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东野语
卷一
○孝宗圣政
阜陵天纵睿圣,英武果断,古今之所鲜俪。
圣政彰彰者,备载金匮玉牒之书,尝得以窃窥之矣。
其或一时史臣有所避忌,采访遗落,失于纪载者,不一而足。
兹以先世见闻,及当时诸公之所记录数事,谨书于此。
庶乎美盛德之形容,备良史之采录云。
帝尝禁诸司官非时会合,以其族谈不修职业故也。
李安国为郎官,一日,有荐术士至,部中同省,因会集言命。
翼日,御批问故,同省窘甚,咸欲饰辞自解。
安国独曰:“以实告,其过小;为欺,其罪大。”
因援鲁肃简市饮故事,引咎以闻,同省从之。
既而事寝不行,越三日,李遂除吏部侍郎。
李处全尝论匠监韩玉,玉乃庙堂客也。
凡三疏。
而玉亦以处全请托私书为言。
上既重违台论,且以忌器,遂令玉补外,既而与祠。
而玉留北阙,作书投匦,诉匠簿张权谮己。
密院不敢纳,遂潜入关,伏阙投之。
上就书批云:“韩玉曾任卿监,理当靖共,乃敢伏阙,妄有陈诉,鼓惑众听,渐不可长,可送潭州居祝”
女真使乌林答天锡到阙,要上降榻问金主起居。
赡军酒官丁逢上书乞斩之,即日引对,遂极论前侍御李处全及故谏议大夫单时贪一污事。
即与改命入官,升擢差遣。
旧法,未经任人,不许堂差。
时相欲示私恩,则取部阙而堂除之。
上知其故,遂令根刷姓名进呈。
降旨云:“宰执当守法度,以正百官。
梁克家违戾差过员数最多,候服阕日落职;曾怀可降观文殿学士。
丁娄明之子,常任明州ヘ。
以旧学之故,力附曾觌。
其后,魏王出判明州,尤昵近之。
既而入奏,与之求贴职。
上批答云:“朕于吾子无所爱。
第爵禄天下之公器,不可私也。”
未几,台臣论罢之。
程泰之以天官兼经筵,进讲《禹贡》,阙文疑义,疏说甚详,且多引外国幽奥地理。
上颇厌之,宣谕宰执云:“《六经》断简,阙疑可也,何必强为之说?且地理既非亲历,虽圣贤有所不知,朕殊不晓其说。
想其治铨曹亦如此也。”
既而补外。
庚子九月,上宣谕宰执云:“已指挥阁门,令今后常朝,宰臣免宣名,他朝会则否。”
且云:“朕记得老苏议论,赞仪之臣,呼名如胥吏,非礼貌之意也。”
上一日与宰执言:“伯圭不甚教子,各使之治生,何以为清白之传?且其下尚有三弟,若皆作郡,则近地州郡皆自家占了,何以用人?莫若以高爵厚禄,使之就闲可也。”
赵丞相赞曰:“凡好事,古所难者,尽出陛下之意,臣等略无万一可以补助。”
后秀邸诸子弟,悉归班焉。
辛丑六月,临安士人以不预补试,群诣台谏宅陈词。
台谏畏其势,以好语谕之。
是夜,集吏部侍郎郑丙之门,诟骂无礼。
或疑京尹王宣子怒丙,激使然也。
郑遂徙家避之。
次日入奏,待罪乞去。
上已密知其故,遂批出:“郑丙无罪可待。
令临安府将为首作闹人重作行遣。”
既而宣子颇回护之,上怒云:“设使郑丙容私,自当讼之朝廷,安可无礼如此。
若不得为首人,王佐亦当坐罪。”
且令宰执宣谕。
宣子越一日奏,勘到作闹士人府学生员丁如植为首,其次许斗权、罗。
御批并编管邻州,如植仍杖八十科断。
尝秋旱,上问执政:“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合用牲否?”
