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
恒卦
孔子《宣圣讲义》
易传曰,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故次之以恒,恒久也,见周易下经之序,咸恒相继之由来,不独以卦爻往来所关也,恒上震下巽,亦上下相对,与咸同,咸为艮兑,在西北与东南,恒则一居西南,一居东北,此就先天卦位言也,若后天卦,则震为东方,而巽居东南,二卦相接,与先天对立者大异,盖以后天五行,震巽皆木,木属东方,故同在东,咸之后天方位上下,犹相错对,然以洛书位次,坤艮异位,则艮兑亦复相联,上下相联,情志必合,故咸为感,而取喻于男一女相投,恒为久,而取喻于夫妻好合,由卦先后言,咸为人道之始,恒则人伦之成,夫妇克谐,家室乃固,人生孽息不绝,实以恒之继咸,而开家道之基,奠人类之本也,以卦象言,震为二一陰一一一陽一,巽为二一陽一一一陰一,合成三一陰一三一陽一,刚柔均匀,交错得当,有如泰卦,盖以初易四,则地天泰也。
震为雷,巽为风,风雷相薄,而男加于女,以震为长子,巽为长女,其分同,其为匹,故如咸之少男少女,易和而克配合长久者也。
除咸恒外,则为既未济,中女中男,相当相得,而为人物生育发展之象,却不限夫妇男一女也,与恒反者,为风雷益,与咸反者,为山泽损,损益既济未济,虽皆三一陰一三一陽一卦,而因上下易位,情志乃乖,既未济姑弗论,益之与损,正犹恒之与咸,咸以男下女,损则刚加一陰一,恒以刚胜柔,益则下抑上,此四卦各致其用而皆不同也,恒以长男居外,长女居内,一内一外,分别治事,此如夫妇治家,分司内外之象,而卦爻上多一陰一,下多一陽一,以多从寡,故震巽各以其道,而致其功,震动巽入,巽弱震强,两相和洽,以剂于平,此所谓天道之大则也,人取之以为法,故名恒,犹常也,三纲五常,千古不变,恒之为常,正以其如既济之定,永不变易也。
传称,咸速也,与恒久亦反,速言其骤,久则永也,速志其捷,久则迂也,以咸象少男少女,情热而意促,恒则象长男长女,心平而气和,故其名各不侔也,然以恒震动于外,以一陰一之表率,巽顺乎内,以为一陽一之仆从,是其孚于人道之正,而原有可久可远之义,如咸则以男下女,以一陽一逐一陰一,反其主从,是固不可久远者也,不过咸取感通为用,仅在初交之时,又以艮善止,情一动而弗越礼,故仍为人道所本始,恒为震在外,以刚行刚,幸得巽顺,以柔济之,方克谐和永久,以齐其家,而大其姓,故夫唱妇随,家道之正,男外女内,人生之防,此固准情酌礼,而为治世之大则也。
恒之为用,有喻于日月常明,昼夜不息,以成其悠久之德,为其能代明也,日月非同时明者,同时争明,则反不明,惟能相继代明,始顺承天道,而永久常明,恒之能恒,亦以巽能顺震,柔能济刚,两不相猜,各成其用,此所以能久也。
盖上下一陰一陽一,恰相匹配,内外情志,恰相孚应,而中互兑乾,为泽天夬,与天泽履,夬则快于心,履则立于礼,是情已畅而一性一不失,德已固而行有防,宜其恒久而不变也。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孔子《宣圣讲义》
此彖辞也。
恒以久为用,凡可久者必亨,不亨则不久,天地之道,以久不变,而其德用,以亨不穷,不息则久,不穷则亨,人物亦然,恒之能恒,正以其亨通不穷,故四德首亨,与咸有相同,皆以情之动,为用之先也,咸为少男少女,一爱一悦之情,初动于心,恒则长男长女,和乐之情,终成于事,既为人情所发,天下莫有不应,既为两志所同,天下莫不相从,故其亨也自然,而推之久且远,以迄无尽,此亨之所见也,天下人物众矣,苟情一动以正,而处之以和,则无贤愚贵贱,莫不由是以成其匹配,大其族姓,此所以为大亨也。
以不属先天不必着其一性一于外,故四德亦略元,明乎夫妇之道,非如父子发于天一性一也。
亨既为之首,则推之行止,罔不顺成,故占无咎。
既进而亨,退而无咎,可久可远,可为可守,故行孚利贞,明亨之道,充乎一性一情也。
乾曰利贞者,一性一情也,有利足以和义,立家道之正,有贞足以干事,守人道之常,此恒之为家道人道之大本,而一切皆见夫利贞之德也。
四德有亨与利贞,且占无咎,则进退有常,行止有方,而卒致其用,更有利于行,故曰利有攸往。
