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璹魏靖杨再思金坛王丞韩朝宗韦《太平广记》卷第三百八十 再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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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 卷第三百八十 再生六

太平广记

卷第三百八十 再生六

王璹 魏靖 杨再思 金坛王丞 韩朝宗 韦延之 张质 郑洁

王 璹

唐尚书刑部郎中宋行质,博陵人也。

性不信佛,有慢谤之言。

永徽二年五月病死。

至六月九日,尚书都官令吏王璹暴死,经二日而苏。

言初死之时,见四人来云,官府追汝。

璹随行,入一大门。

见厅事甚壮。

西间有一人坐,形容肥黑。

东间有一僧坐,与官相当。

皆面向北,各有床 几案褥。

侍童二百许人,或冠或弁,皆美容貌。

阶下有吏执(“执”字原“阙”,据明钞本补)文案。

有一老人,著枷被缚,立东阶下。

璹至庭,亦已被缚。

吏执纸笔问璹曰:“贞观十八年,在长安佐史之日,因何改李须达籍?”

答曰:“璹前任长安佐史,贞观十六年转选。

至十七年,蒙授司农寺府史。

十八年改籍,非璹罪也。”

厅上大官,读其辞辨,顾谓东阶下老囚曰:“何因妄诉耶?”

囚曰:“须达年实未至,由璹改籍,加须达年,岂敢妄耶?”

璹云:“至十七年改任告身见在,请追验之。”

官呼领璹者三人,解璹缚,将取告身。

既至,大官自读之,谓老囚曰:“他改任分明,汝无理。”

令送老囚出门外。

门外昏暗有城,城上皆有女墙,似是恶处。

大官因书案上。

谓璹曰:“汝无罪。

放汝去。”

璹辞拜,吏引璹至东阶,拜辞。

僧印璹臂曰:“好去。”

吏引璹出,东南行,度三重门,皆勘视臂印,然后出。

至四门,门甚壮大,重楼朱粉,三户并开,状如城门,守卫严切。

又验印,听出门。

东南行数十步,闻有人从后唤璹,璹回顾,见郎中宋行质,面色惨黑,色如湿地,露头散腰,著故绯袍,头发短垂,如一胡一 人者,立於厅事阶下,有吏主守之。

西近城,有一大木牌,高一(“一”原作“十”,据明钞本改)丈二尺许。

大书牌曰:“此是勘当过王人。”

其字大方尺余,甚分明。

厅上有床 座几案,如官府者,而无人坐。

行质见璹悲喜,云:“汝何故得来?”

璹曰:“官追,勘问改籍,无事放还。”

行质捉其两手,谓璹曰:“吾被官责问功德簿,吾平生(“平生”原作“手中”,据明钞本改)无受此困苦,加之饥渴寒苦不可说,君可努力至我家,急语令作功德也。”

如是殷勤数四嘱之,璹乃辞去。

行数十步,又呼璹还。

未及言,厅上有官人来坐。

怒璹曰:“我方勘事,如何人辄至囚处。”

使卒搭其耳,推令去。

璹走,又至一门,门吏曰:“汝被搭耳,耳当聋,吾为汝却其中物。”

因以手挑(“挑”原作“枕”,据明钞本改。

)其耳,耳中鸣,乃验印放出。

门外黑如漆,璹不知所在,以手模西及南,皆是墙壁,唯东无障碍,而暗不可行。

立待少时,见向者追璹之吏从门来,曰:“君尚能待我,甚善。

可乞我钱一千。”

璹因愧谢曰:“依命。”

吏曰:“吾不用铜钱,欲得白纸钱,期十五日来取。”

璹许,因问归路。

吏曰:“但东行二百步,有墙穿破见明,可推倒,即至君家。”

璹如言,已至所居隆政坊南门矣。

于是归家。

见人坐泣,入户而苏。

至十五日,璹忘与钱,明日复病,困绝。

见吏来怒曰:“君果无行,期与我钱,遂不与,今复将汝。”

因即驱行,出金光门,令入坑。

璹拜谢百余,遂即放归,又苏。

璹告家人,买纸百张,作钱送之。

明日,璹又病困,复见吏曰:“君幸能与我钱,而钱不好。”

璹辞谢,请更作,许之。

又苏。

至二十日,璹令用钱,别买白纸作钱,并酒食。

自於隆政坊西渠水上烧之,既而身轻(“轻”字原空“阙”,据明钞本补)体健,遂平复如故。

(出《冥报记》)

唐朝尚书刑部郎中宋行质是博凌人,不信佛。

有诽谤神佛的言词”唐高宗永徽二年五月病死。

到六月九日时,尚书都官令吏王璹暴死,两天后又苏醒。

他说初死时,看见四个人来对他说,官府追你。

王璹便跟他们走了,进入一个大门,厅内陈设壮观,西间坐一人,形体肥胖,面容黑。

东间坐一僧人,像官一样,都面向北。

各间都有床 、几、桌、被褥等,侍童有二百多人,戴着皮革做的帽子,容貌都很美。

阶下有吏拿着文案。

有一个老人,戴着枷被绑着,站在东面阶下。

王璹到庭时也被绑着。

吏拿着纸笔问王璹:“贞观十八年,你在长安任佐史的时候,为什么给李须达改簿籍?王璹回答:“我以前任过长安佐史,贞观十六年转选后进入朝中,到贞观十七年,蒙皇上恩典授我司农寺府史,十八年改籍不是我的罪过。”

厅上的大官听了王璹的辩辞,回头对东阶下的老囚说,为什么要诬告?”