周益公奏:“止用酒脯、币帛。”
上曰:“《云汉》诗云:‘靡神不举,靡爱斯牲。
’则是合用牲矣。
可更与礼官等考订之。”
淳熙九年,明堂大礼,以曾觌为卤簿使,李彦颖顿递使。
一习一 仪之际,曾以李为参预,漫尔逊之居前。
李以五使有序,毅然不敢当者久之。
在列悉以顾忌,皆不敢有所决择。
太常寺礼直官某人者,忽进曰:“参政、宰执也,观瞻所系,开府之逊良是。”
径揖李以前。
时曾方有盛眷,翌日入其事。
上默然久之曰:“朕几误矣1即日批出:“李彦颖改充卤簿使,伯圭充顿递使,礼直官某人,特转一官。”
其改过不吝,盖如此云。
淳熙中,张说颇用事,为都承旨。
一日,奏欲置酒延众侍从。
上许之,且曰:“当致酒肴为汝助。”
说拜谢。
退而约客,客至期毕集,独兵部侍郎陈良不至,说殊不平。
已而,中使以上樽珍膳至,说为表谢,因附奏:“臣尝奉旨而后敢集客,陈良独不至,是违圣意也。”
既奏,上忽顾小黄门言:“张说会未散否?”
对曰:“彼既取旨召客,当必卜夜。”
乃命再赐。
说大喜,复附奏:“臣再三速良,迄不肯来。”
夜漏将止,忽报中批陈良除谏议大夫。
坐客方尽欢,闻之,怃然而罢。
其用人也又如此。
上圣孝出于天性。
居高宗丧,百日后,尚食进素膳,毁瘠特甚。
吴夫人者,潜邸旧人也,屡以过损为言,上坚不从。
一日,密谕尚食内侍云:“官家食素多时,甚觉清瘦,汝辈可自作商量。”
于是密令苑中,以鸡汁等杂之素馔中以进。
上食之觉异,询所以然。
内侍恐甚,以实告。
上大怒,即欲见之施行。
皇太后闻之,亟过宫力解之。
乃出吴夫人于外,内侍等罢职有差。
○一温一 泉寒火
邵康节曰:“世有一温一 泉,而无寒火。”
昭德晁氏解云:“一陰一能顺一陽一,而一陽一不能顺一陰一也。
水为火爨,则沸而熟物;火为水沃,则灭矣。”
晋纪瞻举秀才,陆机策之曰:“一陰一陽一不调,则大数不得不否;一气偏废,则万物不能独成。
今有一温一 泉,而无寒火,其故何也?”
白虎殿诸儒讲论,班固纂为《白虎通》,《五行篇》亦曰:“有一温一 水,无寒火。”
然今汤泉,往往有之。
如骊山、尉氏、骆谷、汝水、黄山、佛迹、匡庐、闽中等处,皆表表在人耳目。
坡诗云:“自怜耳目隘,未测一陰一陽一故。
郁攸火山烈,沸汤泉注。
安能长鱼鳖,仅可寻狐兔。”
朱氏晦庵诗云:“谁然丹黄焰,爨此玉池水。”
盖或为一温一 泉之下,必有硫黄、矾石故耳。
独未见所谓寒火。
按《西京杂记》载董仲舒曰:“水极一陰一而有一温一 泉,火至一陽一而有凉焰。”
又《抱朴子》曰:“水主纯冷,而有一温一 谷之汤泉;火体宜炽,而有萧丘之寒焰。”
又刘子《从化篇》曰:“水性宜冷,而有华一陽一温一 泉,犹曰泉冷,冷者多也。
火性宜热,而有萧丘寒焰,犹曰火热,热者多也。”
然则寒火亦有之矣,特以耳目所未及,故以为无耳。
○段干木
《唐书·宗室世系表叙》云:“李耳,字伯一陽一,一字聃。
其后有李宗者,魏封于段,为干木大夫。”
按《史记》,聃之子宗,为魏将,封于段干。
《抱朴子》亦云:“伯一陽一有子名宗,仕魏有功,封于段干。”
审此,段干乃邑名耳。
然《孟子》有段干木,《列子》有段干生,《史记·魏世家》有段干子,《田敬仲世家》有段干朋,《战国策》有段干纶、段干崇、段干越人。
意者,因邑以为姓;故木与朋,纶与崇、越人,皆其名,而子与生,则男子之通称耳。
《风俗通·姓氏注》以为姓段名干木,恐或失之。
盖战国时,自有段规。
疑段与段干自别。
若如《唐史》之说,则段干木姓李名宗,为魏将有功,封于段干。
若如史迁、葛洪之言,则段干木之贤,魏侯所以师而敬之者,恐别一入耳。
姑书其说,以俟博识者订之。
○表答用先世语
文正范公《岳一陽一楼记》有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其后东坡行忠宣公辞免批答,径用此语云:“吾闻之乃烈考曰:‘君子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虽圣人复起,不易斯言。
卿将书之绅,铭之盘盂,以为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欤!则今兹爰立之命,乃所以委重投艰而已,又何辞乎?”