盖恒以可久成德,可久必可大,可大必有为,有为必有行,利有攸往,言其可充其德,而致之远大,传之无穷也,以震动于外,而巽顺之,刚见于表,而柔济之,比于夫妇谐和,家室燕乐,则由齐家推之治国平天下,无不随措而宜,所谓宜其家人,可以教国人,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者,皆推恒之用,而可证其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孔子《宣圣讲义》
此释彖辞之义,明全卦之大用也。
言恒之命名,以其德用之能久,何以能久,则由卦之刚上柔下,因咸为男下女,一陽一反在下,今恒承之,一陽一出于一陰一,女一下于男,乃为刚上柔下,以共致其能久恒之德用,刚上柔下有二义,上为震一陽一也,下为巽一陰一也,一也,震自咸之艮,变而上升,巽自咸之兑,变而下降,二也,故曰刚上而柔下,以一而字,明其所自变也,雷风相与虽先天居对位,有相薄之象,而后天则连接,成相与之情,以震巽同为木而同方,上下相连,终始相续,震起巽止,刚表柔里,如日与月,昼夜继明,如冬与夏,寒暑继行,以孚于天地,承顺清宁,以契于一性一命,动静利贞,此其所以称恒,而克达其久且大之名。
恒亘也,在天则日月连亘,在地则水陆连亘,在卦则震巽连亘,在用则刚柔连亘,连则不绝,亘则不歇,不绝则终始如一,不歇则变化无迹,如人之至诚永不息,如道之至一永不二,以二合一,以柔济刚,斯成恒久之德,而乃孚于天行,故曰巽而动,刚柔皆应恒,言恒之一陰一陽一,恰得其平也,上下相匹,往来相翕,内外相协,终始如一,此由其上下震巽相应也。
二者皆以木旺于春,致其生成之功,达其繁育之能,顺其和谐之情,遂其进退之心,故恒彖辞称为亨,无咎利贞,以恒克久于其道也,惟亨而利贞,宜其能久,以其和于一性一情,宜其孚于道也。
道赅天地,天地一成不改,是其恒也,博厚高明,振古常新,是其悠久无疆之德,而克称恒久不已也,因恒而久,久而远,远而大,是以利有攸往,言虽持久而不自画,有常而不自囿,是以日进不已,而成其恒,终则有始,如天之行,寒暑往来,日夕晦明,皆以其恒而能进,久而能新,此即终则有始之德用也,苟终而不复始,是穷于其终也,安得谓之恒乎,如岁尽不春,夜尽不明,是不能恒,安得久且大乎,人或以为恒则不变,而不知变乃恒,或以为恒则不进,而不知进即恒,然变而不失其常,进而自顺其方,正天地之道也,可徵夫日月之光,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此天道之恒,以其能顺变而循序以进,合德而相与代明,故以变成其恒,进遂其恒,圣人则之,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此圣人至诚无息,以配天地之恒,而德业常新,教化永存,正人道之恒,仍不外夫刚柔相应,终则有始,以孚于亨利贞者也。
观其所恒二句,以明证恒用之大,而恒之所发,则莫不昭其情,情一动而正,志合而光明,如夫与妇之齐其家,以延其宗也,此人之恒,亦人之情,推之天地之情,万物之情,皆可于此恒中见之矣。
《宗主附注》
义为久,以恒字从亘从心,古亦与亘字通,亘有延长不绝之意,如连亘横亘互,皆指长远连接之象,亘古犹永古,亘天犹连天,而恒又明指人有常心,永久不断息者,如恒心,恒产,皆长久持守不失不断之谓。
在卦言,震巽合,震动而巽顺之,一陽一擧而一陰一从之,故能永久相随,不致中途间歇,此易教以之比夫妇相处,由两情相协,而成百年偕老之缘,两志相投,而启一姓繁衍之业,是因其有可久之道,而后成能久之行,故名恒,言其心如常,而行止如一,虽经历事故,而此心不渝,故字从心,亦明其必先有恒心也,恒与益,一正一反,恒则就上,益则就下,恒则益一陽一,益则益一陰一,以其两协,而能共成德业也。
由恒言,夫唱妇随,家道之正,由益言,上安下乐,世道之平,此二卦皆取相得益彰为用,而所成可同久大也。
恒则可久,益则可大,可久可大,人生德业,孰有愈于此者乎,此恒继咸,立家道之基,继人道之本,而为易下经之首,实有其故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孔子《宣圣讲义》
此总释全卦象辞,以明人道也。