老囚说:“须达年龄实在没到,由于让王璹改了薄籍,增加了须达的年龄,我怎敢诬告。”

王璹说:“贞观十七年改任文告现在还在,请派人查验。

大官呼叫三人领王璹,解了绑绳,去取文告。

取回后大官读过,对老囚说,他改任的事很清楚,你没理。”

便派人送老囚出门外。

门外很昏暗,有一座城,城上都有矮墙。

像个凶地方。

大官依靠在书案上,对王璹说:“你没罪,放你回去。”

王璹拜谢告辞,小吏领王璹到东阶去拜辞,僧人在王璹臂上印了一个印记说,好好走吧。

小吏领王璹出去往东南走,过三重门,都查验臂上的印记然后才出来。

走到第四道门,门很高大,各层楼都涂着红粉,三个门一齐开着,形状像城门,守卫严密,又检验印记。

验后出门往东走了几十步,听有人从后边叫王璹,王璹回头看,是刑部郎中宋行质,面色惨黑,像潮湿的土地。

光着头没系腰带,穿着旧红色袍子,头发短而下垂,像一胡一 人。

站在大厅阶下,有差吏看守。

西城边有一大木牌,高一丈二尺多,大牌上写着:“这里是检查当过大官的人。”

每个字一尺见方,特别清楚。

厅上有床 、椅、几、桌,好象官府,但没有人坐。

宋行质见王璹又悲又喜,说:“你为什么事来的?”

王璹说:“是官府追来的,查问改簿籍的事,没有事放我回去。”

行质握住王璹的两手对王璹说:“我是被官府追来责问功德簿的事,我平生没受过这样的苦,饥饿寒冷没法说,你要努力到我家,马上告诉他们积功德。”

这样殷勤的嘱咐再三,王璹最后辞别而去,走了几十步,又叫王璹回来,没等说话,厅上有官来了,怒斥王璹:“我们刚查完这个事,你怎么能擅自到囚犯的地方。”

叫士卒抓王璹的耳朵,推他走。

又到一门,门吏说:“你被抓了耳朵,耳能聋,我为你去掉耳中的东西。”

他便用手掏他的耳朵,耳中鸣响,又验印记放他出去。

门外漆黑,王璹不知在哪里,用手摸西和南都是墙壁,唯有东面没有障碍,却黑暗没法走。

站着等了一会儿,看见以前追捕的小吏从门中来,说:“你还能等我,很好,请给我一千钱。”

王璹很感谢他,说可以。

小吏说:“我不用铜钱,想要白纸钱,等十五天后来取。”

王璹允许了,又问了回去的路。

吏说,向东走二百步,有墙穿破就看到光明,可以推倒墙,就到了你家。

王璹按他说的办,已经到了他住的隆政坊南门,于是回家。

看见人们坐着哭,进了门后便苏醒过来。

到了十五天,王璹忘了给送钱,第二天又犯病,气绝,看见小吏来愤怒地说,你果然没有德行,答应给我钱,又不给了,再把你带走。”

立即驱赶他,出了金光门,叫他进坑。

王璹拜谢了百多次,才把他放回来,又苏醒了。

王璹告诉家里人,买了一百张纸,剪成钱送去。

第二天,王璹又病了,又见到了那小吏,小吏说:“有幸你能给我钱,但钱不好。”

王璹又辞谢,请求重作,小吏允许,又苏醒了。

到二十天,王璹叫人用钱另买了白纸作钱,并备了酒食,在隆政坊西渠水上烧了。

立即感到身轻体健,又像过去一样。

魏 靖

魏靖,钜鹿人,解褐武城尉。

时曹州刺史李融,令靖知捕贼。

贼有叔为僧,而止盗赃(“赃”原作“贼”,据明钞本改)。

靖案之,原其僧。

刺史让靖以宽典,自案之。

僧辞引伏,融令靖杖杀之。

载初二年夏六月,靖会疾暴卒,权殓已毕,将冥婚男女,故未果葬。

经十二日。

靖活,呻吟棺中,弟侄俱走。

其母独命斧开棺,以口候靖口,气微暖。

久之目开,身肉俱烂。

徐以牛乳乳之,既愈,言初死,经曹司,门卫旗戟甚肃。

引见一官,谓靖何为打杀僧,僧立于前,与靖相论引。

僧辞穷。

官谓靖曰:“公无事,放还。”