其后忠宣上遗表,亦用之云:“盖尝先天下之忧,期不负圣人之学。
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所以事君。”
此又述批答之意,亦前所未见也。
○蜜章密章
密章二字,见《晋书》山涛等传,然其义殊不能深晓。
自唐以来,文士多用之。
近世若洪舜俞行《乔行简赠祖母制》,亦云:“欲报食饴之德,可稽制蜜之章。”
蜜字皆从虫。
相传谓赠典既不刻印,而以蜡为之。
蜜即蜡,所以谓之蜜章。
然刘禹锡为《杜司徒谢追赠表》云:“紫书忽降于九重,密印加荣于后夜。”
《李国长神道碑》云:“煌煌密章,肃肃终言。”
《王崇述神道碑》云:“没代流庆,密章下贲。”
宋祁《孙谥议》云:“密章加等,昭饰下泉。”
又《祭文》云:“恤恩告第,蹄书密章。”
密字乃并从山,莫知其义为孰是。
岂古字可通用乎?或他别有所出也。
○三苏不取孔明
老泉《权书·强弱篇》云:“管仲曰:‘攻坚则瑕者坚,攻瑕则坚者瑕。
’呜呼!不从其瑕而攻之,天下皆强敌也。
汉高帝所忧在项籍,而先取九一江一 、取魏、取代、取赵、取齐、然后取籍。
秦之忧在六国,蜀最僻、最小,最先取;楚最强,最后龋诸葛孔明一出其兵,乃与魏氏角,其亡宜也。”
又论曰:“古之取天下者,常先图所守。
诸葛孔明弃荆州取西蜀,吾知其无能为也。”
东坡论曰:“取之以仁义,守之以仁义者,周也;取之以诈力,守之以诈力者,秦也。
以秦之所以取取之,以周之所以守守之者,汉也。
仁义诈力杂用以取天下者,此孔明之所以失也。
孔明之所恃以胜者,独以其区区之忠信,有以激天下之心耳。
刘表之丧,先主在荆州,孔明欲袭杀其孤,先主不忍也。
其后,刘璋以好逆之至蜀,不数月,扼其吭、拊其背而夺之国,此其与曹操异者几希矣!乃治兵振旅,为仁义之师,长驱东向,而欲天下向应,盖亦难矣。”
颍滨论曰:“刘备弃荆州而入蜀,则非其地;用诸葛孔明治国之才,而当纷纷之冲,则非其将;不忍忿忿之气以攻人,则是其气不足尚也。”
其说盖用陈寿所谓“应变将略,非其所长”之语耳。
虽然,孔明岂可少哉!
○诗用史论
刘贡父《咏史》诗云:“自古边功缘底事,多因嬖幸欲封侯,不如直与黄金印,惜取沙场万髑髅。”
其意盖指当时王韶、李宪辈耳。
而其说则出于一温一 公论李广利曰:“武帝欲侯一宠一 姬李氏,而使广利将兵伐宛。
其意以为非有功不侯,不欲负高帝之约也。
夫军旅大事,国之安危,民之生死系焉。
苟为不择贤愚,欲徼幸咫尺之功,藉以为名,而私其所爱,不若无功而侯之为愈也。
然则武帝有见于封国,无见于置将,谓之能守先帝之约,臣曰过矣1盖全用之。
然一胡一 明仲论留侯则云:“善乎,子房之能纳说也。
不先事而强聒,不后事而失机。
不问则不言,有言则必当其可。
故听之易,而用不难也。
评者曰:‘汉业存亡在俯仰间,而留侯于此每从容焉。
诸侯失固陵之期,始分信、越之地;复道见沙中之聚,始言雍齿之侯。
’善言子房矣。”
此论全用荆公诗:“汉业存亡俯仰中,留侯于此每从容,固陵始议韩、彭地,复道方图雍齿封。”
此则史论用诗也。
近世刘潜夫诗云:“身属嫖姚性命轻,君看一蚁尚贪生。
无因唤取谈兵者,来此桥边听哭声。”
而东坡《谏用兵之疏》云:“且夫战胜之后,陛下可得而知者,凯旋捷奏,拜表称贺,赫然耳目之观矣。
