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卷五十四·史部十○杂史类存目三
△《平播始末》·二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郭子章撰。
子章有《衣生易解》,已著录。
万历间,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
子章方巡抚贵州,被命与李化龙同讨平之。
化龙有《平播全书》,备录前後进剿机宜。
子章亦尝有《黔记》,颇载其事。
晚年退休家居,闻一二武弁造作平话(案:《永乐大典》有平话一门,所收至夥,皆优人以前代轶事敷衍成文而口说之),左袒化龙,饰张功绩,多乖事实。
乃仿纪事本末之例,以诸奏疏稍加诠次,复为此书,以辨其诬。
△《平播全书》·十五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李化龙撰。
化龙字于田,长垣人,万历甲戌进士,历官兵部尚书,谥襄毅,事迹具《明史》本传。
播州杨氏,自唐乾符中据有其地,历二十九世,八百馀年。
万历初,杨应龙为宜慰使,恃险作乱。
诏起化龙巡抚四川,寻进总督四川、湖广、贵州军务,进讨平之,以其地置遵义、平越二府。
因裒军中前後文牍,编为是书。
前五卷为进军时奏疏,六卷为善後事宜奏疏,七卷为咨文,八卷至十一卷为牌票,十二卷至十四卷为书札,十五卷为评批、为祭文。
明代用兵,大抵十出而九败,不过苟且以求息事,而粉饰以奏功。
惟平播一役,自出师至灭贼,凡百有十四日,成功颇速。
史称化龙是役,可与韩雍、项宗埒。
其出师次第,虽载其大纲,而情形曲折,则不及此书之详具。
录存其目,亦足资参考也。
末有万历辛丑四川布政使参议王嘉谟《后序》,称身在军中,备见行事。
盖所言犹为实录云。
(案:此书虽载文而不纪事,然其文全为平定播州而作,实具斯一事之始末。
其载文即纪事也。
又虽冠以奏疏,而仅三之一,不可入《奏议》。
虽出一人之手,而大抵书记吏胥之所为,不可以入《别集》。
故从其本事,入之《杂史类》焉。
)
△《建文朝野汇编》·二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屠叔方撰。
叔方,秀水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监察御史。
其书分《逊国编年》、《报国列传》、《建文传纪》、《建文定论》诸目,盖杂采野史传闻之说,裒合成编。
大抵沿袭讹传,不为信史。
至摭典故辑遗之谬说,谓宣宗为惠帝之子,尤无忌惮矣。
△《明祖四大法》·十二卷(内府藏本)
明陈栋如撰。
栋如字子极,无锡人,万历戊戌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事迹附见《明史·冯应京传》。
是书乃其自襄阳推官下狱释归时所辑。
以明太祖事实分心法、治法、祀法、兵法四门,皆於宝训、实录中择其有关政体者,分条类载。
盖本宋濂《圣政记》而扩充之。
然配隶多未切合,详略亦往往失中,不足以资检核也。
△《肃皇外史》·四十六卷(内府藏本)
明范守己撰。
守己字介儒,洧川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按察司佥事。
是编记明世宗一代朝政,编年系月,立纲分目,颇见详备。
而词近琐碎,不合史体。
当时南京书坊尝刻其节本,附雷礼《大政记》以行。
此则其全书也。
△《圣典》·二十四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明朱睦挈撰。
睦挈有《易学识遗》,已著录。
是书纪太祖开国事迹,分八十一目。
仿《贞观政要》之体,视宋濂《洪武圣政记》所载较详。
△《倭患考原》·二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黄俣卿撰。
自题曰闽人,其始末未详。
俣卿以嘉、隆间福建濒海郡县尝被倭患,故为是书以推其致祸之由。
上卷溯洪武初年遣使通倭,终万历初广贼林凤之乱。
下卷恤援朝鲜,则纪宋应昌、杨镐东征事也。
卷末附以《倭俗考》,其中所载闽事居多。
草野传闻,殊为简略。
△《典故纪闻》·十八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明余继登撰。