左右曰:“肉已坏。”

官令取药,以纸裹之,曰:“可还他旧肉。”

既领还,至门闻哭声,惊惧不愿入,使者强引之。

及房门,使者以药散棺中,引靖臂推入棺,颓然不复觉矣。

既活,肉蠹烂都尽,月余日知故。

初到宅中,犬马鸡鹅悉鸣,当有所见矣。

(出《广异记》)

钜鹿人魏靖,任官武城尉。

当时曹州刺吏李融令魏靖捕盗贼,此贼有叔当和尚,为他窝赃,魏靖查究后赦免了和尚。

刺史李融责备魏靖用刑太宽,他自己亲自查办,和尚供认了他曾引导盗贼藏匿。

李融命令魏靖打死和尚。

武周则天后载初二年夏六月,魏靖得病暴死,暂时入殓,为了和他已死的表妹举行冥婚,所以没有下葬。

经过十二天,魏靖又活了。

他在棺材中呻吟,弟弟和侄都吓跑了。

他母亲叫人用斧子开棺,口对口引气,他呼出的气渐一温一 热,后来眼也睁开了,身上的肉都烂了。

只能慢慢地喂些牛奶,痊愈后,说他初死时,经过地府,门卫执旗执戟很威严,领他见一个官,问魏靖为什么要打死和尚,和尚就站在面前,和魏靖辩论。

和尚理亏词穷,官对魏靖说:“你没事了,放你回去。”

左右随从说:“他的肉已经烂了。”

官叫人取药,用纸包裹着,说:“可以还他旧肉。”

立即领他回去,至门口听见哭声,他很惊惧不愿进去。

使者强领他到了房门,使者又把药撒在棺中,拉他的胳臂推进棺材中,突然间没有知觉,便活了。

肉几乎都烂了,一个多月后便和原来一样。

初到宅院,狗、马、鸡、鹅都叫起来,它们可能看见了什么。

杨再思

神龙元年,中书令杨再思卒,其日中书供膳亦死,同为地下所由引至王所。

王问再思:“在生何得有许多罪状?”

既多,何以收赎?”

再思言:“己实无罪。”

王令取簿来。

须臾。

有黄衣吏持簿至。

唱再思罪云,如意元年,默啜陷瀛檀等州,国(“州国”原作“国州”,据明钞本改)家遣兵赴救少,不敌。

有人上书谏,再思违谏遣行,为默啜所败,杀千余人。

大足(“足“原作“定”,据明钞本改)元年,河北蝗虫为灾,烝人不粒。

再思为相,不能开仓赈给,至令百姓流离,饿死者二万余人。

宰相燮理一陰一陽一,再思刑政不平,用伤和气,遂令河南三郡大水,漂溺数千人。

如此者凡六七件,示再思,再思再拜伏罪。

忽有手大如床 ,毛鬣可畏,攫再思(“攫再思”原作“再思再攫”,据明钞本改)。

指间血流,腾空而去。

王问供膳,何得至此。

所由对云,欲问其人,云,无过,宜放回。

供膳既活,多向人说其事。

为中宗所闻,召问,具以实对。

中宗命列其事迹於中书厅记之云。

(出《广异记》)

唐中宗神龙元年,中书令杨再思死,同日中书供膳也死,同被地府差役领到阎王那里。

阎王问再思:“在生时为什么有那么多罪状?这么多,怎么能赎回来?”

再思说:“我确实无罪。”

阎王令取册簿来,一会儿,有黄衣吏拿簿来,读再思的罪状说,武周如意元年,东突厥后朝可汗默啜攻陷瀛、檀等州,国家派少部士兵去救援,抵抗不了入侵者,有人就此事上书进谏,杨再思违背谏言派兵前行,被默啜所败,被杀千余人;武周时大足元年,河北发生蝗虫灾害,很多人吃不到一粒米。

再思身为宰相,不能开仓赈济灾民,使百姓流离失所,饿死两万余人;宰相应该调和谐理天时地利,再思法令不平,大伤平和之气,便使得河南三郡大水,淹死数千人。

这样的罪状六七件,给再思看,看后再三叩拜认罪。

忽然有一只手像床 那样大,长毛很可怕,抓再思,手指间流血,腾空而去。

阎王问中书供膳,为什么到这里?差役回答说,要想问他本人。

阎王说,无过错,应放回。

供膳便活了,多次向人说这件事,被唐中宗李显听到,召供膳去问,他据实回答,唐中宗命令把这件叫中书厅记载下来。

金坛王丞

开元末,金坛县丞王甲,以充纲领户税在京,於左藏库输纳。

忽有使者至库所云,王令召丞。

甲仓卒随去。

出城行十余里,到一府署。

入门,闻故左常侍崔希逸语声。

王与希逸(“希逸”原作“崔希”,据明钞本改)故三十年,因问门者,具知所以。

求为通刺,门者入白。

希逸问此人何在,遽令呼入,相见惊喜。

谓甲曰:“知此是地府否?”