恒为久,久必先不变,而德尤以能久不变为本。
二三其德则事无成,信不立也。
书称咸有一德,恒继咸而明其大用,亦以一德为则焉,传曰,恒德之固也,恒以一德,可见恒之为德,必一而固,能一则始终可守,能固则动定不移,盖即立不易方之谓也。
立不易方,言其有守有为,慎终如始,处变而不变,应常而如常,此致中之功,用极之道也,故称君子,为其德足称夫恒,而行可协于咸有一德者也。
雷风之合,刚柔之和,乃能立不易方,反此则否,故风雷益上爻辞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更足明恒之可贵,而见辞义必本诸卦象也,以卦象雷风相薄,风从雷为顺,雷下风为逆,以震一陽一巽一陰一,震刚巽柔,一陰一必随一陽一,柔必协刚,如恒为正,若益则反矣,况益上爻居穷地也乎,故有立心勿恒之辞,明其与恒恰反也。
恒为常为久,必先不二方能常,先不变方能久,以二则纷,变则改,纷则难守,改则难持,此君子因恒而志于立不易方也。
夫立必有与立,一性一命之正,道德之全,固为人所守持者,而非故使不变不二者也,盖能以常御变,以一处二,则虽变不失其守,虽众不纷其心,即以卦象为本则也。
雷风岂无变而不纷者哉,惟天能以不变不纷,用其变与纷耳。
雷鸣而万物动,风起而万物扬,其变与纷,盖可知矣,天道却无所用其变纷,以天之能恒也,故雷必鸣于春风,必定其向,非时为害,非地为灾,灾害者,非天之常,君子所警畏者也,时地者乃天之常,则君子所师法焉,此立不易方,为人道之恒,亦以合天之恒也。
以互卦言,中互兑乾,为夬履二卦之象,外互坤乾为泰否二卦之象,皆包含其道者,不独与咸为往来,与益为颠倒也,由夬履言,用多取履,以震在上,与兑为比,故有立不易方之辞,谓履立也,有所立必本乎礼,履礼也,不易方,犹尊礼而固守之,持躬之道所先也,依外互为坤乾,义取于泰者多,而震自坤化,巽自坤出,坤有定方,已见坤卦讲义,为其静顺先利贞,故六二爻辞,以直方大为德用,明其有守不移,如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而致其一,用其常,以孚于悠久之道者也,故恒象辞概括其义,而揭立不易方四字,使习者知恒之有通于坤与履泰三卦之用也。
震本长男,一一陽一在上卦,巽本长女,一一陰一在初爻,以卦爻言,一陰一包乎一陽一,以上下言,男先于女,二者相得,宜其有所立而不变,有所守而不纷,此立不易方,不独人道当然,天地之德亦必如是,如天之岁时寒暑以调,日月明晦以度,如地之方位温凉以辨,物产水陆以分,皆有所宜而不能变,有所至而不能改,此即天地之恒,亦犹人道立不易方也。
夫立而易方,是不信也,行而无守,是不贞也,皆与恒相反,为其不克久而常,正而顺也。
刚之见也,必有其一定不移之方,柔之昭也,必有其永守不失之位,此道也,易之大则也。
圣人为辞,纯本天地自然之德,一陰一陽一至定之序,故立不易方四字,乃本恒象而来,非故为之辞,读者要就此义从卦爻求之,方明易象之微旨,易辞之一精一义耳。
《宏教附注》
恒象辞最简,而意最宏,为其孚于全易之旨,能探其本而推其用也,盖易以不易主变易,不易其常,主易其变,常变之道,一以贯之。
立不易方,正其不易也,而能广恒之德,以成君子之行,正其以不易而主变易也。
天不变,故御万变而不穷,道不变,故应万变而俱当,此恒久之由来,亦圣人至诚无息之所本也,惟其不易,乃能不息,若时易,是所谓逐变而化,瞬息不存者,岂能以观事物之变,为纷乱之宰哉,故不变,方能应变,不易方能随所至而成其德,此立不易方,非无所为也,正以无为而无不为,如立于至中,则八方皆归一览,若自无定所,更何察身外之事物,明时地之宜否耶,故立身处世,皆当以恒象辞为法,而因时之变,处地之非常,当事之转移一靡一定,则尤宜谨记此语,毋徒置身纷乱中,而不自拔耳,言立已赅行,有所立,方可推之于行,立若无定,将何以行,以是为义,故传称为德之固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孔子《宣圣讲义》
此恒初六爻辞也。
恒以震巽合,下卦为巽,初六即巽初爻。
