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君权谁授?
【原文】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
曰:“天与之。”
“天与之者,谆谆①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
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②之于民,而民受之。
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
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
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③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沤歌者,不沤歌尧之子而沤歌舜。
故曰,天也。
夫然后之中国④,践天子位焉。
而(5)居尧之宫,一逼一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
《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此之谓也。”
【注释】
①谆谆(Zhun):反复叮咛。
②暴(pu):显露,公开。
③南河:舜避居处,在今山东濮县东二十五里,河在尧都之南,故称南河。
④中国;这里指帝都。
⑤而:如。
【译文】
万章问:“尧拿天下授与舜,有这回事吗?”
孟子说:“不,天子不能够拿天下授与人。”
万章问:“那么舜得到天下,是谁授与他的呢?”
孟子回答说:“天授与的。”
万章问:“天授与他时,反复叮咛告诫他吗?”
孟子说:“不,天不说话,拿行动和事情来表示罢了。”
万章问:“拿行动和事情来表示,是怎样的呢?”
孟子回答说:“天子能够向天推荐人,但不能强迫天把天下授与人;诸侯能够向天子推荐人,但不能强迫天子把诸侯之位授与这人;大夫能够向诸侯推荐人,但不能强迫诸侯把大夫之位授一这人。
从前,尧向天推荐了舜,天接受了;又把舜公开介绍给老百姓,老百姓也接受了。
所以说,天不说话,拿行动和事情来表示罢了。”
万章说:“请问推荐给天,天接受了;公开介绍给老百姓,老百姓也接受了是怎么回事呢?”
孟子说:“叫他主持祭祀,所有神明都来享用,这是天接受了;叫他主持政事,政事治理得很好,老百姓很满意,这就是老百姓也接受了。
天授与他,老百姓授与他,所以说,天子不能够拿天下授与人。
舜辅佐尧治理天下二十八年,这不是凭一个人的意志够做得到的,而是天意。
尧去世后,舜为他服丧三年,然后便避居于南河的南边去,为的是要让尧的儿子继承天下。
可是,天下诸侯朝见天子的,都不到芜的儿子那里去,却到舜那里去;打官司的,都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去,却到舜那里去;歌颂的人,也不歌颂尧的儿子,却歌颂舜。
所以你这是天意。
这样,舜才回到帝都,登上了天于之位。
如果先前舜就占据尧的宫室,一逼一迫尧的儿子让位,那就是篡夺,而不是天授与他的了。
《太誓》说过:‘上天所见来自我们老百姓的所见,上天所听来自我们老百姓的所听。
’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读解】
按照一般传统的理解,在禅让制的时代,这一代的君权是由上一代的天子授与的。
这也就是孟子的学生万章的看法。
可孟子却作出了与传统看法不一样的回答,认为天子个人并没有权力把天下拿来授与谁,而只有上天和下民(老百姓)才有这个权力。
很明显,孟子是脚跨上下两个方面,一只脚跨在上天,有“君权神授”的神秘色彩;另一只脚却跨在民间,有“民约论”的味道。
而他的论述,则正好是在这两方面寻求沟通的桥粱,寻找“天意”与“民意”的结合点。
所谓“究天人之际”,研究天与人的关系,这是中国古代哲学家、思想家探讨的核心问题,而孟子在这里的探讨,是从政治、君权的角度来进行的,也算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罢。
事实上,孟子在这里的分析论述,与其说强调“天”的一方面,不如说强调“民”的一方面更为贴切。
就以他所分析的舜的情况来看,舜之所以最终“之中国,践天子位”,完全是因为“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诓歌者,不诓歌尧之子而怄歌舜”。
所以,与其说是“天授”,不如说是“民授”。
他最后所引《太誓》上的两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不也一方面说明了“天人之际”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说明了“天意”从根本上说还是来自“民意”吗?
可见,孟子的政治学说里的确怎么也抹不掉“以民为本”的思想。
从根本上来回答,是民授而不是神授、天授,当然更不是哪个个人所授,即便你是伟大如尧,也没有那样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