继登字世用,号衢,交河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谥文恪,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编杂记前明故事,自洪武迄於隆庆。
然其帝曰云云之属,多属空谈。
大抵皆记注实录润色之词。
亦颇及琐屑杂事,不尽关乎政要。
如太祖攻婺城时,见五色,无论其事真伪,总不在法戒之列。
又如成祖时灵邱民一产三男,有司议给廪至八岁,成祖命给至十岁。
亦细故,不足毛举也。
△《使琉球录》·二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萧崇业、谢杰同撰。
崇业,南临安卫人,隆庆辛未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杰,长乐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户部尚书,总督仓场。
万历七年,崇业为户科给事中,杰为行人司行人,奉使往封琉球国世子尚永为中山王。
是年六月,渡海抵其国,十月还闽。
因记其行事仪节及琉球山川风俗为此书。
大抵本嘉靖十三年陈侃、四十年郭世霖二《录》而稍润益之。
《明史·艺文志》载谢杰《使琉球录》六卷。
此本止分上、下二卷,检勘并无阙佚,殆“六”字为传写之误欤。
△《乙未私志》·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余寅撰。
案明有两余寅。
其一字仲房,歙县人,与徐渭、沈明臣俱入胡宗宪幕中,《明史》附见《徐渭传》中。
此余寅鄞县人,本字君房,晚年改字僧杲,万历庚辰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冬,帝以军政失察,贬科道官三十馀人,九卿力谏不纳。
既而恶大学士陈于陛论救,复命改谪远方。
吏部尚书孙丕扬等再抗疏谏,帝益怒,尽除其名。
寅因作此书纪其本末,及贬削诸臣姓名。
案《明史·陈于陛传》,载此事作两都言官,而《孙丕扬传》则作南京言官,微有不同。
据寅所纪,乃北京科道耿随龙等,南京科道伍文焕等,与《于陛传》相合。
知《丕扬传》中“南”字,以与“两”字形似而讹也。
△《驭倭录》·九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王士骐撰。
士骐字ぁ伯,太仓人,尚书世贞子,万历己丑进士,官至吏部员外郎,坐妖书逮狱削籍,《明史·文苑传》附载《世贞传》末。
是编乃其为兵部主事时采明一代倭寇事迹,起洪武元年,讫万历二十四年。
凡当时所奉诏旨及诸臣章奏,并中外战守方略,案年编纪,本末颇具。
《自序》以为薛浚《考略》、王文光《补遗》、郑若曾《筹海图编》,多取野史为证,往往失真。
故所录皆就国史中拈出。
然当时奏报亦多掩败为功,欺蔽蒙饰。
国史所载,正未必尽为实录也。
△《建文书法亻疑》·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朱鹭撰。
鹭字白民,吴县人。
其书作於万历乙未诏复革除年号之时。
盖欲上之於朝以补国史,故称曰“亻疑”,而署名自称曰臣。
其书《前编》一卷,纪惠帝初生至为太孙时事。
《正编》二卷,记惠帝在位四年事。
体例全仿朱子《通鉴纲目》。
《附编》二卷,则杂录明人之论述。
卷首冠以《颂圣德》十条,纪明历朝恕待惠帝君臣之旨;《述公论》六条,纪历朝请复革除年号之奏章;《亻疑书法》十六条,则自叙其纪事之例。
其论惠帝之失,惟在削宗藩,变祖制,持论未尝不正。
惟行Т从亡,尚沿旧说。
又成祖未即位以前,削帝称王,於义虽当,然不宜出於明之臣子。
至《序》末题识一条,称万历甲午,梦明太祖示以“一朝表谱”四金字,次日具奏,焚孝陵下,复梦太祖召见,则几於妖言矣。
△《绳武编》·三十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吴瑞登撰。
瑞登有《两朝宪章录》,已著录。
是编成於万历壬辰。
以洪武至隆庆事迹,分类编辑。
其例一依真德秀《大学衍义》,凡四大纲,一曰《格致》,二曰《诚正》,三曰《修身》,四曰《齐家》。
为目十有二,又分子目五十。
然明自太祖开创之初,已多过举。