巽风也,初在下,风行向下,有深潜之象,初二为地爻,初犹在地中,故乾初九为潜龙,而恒初六则为浚恒,浚犹潜也,浚土使深,如浚井取泉,浚一穴一藏物,皆掘地深入之意,巽为入,风又善入,一穴一空来风,隙裂渗气,明风之遇孔必入也,初爻处地中,故有浚入之用,且以在下之一陰一爻,一陰一主降,已居极下,再降势必深入地中,故浚恒,言其深入以成恒也,然卦之大用,非徒本巽之入也,必上协于震之动,非徒取一陰一之降也,必外孚于一陽一之升,以卦德原自初始,至上终,从下而上为大则,有内而外为大用,今浚恒反于此义,既悖卦德,又违震用,虽合于巽之入,一陰一之降,将无以继其后,则何以全恒之用,济夫上之震,外之一陽一哉。
是以巽言浚为利,以恒言,则浚为不吉,为宜进而不宜退,宜出而不宜入,宜升而不宜降,宜推之外而不宜返沉于内也,故占贞凶,夫贞为守固,为持坚,原非凶也,而以初六知入而不知出,知沉而不知升,徒蔽于贞,而不克推其利,是忘上下相维之志,而生内外相携之心,是以凶耳。
既凶矣,自无利可言,以其不一良于行,自不得有获于外,潜而且陷,入而且锢,降而永沉,内而不复知外,已失中和之用,更何利之占哉,故贞在他卦爻多吉,而恒反凶,正以巽已入矣,一陰一已降矣,今又益其道而浚之,执其义而贞守之,则其凶而无利,已可见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初六在下,原勿用之地,又系一陰一爻,宜自振之时,今乃以沉潜之情,求深邃之行,致与上远,与外违,若非在恒,则将沉渝不已,终于不拔,是自弃也。
释文以其始用而求深入,明其罹贞凶之占,无攸利之果,不宜入而自入,不宜沉而自沉,非求深于始,而无获于终,即昧夫进退之义,悖于中和之道,而徒以柔顺为志,藏密为能,是其害之成,由于误解巽之用也,巽本赅进退之用,而有风行善变之才,又兼以震之奋迅,有飞腾成物之德,初六虽在下,不得悖此义,而贸然求深也。
深与浅对,求深者必忘浅,内与外对,志内者多忘外,皆偏也,况初爻始用宜浅,而所行宜志于外,若反而求深内,犹深闭固拒之意,势将不能与震合德,大悖之旨矣。
恒之为道,以久而不变,然体用异也,用必求其速而变,即巽之本德也。
初爻用之始,即违之,则全卦之用,将败于一爻,是其为贞反凶,为深反无利,与以上各爻殊也。
夫求者志所欲也,必德用不足而后欲之,巽善入而一陰一善降,无求深之要,而有向外之需,乃自求深以拒其外,是自绝于震动之一陽一,徒深藏奚用之,故宜藏则藏为利,不宜藏则藏为害,宜深则深为吉,不宜深则深为凶,视乎时地而异也。
深固非凶,贞亦属四德之一,徒以初六时地不宜而已,读者勿疑其辞而忘其通可也。
且浚恒贞凶,乃取卦位之变,而推其用,不独以初爻在内也,先天之兑,后天巽位,先天之震,后天艮位,而后天之兑,履先天之坎位,后天之坎,履先天之坤位,而先天巽位,在后天坤居之,是凡涉此数卦者,皆有交互变通之用,与乾离艮震卦之相通正同,故天火为同人,水地为比,此其显者,今恒因卦位之变,巽乃变兑,而加于坎,以成泽水困之象,与水风井相通,故有浚恒之称,浚取泽与井为物象,言浚之为用非泽即井,而其直接受之者,则水与土也,水坎主之,土则艮坤主之,恒之初六在下,又互艮象,其爻为一陰一,乃坤本爻,故有困与井之用,困为水有所壅,而不能畅流,井为水沉于下,而不得蒸化,皆失水之大用,是浚恒虽冀其久,而失其用,虽求其流,而失其大化,虽守其内,而失其中和,故曰贞凶,明其不当守而守,不当深而深,是悖夫时地之宜,而不克卒成恒之德用也。
恒以震巽合,雷动风行,本为善变而能振作者也,今反自类于泽与井,以成其困,则将何以致恒之功哉,此释文责其始求深也。
《宗主附注》
彖辞称其备三德,有亨利之占,而爻辞则多凶吝,且不宜于贞,何其相反如此,盖恒为上震下巽,雷以动为用,风以变为德,动变不居,则德用无常,故卦名恒,正以其不易恒也,天地以恒而久,而能先用其变,以制其动,传曰恒以一德,又曰,恒杂而不厌,以此二语,即可见恒之为恒,包括变不变,动不动二义,人道因变以求不变,因动以志不动,乃有立不易方之象辞,即所谓处变而不随变,顺动而不乱动,盖本于天道无常,人情不一,而求其所以常,所以一之道,以致于德之固也,而期于恒以一德之效,则虽杂而不纷吾心,虽不厌而能足吾志,如雷动必以时,风变必有方,方与时者,动变之轨,而卒致于恒久者也,故爻辞不吉者,因乎动变而不能自守也,彖辞吉者,鉴于方时,而终有所持也,二者异同,不外一性一与情,内与外之别,本乎一性一以一其内,则恒而吉,依乎情以纷其外,则杂而不吉,是在人自致之耳。