甲始知身死,悲感久之。

复问曾见崔翰否?翰是希逸子。

王云:“入城已来,为(明钞本“为”作“在”。

)开库司,未暇至宅。”

希逸笑曰:“真轻薄士。”

以死生易怀,因问其来由。

王云:“适在库中,随使至此,未了其故。”

有顷,外传王坐。

崔令传语白王云:“金坛王丞,是己亲友,计未合死。

事了,愿早遣。

时热,恐其舍坏。”

王引入,谓甲曰:“君前任县丞受赃相引。”

见丞着枷,坐桐树下。

问云:“初不同情,何故见诬?”

丞言受罪辛苦,权救仓卒。

王云:“若不相关,即宜放去。”

出门,诣希逸别。

希逸云:“卿已得还,甚善。

传语崔翰,为官第一莫为人作枉,后自当之,取钱必折今生寿。

每至月朝十五日,宜送清水一瓶,置寺中佛殿上,当获大福。”

甲问此功德云何,逸云:“冥间事,卿勿预知,但有福即可。”

言毕送出,至其所,遂活。

(出《广异记》)

唐玄宗开元末年,金坛县丞王甲,因管理运送贡品和税收而到京城,他正在左藏库中输出纳入时,忽然有使者到库房说,阎王命令召县丞,王甲仓促随去。

出城走了十多里,到了一处官府,进门听到已死去的左常侍崔希逸的语声。

王甲与希逸有三十年故一交一 ,因此问看门的人,便都知道了全部事由。

求看门的通报,看门人进去说了。

希逸问此人在哪?便急忙叫他进去,二人相见惊喜。

希逸对王甲说:“知道这是地府不?”

王甲才知自己身死,悲伤了很久。

希逸又问见到崔翰了没有,崔翰是希逸的儿子。

王甲说:进入京城后就忙碌库中事务,没有时间到你家。”

希逸笑说,你真是一轻薄自己的人,生死都没改变。

又问他怎么来的,王甲说:“我正在库中,随使到了这里,不知原因。”

过了一会儿,外面传话阎王已入座,崔希逸便叫人传话告诉阎王说,“金坛王丞是我的亲友,计算他不应该死,事完后,愿早送他回去,天热,恐怕他的身体腐烂。

王甲被领进去,阎王对王甲说,你的前任县丞说你贪赃才把你带到这里。

看见前县丞戴着枷,坐在院中树下。

王甲问他,我们的情况不同,你为什么诬告我?”

县丞说受罪太苦,想办法解救自己,仓促说出了你。

阎王说:“若和他没关系,就应放他回去。”

出门后到崔希逸处告别,希逸说:你已经能回去了,很好。

你告诉崔翰,为官第一件事是别冤枉别人,以后自己适当而为,贪不义财必然折寿,每到初一、十五,用一瓶清水置寺中佛殿上,就能得到大福。”

王甲问这种功德叫什么意思,希逸说:“一陰一间的事,你不要预先知道,只要有福就行。”

说完送出王甲,王甲到家便活了。

韩朝宗

天宝中,万年主簿韩朝宗,尝追一人来迟,决五下。

将过县令,令又决十下。

其人患天行病而卒。

后於冥司下状,言朝宗。

宗遂被追至,入乌颈门极大。

至中门前,一双桐树。

门边一阁,垂帘幕。

窥见故御史洪子舆坐,子舆曰:韩大何为得此来?”

朝宗云:“被追来,不知何事。”

子舆令早过大使。

入屏墙,见故刑部尚书李乂。

朝宗参见。

云:“何为决杀人?”

朝宗诉云:“不是朝宗打杀,县令重决,因患天行病自卒。

非朝宗过。”

又问县令决汝,何牵他主簿?朝宗无事,然亦县丞,悉见例皆受行杖。”

亦(“亦”原作“木”,据明钞本改。

)决二十,放还。

朝宗至晚始苏,脊上青肿。

疼痛不复可言,一月已后始可。

於后巡检坊曲,遂至京城南罗城。

有一坊,中一宅,门向南开,宛然记得追来及吃杖处。

其宅空无人居,问人,云,此是公主凶宅,人不敢居。

乃知大凶宅,皆鬼神所处,信之。

(出《朝野佥载》)

唐玄宗天宝年间,万年主簿韩朝宗,曾经追捕一人来晚,打了五板子。

见过县令又打了十板子。

这人因得了流行病而死亡。

后来他到冥府中去告状,说到了韩朝宗。

朝宗便被冥府追到,进了一个黑大门。

到中门前,有两棵梧桐树,门边还有一阁,挂着帘幕,能看见死去的御史洪子舆坐在那里。

子舆说:“韩大为什么到这来啦?”