成祖篡立,虐焰横煽。
英宗以下,亦瑕多瑜少。
至世宗、穆宗,善政不及十之一,稗政逾於十之九矣。
瑞登乃胪列虚词,使与古帝王媲美,虽臣子之体宜然,然非事实也。
至於法戒并存,在德秀编录前代史书,自无不可。
瑞登乃举历朝之失,昌言排击孔子讳内之谓何,是又并非臣子之体矣。
此所谓进退无据也。
△《北楼日记》·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
考《明史·神宗本纪》,万历二十年,宁夏致仕副总兵孛拜杀巡抚都御史党馨、副使石继芳,据城反。
此书即记其事。
北楼者,宁夏镇城楼贼所据以为变者,故以名编。
所载自正月己丑始乱,至九月辛未平贼,按日系事,颇为详悉。
其中月日先後,往往与《史》不合。
如贼聚众杀馨,纵狱囚,焚案牍,在二月戊申,而《史》作三月戊辰。
总督魏学曾下檄安抚,在二月壬子,而《史》作三月壬申。
河套诸部大入助贼,在三月庚午,而《史》作六月乙未。
叶梦熊代为总督,在六月甲午,而《史》作七月甲申。
都督李如松以辽阳宣大兵至,在六月戊申,而《史》作四月甲辰之类。
不一而足。
似当以此书为得实。
《史》盖所见异词。
其记原州总兵李句率副总兵王通、参将赵武等统兵马五万屯灵州讨贼,及河套诸部再入定边,掠延庆,数千骑渡河云云。
《本纪》皆不载。
亦偶遗之。
盖《史》书该一朝之事,总其大纲。
私记载一方之事,具在细目。
体例固各不同尔。
△《明宝训》·四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万历壬寅南京礼部郎中陈治本、工部郎中吕允昌、礼部主事朱锦等所刊。
盖裒合历朝官撰之本以为一编者也。
原本《洪武》六卷,成於永乐十六年。
《永乐》十五卷、《洪熙》二卷,均成於宣德五年。
《宣德》十二卷,成於正统三年。
《正统》十二卷,成於成化三年。
《成化》十卷,成於弘治四年。
《弘治》十卷,成於正德四年。
《正德》十卷,成於嘉靖四年。
《嘉靖》二十四卷,成於隆庆五年。
《隆庆》八卷,成於万历二年。
皆有当时御制《序》。
统计一百一十三卷。
此本四十卷,治本等所合并也。
建文本无实录,景泰虽有实录而未修宝训,故所刊止於十朝。
英宗一朝,并入天顺年事,总以《正统》标名,殊乖体例。
盖当时官书,本题庙号,而治本等汇刻,改题年号,以从简易。
既不可一书两名,遂总题为《正统》也。
其书皆自实录撮出,分类编载,门目大同小异,皆以《贞观政要》为式云。
△《吴淞甲乙倭变志》·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张鼐撰。
鼐字世调,华亭人,万历甲辰进士,官至南京吏部右侍郎,兼詹事府詹事。
吴淞倭患,在嘉靖甲寅、乙卯之间,故记二岁事独详。
上卷分《纪兵》、《纪捷》、《歼渠》、《周防》四目。
下卷分《十德》、《十勋》、《十忠》、《十节》、《僧兵》、《狼兵》、《盐丁》、《遣祀》、《三太学》、《四辩士》、《两孝子》、《三乞儿》、《三腐儒》等十三目。
《明史·艺文志》著於录。
此本题曰《甲乙倭变抄录》者,省其文也。
鼐《自序》云:松之难,松之遗老能道之。
然案之《筹海图编》及《海防考》诸书,其日月颇不合。
得非境外事境外人不能传耶。
吾宁信其目击者焉。
今考正史,倭寇松江,始於嘉靖甲寅,而此云癸丑。
张经王江泾之捷,岁纪乙卯,而此云甲寅。
诸所记载,率差一年,非第日月而已。
鼐作是书时,已官谕德,直史馆,於故府典故,得以考核,不应差谬至此。
疑其必有所受之也。
书中“汪直”俱作“王真”,未喻其故,殆传写之误耶。
△《两朝平攘录》·五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诸葛元声撰。
元声,会稽人。
是书凡纪五大事。
考《明史》载,隆庆五年三月己丑,封俺答为顺义王。
六月甲寅,顺义王俺答贡马,告庙受贺。
丙辰,俺答执赵全馀党十三人来献。
此书卷一纪其事。
又万历元年九月丙戌,四川都掌蛮平。
此书卷二纪其事。
又万历二十年三月戊辰,宁夏致仕副总兵孛拜杀巡抚党馨、副使石继芳,据城反,壬申,总督魏学曾讨宁夏贼。
秋七月,以叶梦熊代之。
九月壬申,宁夏贼平。
十一月壬辰,御午门受宁夏俘。
此书第三卷纪其事。
又万历二十年五月,倭犯朝鲜。
二十一年正月,李如松攻倭於平壤,克之。
四月,倭使小西飞纳款。
二十四年九月,平秀吉复攻朝鲜。
二十六年十二月,总兵官陈破倭於乙山,朝鲜平。