又曰初六浚恒之义,尚有未尽,浚与溶同,深也,掘土使深也,而土深必有水,故字从水,如浚井浚一穴一之类,皆去土以蓄水之用,又如河沼淤塞,则浚之,以去泥而多积水也,是浚之用,必因土之多,水之寡,去土以益水,而志在利用水之运行与积蓄,皆有所为也。
井泉之深,足以供汲饮,河沼之浚,足以便舟楫,水蓄则用大,水深则利溥,如灌溉之备,洗濯之需,又其小焉者。
其德则见于坎与兑焉,坎为水,兑为泽,水流则坎之用,水止则兑之功,因其流止之殊,遂有动静之异,浚者欲其止而能流,静而能动,合坎兑之德,以竟夫天一生水之旨,而充夫乾一陽一利涉之行,是即推恒之用,以见天地悠久之道,必备水土生成之功也。
故恒初六以浚恒称,是非偶尔求深者也,然深固可成水之德用,而徒止而不流,静而不动,又足以阻水之功,是以有贞凶之占,言虽浚无补于利涉,虽深无益于润泽,徒求深于始,而不克成广大之用,虽志浚以恒,而不及化蒸之行,是其贞为不宜也。
巽与震合,比于坎与兑,则恒变为困,困将安为,是其凶由于困也,反困为节,则有约缩自足之义,亦无以体恒久广大之心,是初六之浚为不宜,而求深为不常也。
读者须合坎兑困节四卦参之,方明贞凶之由来,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变易,而升降动静系焉,一初一终之交互,而利害得失辨焉,此恒初六之凶,非贞之咎,浚之过,乃时之非,地之异也。
始而求深,则终将不达,内而自浚,则外无以推,反其道以用之,则利害吉凶,随之改易矣。
九二,悔亡。
孔子《宣圣讲义》
此恒九二爻辞也。
九二居下卦之中,得内卦之正,乘时当位,德成业大之象,则异于初六之沉一沦在下,困守于内,故占悔亡,亡犹无也,内贞外悔,九二有守能贞,自无悔矣。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恒九二守中不失,体天道之不息,持贞不懈,本坤德之无疆,而成其悠久之用,故曰能久中也。
盖久为乾爻,二属坤位,乾加于坤,一陰一和于一陽一,刚柔相协,位正时良,行止咸宜,动静有方,既得中行,乃占悔亡,中而能久,德用奚量,虽不及吉凶,已见其有庆,虽不着利害,已宜于行与藏,此恒九二本巽顺之柔,上孚震动之刚,推坤之承天代终,达天德以周四方,天履地载,正以主内,中以行外,博厚高明,不息不二,则以时言曰久,以位言曰中,以道言曰至,以德言曰大,中大至久,四德具备,则恒之大用,于此足徵之矣。
以在卦为乾之始,合之成地天泰,泰无不平,谓一陰一与一陽一,刚与柔,永均平也,以二至四互乾,五至初互坤,故有泰象,又自三至五为兑,则合为夬与履。
夬者决也,快也,履者立也,礼也,皆有守有为能中能久者也,故九二以之而占悔亡,言无可悔也。
天长地久,日月中天尚何悔哉,行之失宜则悔,一切皆宜,尚何悔哉。
此悔亡者,明其用之至,道之大,无不可也。
读者爻合各爻参之,则知无悔之有道矣。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孔子《宣圣讲义》
此恒九三爻辞也。
恒九三亦出于乾,与乾九三同有重刚失中之象,虽初爻为柔,而隔九二不相协,刚不与柔接,一陽一不与一陰一孚,则恒而不恒矣,故曰不恒,明九三之用,异于全卦,其德悖于恒久之义也。
恒以德明,无德则无以见其恒,是所谓恒者,皆指德言,天地之恒,以其高明博厚之德,日月之恒,以其光明辉耀之德,人之恒,亦以其至诚不息之德,唯德有恒,唯恒在德,故九三不恒,即其德之不能久也,德之不恒,用将难永,德之不久,业奚由大,则九三不恒其德,将无所成,无所见,内无以守,外无以行,是羞耻之所来,而必有所受者也。
或承之羞,即言将受羞辱而生愧耻,因德之不久,不克长相保,用之不恒,不克永相和,则必乖离背戾,以为人讥诮,倾颓败毁,以贻众笑骂,则羞辱之至,有不克免矣。
曰或者,以九三过刚,刚犹有所长,苟能知其不恒,而速悔之,则仍可不承其羞辱,是在人之行止如何耳,与乾九三九四辞称若与或者义正同,唯失德在于能改,不恒在于能返,改过则德可复明,返己则恒可自致,是九三免羞之道,在能自悔,悔与贞反,悔则变以就新,贞则守以保旧,此贞之不宜于九三,乃时地也,故占贞吝,知过不惮改,则不吝,怙过不早悔,则终吝。
