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枣记
第十四回 真人建西河大供 虚靖保真人上升
却说萨真一人回至西河,其田园尚在,屋宇尚存。
真一人乃写了文契卖于人,所卖得的价钱遂做一个十日十夜大供,请着黄冠羽士烧了许多的清净香、自然香、无为香,设了许多的法喜食、甘露食、人天食,念了许多的《度人经》、《消灾经》、《救苦经》,拜了许多的慈悲忏、幽冥忏、拔亡忏。
竖起一根旗幡,召着地府一切孤魂等。
众男魂聚作一一团一 ,女魂聚作一一团一 ,老魂聚作一一团一 ,少魂聚作一一团一 ,疯瘫跏跛之魂聚作一一团一 ,每日三餐施食,好不齐整哩!
但这样大斋感动了天上玉帝,玉帝恐有甚么狂精、猛怪、大妖、小魔阻挠道场,却令马灵官下界监着斋坛。
每当施食之际,马灵官见有妖精魔怪纷纷乱抢,遂用三昧火烧去,把那所施的斋食烧得焦枯,连幽魂皆不得食。
忽南海之中有一女菩萨知道。
这女菩萨呵:
面如满月,貌似梨花。
两鬓上珠翠不事,满胸前璎珞一交一 珈。
红孩儿浑身火焰,龙女子髻挽双丫。
竹篮中一尾金鲤,净瓶内两朵莲花。
紫竹林遥瞻水月,普陀岩深处为家。
这女菩萨乃是救苦救难观世音也。
他在南海普陀岩,慧眼一看,只见萨真一人设这样大供,诸鬼魂皆不得食,却是枉然。
一念慈悲,计上心来,遂驾着一朵祥云,迳到西河,变成一个鬼王,三头六臂,青脸撩牙,混在斋坛中抢食。
马灵官看见,放出三昧真火望鬼魂中一烧。
好一个鬼王!用甘露水一洒,火乃灭绝。
真个是:“万真环拱内,百亿瑞光中。”
众鬼魂才得饱餐清净供,寒林无怨苦。
你看,观世音此一念善哉,善哉!萨真一人十日十夜斋供完成,却又化了许多的冥钱周济诸鬼。
再化了两签冥钱,一角公文,直差符使迳送至枉死城中,一交一 还郑德翁主者。
功德圆满,众鬼魂乃欢天喜地而散。
观世音亦现出本来面目驾一朵祥云回南海而去,忽半空中遇着张虚靖、王方平、葛仙翁三位仙人。
女菩萨却接住云头,与他稽了一首。
张虚靖天师并葛、王二仙亦按住云头,遂问道:“大士从何方寻声,何处救苦而来?”
观音道:“西河萨守坚建度亡大供,我从那里施甘露水来。”
虚靖道:“善哉,善哉。”
既而问道:“萨守坚而今功行圆成否?”
观音道:“此人修行数十年,阳间救济生者,幽冥超度鬼魂,功德无量。
君等当奉闻玉帝,升入仙班,使名书‘上清’可也。”
三神仙道:“吾三人适从蓬莱山而回,正有此意,明日欲奏于玉帝,保举此人。”
观音道:“闻君等当初已传其法,今复保举,此成始成终之美也。”
遂相别而去。
此且不题。
却说张虚靖、王方平、葛仙翁同到三天门外,时玉帝正当御殿。
只见红云缭绕,瑞气氤氲,左列着日宫太阳帝君,右列着月府太陰皇后;左列着三官大帝,右列着四圣真君;左列着二十八位周天星宰,右列着三百六十感应天尊。
张虚靖乃同了王葛二仙俯伏通明殿下,奏道:“蜀中西河县有一法流姓萨名守坚,修行数十余年,佩参符录,奏名真一人。
阳间救济群生,陰府超度众鬼,功行完满,当入仙班。
伏望陛下降以一纸丹书擢居九天仙职,臣等无任激切屏营之至。”
玉帝见奏,天颜大喜道:“萨守坚修行功满,合入仙班,即差绯衣使者驾赤虬持玉节取升天曹,授以仙职。”
张、王、葛三仙谢恩毕,遂退出三天门外,送取绯衣使者下降天庭。
此又不在话下。
却说萨真一人自西河设供以毕,只在永泰寺居住,安以丹炉,烧炼“大还之丹”。
以朱砂为父,水银为母,黑铅为子,用文武之火,收日月之精,七还九返,炼成了金丹。
将欲出外云游,忽王善现形告曰:“天诏将临,召真一人归领天枢,真一人不必远去。”
言未毕,只见碧天之上,彩云微茫,半空中异香飘下,百里之外俱香。
仙乐一部,嘹嘹亮亮。
少顷见绯衣使者驾有赤虬,持有玉节,迳到永泰寺中,出天书一纸,付与真一人,说道:“真一人修行功满,张虚靖天师、葛仙翁、王方平三仙长保奏真一人归领天枢。
天上极乐不苦也,真一人可疾速而往。”
须臾之间,真一人气绝而死,遂与王善跟着绯衣使者迳上天宫而去。
及到三天门外,张、王、葛三师已从彼处等候。
真一人一见喜不自胜,即稽首称谢,说道:“弟子萨守坚,昔蒙传法之教,今蒙保荐之恩,天恩难报也!”三师说道:“汝传吾法,汝演吾教,今不负吾所望,可喜,可喜!”
言毕,王善复来稽首,天师问道:“此何人耶?”
真一人道:“此乃湘陰庙神王善,随弟子收录为将的。”
张应靖即同王、葛二仙又领着真一人同至通明殿下,朝见玉帝。
张虚靖复启奏:“臣张虚靖同仙僚王方平、葛仙翁,并绯衣使者领着西河萨守坚跪伏天樨,乞降玉旨,佥授萨守坚何职?”
玉帝道:“萨守坚功行圆,今又奏名真一人,合领天枢之职,掌天曹文薄,出入朕前。”
萨真一人谢恩讫,遂奏道:“臣守坚曾收有湘陰庙广福神王善部下为将,现在三天门外听候玉旨,今受何职?愿赐敕令。”
玉帝见奏,宣道:“萨守坚既收王善为将,合受王善以灵官之职,永凭差遣。”
萨真一人又谢恩讫。
于是张天师与王、葛二仙僚同真一人下了通明宝殿,金童玉女各执幢幡宝盖,引真一人入天枢之宫。
众仙齐来贺喜。
真一人彼时死在永泰寺中,寺僧具棺葬之。
后一尸一亦不复见矣。
始知真一人一尸一解而去。
予嘉其事,故为之作《咒枣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