此书第四卷纪其事。
又万历二十五年七月,杨应龙叛,掠合江、綦江。
二十八年二月,李化龙帅师分路进讨播州。
六月,克海龙囤,杨应龙自缢,播州平。
是书第五卷纪其事。
卷首有万历丙午《商浚序》。
考丙午为万历三十四年,则元声之成是书,得之目睹为多也。
△《梃击始末》·一卷(浙闽总督采进本)
明陆梦龙撰。
梦龙有《易略》,已著录。
是书乃其官刑部员外郎时所记,备述张差事始末,“明末三案”之一也。
於一时诸人牵就弥缝情状,摹写甚详。
核以《明史·张问达传》,语皆相合,盖实录也。
△《逊国君记钞》·一卷、《臣事钞》·六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旧本题曰盐官淡泉翁编,句吴潜庵子订。
淡泉,郑晓之别号。
其书多与《吾学编》相出入,盖因晓之书而增改之。
观其中载隆庆六年诏书,则潜庵子为明季人,但不知名氏为谁耳。
其《君记钞》,载惠帝及太后、皇后、储贰、诸王事。
《臣事钞》,分为十类。
曰《首事并谏死》,曰《谋国死》,曰《战守死》,曰《守义死》,曰《事後图报死》,曰《出隐死》,曰《论逮死》,曰《事後自尽死》,曰《隐避传》,曰《外传》。
其辨汤宗曾事文皇,终於宣德之世,足正《吾学编》表忠记之误。
而於建文皇子育宫中一事,隐取宣宗为建文帝子之说,殊妄诞不足取矣。
△《虐政集》·一卷、《邪氛集》·一卷、《倒戈集》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
皆载天启中阉祸始末,各以年月编次。
《虐政集》记东林党人先後被难之事。
《邪氛集》记阉党诸人进擢柄用之事。
《倒戈集》则以阉党既盛,其徒自相攻击,旋有被逐而去者,因并记之。
每条有纲有目,备载当时所行诏旨,而间为评论。
如“知县唐绍尧逮治”一条,称实刑曹姚诚立下手,而犹翱翔藩臬。
又“御史方大任”一条,称大任如此受苦而竟忘之。
盖崇祯初年韩广等既定逆案之後,被祸者皆得牵复,而斥逐起用,犹有所未尽,故有是言。
然明季门户喧呶,党同伐异,实有牢不可破者。
固未可据一人好恶之口,而概以为定论也。
△《泰昌日录》·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杨惟休撰。
惟休字叔度,丰城人,天启中监生。
明光宗以万历四十八年八月朔即位,改明年为泰昌元年。
九月庚辰,熹宗即位,又改明年为天启。
於是以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为泰昌。
是书所记光宗在位一月之事,皆正史所具,无甚异同,文句亦颇蹇拙。
末载所撰《河清赋》,亦不甚工。
△《阉党逆案》·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崇祯二年正月,大学士韩广等奉敕定。
以党附魏忠贤诸臣,分别首从,拟为等次。
每名之下,各著罪状,皆当日之爰书。
其夹注科分籍贯,则似乎後人附益也。
△《逊国逸书》·七卷(内府藏本)
明钱士升编。
士升有《周易揆》,已著录。
是书前有崇祯甲申《自序》。
所录书凡四种。
一曰《拊膝录》,称玉海子刘琳撰,琳不知何许人,所记皆建文君臣事迹,分纪传三十馀篇。
一曰《从亡随笔》,称程济撰;一曰《致身录》,称史仲彬撰,皆叙建文帝出亡之事。
一曰《钱老先生冤报录》,所记陈瑛中之恶,尤极秽亵,乃恶瑛者所为。
大都诞妄不可信也。
△《守麇纪略》·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高斗枢撰。
斗枢字象先,鄞县人。
崇祯戊辰进士。
由刑部主事累官湖广按察使,分守郧阳。
自辛巳六月以後,屡被寇攻。
斗枢尽力守御者两载,城幸获全。
癸未六月,斗枢具疏请援,朝廷始知郧尚在。
而阁臣陈演与斗枢有隙,乃别推郧阳知府徐起元为郧阳巡抚,仅加斗枢太仆寺少卿衔。
及甲申二月,始迁斗枢陕西巡抚。
时全陕已陷,不能之官。
後福王建国南京,以斗枢巡抚湖广,道路不通,斗枢亦竟未闻。
国亡後,遁归故里而卒。
事迹具《明史》本传。
此书乃其归里後追述守郧之事。
所载战守法颇具,亦陈规《守城录》之类也。
△《建文史待》·(无卷数,内府藏本)
明陈继儒撰。
继儒字仲醇,松江华亭人,事迹具《明史·隐逸传》。
是书乃所辑建文事迹。
前列引用书凡一百二十六种。