吝者谓刚愎自用,不肯改悔前之非也,故改过不吝,吝即有过不改,而不改即贞守不移,执一不变,是非贞之吝,乃因贞以成其吝,故在他卦爻贞皆吉,而恒则否,与初六贞凶正同,以孤一陽一独刚,内无所与,外无所交,一意孤行,将何以免于羞辱哉,此九三之羞,由于恒而不恒,而其或免,则在于改悔,以就于中道,中道不失,其德乃恒,而后得道多助,自无羞之可承矣。
夫恒以一德,德之不一将何恒乎,如人为臣妾,不得其主,将何守乎,九三与五同功,主指五爻,而恒五爻为一陰一,九三不甘屈服,乃与之悖,是求无辱,而辱反至,唯有自悔戒其刚愎,以复于中和,则德可恒,守可固,更何患乎无所助哉。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恒九三与六五应,六五为柔得正位,而中间九四,与初六协,而九二间之,两柔爻皆不与合,又介于九二九四两刚之中,刚而无所谐,健而无所与,故有承羞贞吝之占,而释文称为无所容也,六五爻辞曰恒其德贞,九三则曰不恒其德贞吝,可见九三六五恰反其用,盖六五柔得位而协于九二,内外相谐,上下交孚,故能恒,不似九三重刚失与也。
九三以刚在中爻,为人道之始,刚本难合,中易失群,加以四爻又为一陽一,徒刚无柔,有体无用,正如人之高一亢无偶,孤僻无亲,则将谁与哉。
无所容有二义,一言己太刚不能容物,而物亦远之,一言人皆刚,不能相容,而我亦独行,以此两因,遂成独往独来,落落无合之象,是由九三时地之所为也。
君子知几,贵在能改悔其非,反复其道,因中爻互乾,而遵乾惕若厉之诫,外卦互坤,则偱静顺代终之行,以合为地天泰,则陂平往复,而内外以协,上下以和,是孚既平之义,而成裒多益寡之用,以恒之倒易则为益,益则柔反在中,刚反居外,其道大异,其德自殊,此爻辞有或字,明其由人道改其数也,果如是改悔其用,则刚以柔行,贞以亨用,更何患乎不容哉。
我能容人,人亦容我,虚则善受,柔则易与,此道行所贵,恒与不恒,即由此一刚一柔,一虚一实辨之矣,故九三为不恒,而六五为恒,初六虽凶,亦以恒称,上六与初同,可见柔之能恒,而恒之不宜刚也,刚则易折,况两刚相遇,有不抵牾者乎,此九三无所容,实以爻之过刚也,以互卦为乾为兑,二至四互乾,三至五互兑,为夬与履之象,夬以刚用,故有决绝之义,履以柔用,故有安和之称,亦即一正一反者也。
九三在中爻,果本原卦爻象,则同于夬,若改悔而孚于益,则近于履,是皆重在能悔耳,九二称悔亡,以正位而得与,初六六五协也,九三不悔,则羞辱且至,刚原不甘屈辱,而屈辱反随之来,是其行之不中,德之不和,易教重中和,中孚一卦,两一陰一在中,反之为大小过,则一陽一在中,过则不中,九三之羞,正以其过也,因恒全卦有类大小过,皆本末弱也,合之大小过二卦爻象,则可知恒之不宜贞守所由来矣。
九四,田无禽。
孔子《宣圣讲义》
此恒九四爻辞也。
九四外卦之始,即震之四爻,震为雷为一陽一,下接巽为风为一陰一,风雷相薄,一陰一陽一相荡在三四爻之间,乃见其势力之相推,角逐不已,故比之田猎,古之田猎为习武事,齐步法,明戒律,励射击,朂武功,非徒为得禽一兽计也。
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武事,使民知战阵之学,习攻守之能,为防御寇盗,扞卫家邦之备,而因以聚集大众,沟通民志,使官亲其下,民一爱一其上,且赏贤能,奖技艺,序功以次,授禄以秩,则人民知射御之可贵,练习之有时,而谙于步伐,谐于纪律,一日有事,无仓皇奔避,无拥挤倾颓,是为节制之师,一精一勇之士,其教备于易之师卦,所猎者,或禽或兽,足供祭祀之需,享宴之用,而必出之以仁,明之以义,如逐鹿舍于林中,设罟开其三面,因时采取,不为过甚,不覆巢,不杀*,不竭泽,不焚山,皆仁义之德所由见也,是以田猎不废,而无害于农时,弋获有道,而不伤于物类,盖其旨重在习武,非作禽荒,本于聚众,非好戕杀,故在恒九四以德为重,虽田而不得禽,为恒异于师也,师以用兵为先,故重有功,有功必有获,故田有禽,禽不只指鸟兽,亦通作擒,有擒即有所获,恒九四无禽,犹无所获,以志不在获也,恒本夫妇和好之意,族姓生育之时,以之集合而通情愫,比试而论技能则可,若因而贪多以杀伤物类,则不可为。