至于远方之民,肝脑涂于白刃,筋骨绝于馈饷,流离破产,鬻卖男女,薰眼折臂,自经之状,陛下必不得而见也。
慈父孝子,孤臣寡一妇 之哭声,陛下必不得而闻也。”
其意亦出此。
冯必大诗云:“亭长何曾识帝王,入关便解约三章。
只消一勺清冷水,冷却秦锅百沸汤。”
亦用黄公度《汉高祖论》曰:“伤弓之鸟惊曲木,挽万石之弓以射之,宁无所惧;奔渴之牛急浊泥,饮以清冷之水,宁无所喜。
项惊天下以弓,而帝饮天下以水。”
叶绍翁诗云:“殿号长秋花寂寂,台名思子草茫茫;尚无人世一团一 乐,枉认蓬莱作帝乡。”
亦出于林少颖《武帝论》云:“武帝好长生不死之术,聚方士于京师,由是祷祠之俗兴,以成巫蛊之祸。
一陽一邑、朱昌二公主俱以此诛,而皇后、太子亦皆不免。
其始也,欲求长生不死之术而不可得,徒使败亡之祸横及骨肉,可笑也。”
钱舜选诗云:“项羽天资自不仁,那堪亚父作谋臣。
鸿门若遂樽前计,又一商君又一秦。”
亦祖陈傅良之论羽云:“羽之戮子婴、弑义帝、斩彭生,坑秦二十万众,亚父独不当试晓之邪?使楚果亡汉,则羽又一秦,增又一商鞅也。”
此类甚多,不暇枚举,岂所谓脱胎者耶?
○汉租最轻
自井田之法废,赋名日繁,民几不聊生。
余尝夷考,在昔独两汉为最轻,非惟后世不可及,虽三代亦所不及焉。
自高、惠以来,十五税一。
文帝再行赐半租之令,二年、十二年,至十三年,乃尽除而不收。
景帝元年,亦尝赐半租,至明年,乃三十而税一,即所谓半租耳。
盖先是十五税一,则三十合征其二,今乃止税其一,乃所谓半租之制也。
自是之后,守之不易。
故光武诏曰:“顷者,师旅未解,故行什一之税。
今粮储差积,其令三十税一,如旧制。”
是知三十税一,汉家经常之制也。
以武帝南征北伐,东巡西幸,奢靡无度,大司农告竭。
当时言利者析秋毫,至于卖爵、更币、算车船、租六畜、告缗、均输、盐铁、榷酤,凡可以佐用者,一孔不遗。
独于田租,不敢增益。
虽至季世,此意未泯。
田有灾害,吏趣其租,于定国以是报罢;用度不足,奏请增赋,翟方进以是受责。
重之以灾伤免租(始元二,本始三,建始元、元康二,初元元,鸿嘉四)。
初郡无税(《食货志》),行军劳苦者给复(高二年),陂、湖、园、池假贫民者勿租赋(初元元年)。
又至于即位免,祥瑞免,行幸免(文帝三。
武帝元封元、四年、五年,永始四,天汉三,宣帝神爵元,元帝初元四),民资不满三万免(平帝元始二年)。
而逋租之民,又时贷焉,何与民之多耶!此三代而下,享国所以独久者,盖有以也。
○真西山
真文忠公,建宁府浦城县人,起自白屋。
先是,有道人于山间结庵,炼丹将成。
忽一日入定,语童子曰:“我去后,或十日、五日即还,谨勿轻动我屋子。”
后数日,忽有扣门者,童子语以师出未还。
其人曰:“我知汝师久矣。
今已为冥司所录,不可归。
留之无益,徒臭腐耳。”
童子村朴,不悟为魔,遂举而焚之。
道者旋归,已无及。
绕庵呼号云:“我在何处?”
如此月余不绝声,乡落为之不安。
适有老僧闻其说,厉声答之曰:“你说寻‘我’,你却是谁?”
于是其声乃绝。
时真母方娠,忽见道者入室,遂产西山。
幼,颖悟绝人。
家贫,无从得书,往往假之他人及剽学里儒,为举子业。
未几登第,初任为延平郡掾。
时倪文节喜奖借后进,且知其才,意欲以词科衣钵传之。
每假以私淑之文,辄一二日即归,若手未触者。
文节殊不平曰:“老夫固不学,然贤者亦何所见,遽不观耶?”