首为《逊国编年》,次《报国列传》,次有官职而姓名无考者四人,次有姓名而官职无考者七人,次隐遁十五人,次宫阃十五人。
末附以《建文传疑》,则逊国出亡之说也。
△《事辞辑馀》·(无卷数,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沈讠叟撰。
前有讠叟《自序》。
其私印一曰“沈讠叟之印”,一曰“渚椒”。
卷首又有“渚椒手书”一长印,“天彝”二字一连珠印。
署曰归安沈炳震录字。
字迹与《序》出一手。
炳震近人,盖重录其先世旧本,仍以先世私印识之也。
《序》称尝撰《明事词类辑》,继见同郡朱国桢所撰《大政》、《大事》二纪,复为此书。
《目录》分七略,曰《除官略》,曰《武功略》,曰《封贡略》,曰《宫藩略》,曰《贵幸略》,曰《礼制略》,曰《内阁事实略》。
复有《补遗》六篇附於末。
此本仅存前六略。
其《内阁事实略》及《补遗》并佚,盖残阙之本。
国桢官内阁,得见国史所纪时事年月,较野史为真。
如《五朝注略》,载嘉靖间言官劾尚书王琼及起王守仁南兵部尚书、彭泽兵部尚书,俱在十六年六月,而此书载在四月。
梁储致仕,在四月,而此书载在五月。
又注略於正德十六年五月,称分遣行人存问在籍韩文、刘健、章懋、谢迁、王鏊、杨一清,而证之此书,则存问刘健在五月,谢迁、韩文在七月,王鏊、杨一清、章懋在十二月。
皆当以此书为正。
然简略太甚,於诸事皆有纲而无目,究不能有资於考证也。
△《逊国正气纪》·二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曹参芳撰。
所记建文时事迹,大略抄撮《致身录》、《靖难纪》、《逊国纪》诸书而成。
上卷首《诏谕》,次《年表》,次《本纪》。
下卷首《外纪》,次《从亡诸臣》。
每条之下,各附以《论断》。
其所载事迹,如燕王来朝、行御道、登陛不拜及程济等从亡以後诸事。
又以《牢落西南四十秋》一律为惠帝之诗。
大抵沿袭传闻,无所考正。
参芳爵里无考。
惟所著《本纪表》一篇,自署南国郡博士弟子员。
又载崇祯甲申上建文尊谥称为今上。
其《从亡诸臣传》内复称愍帝为先皇帝。
其书殆成於福王南渡时欤。
《明史·艺文志》作九卷,今本二卷,然首尾完具,疑“九”字为传写误也。
△《嘉靖大政类编》·二卷(三通馆本)
明茅元仪撰。
元仪字止生,归安人,茅坤之孙,茅国缙之子也。
崇祯初,以荐授翰林院待诏。
寻参孙承宗军务,改授副总兵官,守觉华岛,旋以兵哗下狱,遣戍漳浦而卒。
是编记嘉靖一朝大政,自大礼四郊以下,计十九类。
抄本多阙讹。
末有万历己酉《跋》语,记兹编始事於癸巳,脱稿於丁酉,藏之箧笥,已侵覃蠹。
屡有目眚,弗能再加订正。
爰口占数语,付诸剞劂之后。
然则当时盖别有刻本矣。
△《平巢事迹考》·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茅元仪撰。
是编因明季流贼猖獗,官兵不能御。
元仪建策,欲用宣大降丁剿之。
因谓唐黄巢发难时,沙陀五百,即能歼其众。
而唐人疑不肯用,迄至亡国。
故叙录其事,冀鉴其祸而用己说。
其大旨见《自序》中。
然亦一偏之见。
自古以来,召外兵以救内难,无论克与不克,未有不终於致乱者也。
书中所载,始於唐僖宗乾符元年王仙芝作乱,迄於中和四年平黄巢。
皆全剿《资治通鉴》之文。
有删除他事不尽者,如乾符五年郑畋、卢携愤争南诏事是也。
有偶遗本事者,如广明元年漏载义武军节度使王处存举兵入援,而其下叙王重荣事,突出处存之名,莫知所自来是也。
盖元仪姑借巢事以寄意,故疏略至於如是耳。
△《定保录》·(无卷数,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赵元祉撰。
元祉,无锡人。
是书成於崇祯十年。
以明诸帝事迹仿《贞观政要》之体,分《修身》、《尊贤》、《训储》、《纳谏》、《驭臣》、《严宦寺》、《子民》、《诘戎兵》、《帝训》为九类。
编为三集。
首集载太祖事。
二集载成祖事。
三集载仁宗至世宗六朝,仅寥寥数言,不复分类。
大抵序述冗杂,颇无体例。
自题称“锡山草莽臣”,而又有“师邹期桢谨订”一行。
疑元祉本期桢弟子,故标此称。
然亦太创矣。
△《蜀国春秋》·十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荀廷诏撰。
廷诏字宣子,成都人,崇祯癸未进士。
其书自一卷至十四卷,上溯唐、虞,下迄元、明。