恒重在和其德,充其一爱一,发于情,止于一性一,因男一女之相得,定夫妇之能久,推而至于物类,亦当以其雌雄之匹偶,生类之繁滋,上孚天道之好生,下应生物之乐育,正如春雷动而万类向荣,和风吹而众生孽长,是震巽之合德,之原义,虽相薄相荡,有互激成用之情,而乐育乐生,成克谐悠久之道,是以田而无禽,在义固不必有禽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言九四不得中位,介乎上下之际,有追逐之情,而非时地之宜,当激荡之际,而无势位之藉,故田而不得禽也,以卦爻言,上为六五,下为九三,二者不调,重刚不应,本乾九四跃渊之训,为俯就之行,而以六五主其上,不与之合,独行无可承,欲进而不得进,以一陽一遇一陰一为之阻,故无所得,非独志不欲得也。
然恒以久为用非其时地,虽久无可为,如枯木衰草,久则久矣,生机已亡,安有得哉。
易之有得在事曰功,在物曰利,九四进则无功,守则无利,虽若荡动,实成枯寂,虽若勃*,实为阻塞,谓上下无辅,内外无友,重刚自矜,有刚愎之嫌,失中孤立,有孑处之意,在义不得禽也,正如男一女尚未谐协,夫妇尚在隔离,虽有聚集之思,却逢梗阻之难,是以爻辞占其田而无禽,谓其不如师之得位乘时也。
在恒九四颇类于屯,屯六三即鹿无虞一节之义,正相印证,以逐鹿而阻于林,则不如舍之,若贪而迳往,则有吝,即以位之不当,时之不宜,虽见而不可得也。
读者可合观之。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孔子《宣圣讲义》
此恒六五爻辞也。
六五居外卦正位,为震卦中爻,以柔履刚,以一陰一加一陽一,乃用贞静之德,作恒久之行,原无可议,唯以在外卦,本属一陽一之正位,一陽一而从一陰一,乃成女以代男之象,故爻辞既明其德恒贞,而所占则为妇人吉,夫子凶也。
夫妇分主内外,道异动静,用殊刚柔,今六五以夫从妇道,刚随柔用,是失其主从之分,乖于唱妇之序,故在妇女为吉,而在夫子则反凶,凶由数言,非指德也,数由时位言,非指理也,盖六五时位所限,数为之移,如易以六二,则正当矣。
六二为一陰一之正,女之主,今乃见于五爻,是以一陰一服一陽一,女率男也,故德虽贞,道虽恒,男子不可用也,然恒贞非皆不宜于男,特以五爻之时位不宜耳。
果非正位当时,则恒贞固美德懿行,何有不宜,唯以五之正位乘时,如一国之君,一家之主,而不克自昭其德,自弘其用,乃反从妇女之所为,是悖道而乱分也。
悖道则为逆,乱分则为昏,昏且逆焉,不凶何待,故六五之恒贞,唯妇人之吉,以妇者从夫者也。
因其贞以服事夫,成其恒以匹配男,则固女子常行,家人美德,而为大用之所见也,则其占吉不亦宜乎。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以贞德本于坤,为女子之行,女子从一而终,故以恒贞占吉,从一即不二也,而终即代终也,皆秉坤元之德,见贞静之道也,故女子以适夫为其终身之行,非如男子以生为始也,男子本乾健之德,有大生大始之道,包乎一陰一而领其行,率乎女而正其家,为一家之主,妇人所仰望者也。
制义二字,定制合夫天道,义理适乎人情,传曰利者义之和也,是义即利,利之与贞,一内一外,男本于利以制其外,女本于贞以固其内,此乾坤至德,天地大序人所法也,故曰制义,犹曰主利,犹曰主外也。
制定也,法也,定于利之行,法于外之用,即遵夫一陽一之德,刚之道也。
既以制义为本,则不得有弃所持,而反履女子之守,是不得师妇之贞,而从妇之命,果若自违其制,而从妇人之道,其凶必至,谓其自失所守,制者所以守也,男守其利,以和于外,女守其贞,以立于中,中外合德,人道以全,家道以大,此恒六五爻辞着明其吉凶,为辨别其持守也,非谓贞之为凶,利之为吉,乃谓男以利为用,女以贞为德耳。
释文明揭其旨,以示夫妇之道各不同,而吉凶亦随以异。
推而言之,则如女子忘其贞守,而效男子以利和于四方,其为凶亦与此爻同,故曰吉凶非由德言,乃以时位定其数耳。
六五时位宜于女子之贞吉,而男子则当取乾九五之利见为大用也。
《宗主附注》
恒以一德而杂,为其不一而求一也,唯一始久,唯久始恒,愈杂则变愈亟,愈变则时愈暂,此二者相背驰,即形而上形而下之所分也。
