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
四 精、气、血、津液·5 气血精津液的关系
第五节 气血十精十津十液的关系
气、血、津十液、十精十等均是构成十人十体和维持人十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均赖脾胃化生的水谷十精十微不断地补充,在脏腑组织的功能活动和神的主宰下,它们之间又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转化。
在生理功能上,又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为用的密切关系。
一、气与血的关系
气属十陽十,主动,主煦之;血属十陰十,主静,主濡之?这是气与血在属十性十和生理功能上的区别。
但两者都源于脾胃化生的水谷十精十微和肾中十精十气,在生成、输布(运行)等方面关系密切,故曰:“气中有血,血中有气,气与血不可须臾相离,乃十陰十陽十互根,自然之理也”(《难经本义》)。
“人之一身,皆气血之所循行,气非血不和,血非气不运,故曰:气主煦之,血主濡之”(《医学真传·气血》):这种关系可概括为“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
(一)气对血的作用
气对血的作用,是气为血之帅,气为血帅包含十着三方面的意义:气能生血,气能行血,气能摄血。
1.气能生血:气能生血是指气的运动变化是血液生成的动力。
从摄入的饮食物转化成水谷十精十微,从水谷十精十微转化成营气和津十液,从营气和津十液转化成赤色的血,其中每一个转化过程都离不开气的运动变化,而气的运动变化又是通过脏腑的功能活动表现出来的。
气的运动变化能力旺盛,则脏腑的功能活动旺盛,化生血液的功能亦强;气的运动变化能力减弱,则脏腑功能活动衰退,化生血液的功能亦弱。
气旺则血充,气虚则血少。
故在临十床十治疗血虚疾患时,常配合补气药,就是补益生血的动力,所以周学海说:“前贤谓气能生血者……人身有一种气,其十性十情功力能鼓动人身之血,由一丝一缕化至十百千万,气之力止而后血之数亦止焉。
常见人之少气者,及因病伤气者,面色络色必淡,未尝有失血之症也,以其气力已怯,不能鼓化血汁耳。
此一种气,即荣气也,发源于心,取资于脾胃,故曰心生血,脾统血,非心脾之体能生血统血也,以其藏气之化力能如此也”(《读医随笔·气能生血血能藏气》)。
2.气能行血:气能行血指气的推动作用是血液循行的动力。
气一方面可以直接推动血行,如宗气,另一方面又可促进脏腑的功能活动,通过脏腑的功能活动推动血液运行。
“运血者即是气”(《血证论·十陰十陽十水火气血论》),“气行乃血流”(《素问·五脏生成论》王冰注)。
气生成于血中而固护于血外,气为血之帅,血在脉中流行,实赖于气之率领和推动。
故气之正常运动,对保证血液的运行有着重要意义。
总之,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气有一息之不运,则血有一息之不行;所以临十床十上治疗血行失常,常以调气为上,调血次之。
如气虚不能行血则面色觥白,补气行血则面色润泽;气滞则血瘀,妇女月十经闭止,行气活血则经通。
3.气能摄血:气能摄血即气对血的统摄作用。
气的固摄作用使血液正常循行于脉管之中而不逸于脉外。
“人身之生,总之以气统血”,“血之运行上下,全赖乎脾”(《血证论·脏腑病机论》)。
“血所以丽气,气所以统血。
非血之足以丽气也,营血所到之处,则气无不丽焉;非气不足以统血也,卫气所到之处,则血无不统焉。
气为血帅故也”(《张聿青医案》)。
气摄血,实际上是脾统血的作用。
“诸血皆统于脾”(《类证治裁·内景综要》),脾为气血运行上下之总枢,其气上输心肺,下达肝肾,外灌溉四旁,充溢肌肤,所谓居中央而畅四方,血即随之运行不息。
若脾虚不能统血,则血无所主,因而脱陷妄行。
气不摄血则可见出十血之候,故治疗时,必须用补气摄血之法,方能达到止血的目的。
如临十床十上每见血脱之危候,治本“血脱者固气”之法,用大剂独参汤补气摄血而气充十血止。
(二)血对气的作用
血对气的作用,即血为气之母。
血为气母是指气在生成和运行中始终离不开血。
血为气母的含义有二:其一,血能生气。