朝宗说:“被追来也不知什么事。”

子舆叫他早些去见大使。

进了屏墙,见到死去的刑部尚书李偁,朝宗上前参拜。

李又说,为什么打死人?朝宗诉说:“不是我打死的,是县令判重了,又因患流行病自己死的,不是我的过错。”

又问:“县令打的你,为什么牵连到他主簿?朝宗没事,但他也是县官,按贯例都要受杖刑。

打了二十下,放他回去。

朝宗到晚上才苏醒,脊背上又青又肿,痛的不能说话,一月后才完全恢复。

后来他在民间巡视时,到了京城南罗城。

在一个居民区中有一宅院,门向南开,记得好像被追去受杖刑的地方,这宅院已无人居住。

问别人,说是公主的凶宅,人们不敢住。

才知道这是大凶宅,都是鬼神住的地方,他相信了。

韦延之

睦州司马韦延之,秩满,寄居苏州嘉兴。

大历八年,患痢疾。

夏月独寐厅中,忽见二吏云:“长官令屈。”

延之问:长官为谁?”

吏云:“奉命追公,不知其他。

延之疑是鬼魅,下地欲归。

吏便前持其袂,云:追君须去,还欲何之?”

延之身在床 前,神乃随出,去郭,复不见陂泽,但是陆路。

行数十里,至一所,有府署。

吏将延之过大使,大使传语领过判官。

吏过延之。

判官襕笏下阶敬肃甚谨,因谓延之曰:“有人论讼,事须对答。”

乃令典领於司马对事。

典引延之至房,房在判官厅前,厅如今县令厅。

有两行屋,屋间悉是房,房前有斜眼格子,格子内板床 坐人。

典令延之坐板床 对事。

须臾,引囚徒六七人,或枷或锁或露首者,至延之所。

典云:“汝所论讼韦司马取钱,今冥献酬自直也。”

问云:“所诉是谁?”

曰:是韦冰司马,实不识此人。”

典便贺司马云:“今得重生。”

甚喜。

乃引延之至判官所,具白,判官亦甚相贺,处分令还,白大使放司马回。

典复领延之至大使厅,大使已还内,传语放韦司马去,遣追韦冰。

须臾。

绿衫吏把案来,呵追吏,何故错追他人。

各决六十,流血被地,令便送还。

延之曰:“欲见向后官职。”

吏云:“何用知之?”

延之苦请。

吏开簿,延之名后,但见白纸,不复有字。

因尔遂出。

行百余步,见吏拘清流县令郑晋客至,是延之外甥。

延之问:“汝何故来?”

答曰:“被人见讼。”

晋客亦问延之云,何故来。

延之云:“吾错被追,今得放还。”

晋客称善数四,欲有传语,吏拘而去,意不得言,但累回顾云:“舅氏千万。”

延之至舍乃活。

问晋客,云:“死来五六日。”

韦冰宅住上元,即以延之重生其明日韦冰卒。

(出《广异记》)

睦州司马韦延之,任满之后,曾寄居在苏州的嘉兴。

唐代宗大历八年得了痢疾。

夏天时他独自睡在厅中。

忽然看见两个小吏说,长官命令你委屈一下。

延之问:“长官是谁?”

吏说:“奉命抓你,别的事不知道。”

延之怀疑他们是鬼类便下地要回去。

小吏便上前拉住他的袖子说:“抓你就必须去,为什么往回走?”

延之身体虽然仍在床 前,魂却随着去了。

走出城,看不见池塘,都是陆路。

走了数十里,到了一个有官署的地方,小吏带延之去见大使,大使传话叫去见判官,小吏便领延之去见判官。

判官穿长袍执笏板走下台阶,很严肃地对延之说:“有人告你,有些事须要你来回答。”

便令主管领韦延之去对答。

主管领延之到了一个房,房在判官厅前,厅像现在的县令厅,有两栋屋,屋里都是房间,房间前有斜眼格子,格子内的板床 上坐着人。

主管叫延之坐在板床 上对事。

一会儿,领来六七个囚徒,有的戴枷,有的戴锁,有的光头,到延之在的地方。

主管说:“你们状告韦司马索取过你们的钱财,今天冥府中就要把这个案子搞清楚。”

他问囚徒:“你们告的是谁?”

囚徒说:“是韦冰司马,实在不认识这个人。”

主管便向司马祝贺说:“你现在可以重生了。”

很高兴。

便领延之到判官处,把方才的经过说了,判官也为延之祝贺,判处他回去。

告诉大使放司马回去。

主管又领延之到大使厅,大使已回内室,传话放韦司马回去。

又派人去追捕韦冰。

一会儿,穿绿衣的官吏拿着案卷过来,呵斥追捕吏,为什么错追捕了人,各打六十板,血流遍地。

令马上送回延之。

延之说:“我想看看我以后还能任什么官职。”

吏说:“不用知道。”

延之苦苦请求,吏便打开簿子,延之名后边,只见白纸,没有字。

于是延之便出来了。

走了百余步,看到吏拘捕清流县令郑晋客到这,他是延之外甥。

延之问:“你为什么被抓来?”

