天一性一既离,一爱一敬同尽,探雀请熊,非无前衅,猜防之道,有未足乎。
世祖弱年轻躁,夙无朝一宠一,累任边外,未尝居中。
当璧之重,将由一爱一立,臣主回疑,事无蚤断。
若使守器以长,命不待贤,则密祸自销,危机可免。
圣哲之训,岂欺我哉!昔山涛举羊祜为太子太傅,盖欲以后事委之,而羊公短世。
僧绰绸缪主心,将任以国重,而宫车晏驾。
二臣并以道德谦冲,名高两代。
胙未中年,功谢成日,惜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