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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顾佐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顾佐,字礼卿,太康人。
建文二年进士。
除庄浪知县。
端一陽一日,守将集官僚校射。
以佐文士,难之。
持弓矢一发而中,守将大服。
永乐初,入为御史。
七年,成祖在北京,命吏部选御史之才者赴行在,佐预焉。
奉命招庆远蛮,督采木四川。
从北征,巡视关隘。
迁一江一 西按察副使,召为应天尹。
刚直不挠,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肃。
北京建,改尹顺天。
权贵人多不便之,出为贵州按察使。
洪熙元年召为通政使。
宣德三年,都御史刘观以贪被黜,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荐佐公廉有威,历官并著风采,为京尹,政清弊革。
帝喜,立擢右都御史,赐敕奖勉。
居岁余,奸吏奏佐受隶金,私遣归。
帝密示士奇曰:“尔不尝举佐廉乎?”对曰:“中朝官俸薄,仆马薪刍资之隶,遣隶半使出资免役。
隶得归耕,官得资费,中朝官皆然,臣亦然。
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
帝叹曰:“朝臣贫如此。”
因怒诉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诬之,必下法司治!”士奇对曰:“细事不足干上怒。”
帝乃以吏状付佐曰:“汝自治之。”
佐顿首谢,召吏言:“上命我治汝,汝改行,吾当贷汝。”
帝闻之益喜,谓佐得大体。
或告佐不理冤诉,帝曰:“此必重囚教之。”
命法司会鞫,果千户臧清杀无罪三人当死,使人诬佐。
帝曰:“不诛清,则佐法不行。”
磔清于市。
正统初考察御史不称者十五人,降黜之。
邵宗九载满,吏部已考称,亦与焉。
宗奏辨,尚书郭琏亦言宗不应与在任者同考。
帝遂责佐。
而御史张鹏等复劾宗微过。
帝以鹏朋欺,并切责佐。
佐上章致仕去。
赐敕奖慰,赉钞五十贯,命户部复其家。
十一年九月卒。
(选自《明史·列传第四十六》,有删改)
【译文】
顾佐,字礼卿,太康县人。
建文二年考中进士。
授任庄浪知县。
端一陽一节这天,当地守将召集官员较量射箭。
因为顾佐是文官,为难他。
顾佐拿起弓箭一箭射中,守将非常佩服。
永乐初年,入朝做御史。
永乐七年,成祖在北京,命令吏部选拔御史中有才干的人前往行在所,顾佐参与了这件事。
顾佐奉命招安庆远蛮人,在四川监督采伐树木。
跟从皇帝北征,巡视险要的边关。
升任一江一 西按察副使,召入担任应天府尹。
顾佐性格刚强正直不屈服,官吏百姓都害怕并佩服他,人们把他比作包孝肃。
北京城建立,改任顺天府尹。
有权势的人多因他感到不方便,外调做了贵州按察使。
洪熙元年召任通政使。
宣德三年,都御史刘观因为贪一污被罢官,大学士杨士奇、杨荣推荐顾佐廉洁有威望,历任官职都显露风采,担任京兆尹,政治清明,弊政革除。
皇帝感到高兴,立即提拔他做右都御史,下令予以奖赏勉励。
过了一年多,奸邪小官上奏说顾佐接受徒隶的钱财,私自打发徒隶回家。
皇帝秘密地把奏章给杨士奇看,并说:“你不是曾经举荐顾佐廉洁吗?”
杨士奇回答说:“朝中官员俸禄微薄,仆从、马匹、粮草以徒隶资助,派出一半徒隶让他们出钱免去劳役。
徒隶得以回家耕地,官员得到钱财,朝中官员都这样,我也这样。
先帝知道这件事,所以增加了朝中官员的俸禄。”
皇帝叹息说:“朝臣贫穷到这样的地步。”
于是皇帝怒斥上告的人说:“我刚任用顾佐,小人就敢诬蔑他,一定要下一交一 司法官治罪。”
杨士奇说:“小事不值得惹皇上生气。”
皇帝于是把官吏的状子一交一 给了顾佐,说:“你自己处理这件事。”
顾佐叩头致谢,叫来那个官吏说:“皇上命令我惩治你,你改变行为,我就原谅你。”
皇帝听说后更加高兴,说顾佐懂得大体。
有人状告顾佐不处理冤案,皇帝说:“这一定是重罪犯教他说的。”
命令司法官会同审讯,果然是千户臧清杀了无罪的三个人被判死罪,让人诬告顾佐。
皇帝说:“不杀臧清,那么顾佐的法令就不能实行。”
在集市用磔刑处死臧清。
正统初年考查御史不称职的有十五人,降职或罢免了他们。
邵宗任职满九年,吏部已经考核称职,(但)他也在顾佐考核的不称职之列。
邵宗上奏辩解,尚书郭也说邵宗不应该跟在任的人一同考核。
皇帝于是责怪顾佐。
可是御史张鹏等人又弹劾邵宗的一些小过错。
皇帝认为张鹏结一党一 欺骗,一并严厉责备顾佐。
顾佐上奏退休回家。
赐给敕命以奖励安慰,赏赐钱钞五十贯,命令户部免除他家的赋税徭役。
十一年九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