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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刘般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刘恺字伯豫,以当袭父般爵,让与弟宪,遁逃避封。
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请绝恺国,肃宗美其义,特优假之,恺犹不出。
积十余岁,至永元十年,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因上书曰:“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
窃见居巢侯刘般嗣子恺,素行孝友,谦逊洁清,让封弟宪,潜身远迹。
有司不原乐善之心,而绳以循常之法,惧非长克让之风,成含弘之化。
前世扶一陽一侯韦玄成,近有陵一陽一侯丁鸿,并以高行洁身辞爵,未闻贬削,而皆登三事①。
今恺景仰前修,有伯夷之节,宜蒙矜宥,全其先功,以增圣朝尚德之美。”
和帝纳之,下诏曰:“故居巢侯刘般嗣子恺,当袭般爵,而称父遗意,致国弟宪,遁亡七年,所守弥笃。
盖王法崇善,成一人 之美。
其听宪嗣爵。
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
乃征恺,拜为郎,稍迁侍中。
恺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风行②。
恺性笃古,贵处士,每有征举,必先岩穴③。
论议引正,辞气高雅。
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
元初中,一邓一 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为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
时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诏下公卿,议者以为不便。
恺独议曰:“诏书所以为制一服 之科者,盖崇化厉俗,以弘孝道也。
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师,职在辩章百姓,宣美风俗,尤宜尊重典礼,以身先之。
而议者不寻其端,至于牧守则云不宜,是犹浊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④直,不可得也。”
太后从之。
时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
尚曾副大将军一邓一 骘,骘一党一 护之,而太尉马英、司空李郃承望骘旨,不复先请,即独解尚臧锢,恺不肯与议。
后尚书案其事,二府并受谴咎,朝廷以此称之。
安帝时,诏引恺拜太尉。
视事三年,以疾乞骸骨,久乃许之。
岁余,卒于家。
(取材于《后汉书·刘般传》)
【注】①三事:三公之位,这里指丞相;后文提及的“公卿”即三公九卿,是朝廷高官;“二千石”“刺史”指地位较高的州郡牧守级长官;“长吏”指地位较高的县级官员。
②风行:风操品行。
③岩穴:即岩穴之士,指隐士。
④景:通“影”,影子。
【译文】
刘恺字伯豫,因为(按礼法)应当世袭父亲刘般的封爵,(为了)让给弟弟刘宪,(就)离家逃走,以躲避世袭封爵。
过了很久,到了章和年间,有关部门上书请求撤除他的封国,肃宗赞美刘恺的义行,特别优待宽容他,可刘恺还是不肯露面。
过了十余年,到了永元十年,有关部门重申原来的请求(撤除刘恺的封国),侍中贾逵于是给皇帝上奏书,说:“孔子说过“能用礼让的道理来治国,对处理国事就没有什么困难了/。
我了解到居巢侯刘般的承嗣儿子刘恺,他平素的品行,对兄弟友爱,为人谦逊清白,把封国让与弟弟刘宪,自己藏身隐居很久了。
有关部门不推究刘恺乐于为善的本意,而依照平常的法则处理此事,这恐怕不能鼓励礼让的风气,也不能成全宽容仁厚的教化。
前代有扶一陽一侯韦玄成,近代有陵一陽一侯丁鸿,都因高洁品行没有接受封爵,从未听说过他们遭到贬爵削封,却都升官登宰相之位。
现在刘恺仰慕前贤,有伯夷的节操,应当让他蒙受矜怜宽宥,保全他祖先的功业,以扩大彰显朝廷崇尚仁德的美誉。”
和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说:“过世的居巢侯刘般,他的继嗣儿子刘恺,(按礼法)应当世袭父亲刘般的封爵,而刘恺声称遵从父亲的遗愿,把封国爵位让与弟弟刘宪,自己逃走藏身隐居七年,他操守很是坚定。
大凡王法在于推崇善举,助人完成美事。
现准许刘宪袭爵。
这是对特殊情况的权宜处理,以后不得以此为例。”
于是征召刘恺,将他任命为郎,不久升迁为侍中。
刘恺入朝为官,同朝为官者没有谁不敬仰他的风操品行。
刘恺性情纯厚古朴,推崇有才德而隐居不仕的人,每逢征召举荐人才时,一定以岩穴之士(隐士)为先。
他评论引证,谈吐高雅。
以往制度规定:三公、九卿、二千石官员、刺史,不得为父母守丧三年,因此朝廷上下众多官员都废弃了丧礼。
元初年间,一邓一 太后下诏规定长吏以下官员不为父母服丧三年的,不得参加主掌诉讼案件和选拔举用贤能。
当时有人上奏说州郡的长官也应该执行与此相同的丧礼制度。
朝廷下诏让公卿大臣们讨论,议论者多认为州郡的长官不便行此丧制。
只有刘恺建议说:“朝廷下诏书,之所以制定长吏以下必须守丧三年的法令,不过是为崇尚教化、移风易俗,来达到弘扬孝道的目的。
现在刺史、二千石这样的官职作为州郡的师表,其职责就是教化百姓、美化风俗,按理更应该实行为父母守丧三年的礼制,用自己为他人作了榜样。
可是议论的人却不探寻它的原委,以至于说郡守级官员不应该服丧三年,这就像使河水的源头混浊却想得到清泉,使树木的外形弯曲却想得到笔直的影子,这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
太后听从采纳了他的建议。
当时征西校尉任尚因为非法谋取利益而被羁押追究抵罪。
任尚曾经是大将军一邓一 骘的副手,因而一邓一 骘的一党一 羽庇护他,太尉马英、司空李郃迎合一邓一 骘的旨意,不再事先请示,就独自解除任尚的监禁,刘恺不肯赞同他们的做法(议处、判议)。
后来尚书查办此案,太尉马英、司空李合二人都受到责罪,而朝廷却因此称赞了刘恺。
安帝亲政的时候,下诏征召刘恺授予他太尉官职,在任上治事三年,因为身体疾病请求退职告老还乡,安帝过了很久才答应他。
一年多后,在家里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