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
柏舟母女观念的冲突-译文与读解
柏舟——母女观念的冲突
【原文】
泛彼柏舟,
在彼中河。
髧彼两髦①,
实维我仪②。
之死矢一靡一它③!
母也天只④,
不谅人只⑤!
泛彼柏舟,
在彼河侧。
髧彼两髦,
实维我特⑥。
之死矢摩慝⑦!
母也天只,
不谅人只!
【注释】
①髦(dan):头发下垂的样子。
两髦(mao):古时未成年男子的发式,头发向两边分流。
②实;是。
维:为。
仪:配偶。
③之:到。
矢:誓。
一靡一;无。
④也、只:语气词,没有实义。
⑤谅。
相信。
⑥特:配一靡一;无。
④也、只:语气词,没有实义。
偶。
⑦慝(te):改变,变心。
【译文】
轻轻摇荡柏木舟,
在那河中慢慢游。
头发飘垂那少年,
是我相中好侣伴。
发誓至死不另求!
我的母亲我的天,
为何对我不相信!
轻轻摇荡柏木舟,
在那河边慢慢游。
头发飘垂那少年,
是我相中好侣伴。
发誓至死不变心!
我的母亲我的天,
为何对我不相信!
【读解】
孩子虽是母亲的作品,母亲虽然时刻心系孩子的幸福与不幸,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是一体,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不会有冲突。
最为常见的是为恋一爱一婚姻而发生的冲突。
冲突的实质,是两种不同观念的背离和交锋。
冲突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价值准则,若互不相让,便会发生冲突,以至以不嫁或出逃或殉情来表示反抗。
观念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传统、社会、他人那里接受各种支配着自己生活的观念,在观念的指导之下说话和行动。
人们常说环境改变人,其实环境改变的是人的观念,是人对生活的看法和态度。
在母亲对自己的作品——子女的无私的一爱一之中多少带有一些自私的因素。
她总以为子女是自己辛勤创造的作品,他或她必须按照她所坚持或信奉的观念去生活,总以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经验作为参照系,而不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子女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说到底,她是把子女当作私有财产,而不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因此,才会有《柏舟》这样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