气存血中,血不断地为气的生成和功能活动提供水谷十精十微:水谷十精十微是全身之气的生成和维持其生理功能的主要物质基础。
而水谷十精十微又赖血以运之,借以为脏腑的功能活动不断地供给营养,使气的生成与运行正常地进行。
所以血盛则气旺,血衰则气少。
其二,血能载气,“守气者即是血”,“载气者,血也”(《血证论·十陰十陽十水火气血论》)。
气存于血中,赖血之运载而达全身。
血为气之守,气必依附于血而静谧。
故云:“气十陽十而血十陰十,血不独生,赖气以生之;气无所附,赖血以附之”(《医论三十篇》)。
否则,血不载气,则气将飘浮不定,无所归附。
故气不得血,则散而无所附。
所以在临十床十上,每见大出十血之时,气亦随之而涣散,形成气随血脱之候。
综上所述,气与血,一十陰十一十陽十,互相维系,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守。
“一身气血,不能相离,气中有血,血中有气,气血相依,循环不已”(《不居集》)。
若血气不和,则百病丛生。
二、气与十精十的关系
(一)气对十精十的作用
十精十包括先天之十精十和后天之十精十。
十精十依气生,气化为十精十。
十精十之生成源于气,十精十之生理功能赖于气之推动和激发。
如肾十精十之秘藏,赖元气固护于外。
气聚则十精十盈,气弱则十精十走。
元气亏损,肾失封藏,每见失十精十之害。
“十精十乃气之子”,十精十之与气,本自互生,十精十气充足,则神自旺。
(二)十精十对气的作用
“十精十化为气,元气由十精十而化也”(《类经,十陰十陽十类》)。
十精十藏于肾,肾十精十充盛,盛乃能泻,不断地供给五脏六腑,以促进脏腑的生理活动。
五脏六腑的功能正常,则元气方能化生不已。
十精十盈则气盛,十精十少则气衰。
故元十精十失则元气不生,元十陽十不充。
所以失十精十家每见少气不足以息,动辄气喘,肢倦神疲,懒于语言等气虚之证。
三、气与津十液的关系
气属十陽十,津十液属十陰十,这是气和津十液在属十性十上的区别,但两者均源于脾胃所运化的水谷十精十微,在其生成和输布过程中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病理上病气即病水,病水即病气。
所以在治疗上,治气即是治水,治水即是治气。
(一)气对津十液的作用
气对津十液的作用表现为气能生津、行津、摄津三个方面。
1.气能生津:气是津十液生成与输布的物质基础和动力。
津十液源于水谷十精十气,而水谷十精十气赖脾胃之腐熟运化而生成。
气推动和激发脾胃的功能活动,使中焦之气机旺盛,运化正常,则津十液充足。
“水化于气”(《血证论·十陰十陽十水火气血论》),“气可化水”(《程杏轩医案续录》)。
所以,津十液的生成、输布和排十泄均离不开气的作用。
故三焦之气失职,则津十液停聚而为湿为水为肿。
如太十陽十蓄水证,水热互结于膀十胱,气化不行,津十液不布,则口渴而小十便不利,治以五苓散助气化而散水邪,膀十胱津十液得以化气,升腾于上,敷布于脏腑而还为津十液,不生津而渴自止。
所以气旺则津充,气弱则津亏。
2.气能行津:气能行津指气的运动变化是津十液输布排十泄的动力。
气的升降出入运动作用于脏腑,表现为脏腑的升降出入运动。
脾、肺、肾、肝等脏腑的升降出入运动完成了津十液在体内的输布、排十泄过程,所谓“气行水亦行”(《血证论·十陰十陽十水火气血论》)。
当气的升降出入运动异常时,津十液输布、排十泄过程也随之受阻。
反之,由于某种原因,使津十液的输布和排十泄受阻而发生停聚时,则气的升降出入运动亦随之而不利。
由气虚、气滞而导致的津十液停滞,称作气不行水;由津十液停聚而导致的气机不利,称作水停气滞。
两者互为因果,可形成内生之水湿、痰饮,甚则水肿等病理变化。
这是在临十床十上治疗水肿行气与利水法常常并用的理论依据之一。
3.气能摄津:气能摄津是指气的固摄作用控制着津十液的排十泄。
体内的津十液在气的固摄作用控制下维持着一定的量。
若气的固摄作用减弱,则体内津十液任意经汗、尿等途径外十流,出现多汗、漏汗、多尿、遗尿的病理现象,临十床十治疗时应注意补气固津。
(二)津十液对气的作用
“水可化气”(《程杏轩医案续录》),“气生于水”(《血证论·十陰十陽十水火气血论》)。
水谷化生的津十液,通过脾气升清散十精十,上输于肺,再经肺之宣降通调水道,下输于肾和膀十胱。
在肾十陽十的蒸动下,化而为气,升腾敷布于脏腑,发挥其滋养作用,以保证脏腑组织的正常生理活动,故云:“水十精十四布,五经并行”(《素问·经脉别论》)。