西山悚然对曰:“先生善诱,后学何敢自弃?其书皆尝窃观,特不敢久留耳。”
文节谩扣一二,皆能成诵,文节始大惊喜。
于是与之延誉于朝,而继中词科,遂为世儒宗焉。
○书史载箕子比干不同
《书·微子·篇》曰:“父师、少师,殷其弗或乱正四方。”
孔注:“父师、太师、三公,箕子也。
少师、孤卿,比干也。”
《史记·殷纪》乃云:“纣一婬一乱不止,微子数谏不听,与太师、少师谋,遂去。
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
’乃强谏。
纣剖比干心,箕子惧,乃佯狂为一奴一,纣又囚之。
殷之太师、少师乃持其祭器奔周。”
《周纪》又云:“纣杀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奔周。”
又《宋世家》:“微子数谏,纣弗听,欲死之,及去,未能自决,乃问于太师、少师。
箕子披发,佯狂为一奴一。
比干谏,纣剖其心。
太师、少师乃劝微子去,遂行。”
注但云时比干已死,而云少师者似误。
盖三处皆以太师、少师,非箕子、比干。
独《周纪》明言,太师名疵,少师名强。
《汉·古今人物表》,亦有太师疵,少师强,殊与孔注不合。
然二子同武帝时人,何以见异而言不同欤?及苏子由作《古史》,乃用安国之说,刘道原作《通鉴外纪》,则又从《史记》之言,二公必各有所见故耳。
○梓人抡材
梓人抡材,往往截长为短,斫大为小,略无顾惜之意,心每恶之。
因观《建隆遗事》,载太祖时,以寝殿梁损,须大木换易。
三司奏闻,恐他木不堪,乞以模枋一条截用(模枋者,以人立木之两傍,但可手模,不可得见,其大可知)。
上批曰:“截你爷头,截你娘头,别寻进来。”
于是止。
嘉中,修三司,敕内一项云:“敢以大截小,长截短,并以违制论。”
即此敕也。
大哉王言,岂区区靳一木哉?是亦用人之术耳!
元丰中,赵伯山为将作监。
太后出金帛,建上清储祥宫,内侍陈衍主其役,请辍将作镇库模枋,截充殿梁,伯山执不与,且援引建隆诏旨,惟大庆、文德殿换梁方许用,乃已。
《邵氏闻见录》乃以为晋邸内臣奏请,且文其辞云:“破大为小,何若斩汝之头乎?”
失其实矣。
○林夏
林复字端一陽一,括苍人。
学问材具,皆有过人者,特险隘忍酷,略不容物。
绍熙中,为临安推官。
有告监文思院常良孙赃墨事,朝廷下之临安狱,久不得其情。
上意谓京尹左右之,尹不自安。
复乃挺身白尹,乞任其事。
讫就煅炼成罪,当流海外,因寓客舶以往。
中途遇盗,无以应其求。
盗取常手足钉著两船舷,船开,分其一尸一为二焉。
林竟以劳改官,不数年为郎,出知惠州。
时,常有姻家当得郡,愤其冤,欲报之,遂力请继其后,林弗知也。
既知惠,适有诉林在郡日,以鸩杀人,具有其实。
御使徐安国亦按其家,有僭拟等物。
于是有旨令大理丞陈朴追逮,随所至置狱鞫问。
及至潮一陽一,遇诸道间。
搜其行李,得朱椅、黄帷等物,盖林好祠醮所用者,乃就鞫于僧寺中。
林知必不免,愿一见家人诀别。
既入室,亟探囊中药,投酒中饮之。
有顷,流血满地,家人号泣,使者入视,则仰药死矣,因具以复命。
然其所服,乃草鸟末及他一草药耳。
至三日,乃苏,即亡命入广,其家以空柩归葬。
始就逮时,僮仆鸟散,行囊旁午道中。
大姓潘氏者,为收敛归之,了无所失。
其家与之音问相闻者累年,至嘉定末始绝,竟佚其罚云。
此陈造周士所记,得之括医吴嗣英,甚详。
《夷坚志》亦为所罔,以为真死,殊可笑也。
○汪端明
汪圣锡应辰端明,本玉山县弓手子。
喻樗子材为尉,尝授诸子学。
有兵在侧,言某儿颇知读书,可使侍笔砚。
呼视之,状貌伟然,不类常儿。
问:“能属对否?”
