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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寇隽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寇隽字祖俊,上谷昌平人也。
祖赞,魏南雍州刺史。
父臻,安远将军、郢州刺史。
隽性宽雅,幼有识量,好学强记。
兄祖训、祖礼及隽,并有志行。
闺门雍睦,白首同一居 。
父亡虽久,而犹于平生所处堂宇,备设帷帐几杖,以时节列拜,垂涕陈荐,若宗庙焉。
吉凶之事,必先启告,远行往返,亦如之。
性又廉恕,不以财利为心。
家人曾卖物与人,而剩得绢五匹。
隽于后知之,乃曰:“恶木之一陰一,不可暂息;盗泉①之水,无容误饮。
得财失行,吾所不龋”遂访主还之。
其雅志如此。
以选②为魏孝文帝挽郎,除奉朝请。
大乘贼起,燕齐扰乱,隽参护军事东讨,以功授员外散骑侍郎,迁尚书左民郎中。
以母忧不拜。
正光三年,拜轻车将军,迁扬烈将军、司空府功曹参军,转主簿。
时灵太后临朝,减食禄官十分之一,造永宁佛寺,令隽典之。
资费巨万,主吏不能欺隐。
寺成,又极壮丽。
灵太后嘉之,除左军将军。
永安初,华州民史底与司徒杨椿讼田。
长史以下,以椿势贵,皆言椿直,欲以田给椿。
隽曰:“史底穷民,杨公横夺其地。
若欲损不足以给有余,见使雷同,未敢闻命。”
遂以地还史底。
孝庄帝后知之,嘉隽守正不挠,即拜司马,赐帛百匹。
其附椿者,咸谴责焉。
二年,出为左将军、梁州刺史。
民俗荒犷,多为盗贼。
隽乃令郡县立庠序,劝其耕桑,敦以礼让,数年之中,风俗顿革。
梁遣其将曹琰之镇魏兴,继日版筑。
琰之屡扰疆场,边人患之。
隽遣长史杜休道率兵攻克其城,并擒琰之。
琰之即梁大将军景宗之季弟也。
于是梁人惮焉。
属魏室多故,州又僻远,梁人知无外援,遂遣大兵顿魏兴,志图攻龋隽抚励将士,人思效命。
梁人知其得众心也,弗之敢逼。
隽在州清苦,不治产业。
秩满,其子等并徒步而还。
吏人送隽,留连于道,久之乃得出界。
(节选自《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
【注】①盗泉:在山东泗水县。
县内有87处泉水,只有盗泉不流,其余皆汇入泗河。
《一尸一子》:“(孔子)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
②选:量才授官。
【译文】
寇隽字祖俊,是上谷昌平人。
祖父寇赞,曾做魏南雍州刺史。
父亲寇臻,担任过安远将军、郢州刺史。
寇隽性情宽厚文雅,从小有见识和度量,喜欢学习 ,记忆力好。
兄长寇祖训、寇祖礼和寇隽,都有志向,有德行。
寇隽一家友好和睦,和祖辈人住在一起。
虽然他的父亲去世已经很长时间了,但还是在父亲平生所居住的房屋内,齐备地陈设帷帐、倚几和手杖,按时节依次祭拜,流着泪陈献祭品,如同祭祀宗庙。
好事坏事,一定要先对着灵位稟报,离家远行往返,也都要像这样。
性情又清廉仁爱,不将财利放在心上。
家人曾经从已卖物品中留下五匹绢。
寇隽在后来知道了这件事,就说道:“不好的树木下的一陰一凉,暂时休息也不行;盗泉的水,不可错喝。
获得钱财却丧失德行,我是不愿这样做的。”
于是寻找到买主,将绢归还给他。
他平时的美好志向就是如此。
因为朝廷量才选用人才寇隽成为魏孝文帝挽郎,任命为奉朝请。
大乘贼反叛,燕赵动乱不安,寇隽参与监督军事东讨,因为立了功授予员外散骑侍郎,升任尚书左民郎中。
因为母亲去世没有赴任。
正光三年,授予轻车将军,调任扬烈将军、司空府功曹参军,很快升任主簿。
当时灵太后摄政,减去官吏俸禄的十分之一,建造永宁佛寺,命令寇隽掌管此事。
建造费用极多,下级主事的官吏无法欺瞒。
寺庙建成后,十分壮丽。
灵太后表彰了寇隽,任命他为左军将军。
永安初年,华州百姓史底与司徒杨椿打田产官司。
长史以下的官员,因为杨椿是权贵,全都说杨椿有理,要将田地给杨椿。
寇隽说:“史底是贫困不堪的百姓,杨公还要强行夺他的土地。
如果要损不足以给有余,让我也随声附和,我不敢听命。”
于是将土地还给史底。
孝庄帝后来知道了这件事,嘉奖寇隽坚守正道不屈服,马上委任他为司马,赐给他一百匹帛。
那些投靠杨椿替他说话的,都受到了谴责。
永安二年,出京城担任左将军、梁州刺史。
当地风俗野蛮,很多人成为盗贼。
寇隽就下令郡县建立学校,奖励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用礼让勉励他们,数年之中,风俗顿时为之一变。
梁朝派遣他的将领曹琰之镇守魏兴,日夜抢建魏兴城墙。
曹琰之经常侵扰边境,边境的人都很担心。
寇隽派遣长史杜休道率军队攻克魏兴,活捉了曹琰之。
曹琰之是梁大将军景宗的最小的弟弟。
从此梁朝人害怕了。
适逢魏朝发生了很多事,梁州又很偏远,梁朝人知道梁州没有外援,于是派遣大军驻扎在魏兴,目的是攻取梁州。
寇隽安抚激励将士,大家人人都愿舍命效力。
梁人得知他受到众人的衷心拥戴,不敢靠近梁州。
寇隽任州刺史简朴清苦,不置办家业。
任职期满,他儿子等人都步行回去。
州吏百姓给寇隽送行,一路留恋不舍,经过多时才走出州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