答道:“被人告了。”

晋客也问延之:“你什么原因来?”

延之说:“我被错抓了,现在放回。”

晋客不断说好,想叫延之传话,但被吏带走,心里的话没有说出,屡次回头看,说:“舅父保重。”

延之回家便活了,打听郑晋客,说死了五六天了。

韦冰家住在上元,在延之重生的第二天韦冰死了。

张 质

张质者,猗氏人,贞元中明经。

授亳州临涣尉。

到任月余,日暮,见数人持符来追,其仆亦持马俟於阶下,乘马随之出县门。

县吏列坐门下,略无起者。

质怒曰:“州司暂追,官不遽废,(“废”原作“发”,据明抄本改。

)人吏敢无礼耶?”

人亦不顾。

出数十里,至一柏林,使者曰:“到此宜下马。”

遂步行百余步,入城,直北有大府门,署曰:“北府。”

入府,径西有门,题曰“推院”,吏士甚众。

门人曰:“临涣尉张质。”

遂入。

见一美须髯衣绯人,据案而坐,责曰:“为官本合理人,因何曲推事,遣人枉死?”

质被捽抢地。

呼曰:“质本任解褐得,到官月余,未尝推事。”

又曰:“案牍分明,诉人不远。

府命追勘,仍敢言欺。”

取枷枷之。

质又曰:“诉人既近,请与相见。”

曰:“召冤人来。”

有一老人眇目,自西房出,疾视质曰:“此人年少,非推某者。”

仍刺录库检猗氏张质,贞元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临涣尉。

又检诉状被屈事,又牒一陰一道亳州。

其年三月,临涣见任尉年名,如已受替,替一人年名,并受上月日。

得牒,其年三月,见任尉一江一 陵张质,年五十一。

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任,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受替。

替一人猗氏张质,年四十七。

检状过。

判官曰:“名姓偶同,遂不审勘。

本典决十下,改追正身。”

执符者复引而回,若行高山,坠于岩下,如梦觉,乃在柏林中,伏于马项上。

两肋皆(“两肋皆”原作雨裛背”,据明钞本改。

)痛,不能自起,且不知何处。

隐隐闻樵歌之一声 ,知其有人,遂大呼救命。

樵人来,惊曰:“县失官人及马,此非耶?”

竞来问,质不能对。

扶正其身,策以送归(“策”原作“荣”,“送”下原阙“归”字,据明钞本改补。

)县。

质之马为鬼所取,(“取”原作“加”,据明钞本改。

)仆人不知。

县既失质,其宰惑之,且疑质之初临,严於吏,吏怨而杀之。

是夜坐门者及门人当宿之吏,莫不禁锢。

寻求不得者,已七日矣。

质归,憩数日,方能言,然神识遂阙。

(出《续玄怪录》)

张质是猗氏地方的人,唐德宗贞元年间以明经中举,授官亳州临涣尉。

到任一月多的一天傍晚,看见很多人拿着符来追他,他的仆人也牵马在阶下等着,他便骑马随着出了县衙的门,县里的官吏们都坐在门前,没有起来的。

张质生气说:“州里暂时追捕我,我的官职不能马上废掉,你们这些小官怎么敢这样无礼?”

人们仍然无动于衷。

走出数十里到了柏树林,使者说,到这应该下马。

便步行了百多步,进了城,北面有大府门,署名“北府”。

往西有门,题名“推院”。

官吏士卒很多。

守门人叫:“临涣尉张质。”

他便进去了。

见一个穿红衣的美髯公靠着案桌坐着。

斥责的问:“为官本是懂道理的人,因为什么不能正确处理事情,以致使人冤枉而死?”

张质被推倒地上,呼叫:“我任官到现在才一个月,没曾处理案件。”

红衣人又说:“案卷很清楚,告状的人又不远,上面下令追查,你还敢欺骗本官。”

用枷锁上。

张质又说:“告状的人既然在这,我要和他见面。”

红衣人说:“把受冤人召来。”

有一老人瞎了一只眼从西房走出,很快的看了一眼张质,说:“这个人年轻,不是那个办案的人。”

便命令录库检视猗氏张质的案卷,是贞观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任临涣尉。

又查看诉状中被冤屈的事实,又下文书去一陰一府中的亳州查阅下列事实:那年三月,到临涣任尉者的年龄、姓名,如果已更替,更替一人的年龄、姓名,以及替任月日。

文书回来了,那年三月任尉的是一江一 陵的张质,年龄五十一岁,于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任,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受替。

替职的人是猗氏张质,年龄四十七岁。

核查后,判官说:“因为姓名相同,便不再审查了。

本主管打十板,改捕正犯。

执符者又领张质回去,好像走在高山上,掉在山下,如梦初醒,仍然在柏树林中,趴在马脖上,两肋痛的直不起身,而且不知现在何处。

隐隐约约听到砍柴人的歌声,知道这里有人,便大呼救命。

砍柴人来了,吃惊地说:“县里丢失了当官的和马,这不是吗?”

