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
序
清·黄宗羲撰
宋庆历中,康节邵先生隐处山林,冬不炉,夏不扇,盖心在于《易》,忘乎其为寒暑也。
犹以为未至,糊《易》于壁,心致而目玩焉。
邃于《易》理,欲造《易》之数而未又征也。
一日午睡,有鼠走而前,以所枕瓦枕投击之,鼠走而枕破。
觉中有字,取视之:“此枕卖与贤人康节,某年月日某时,击鼠枕破。”
先生怪而询之陶家,其陶枕者曰:“昔一人手执《周易》憩坐,举枕其书,必此老也。
今不至久矣。
吾能识其家。”
先生偕陶往访焉,及门,则已不存矣,但遗书一册谓其家人曰:“某年某月某时,有一秀士至吾家,可以此书授之,能终吾身后事矣。”
其家以书授先生,先生阅之,乃《易》之文,并有诀例。
推例演数,谓其人曰:“汝父存日,有白金置睡一床一西北窖中,可以营葬事。”
其家如言,果得金。
先生受书以归,后观梅,以雀争胜,布算,知次晚有邻人女折花,堕伤其股。
其卜盖始于此,后世相传,遂名《观梅数》。
又后算落花之日,午时为马所践毁;又算西林寺额,知有一陰一人之祸。
凡此,皆所谓先天之数也。
盖未得卦先得数也。
以数起卦,故曰后天。
若夫见老人有忧色,卜而知老人有食鱼之祸;见少年有喜色,卜而知有婚聘之喜;闻鸡鸣,知鸡必烹;听牛鸣,知牛当杀。
凡此,皆后天之数也。
盖未得数先得卦也。
以卦起数,故曰后天。
一日,置一椅,以数推之,书椅底曰:“某年月日,当为仙客坐破。”
之期,果有道者来访,坐破其椅。
仙客愧谢,先生曰:“物之成毁有数,岂足介意,且公神仙也,幸坐以示教。”
因举椅下所书以验,道者愕然趋起出,忽不见。
乃知数之妙,虽鬼神莫逃,而况于人乎?况于物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