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
卷二 体用生克篇之一
卷二
体用生克篇之一
心易占卜玄机
天下之事有吉凶,托占以明其机。
天下之理无形迹,假像以显其义。
故乾有健之理,于马之类见之。
故占卜寓吉凶之理,于卦象内见之。
然卦象一定不易之理,而无变通之道,不可也。
易者,变易而已矣。
至如今日观梅复得革兆,有女子折花,异日果有女子折花,可乎。
今日算牡丹得姤兆,为马所践,异日果为马所践毁,可乎。
且兑之属,非止女子。
乾之属,非止马。
谓他人折花有毁,皆可切验之真,是必有属矣。
嗟乎!占卜之道,要变通。
得变通之道者,在乎心易之妙耳!
占卜总决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后先看《周易》爻辞,以断吉凶。
如乾初九“潜龙勿用”,则诸事未可为,宜隐伏之类;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则宜谒见贵人之类。
余皆仿此。
次看卦之体用,以论五行生克。
体用即动静之说。
体为主,用为事。
应用生及比和,则吉;体生用及克体,则不吉。
又次看克应。
如闻吉说见吉兆,则吉;闻凶说见凶兆,则凶。
见圆物,事易成;见缺物,事终毁之类。
复验己身之动静。
坐则事应迟,行则事应速,走则愈速,卧则愈迟之类。
数者既备,可尽占卜之道,必须以易卦为主,克应次之。
俱吉则大吉;俱凶则大凶;有凶有吉。
则详审卦辞,及克用体应之类,以断吉凶也。
要在圆机,不可执。
占卜论理诀
数说当也,必以理论之而后备。
苟论数而不论理,则拘其一见而不验矣。
且如饮食得震,则震为龙。
以理论之,龙非可取,当取鲤鱼之类代之。
又以天时之得震,当有雷声,若冬月占得震,以理论之,冬月岂有雷声,当有风撼震动之类。
既知以上数条之诀,复明乎理,则占卜之道无余蕴矣。
先天后天论
先天卦断吉凶,止以卦论,不甚用《易》之爻辞。
后天则用爻辞,兼用卦辞,何也?盖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数,是未有《易》书,先有《易》理,辞前之《易》也。
故不必用《易》书之辞,专以卦断。
后天则以先得卦,必用卦画,辞后之《易》也。
故用爻之辞,兼《易》卦辞以断之也。
又后天起卦,与先天不同,其数不一。
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之数为用。
盖圣人作《易》画卦,始乙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加一倍,数自成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数为用。
又今人起后天卦,多不加时,得此一卦,止此一爻动,更无移易变通之道。
故后天起卦定爻必加时而后可。
又先天之卦,定事应之期,则取之卦气,如乾、兑则应如庚、辛及申金之日,或坤为戌、亥之日时,兑为酉日时。
如震、巽当应于甲、乙及支木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类。
后天则以卦数加时数,总之而分行卧坐立之迟速,以为事应之期。
卦数时类,应近而不能决诸远者,必合先后之卦数取诀可也。
又凡占卦中决断吉凶,其理洞见,止于全卦体用生克之理,及参《易》辞,斯可矣。
今日以后天卦,却于六十甲子之日取其对方之魁,破败亡灭迹等以助断决。
盖历象选时,并于《周易》不相干涉,不可用也。
卦断遗论
凡占卜决断,固以体用为主,然有不拘体用者。
如起例中西林寺额得山地剥,体用互变,俱比和,则为吉,而乃不吉,何也?盖寺者,纯一陽一人居之地,而纯一陰一爻象,则群一陰一剥一陽一之义显然也。
此理甚明,不必拘体用也。
又若有人问:“今日动静如何?”
得地风升,初爻动,用克体卦,俱无饮食矣,而亦有人相请,虽饮食不丰而终有请,何也?此人当时必有当日之应,又有“如何”二安带口,为重兑之义。
又有用不生体,互变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色,占得山火贲是也。
又有用不生体,互变俱克之而凶者,如牛哀鸣占得地水师是也。
盖少年有喜色,占则略知其有喜,而《易辞》又有“束帛戋戋”之吉,是二者俱吉,互变俱生,愈见其吉矣。
虽用不生体不吉,不为其害也。
牛鸣之哀,则略知其有凶,而易爻复有“舆一尸一”之凶,互变俱克,愈见其凶。
虽用爻不克,不能掩其凶也。
盖用《易》断卦,当用理胜处验之,不可拘执于一也。
八卦心易体用诀
心易之数,得之者众,体用之诀,有之者罕。
余幼读《易》书,长参数学,始得心易卦数。
初见起例,以知占其吉凶。
如以蠡测海,茫然无涯。
后得智人见授体用心易之诀,而后占事之诀,疑始有定。
据验则验。
如繇基射的,百发百中。
其要在于分体用之卦,察其五行生克、比和之理,而明乎吉凶悔吝之机也。
于是易数之妙始见,而《易》道之卦义备矣。
乃世有真实,人罕遇之耳。
得此者,幸甚秘之!