天地能恒久者,以其德不二也,不二始不息,不息始悠久无疆,传曰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而圣人则之,抱一以配覆载之德,成位育之功,故曰天地之道,贞夫一者也,言贞乃一,女子从一而终,乃名为贞,而于易之咸恒,寓其教焉。
咸发其端,恒致于成,皆夫妇之道所着,人伦所始,人道所本,利贞之发于一性一情也。
贞静之启于坤元也,皆不离于恒。
传所谓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故受之以恒,可见恒以一德云者,正以其始造端于夫妇,而推本于女贞也。
贞而一,则亨达于天下,此人情所同,人一性一所正,必由恒以致之。
一性一一而情杂,情之不约,则愈杂愈变,而愈促其期。
圣人鉴于情之易纷,乃以恒一其德,而先朂之以贞,贞而后利,利而后亨,此一家一姓之常德,而莫不由女贞以发之,女之克贞,以和其夫,孝其亲,睦其族,而后成其利,利者义之和也,夫妇和,家族睦,义之着也,利之见也。
由一姓之好,推之乡一党一,由一家之齐,推之国天下,则所谓亨也,诗曰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大学以治平必本于齐家,孟子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皆谓家道成,而后国天下以平,以治,莫非由利贞以达亨也,则恒久无已,故恒之用首于贞,成于亨,贞又发于女子,合于夫妇,此恒为人道之始,家道之基也。
上六,振恒,凶。
孔子《宣圣讲义》
此恒上六爻辞也。
振者动也,升也,由震之用,而有振恒之象,然上六时之穷,位之尽,不得动咸升,故占凶,以进无可进,退又不能,用无可用,守又不可,故其凶也,亦时地之所为耳。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
谓振恒之凶,由在上一位,上一位高不得自亢,尊不得自崇,虽六为柔,而上为极,亦如坤之上六,有一逼一迫相争之意,而其终两败俱伤,故释文称为大无功,谓其位大而无可为,势大而无可用也。
一陰一固以降为主,而上一位不甘自卑,震固以进为用,而极位不获更前,此所以虽明振恒,而不免于凶,为其大而无功,徒欲求之何益于事,且必受其害矣。
故上者下之,高者卑之,道底于均,德志于平,方为成功之业,吉利之占。
今上六不克自反以孚巽顺,而本震奋迅以振恒称,则其为凶可以知矣。
大者指其所志之大,而见其时地*许,虽行无功,苟知无功而克自反,以振而就顺,以震而合巽,则庶免于上六之凶乎,此在人之善用耳。
《宗主附注》
恒以上震下巽,刚外柔中,为已成道之体,超乎有形之上也,故与易本例,刚中柔外者不同,盖易主后天,以人道为本,人道先利贞,后元亨,取坤之德,敬以直内,义以方外,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必含一陽一翕一陰一,内刚以守,外柔以行,所谓道功也,而此道功在修持时言,非既成之后也,在人世言,非象外之境也,故必有守以自固,有行以和物,物我两利,方得孚于道,若恒则不然,震出于坤而在上,巽化于乾而在下,是以柔守而刚行也,则不宜于人世,不和于物,不孚于后天之道,故在爻言,初为浚恒,而上为振恒,下者益深,上者益升,两不相协,皆占为凶,谓其于人道不利也,而恒则固如是,下巽柔以自降,不深将自困,上震刚以自扬,不振将自亡,是本其固有之德,而违其上下察之用,所谓鱼跃鸢飞,各尽其道,了无滞碍者也,而人世则不能行,下者必求其升,上者必求其降,升降既协,物我乃和,故初上二爻,虽皆占凶,而仍以恒称,可见浚之与振,非恒之凶,实人事之不宜耳。
恒者取法天地,依乎日月之行,则乎山川之德,皆超夫后天生化之物,达于无为无思之境,乃能恒久不易,永古如斯,人道必成乎至诚无息,悠久无疆者,方能及之,故吉凶不与焉,数命不束焉,为其以恒也,若不及此,则不免为数命所拘,吉凶所缚,则不得假恒以行其不恒,则不得依初之浚,上之振,而致有一陰一陽一背驰之咎,升降乖戾之虞也。
此习易者最宜细细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