凡兴废事迹之有关蜀国者,均分代纪之。
若西汉之公孙述、东汉之刘焉、西晋之李雄、唐之王建、後唐之孟知祥、元之明玉珍,皆附焉。
自十五卷至末,则通释郡县之沿革。
大抵从正史抄出,别无搜讨,较《蜀中广记》诸书不及十之一二,且议论亦多未醇正,不出明末积习也。
△《先拨志始》·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文秉撰。
秉字荪符,吴县人,大学士震孟之子。
是书《江南通志》作六卷。
此本乃仅二卷,然首尾无关,或卷数有分合耶。
所记皆明末遗事。
上卷起万历讫天启四年。
下卷起天启五年讫崇祯二年。
如妖书,梃击、红丸、移宫三案,以及魏忠贤乱政,崇祯钦定逆案之类,靡不详载。
《自序》谓首纪国本,著门户之所由始也。
终以逆案,著贞佞之所由判也。
名曰《先拨志始》,所谓辨之於早也。
又别一抄本,後附《逆案》十九页。
有《跋》云:《钦定逆案》一册,与《先拨志始》微异,得之石惠珍家,而石则得之冯涿州家。
有刻本,因录於馆中。
又附《东林列传》十页,乃江阴陈鼎所编。
又附《魏忠贤建祠》二页。
此三种皆非秉书,不知何人汇附於卷末也。
△《守汴日志》·一卷(大学士英廉家藏本)
明李光{殿土}撰,光{殿土},祥符人,崇祯十五年以城守功由贡生议叙知县。
是编成於崇祯癸未,光{殿土}流寓南京之时。
记李自成三攻开封,终於河决城没之事。
大致与史传相出入,而分日记载,於情事委曲,特为详细。
史称陈永福射李自成眇其左目,此记为永福之子守备陈德所射。
光{殿土}登埤目击,当得其真。
光{殿土}创造车营,拟连抵河畔,以应北岸之援兵。
众议相持,车成未试而城圯,颇以为恨。
然时非三代,而车战是资,恐终为房之续。
故康熙乙巳鄢陵梁熙跋是书,亦深以是举为疑。
又诸书记城中拟决河以灌贼,反以自灌。
光{殿土}此《志》,殊无是事。
且《志》称九月初一日以後,守城之兵,每日馁死三四百人。
其枵腹待尽者不满千人,守埤尚且不能,况能扌婴贼之锋,出而荷锸。
《熙跋》亦谓决灌寇营乃谏垣之议,城中不及与闻。
或亦持平之论乎。
是役也,贼三攻不克,光{殿土}与生员张尔猷最为有力,而推官黄澍、总兵陈永福拒守尤坚。
其後永福终降自成,澍亦归附国朝,复潜入徽州诱执金声,皆非忠於所事者。
此特记其一时之功耳。
△《东林始末》·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明蒋平阶撰。
平阶字大鸿,华亭人。
是书述东林门户始末。
始於万历二十一年吏部稽勋司员外郎虞淳熙、兵部职方司郎中杨于廷之中京察,终於崇祯十六年大学士周延儒之赐死。
惟叙朋党攻击之事,故於梃击、红丸、移宫之争,客、魏之祸,与辽东经抚之构,均不叙述。
盖意在齐、楚、浙三党胜负之间,馀非所详。
然诸案正诸人之假以攻击者,既以楚案著沈郭构衅之由,而不及诸案,则遗漏孔多。
中如记顾宪成之援李三才、徐石麒之誉吴昌时,一著其受欺之由,一著其畏祸之故,颇无隐讳。
而延儒通曹化淳以复相,由张溥之力,乃归其事於丹阳监生贺顺及应城之侯氏,未免曲笔。
至吴昌时之改吏部,由交通周延儒,乃归其事於郑三俊,与延儒若无预者,尤非事实矣。
△《谈往》·一卷(大学士英廉家藏本)
旧本题花村看行侍者偶录。
不知何许人。
盖明之遗民,遁迹为僧者也。
所记皆明末轶闻,凡二十七条。
其中“捣钱造钞”一条、“票拟部覆”一条,足以见当时涂饰之弊、巧诈之习。
“两谳翻案”一条、“宜兴再相”一条,足以见当时上下蒙蔽之失。
惟“宜兴再相”一条,以周延儒之赐死为过。
“项周恶过”一条,力鸣项煜、周锺之冤,殊乖公论。
至“前朝宫女”一条,极述庄烈帝之奢侈,如宫中日食三千金,一宴用十万金,冬月金银火炉以数千计之类,亦似非实录。
又“灯庙二市”一条,谓明之亡,亡於变奢为俭,其持论尤谬也。
△《平叛记》·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撰。
字荆石,掖县人。
是书记崇祯四年叛兵李九成等攻围莱州始末。
大旨著知府朱万年、总兵杨御蕃、参将彭有谟、巡抚御史徐从治、谢琏等死守全城之功,而著孙元化、刘宇烈、余大成抚寇误国之罪。
始於是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吴桥之激变,终於崇祯六年四月十三日麻坨之捷。
分日记载,有纲有目。
其事皆所目击,故纤悉具备。