曰:“能。”
曰:“马蹄踏破青青草。”
应声曰:“龙爪拿开白白云。”
喻大惊异,曰:“他日必为伟器。”
留授之学,且许妻以子。
后从张横浦游,学益进。
年十八,魁天下。
天资强敏,记问绝人。
其帅福州,吏闻其名,欲尝之。
始谒庙,有妪持牒立道左,命取视之,累千百言,皆枝赘不根。
即好谕曰:“事不可行也。”
妪呼曰:“乞详状。”
公笑曰:“尔谓吾不详耶?”
驻车还其牒,诵之不差一字。
吏民以为神,相戒不敢犯。
公以忠言直道,受知寿皇。
自蜀还,为天官兼学士,向柄用矣。
近一习一 多不悦之,朝夕伺间。
一日,内宿召对,天颜甚喜,曰:“欲与卿款语。”
方命坐赐茶,汪奏:“臣适有白事。”
上欣然问:“何事?”
时德寿宫建房廊于市廛,董役者不识事体,凡门阖辄题德寿宫字,下至委巷厕溷皆然。
汪以为非所以示四方,袖出札子极言之。
且谓:“陛下方以天下养,有司无状,亵慢如此。
天下后世,将以陛下为薄于奉亲,而使之规规然营间架之利,为圣孝之累不校”上事德寿谨,汪言颇过激。
闻之,变色曰:“朕虽不孝,殆未至是。”
汪曰:“臣爱陛下切至,不欲使陛下负此名,故及此。”
上终不怿。
奏毕,请退,上颔之,不复赐坐,自是眷顾颇衰。
会德寿宫市蜀灯笼锦,诏求之,不获。
他日,上诣宫言其故,太上曰:“比已得之。”
上问所从来,曰:“汪应辰家物也。”
上还,即诏应辰与郡。
盖近一习一 揣上意,因事中伤(一作之),君臣之际,难哉!
○张定叟失出
建康溧一陽一市民,同日杀人,皆系狱。
狱具,以囚上府,亦同日就道。
二囚时相与语,监者不虞也。
夕宿邸舍,甲谓乙曰:“吾二人事已至此,死固其分。
顾事适同日,计亦有可为者。
我有老母,贫不能自活。
君到府,第称冤,悉以诿我,我当兼任之。
等死耳,幸而脱,君家素一温一 ,为我养母终其身,则吾死为不徒死矣。”
乙欣然许之。
时张定叟以尚书知府事,号称严明。
囚既至,皆呼使前问之。
及乙,则曰:“某实不杀某人,杀之者亦甲也。”
张骇异,使竟其说,曰:“甲已杀某人,既逸出,其家不知为甲所杀也。
平日与某有隙,遂以闻于官。
已而甲又杀某人,乃就捕。
某非不自明,官暗而吏赇,故冤不得直也。”
张以问甲,甲对如乙言,立破械纵之,一县大惊。
甲既论死,官吏皆坐失入抵罪,而张终不悟。
甚哉!狱之难明也。
○放翁钟情前室
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
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
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
姑知而掩之,虽先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
唐后改适同郡宗子士程。
尝以春日出游,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园。
唐以语赵,遣致酒肴,翁怅然久之,为赋《钗头凤》一词,题园壁间云:“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一色 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莫!莫!莫1实绍兴乙亥岁也。
翁居鉴湖之三山,晚岁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胜情。
尝赋二绝云:“梦断香销四十年,沈园柳老不飞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怅然。”
又云:“城上斜一陽一画角哀,沈园无复旧池台。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盖庆元己未岁也。
未久,唐氏死。
至绍熙壬子岁,复有诗。
序云:“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
四十年前,尝题小词一阕壁间。
偶复一到,而园已三易主,读之怅然。”
诗云:“枫叶初丹槲叶黄,河一陽一愁鬓怯新霜。
林亭感旧空回首,泉路凭谁说断肠。
坏壁辞题尘漠漠,断云幽梦事茫茫。
年来妄念消除尽,回向蒲龛一炷香。”
又至开禧乙丑岁暮,夜梦游沈氏园,又两绝句云:“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园里更伤情。
香穿客袖梅花在,绿蘸寺桥春水生。”
“城南小陌又逢春,只见梅花不见人。
玉骨久成泉下土,墨痕犹锁壁间尘。”
沈园后属许氏,又为汪之道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