都来问,张质不能回答,大家把他身子扶正,赶着马送回县里。

张质的马被鬼牵走,仆人不知道。

县宰怀疑张质初到任,对下属官吏太严,官吏很怨恨他把他杀了。

那夜坐在门前的和守门值宿的官吏,都被监禁起来,已经七天了,还没找到。

张质回来后休息了数日才能说话,然而神智已经不佳。

郑 洁

郑洁,本荣一陽一人,寓於寿春郡,尝以假摄丞尉求食。

婚李氏,则善约之犹子也。

洁假摄停秩,寄迹安丰之里。

开成五年,四月中旬,日向暮,李氏忽得心痛疾,乃如狂言,拜於空云:“且更乞。”

须臾间而卒,唯心尚暖耳。

一家号恸,呼医命巫。

竟无效者,唯备死而已。

至五更,鸡鸣一声,忽然回转,众皆惊捧。

良久,口鼻间觉有嘘吸消息。

至明,方语云,鬼两人,把帖来追。

初将谓州县间,犹冀从容。

而俄被使人曳将,怕惧,行亦不觉甚难。

至一城郭,引入,见一官人,似曹官之辈。

又领入曹司,聆(“聆”原作“然”,据明钞本改)读元追之由。

云,某前生姓刘,是丈夫,有妻曰马氏。

马氏悍戾,刘乃杀而剔其腹,令马氏无五脏,不可托生。

所诉者马母。

某便告本司云:“居欲得马氏托生,即放某回。

尽平生所有,与作功德,为计即可也。

若今追某,徒置于无间狱,亦何裨於马氏哉?”

本司云:“此则自辨之。”

须臾,马氏者到。

李恐马氏无礼,遂对官人云:“何得如此狡毒?”

李具以私中之言对之。

官人问马氏曰,何如。

马氏曰:“冤系多年,别罪受毕,合归生路无计,伏取裁断?李氏又云:“且请检某算寿几何,若未合来,即请依前说。

若合命尽,伏听处分。”

官人云:“灼然有理。”

遂召司命。

须臾,一主者抱案入来。

云:“李未合来,昨追时已检讫。”

须臾更检,检出,捧呈官云:“更有十八年合在人间。”

本司云:“且令随衙勘责,夜则放归耳。”

彼处欲夜,所司放出,似梦而归也。

自是人间日暮,追使即来,鸡鸣即放回,如常矣。

郑虽贫苦,百计祇待来使。

三五日后,使人惭谢郑曰:“百味之物,深所反侧,然不如赐茶浆水粥耳,茶酒不如赐浆水。

又贫居易辨。”

自是每晚则备浆水及粥,纸钱三五张。

月十日后,每来皆语言商议,出拔李氏。

李氏初每归来,并不敢言。

自使人同和,兼许微说冥间事。

常言人罪之重者,无如枉法杀人而取金帛。

又曰:“布施者。

不必造佛寺,不如先救骨肉间饥寒。

如有余,即分锡类。

更有余,则救街衢间也。

其福最大。”

郑君兼凭问还往间一人寿命官爵。”

回报云:“此人好受金帛,今被折寿,已欲尽矣。

然更有一官。

如能改,即得终此秩。

若踵前,则不离任矣。”

又云:“每烧钱财,如明旦欲送钱与某神祇,即先烧三十二张纸钱,以求五道,其神祇到必获矣。

如寻常烧香,多不达。

如是春秋祭祀者,即不假告报也。

其烧时,辄不得就地,须以柴或草荐之,从一头以火爇,不得搅碎(“搅”字原空“阙”,“碎”原作“剔”,据明钞本改补)其钱即不破碎,一一可达也。”

至八月中,李却回,忽喜曰:“已有计可脱矣。”

郑询之,曰:“奈何,然须致纸钱三五万,令他行下可矣。”

郑乃求於还往,一邑官吏并知之,共与同(“同”原作“司”,据明抄本改。

)力,依言救之。

后数日。

方肯说。

因云:“冥司又有剔五脏而杀人者,冥司勘覆未毕,且取彼五脏,置诸马氏腹,令托生矣。”

自是追呼稍稀,或十日方一去。

但云:“磨勘文案未毕,所言受罪亦不见,其余但拷问科决而已。”

又尝言当邑某坊曲某姓名人,合至某月日卒,至时更无差谬。

又郑君自云:“某即合得摄安丰尉。”