此外,津十液是气的载体,气必须依附于津十液而存在,否则就将涣散不定而无所归。
因此,津十液的丢失,必导致气的耗损。
如暑病伤津耗液,不仅口渴喜饮,且津十液虚少无以化气,而见少气懒言、肢倦乏力等气虚之候。
若因汗、吐太过,使津十液大量丢失,则气亦随之而外脱,形成“气随液脱”之危候,故曰:“吐下之余,定无完气”(《金匮要略心典》)。
四、血与十精十的关系
十精十能化血,血能生十精十,十精十血互生,故有“十精十血同源”之说。
(一)血对十精十的作用
“夫血者,水谷之十精十气也,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男子化而为十精十,女子上为十乳十汁,下为经水”(《赤水玄珠·调十经门》)。
“十精十者,血之十精十微所成”(《读医随笔·气血十精十神论》)。
血液流于肾中,与肾十精十化合而成为肾所藏之十精十。
由于血能生十精十,血旺则十精十充,血亏则十精十衰。
临。
十床十上每见血虚之候往往有肾十精十亏损之征。
(二)十精十对血的作用
“血即十精十之属也,但十精十藏于肾,所蕴不多,而血富于冲,所至皆是”(《景岳全书,血证》)。
肾藏十精十,十精十生髓,髓养骨,“骨髓坚固,气血皆从”(《素问·生气通天论》)。
由此可见,十精十髓是化生血液的重要物质基础。
十精十足则血足,所以肾十精十亏损可导致血虚。
目前治疗再生障碍十性十贫血,用补肾填十精十之法而获效。
以补肾为主治疗血虚,就是以十精十可化血为理论依据的。
五、血与津十液的关系
血与津十液均是液态物质,均有滋润和濡养作用,与气相对而言,二者均属于十陰十,在生理上相互补充,病理上相互影响。
(一)血对津十液的作用
运行于脉中的血液,渗于脉外便化为有濡润作用的津十液。
“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其血气皆上于面而走空窍,……其气之津十液,皆上熏于面”(《灵枢·邪气脏腑病形》)。
当血液不足时,可导致津十液的病变。
如血液瘀结,津十液无以渗于脉外,以濡养皮肤肌肉,则肌肤干燥粗糙甚至甲错。
失血过多时,脉外之津十液渗人脉中以补偿血容量的不足,因之而导致脉外的津十液不足,出现口渴、尿少、皮肤干燥等表现。
所以,中医有“夺血者无汗”,“衄家不可发汗”,“亡血者,不可发汗”之说。
(二)津十液对血的作用
津十液和血液同源于水谷十精十微,被输布于肌肉、腠理等处的津十液,不断地渗入孙络,成为血液的组成成分。
所以,有“津血同源”之说。
汗为津十液所化,汗出过多则耗津,津耗则血少,故又有“血汗同源”之说。
如果津十液大量损耗,不仅渗入脉内之津十液不足,甚至脉内之津十液还要渗出于脉外,形成血脉空虚、津枯血燥的病变。
所以,对于多汗夺津或十精十液大量丢失的患者,不可用破血逐瘀之峻剂,故《灵枢·营卫生会》有“夺汗者无血”之说。
血与津十液均是周流于全身的液态物质,不仅同源于水谷十精十微,而且在运行输布过程中相辅相成,互相十十交十十会,津可人血,血可成津,“水中有血,血中有水”,“水与血原并行而不悖”
(《血证论·十陰十陽十水火气血论》),共同发挥其滋养、濡润作用。
在病理上血与津十液又相互影响,“孙络水(今改外)溢,则经有留血”(《素问·调十经论》)。
“经为血,血不利则为水,名曰血分”(《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
血能病水,水能病血。
水肿可导致血瘀,血瘀亦可导致水肿,这是临证屡见不鲜的。
瘀血也可是水肿形成后的病理产物,而水肿则往往有瘀血见证。
“汗出过多则伤血,下后亡津十液则伤血,热结膀十胱则下血,是水病而累血也”(《血证论·十陰十陽十水火气血论》)。
这里唐氏把汗、津十液以及膀十胱所藏之液均归于水类。
十陰十水过多地损耗必然使十陰十血发生虚或瘀的变化。
“吐血咳血,必兼痰饮,血虚则十精十竭水结,痰凝不散,失血家往往水肿,瘀血化水,亦发水肿,是血病而兼水也”(《血证论·吐血》)。
例如心咳、肺咳,往往可以继发水肿。
另外,血、水还可以同时发病,例如妇女经闭水肿、外伤瘀血水肿等。
由于血液与津十液在病理上常互相影响而并存,故在治疗上应注意水病治血、血病治水、水血兼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