其《自序》云:使当年之文武诸臣,谁为墨守,谁为血战,谁为痛哭而乞师,谁为选忄而而纵寇,为功为罪,靡不昭然。
明季军政之坏,此亦可见一斑云。
△《平寇志》·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旧本题管葛山人撰。
不著姓名。
前有《序》文,题曰龙湫山人李确著。
以著之一字推之,疑即出於确手。
案《海盐县志》,李天植字因仲,前明崇祯癸酉举人。
甲申後遁迹龙湫山中,改名确,字潜初,当即其人也。
是编载明末群盗之乱,分年纪载。
起崇祯元年,迄国朝顺治十八年平定滇南张献忠馀党孙可望、李定国等而止,叙述颇为详悉。
其间有关於兵机之胜负、国家之兴亡者,附以论断。
其持议颇为平允。
然体例未免芜杂,叙事亦不无重复参错。
如以郭中杰为副总兵充督辅中军,已见於甲申正月己酉日下,复见於乙卯日下。
贼射伪诏於城中,都城未陷以前之事,而叙於庄烈帝崩後。
王章死於彰义门外,城初陷时事,而编於帝出宫之後。
丁未都城始陷,而叙内城陷及帝幸南宫於丁未之先。
又於帝崩之下附所作大行挽词八首,殊非史例。
又如孙传庭而此作“傅庭”。
陈永福降贼,而此云为贼所杀。
襄城伯李国祯降贼已久经论定,而此云斩衰徒步,哭大行,殓毕自缢。
尚仍野史之误。
周奎被贼拷不死,後复还吴,而此云贼令担水执爨以死。
阎尔梅即世所称阎古古,康熙中尚在,而此仅附存其疑。
皆记载之失实者。
盖自甲申以後,南北间隔,传闻异词,故所载不能尽确也。
△《明倭寇始末》·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题国朝谷应泰撰。
应泰有《明纪事本末》,已著录。
此即本末中之一卷,书贾抄出,以绐收藏之家者也。
△《见闻随笔》·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冯苏撰。
苏有《滇考》,已著录。
是编首载《李自成张献忠传》,次叙永明王窃号始末,及载何腾蛟、堵胤锡、瞿式耜、张同敞、陈子壮、张家玉、陈邦彦、李元胤、李乾德、杨展、王祥、皮熊、杨畏知、沐天波、李定国十五人《传》。
盖时方开局修《明史》,总裁叶方蔼以苏久官南,询以西南事实。
因摭所记忆,述为此编,以送史馆。
毛奇龄分纂《流寇传》,其大略悉取材於此。
以视稗野之荒诞者,较为确实。
然亦不能一一详备也。
△《安南使事记》·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国朝李仙根撰。
仙根字南津,遂宁人,顺治辛丑进士,官至户部侍郎。
康熙七年,仙根以内秘书院侍读偕兵部职方司主事杨兆杰使安南还,备述宣谕事实,编为此书。
其词多质朴少文。
盖随笔记录,未及删润也。
△《交山平寇本末》·三卷、《附诗》·一卷、《详文》·一卷、《书牍》·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国朝夏る撰。
纪交城知县赵吉士剿贼事也。
交山故为盗薮。
康熙七年,吉士往莅事,以计次第擒之,阅四年而尽平。
る时客吉士幕中,因纪其本末。
上溯盗起之由,中述定计之豫,终陈制胜之略。
松江陆庆臻为之评点,并附贺赠诗篇於後。
馀姚邵以发复取吉士详文、书牍有关平寇者,别为二帙,评论而刊之。
る字宛东,湖州人。
吉士字天羽,钱塘人,顺治辛卯举人,官至户科给事中。
△《平闽记》·十三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杨捷撰。
捷字元凯,镶黄旗汉军,官至昭武将军、江南提督。
是编皆其康熙十七年征剿郑成功时奏疏及笺启、咨文、牌檄、告示诸稿。
冯溥、王广心《序》,叶映榴《跋》,皆称《平闽纪事》。
前有《张玉书序》,则又称《平闽记》。
初名《纪事》,复改今名也。
△《师中纪续》·一卷(山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王得一撰。
得一字种龙,螺阳人,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之幕友也。
是书皆纪正色战功,凡二十三事。
始於康熙十二年,由兴安调守宁羌州,迄於康熙二十年议征台湾,计首尾十年之事。
正色与姚启圣异议,坚不欲攻台湾,为启圣所奏。
得旨调陆路提督,而以施琅提督水师。
然琅卒荡平馀孽,则正色之议未足为据。