体用总诀
体用云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则易卦为体,以卜筮用之,此所谓体用者,借体用二字以寓动静之卦,以分主客之兆,以为占例之准则也。
大抵体用之说,体卦为主,用卦为事,互卦为事之中间,刻应变卦为事之终。
应体之卦气宜盛不宜衰。
盛者如春震、巽、秋乾、兑,夏离,冬坎,四季之月坤、艮是也。
衰者,春坤、艮,秋震、巽,夏乾兑,冬离,四季之月坎是也。
宜受他卦之生,不宜他卦之克。
他卦者,谓用互变也。
生者,如乾、兑金体,坤、艮生之,坤、艮土体,离火生之。
离,火体,震巽木生之。
余皆仿此。
克者,如金体火克,火体水克之类。
体用之说,动静之机,八卦主宾。
五行生克,体为己身之兆,用为应事之端。
体宜受用卦之生,用宜见卦体之克。
体盛则吉,体衰则凶。
用克体固不宜,体生用亦非利。
体一党一多而体势盛,用一党一多则体势衰。
如卦体是金,而互变皆金,则是体之一党一多。
如用卦是金,而互变皆金,则是用之一党一多。
体生用,为之泄气,如夏火逢土,亦泄气。
体用之间,比和则吉,互乃中间之应,变乃末后之期。
故用吉变凶者,先吉后凶;用凶变吉者,先凶后吉。
体克用,诸事吉;用克体,诸事凶。
体生用,有耗失之患;用生体,有进益之喜。
体用比和,则百事顺遂。
又卦中有生体之卦,看是何卦。
乾卦生体,则主公门中有喜益,或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财,或问讼得理,或有金宝之利,或有老人进财,或尊长惠送,或有官贵之喜。
坤卦生体,主有田土之喜,或有田土进财,或得乡人之益,或得一陰一人之利,或有果谷之利,或有布帛之喜。
震卦生体,则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财,或进东方之财,或因动中有喜,或有木货交易之利,或因草木姓氏人称心。
巽卦生体,亦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财,或于东南得财,或因草木姓人而进利,或以茶果得利,或有茶果菜蔬之喜。
坎卦生体,有北方之喜,或受北方之财,或水边人进利,或因点水人称心,或有因鱼盐酒货文书交易之利,或有馈送鱼盐酒之喜。
离卦生体,主有南方之财,或有文书之喜,或有炉冶场之利,或因火姓人而得财。
艮卦生体,有东北方之财,或山田之喜,或因山林田土获财,或得宫音带土人之财。
物当安稳,事有终始。
兑卦生体,有西方之财,或喜悦事,或有食物金玉货利之源,或商音之人,或带口之人欣逢,或主宾之乐,或朋友讲习之事。
又看卦中有克体之卦者,看是何卦。
如乾卦克体,主有公事之忧,或门户之忧,或有财宝之失,或于金谷有损,或有怒于尊长,或得罪于贵人。
坤卦克体,主有田土之忧,或于田土有损,或有一陰一人之侵,或有小人之害,或失布帛之财,或丧谷粟之利。
震卦克体,主有虚惊,常多恐惧,或身心不能安静,或家宅见妖灾,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或于山林有所失。
巽卦克体,亦有草木姓人相害,或于山林上生忧。
谋事,乃东南方之人;
处家,忌一陰一人小口之厄。
坎卦克体,主有险陷之事,或寇盗之忧,或失意于水边人,或生灾于酒后,或点水人相害,或北方人见殃。
离卦克体,主文书之忧,或失火之惊,或有南方之忧,或火人相害。
艮卦克体,诸事多违,百谋中阻。
或有山林田土之失,或带土人相侵,防东北方之祸害,或忧坟墓不当。
兑卦克体,不利西方,主口舌事之纷争。
或带口人侵欺,或有毁折之患,或因饮食而生忧。
生克不逢,则止以本卦而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