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
第九卦 小畜 风天小畜 巽上乾下
“小畜”,亨。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谓六一四也。
六一四之谓小矣,五一陽一皆为六一四之所畜,是以大而畜于小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未畜而亨,则“巽”之所以畜“乾”者,顺之而已。
“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乾”之为物,难乎其畜之者也。
畜之非其人,则“乾”不为之用。
虽不为之用而眷眷焉,不决去之,卒受其病者,“小畜”是也。
故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夫一陽一施于一陰一则为雨;“乾”非不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然其为物也,健而急于用,故进而尝试焉,既已为“密云”矣。
能为“密云”而不能为“雨”,岂真不能哉?不欲雨也。
雨者,“乾”之有为之功也,不可以轻用,用之于非其人,则丧其所以为“乾”矣。
“乾”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是以迟疑而重发之。
欲之于“巽”而未决,故次于我之“西郊”。
君子是以知“乾”之终病也,既以为云矣,则是欲雨之道也,能终“不雨”乎?既已次于郊矣,则是欲往之势也,能终不往乎?云而不雨,将安归哉!故卦以为“不雨”,而爻不免于雨者,势也。
君子之于非其人也,望而去之,况与之为云乎?既已为云矣#,又可反乎?“乾”知“巽”之不足与雨矣,而犹往从之,故曰“密云不雨,尚往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夫畜已而非其人,则君子不可以有为,独可以雍容讲道,如子夏之在魏,子思之在鲁可也。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輹,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一陽一之畜“乾”也,厉而畜之。
厉而畜之者,非以害之也,将盈其气而作之尔。
一陰一之畜乾也,顺而畜之。
顺而畜之者,非以利之也,将即其安而縻之尔。
故“大畜”将以用“乾”,而“小畜”将以制之。
“乾”进而求用则可,进而受制则不可。
故“大畜”之“乾”,以之“艮”为吉;“小畜”之“乾”,以之“巽”为凶。
“乾”之欲去于“巽”,必自其交之未深也,去之则易。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进而尝之,知其不可,反循故道而复其所,则无咎。
九二交深于初九矣,故其复也,必自引而后脱,盖已难矣,然犹可以不自失也。
至于九三,其交益深而不可复,则脱輹而与之处#,与之处可也,然“乾”终不能自革其健而与“巽”久处而无尤也,故终于“反目”。
六一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凡“巽”皆一陰一也。
六一四固一陰一矣,九五、上九,其质则一陽一,其志则一陰一也。
以一陰一畜“乾”,“乾”知其不可也;易以质一陽一而志一陰一者畜“乾”,“乾”知其不可也难。
何则?不知其志而见其类也。
六一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六一四之所“孚”者,初九也。
初九欲去之,六一四欲畜而留之,一陰一陽一不相能,故伤而去,惧而出也。
以其伤且惧,是以知一陰一之畜“乾”,其欲害“乾”之意见于外也。
如此,以其为害也浅。
而“乾”去之速,故“无咎”。
若夫九五之畜“乾”也,则不然。
所“孚”者既已去我矣,我且挽援而留之,若中心诚好之。
然此“乾”之所以眷眷而不悟,自引而后脱。
二者皆欲畜“乾”而制之,顾力不能,是以六一四与上“合志”,而九五以其富,附其邻,并力以畜之。
邻,上九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
月几望,君子征凶。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
“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小畜”之世,宜“不雨”者也。
九三之于上九,其势不得不雨者,以“密云”之不可反而舍上九,则无与雨也。
既已与之雨,则为其人矣,可不为之处乎?“乾”非德不止,九五、上九,质一陽一而志一陰一,故能“尚德”以载“乾”。
“尚德”者,非真有德之谓也,九五、上九知“乾”之难畜,故积德而共载之,此一陽一也,而谓之妇,明其实一陰一也。
以上畜下,故“贞”。
“乾”不心服,故“厉”。
以一陰一胜一陽一,故“月几望”。
君子之征,自其交之未合则无咎。
既已与之雨矣,而去之,则彼疑我矣。
疑则害之,故“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