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
第十二卦 否 地天否 乾上坤下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
内一陰一而外一陽一,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春秋传》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
君子道消,虽有国,与无同矣。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自“泰”为“否”也易,自“否”为“泰”也难。
何也?一陰一陽一易位,未有不志于复,而其既复,未有不安其位者也。
故“泰”有“征”,而“否”无“征”。
夫苟无“征”,则是终无“泰”也而可乎?故“坤”处内而不忘贞于“乾”,斯所以为“泰”之渐矣,故“亨”。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一陰一得其位,欲包群一陽一,而以承顺取之。
上说其顺而不知其害,此小人之吉也。
大人之欲济斯世也,苟出而争之,上则君莫之信,下则小人之所疾,故莫如否。
大人否而退,使君子小人之群不相乱,以为邪之胜正也,常于交错未定之间,及其群分类别,正未有不胜者也,故“亨”。
六三:包羞。
《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三本一陽一位,故包承群一陽一而知羞之矣。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君子之居“否”,患无以自行其志尔①。
初六有志于君,而四之应;苟“有命”,我无庸咎之矣。
故君子之畴获离其福。
“畴”,类也。
【校注】①患无以自行其志尔:《苏氏易传》无“以”字。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九五,大人之得位,宜若甚安且强者也。
然其实制在于内。
席其安强之势,以与小人争而求胜,则不可。
故曰“休否,大人吉”。
恃其安强之势,而不虞小人之内胜,亦不可。
故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休否”者,所谓“大人否”也,小人之不吾敌也,审矣。
惟乘吾急,则有以幸胜之,利在于急,不在于缓也。
苟否而不争,以休息之,必有不吾敌者见焉,故“大人吉”。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否”至于此,不可复因。
非倾荡扫除,则喜无自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