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治要
肆、为政__十二、法律
十二、法律
269.先仁而后法,先教而后刑,是治之先后者也。
(卷五十·袁子正书)
【白话】先实行仁义然后才用法令,先进行教化然后才用刑法,这是治理国家的重要先后次序。
270.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反己自正也。
诚达其本,不乱于末;知其要,不惑于疑;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责于下;所禁于民者,不行于身。
故人主之制法也,先以自为检戒(戒作式),故禁胜于身,即令行于民矣。
(卷三十五·文子)
【白话】法令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也不是从地下生出来,而是人们制定出来的,又反过来约束人们端正自己。
果真通达了根本,就不会在枝末细节上犯错误;掌握了纲要,就不会被疑难所困惑;人君自己能做到,也不会去指责别人没做到;自己做不到,更不会要求臣民要做到;所禁止百姓不能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
因此人君制定法令,自己先要作出守法的模范,而法律、禁令都能在领导者本身率先实践,那么,政令必然能在民间畅行无阻。
271.凡我有官君子,钦乃攸司,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
以公灭私,民其允怀。
(卷二·尚书)
【白话】周成王说,凡我的各级官长,要认真对待你们所管理的工作,慎重对待你们发布的命令。
命令发出了就要实行,不能朝令夕改。
要用公正的心,去掉个人的私情或恩怨,人民就会信任归服。
272.《书》曰:“与杀不辜,宁失不经。”
(卷十七·汉书五)
【白话】《尚书》说:“与其妄杀无辜,宁可犯不依常法的过错。”
也就是说,处理案件要体现仁政,司法的官吏要以仁德存心,避免冤狱。
273.子曰:“听讼吾犹人。
必也使无讼乎!”(卷九·论语)
【白话】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跟别人的方式差不多。
但我一定尽力使诉讼案件不发生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