得一以议罢远征为纪绩之一,未免曲笔矣。
△《武宗外纪》·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
奇龄有《仲氏易》,已著录。
是书记明武宗之事,凡九十四条,皆取之於实录。
前有《自序》,谓同馆之为史者,凡武宗诸可鉴事,皆轶而不书,故作此以补之。
然本纪自有体裁,无缕陈琐屑之例。
且其事已具实录中,而野史又多备载。
既无异闻,何必复赘耶。
奇龄注《大学》,备引汉以来训“一切”二字为苟且,斥朱子《章句》误解“一切”之谬,证据确然。
乃於彤史《拾遗记·仁宗张皇后传》中有“勿干预一切”语。
此书复有“上一切行礼”语。
在《张后传》犹曰述其原书,未可润色。
此书则叙事语矣。
是亦负气求胜,不顾其後之一端也。
△《後鉴录》·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
皆记有明一代盗贼之事。
盖亦《明史》拟稿之所馀也。
自序称建溪谢给舍作《後鉴录》,大抵辑明代治盗始末,定为爰书。
是编因袭故老旧闻,汇积成帙,仍用谢书之旧名。
其事迹今率见正史中,无大异闻。
惟推论致乱之由,谓明三百年过於轻武。
儒臣以奴隶遇阃帅。
尺籍冒滥,病坊菜佣,漫不经省。
师中动掣两肘。
又中官监进止无已,则冠惠文者操名法以持其後。
亦目击之笃论也。
△《封长白山记》·一卷(大学士英廉家藏本)
国朝方象瑛撰。
象瑛字渭仁,遂安人,康熙丁未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讲。
是编记康熙十六年圣祖仁皇帝遣官至长白山事。
大略言是年六月三日由乌喇启行,历文德痕河、阿虎山、库纳纳林、邪尔萨河、浑陀河、法布尔堪河、纳丹佛勒地方、辉发江、法河、水敦林巴克塔河、纳尔浑河、敦敦山、卓龙窝河诸处,至讷阴。
十一日复自讷阴启行,十四日乃至山麓。
并记所见诸灵瑞。
盖隐括当日奏疏为之,故仅粗述梗概。
而使臣亦佚其名,但称觉罗武某云。
△《辨苗纪略》·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俞益谟撰。
益谟字嘉言,号澹,宁夏人,官至湖广提督。
康熙四十二年,辰州红苗为乱,诏吏部尚书席尔达督荆州驻防兵及广西、贵州、湖南三省汉土兵剿平之。
益谟时率湖南兵从征,攻夺小天星寨,以临天星寨,而红苗乞降。
是编详记其事。
首以地图,次以明以来用兵得失及近时启衅之由,次为条议案牍记事之文。
大意谓明事坏於“抚”字。
废雕剿之法,而土豪营弁,又缘以为利。
酿变者非一日,至是始一举底定云。
△《逊代阳秋》·二十八卷(内府藏本)
国朝余美英撰。
美英一名,字敖伯,钱塘人。
其书专纪明惠帝事迹。
一卷至十二卷为《君纪》,凡分三十二篇,附以《论》九首、《书》一首。
十三卷至二十四卷为《臣纪》,皆建文诸臣列传。
二十五卷为《後死表》、《阙表》。
二十六卷为《归命表》。
二十七卷为《不义表》。
二十八卷为《备遗篇》、《余阕》。
书中搜采颇富,而采用《从亡》、《致身》诸录。
自建文四年後每岁具书帝在某处,帝幸某处,言之凿凿,不存疑案,未免失之於误信也。
△《二申野录》·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孙之撰。
之有《重编尚书大传》,已著录。
是编采录明一代妖异之事,编年纪载。
始於洪武元年戊申,终於崇祯十七年甲申,故以“二申”为名。
与《明史·五行志》亦多相合。
其诞者则小说家言也。
△《衡湘稽古》·五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王万澍撰。
万澍字霍霖,别号勉亭,常宁人。
卷首题衡湘野人述,而不著名。
名字乃见於他人《序》中,亦好僻之士也。
大意以衡湘为古帝王巡狩都会之区,春秋时芊楚兼并,圣人屏之,後人遂忘其先之盛。
於是历述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夏、商二代以迄周昭,撰为此录。
每事标举其纲,而杂引群书为目。
多摭自《路史》诸书。
既非地志,又非史传,与廖道南之《楚纪》,其丛杂约略相等云。
──右“杂史类”一百七十九部、七百五十七卷,内七部无卷数,皆附《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