至明年正月三日,果为崔中丞邀摄安丰县尉,皆其妻素知之。

自正月已后,更免其追呼矣。

郑君自有记录四十余纸,此略而言也。

(出《博异记》明钞本作出《广异记》)

郑洁,本是荣一陽一人。

寓居在寿春郡,曾经代理县丞县尉谋生。

与李氏婚配,他是善约的侄子。

郑洁停职,寄居安丰。

唐文宗开成五年四月中旬傍晚,李氏忽然心痛,说狂话,向空中边拜边说:“乞求。”

片刻而死,唯有心窝尚一温一 热。

全家人悲痛哭叫,找医生找巫婆,都无效果,只能为她准备后事而已。

到五更天,鸡叫一声,竟忽然回转,众人吃惊地抱着她。

良久。

口鼻才有呼吸。

到天亮才能说话,她说,有两个鬼,拿着帖子追她。

开始以为到州或到县,希望没有什么大事。

一会儿便被使者拉着走,有些害怕,走路时也不觉太难。

到了一座城郭,被领进去,见到一个官人,像州郡的曹官,又领进曹官的官署,听他宣读追捕的理由。

说我前生姓刘,是个男的,有妻子马氏,她性情凶狠不讲理,刘便杀了她,剖腹取出五脏,叫她不能托生。

告状者是马母。

李氏便问曹司说:“要想让马氏能托生,立刻放我回去,我尽平生所有的财物为她做功德,这个办法是可行的。

若是现在把我捕来,白占用一间狱房,对马氏也没有什么好处。”

曹司说,这事你们自己去辩论去。

一会儿马氏到,李氏害怕马氏对她无理,便对官人说,不要这样狠毒,李氏又把对曹司说的话说了一次。

官人问马氏说,怎么样?马氏说:“冤枉这么多年,各种罪都受过,想托生又没办法,我听你们的裁判。”

李氏又说:“请检视一下我的一陽一寿还有多少?若是没到寿限,就请按我前边说的办;若是我的寿命已尽,我听从处分。”

官人说:“很有道理。”

便召来司命官,一会儿,一个掌管司命者抱着案卷进来,说:“李还不应该来,昨天追捕时已查验过。”

马上便检,检出后捧给官人说:“还有十八年留在人间。”

本司说:“暂且让她随衙听查,晚上就放她回去。”

这里快黑夜了,被所司放出。

像做了个梦似的回来了。

从此,人间日落时,追使就来了,鸡叫就放回,如此已成常例。

郑家虽然贫苦,却千方百计来接待来使。

三五天后,使人惭愧地感谢郑洁说:“各种味道的东西都尝过了,不太喜欢了,不如给些茶浆、稀粥,茶酒不如浆水。

这是贫苦家容易办到的。”

以后每晚都准备浆水和粥,纸钱三五张。

十天后,每次来都和他商议,怎样救出李氏。

李氏最初每次回来,不敢说什么。

自从使人和她比较和气,才稍微说点一陰一间的事。

常说人最重的罪,就是枉法杀人而获取别人的财物。

又说若想布施,不必造佛寺,应该先解救骨肉间的饥寒,如有余,就分赐给别人,更有余,就解救那些沿街乞讨的人,这样做福最大。

郑洁有时也问朋友的寿命和官职的事,回答说:“如果这人好接受别人的财物,现在就折寿,已经要寿尽了。

但还有一个官职,如果变坏了,马上就终止他俸禄,若是还和以前一样,就不能离任。

又说,每次烧纸钱,如果白天想送给某位神灵,先烧三十二张纸钱,以求天、人、畜、地狱、饿鬼五道。

那位神灵必定能得到。

像平常时烧香,多半得不到。

如果是春秋祭祀时,就不用先告知五道,但不能就地烧,须要用柴草垫上,从一头开始点燃,不用棍棒搅碎,这钱就不破碎,都可以送到了。”

到八月中,李氏回来忽然高兴地说:“已有办法可以脱身了。”

郑洁问她,她说:“怎么办?要送去三五万钱,才能让他行文下达。”

郑洁就求助于有交往的人,一城的官吏全知道了,和他共同努力,按他所说的去救助。

几天以后,李氏才肯说出那个办法。

她说:“冥府又有剔五脏杀人的,审理还没结束,将来可以取那个人的五脏放到马氏的肚里,就能让她托生了。”

从此以后对她的追呼放松了,有时十天才去一次。

只是说:“审理文案还没办完,那个应受罪的人也没看见,其余的人也就是拷问判决罢了。”

又曾说城里某街某人,到某月某日死,到时毫无差错。

还有郑洁自己说:“我能得到代理安丰尉的位置。”

到了明年正月初三,果然被崔中丞邀请去代理安丰县尉,这都是他妻子知道的。

自正月以后,便免去了来追呼的事。

郑洁自己有记录四十余页,在此,只是简略的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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